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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
金巧巧赶紧从我身上爬了起来,这才说道:“你可以讲了。”
我说:“我可以讲,但能先离开这吗,我估摸着杀手门一会儿该过来了。”
金巧巧这才想起杀手门的事来,但还硬着头皮说道:“杀手门怎么啦,蓉城真正的主宰是我!”
我问:“真的?”
金巧巧又不说话了,显然很是心虚。
我也在蓉城呆好几天了,还能不知道金玉满堂是个什么情况吗,金巧巧只是名面上的大当家,要说话语权也是有的,但肯定是不如杀手门的那几个人。造成现在这个局面,金巧巧也没办法,毕竟当初是靠他们才重新恢复元气的。
说来也巧,就在这时,金巧巧的手机响了起来。
金巧巧拿出手机,面色微微一变,我也看了过去,是独臂刀。
金巧巧冲我使了一个噤声的眼神,便接起了电话。
车子里很安静,所以我能听到独臂刀略带愤怒的声音:“金巧巧,你搞什么,怎么把小南王给救走了?”
金巧巧装傻充愣:“什么小南王?”
“就是张龙!”独臂刀咬牙切齿地说:“你别装蒜,我已经查出来了,是你调走了现场的武警,是你开车接走了张龙!”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独臂刀果然第一时间就查出是金巧巧救走了我。这也不算稀奇,是谁调走武警的,一问便知。再加上机场那种地方,当然处处都是摄像头了,金巧巧就是想不承认都不可能。
金巧巧倒也机灵,立刻说道:“是张龙啊,你不早点讲,说什么小南王!没错,是我把他给带走了,我爸的死和他息息相关,我肯定不能放过他啊,我想亲手把他弄死,有什么问题吗?”
独臂刀说:“他是隐杀组的,你不能私自处理他了,快把他送回来。”
“隐杀组的?什么意思?”
“别问了,先把他送回来,我再慢慢讲给你听!”
“好,你在哪里?”
“就在家里!”
“成,那你等我。”
挂了电话,金巧巧对我说道:“你确实不能在蓉城呆了,我先把你送到眉山,然后你坐高铁离开!”
金巧巧使了一出缓兵之计,送我离开蓉城。眉山是和蓉城相邻的市,虽然也是杀手门的地盘,好在没有人认识我。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建议。金巧巧立刻发动车子,前往眉山。
机场本就建在郊区,所以我们很快上了高速,前往眉山。
到这时候,基本上我已经安全了,独臂刀不会想到我已经离开蓉城了。而且眉山很近,也就一个多小时车程。期间,独臂刀一直给金巧巧打电话,不过金巧巧没有再接,我则忧心忡忡地问她:“你把我放走了,回去怎么和他交代?”
金巧巧笑道:“金玉满堂虽然被杀手门控制了,但我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弱!你放心吧,我就说你跑掉了,他们能拿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办?好了,趁这时间,你赶紧给我讲讲你的故事,还有你女朋友!”
我虽不能完全放下心来,但也给她讲了起来。
无论以前的慕容青青、古玲珑,还是现在的金巧巧,似乎都对我的过去充满好奇,也对程依依充满好奇。仔细想想也能理解,她们个个都是美人,而且家世很好,从小不缺人追,突然碰上个对她们毫不动心的男人,能不觉得好奇和疑惑吗?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我讲故事了。
其实我的故事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我爸我妈离婚——离婚这事,我觉得没什么,现在毕竟多得去了,不会觉得难以启齿——从小没有人管,吃不上饭、穿不起衣,遭到过许多鄙夷和不屑,暗恋的女生从不正眼看我,直到二叔当兵归来,开了个服装厂后,生活才慢慢好起来了。
后来的事虽然比较狗血,却也奠定了我和程依依在一起的基础。
我和周晴虽然很是暧昧了一段时间,到最后我表白,她却没同意,反而投进了吴云峰的怀抱。程依依气不过,不仅把周晴骂了一顿,还主动向我表白,和我在一起了。
这就是我对程依依死心塌地的原因。
我很认真地对金巧巧说:“你喜欢我,可能是喜欢我现在的强大、自信和优雅,可我想告诉你,当年的我卑微、懦弱和窝囊。如果你在那个时候遇见我,一定不会喜欢我的,没准以你的脾气,还要往我脸上吐口唾沫,骂我一句废物。可是程依依却没有嫌弃我,仍旧和我在一起了。抛开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谈,就冲这份恩义,我也永远不会背叛她的!”
我说的这一番话,字字发自肺腑,句句来自内心。
除了我妈和南王的因素外,感恩程依依当初的义举,也是我钟情于她的一大因素。
我爱她,永远。
这个故事,我给慕容青青讲过,也给古玲珑讲过,现在又给金巧巧讲。我一点都没觉得烦躁,反而觉得很骄傲,程依依,我真的能吹她一辈子,她就是我心头的白月光,我愿意把所有的温柔都给她,愿意一遍又一遍地讲给别人听。
金巧巧听完以后,果然彻底地沉默了。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说:“除了程依依外,我再也不可能爱上其他的女孩子了。”
金巧巧肯定不乐意听这样的话,冷着一张脸说:“好了,知道你俩感情好了,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当时我那个无语,不是你让我说的吗,怎么现在成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金巧巧又说:“换个话题吧,你是怎么去了隐杀组,又怎么成那什么‘小南王’的?”
我说:“之前在机场的VIP休息室里,独臂刀不是讲过我的来历吗?”
金巧巧全程都听到的啊,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我是隐杀组的小南王。
金巧巧的眼睛瞬间亮了,甚至有些崇拜地看着我说:“那,整个江省真的都归你管啊!”
我点点头,说:“对啊!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多了一个封号,叫小南王!”
事实证明,女人真的喜欢强者、崇拜强者——这是基因决定的,上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时,身体强壮、四肢发达的男人,一定最招体力稍弱的女人喜欢,因为只有跟了这样的男人,女人才能吃饱肚子,以及放心抚养孩子。
弱一点的男人,根本讨不到老婆!
就包括现在,看看那些猴群、狮群,其实也差不多,只有最强的猴王、狮王才能享有交配权。
到了现代,文明不断发展,科技也在进步,女人不需付出体力也能养活自己,大大减少了依附男人的必要性,但是这种基因仍旧潜藏在体内,所以女人在嫁人的时候,很少会嫁给比自己差的男人,否则都不能踏踏实实的生孩子。
甚至嫁的男人越优秀,越是她炫耀的资本。
——这和拜不拜金没有关系,完全就是基因和生理所决定的,所以男人要想追到心仪的女孩子,必须要让自己变强,只当舔狗是没用的。
得知我是小南王,还管着整个江省,金巧巧简直激动坏了,不断夸我厉害。她说她一早就觉得我优秀,但没想到我这么优秀。竟然只大半年时间,就拿下了一整个省,在隐杀组中获得了如此出色的战绩。
与我的身份相比,她一个金玉满堂的大当家,只掌控着整个蓉城,未免显得太寒酸了。
更何况,就连金玉满堂都不归她一个人控制了。
简而言之,金巧巧确实更崇拜我了,看我时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也不知她在想什么,一张脸竟然慢慢红了起来,甚至红到了耳朵根。我很惊讶,刚想问她怎么回事,金巧巧已经主动开口。
“那个……”金巧巧显然羞涩极了,吞吞吐吐半天,才说:“我说真的,像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只娶一个老婆真的太亏了啊!比如说我爸吧,光我知道的,就十多个情人呢……所以我想说啊,除了程依依外,其实我也可以……”
金巧巧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像是蚊子哼哼,我都完全听不清了。
但我还是听懂了她的意思。
我的脸也“唰”一下红了。
什么跟什么啊,金巧巧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红着脸说:“你别胡说八道,我不可能做出那种事的……”
“哎,你别急着拒绝,多考虑一段时间么。”
“不用考虑,这不可能……”
我隐约记得在这之前,慕容青青和古玲珑都表露出过这个意思,但都被我给拒绝了,因为真的太荒唐了。大飞觉得理所应当的事,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哪里会爱那么多的人啊。
金巧巧还想再说什么,被我一摆手制止了,接着说道:“好了,咱们说点其他话题。我问你啊,如今金玉满堂被杀手门所控制,身为大当家的你应该也很不爽吧,有没有想过将他们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