第三百一十三章 影视优先改编权(1 / 1)

鬼马喜剧之王 纪墨白 185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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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鹰听了不禁一呆,随后笑了笑,“许先生玩笑了,我的作品哪有那么好,能让人看中去改编影视剧?”

古龙算是武侠作者界的泰山北斗了,他的小说还是最近才被许氏搬上荧幕。更不要提像黄鹰这种名气并不大的作者了。

事实上,历来除了梁羽生、金庸、古龙、温瑞安四大家外,很少有其他作者的武侠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

除了那些作者写的小说不够畅销,即便顶着小说改编的招牌。也未必会吸引观众外,还有一点就是故事情节方面,未必强得过编剧编写的剧本。要知道即使很多名家写的武侠小说,故事也是非常套路化。不是复仇就是问鼎武林盟主,千篇一律,没有自己独到之处。

而这些套路随便找几个编剧就能编的出来,而且还不用再付版权费,对投资人而言,是件多么省心省力的事。而且即便有时候借鉴了名家的一些作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同样不付版权费。

比如新加坡出产的电视剧《莲花争霸》,融合了金庸的《笑傲江湖》与古龙的《流星蝴蝶剑》,明眼人一看就可以看得出来,但因为两者融合改头换面,使得想要追究版权都变得难上加难。

那些武侠小说名家都是这个待遇,更不要提名气还不大的黄鹰了。

许贯武听了黄鹰的话之后笑了笑,“既然这样,那你愿意把影视改编权卖给我们公司么?”

黄鹰听了不禁睁大了眼睛。“许先生,你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他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磕磕巴巴的说道。

“当然是真的,我可没有开玩笑。”许贯武点了点头道。

“嘿,你这小子今天可发达了。”连默生也兴奋的拍了拍黄鹰的肩膀道,“既然许先生都开口了,那你还不赶紧答应下来?”

黄鹰被这突如其来的好消息给震晕了,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幸好有连默生在一旁提醒。便连忙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黄先生的这部《大侠沈胜衣》一共有多少部?”许贯武又问道。

以往武侠小说作家写故事都是一部书而已,如金庸的《神雕侠侣》、《连城诀》等等,主角不同,故事基本没联系,所以可以**成册。

但大概是因古龙而起吧,现在小说是论部的,一个主角。一本书,分成好多故事,故事虽然没有太大的重叠性,但主要人物却一以贯之,如《楚留香》、《陆小凤》等等。

黄鹰的《大侠沈胜衣》系列、温瑞安的《四大名捕》系列等等,都是这样一种写作模式。这种写作模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方便书商分装成册,而且也不影响读者的阅读。不过缺点就是版权有些太分散,不方便被改编成为电视剧。

比如温瑞安的《四大名捕》就闹过两年之内三部作品,《名捕镇关东》、《四大名捕斗将军》、《四大名捕会京师》竞相争艳的场面。看气势似乎温瑞安小说改编热潮已经到来,将会成为继金庸、古龙之后又一位作品大量改编的名家。

但可惜的是这种盛况只维持了短暂两年时间就偃旗息鼓。原因固然是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版权太分散了。签给这个出版社几部。签给那个出版社几部,回头大家都有版权之后,影视公司就不愿再投资改编。

就好比这边拍《名捕震关东》火了,其他影视公司见猎心喜,马上从其他渠道购得另外一部小说的改编权,拍了《四大名捕斗将军》。顶着四大名捕的名号,借着之前那部热映作品的东风,也可以获得不错的收视率。但这样一来却明显是在沾前面公司的便宜,不过就算明知是如此,官司却也没法打。

你有版权我也有版权,你拍的是《名捕震关东》我拍的是《四大名捕斗将军》,主角儿虽然都是四大名捕,但是故事却不相同,所以也算不上是抄袭你的作品。这样一来自然会让影视公司利益受损,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愿意再改编这种琐碎的武侠小说。

就像是古龙的小说虽然改编成功的不少,在七零八零年代都火过一段时间。但等古龙过世之后,他小说的改编却陷入到了停滞的阶段,只偶尔会有电视剧改编出来。根本不像金庸他老人家的小说,tvb版、台湾版、新加坡版、张纪中版……一版再版拍个不停。

其中很大的原因也是古龙小说的版权纷乱,同样都是以楚留香为主角的小说,愣是卖给了好几家公司。结果这个也说自己有版权,那个也说自己有版权,结果就是没有哪家影视公司愿意趟浑水,害的他白白有好的作品,但就是没人愿意去投资。

“大侠沈胜衣现在写到第十二部了,只要读者们喜欢我还会坚持写下去。”黄鹰微笑着回答道。

提起自己的作品来,这位年轻人就显得自如多了,脸上的笑容都显现了出来。

许贯武不禁笑了笑,“好,你这十二部书我全要了,今后再出《大侠沈胜衣》系列,也要优先卖给我。”

“谢谢许先生,谢谢许先生。”黄鹰听了,马上开心的向许贯武鞠起躬来。不过随后仔细一谈,黄鹰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美了。

许贯武要和他签的只是影视优先改编权,就是付出一笔小钱之后,许氏就有《大侠沈胜衣》系列的影视优先改编权,这个权利初步定五年的限期。五年时间之内,如果许氏没有改编《大侠沈胜衣》系列,那么黄鹰就可以收回影视改编权。

如果许氏在五年之内改编《大侠沈胜衣》,那么就要再付黄鹰一笔版权费用。这笔版权费用就是笔大钱了。

许贯武这种做法也是从好莱坞学来的。美国出版业非常的发达,每年都有很多书出版出来。而且销量一般都很高。而对于读者反映不错的书,或者觉得有改编价值的书,影视公司就会出钱把影视优先改编权买过来,然后书就会被存到剧本库中。

因为影视优先改编权并不会花费多少钱,所以很多影视公司或制片人都会囤一批书,等待合适的时机再把它改编成影视剧。改编之时会再给作者一笔费用,电影上映之后还会给予部分分成。

改编时给与的版权费用并不太高,全靠票房分成来弥补作者的损失。这但如果投资人实在看好这部作品。不想在票房大卖之后再给作者分成,想要全盘买断作者的版权,那就需要付出很大一笔金钱。比影视优先改编权和影视改编权费用要高得多,即使是质量一般的小说都会卖个高价,这样也是为了保障作者的权益。

黄鹰以每部一千块港币的费用,把十二部《沈胜衣》系列小说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卖给了许贯武,所得一万两千块钱。对黄鹰来说也算聊胜于无。

许贯武之所以没一口气将《大侠沈胜衣》的版权买下来,除了公司最近并不缺乏故事和剧本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想为香港电影引进一些先进的机制。比如这个影视优先改编权,影视公司只出一点钱,就买到了这个权力。看来作者利益是受损的。

其实长远来看这却对作者有利,因为如果影视公司都用这招,将畅销书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全都买下来,那么作者就会先有一份收入。虽然这收入看似有点少,但却也聊胜于无。而且这也令作者的作品有了改编的机会。虽然这几率有些渺茫,但对那些不太有名的作者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激励。

而有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激励之后,作者写书的意愿自然更加强劲。而为了自己被买去的书有改编的可能性,作者自然会更用心的去写书。因为如果作者连续推出好书,他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大提升。就好像美国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

源源不断的畅销小说,让他不仅令自己的名气大增,也让他的小说名气大增。而这样一来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增。这是一个非常良性的循环。

而在香港作者却很少会享受到这种待遇,几乎全部都是成名之后,作品才会被影视公司改编搬上荧幕。而这时候对那些作者而言,这种行为纯粹是锦上添花,而好莱坞那种才叫雪中送炭。

许贯武就是希望能够采用这种手段,多多挖掘像黄鹰这样,有才华但却不被人重视的青年才俊,为他们多增加一些成功的机会。

今天《沈胜衣》系列十二部影视优先改编权卖出去之后,相信黄鹰为了这十二部小说能够早日改编成功,今后再写《沈胜衣》的时候也会更加用心,让它变得更加的好看。

……

连默生起初对许贯武收购影视优先改编权,而不是影视改编权也有一些困惑,但当后来发现黄鹰所发过来的《沈胜衣》系列小说后续章节质量有很大提升的时候,不禁恍然大悟感叹老板的智慧果然高。

……

黄鹰接下了香港影史演义的任务之后,翻阅了香港影史的相关资料。但因为香港电影影史资料一直没有多少人注意,所以资料就比较零散,根本没有人统一整理过,这也给黄鹰写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幸好连默生知道他也是第一次写做这种写实性很强的作品,所以特别派了两位老前辈来帮他答疑解惑,免去了他很多查资料的时间。这才让他的写作速度提高了许多,赶得及在最后排版之前交稿。

等所有稿子都齐全之后,连默生马上安排美工排版,然后在经过最后一次的审核之后,确认没有任何疏漏,便拿到印刷厂去印刷。

为了体现《东方魅影》的高品质,许贯武特别采用比较昂贵的铜版纸印刷,这就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而同期香港其他杂志社出版的杂志除了封面和内页是用胶版纸之外,其余全部用的是新闻纸。毕竟新闻纸比较便宜,而铜版纸的价格则是新闻纸的四到五倍。

第一期《东方魅影》刊印了一共两万本,这个数字也是香港普通杂志的销量。而像《明报周刊》、《火麒麟》、《藏花阁》等每期销量都在十多万本,丝毫不弱于畅销报纸的销量。

售价方面,许贯武所定的价格是十元港币,比《明报周刊》、《南国电影》、《嘉禾电影》等都贵了两元钱。不过一本是铜版纸印刷的,另几本则是新闻纸印刷的,成本不同,所以价格也不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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