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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零章武成王新政
天佑二年四月二十日,天佑皇帝明喻天下,颁布了震惊诸国、影响深远的《天佑二年国事政务革新除弊诏》,又称《天佑新法》,但在历史上更加响亮的名字,叫做‘武成王新政’,因为秦雨田才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他规划了变法的蓝图,完善了变法的细节,并用自己的权威和铁腕,为它保驾护航,使其由设想变为现实。
其实正经说起来,变法的开始并不应该从其标志性文件《天佑新法》颁布之日算起。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应该从秦雷在清河园讲话开始算。
因为从纵向看,之前对朝臣的大清洗也好,中间的见习官员大上岗也罢,以及后来的‘考成法’颁布实施。这一系列的举措显然是连贯且经过精心设计的。
从平定李浑到今日,秦雷和秦霆的每一次行动,除了要收拢权柄之外,还隐藏着更深层的目的,那就是‘清吏治’!
道理其实很简单,事情都是人做的,如果做事的人有问题,那再好的曲子也会被唱歪了。只有先把唱曲子的角儿们整治出来,才能把调唱好。
所以秦雷认为,虽然当时国内的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财政连年入不敷出,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但那是隐藏在更深层的吏治**造成的。正因为官员们拉帮结派,竞相以权谋私,‘损万民以养数人’,把自己变成不纳税,吃国库的特权阶层,才让国家该收的税收不上来,该花钱的地方没钱花,以至于常年陷入困顿境地。
更为可恶的是,这些士族官僚为了能长久的胡作非为不受惩罚,视欺上瞒下为常理;置国君百姓于不顾,以至于‘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
因此如不先解决吏治上的沉疴,定然会在推行新法过程中用人不当,使新法成为地方官扰民、困民的工具,对百姓和国家有益无害,以至遭到百姓的反对。
且变法对士族地主的利益触犯颇多,如果不先把这些人打掉,定然会遭到激烈的反对。
到时候可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了人’。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旧有的势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正是看到了这些潜在的问题,《天佑新政》上才会开篇名义道:‘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明确的指出,如果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
所以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秦雷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至于如何革新吏治,通过这些年来的观察思考,他也有着极为清晰的认识。
秦雷认为当时朝野病症可以总结为八个大字‘泄沓成风,政以贿成’!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以至权责不明,相互间推诿扯皮。即使好不容易想做件事,也是拍拍脑袋想到啥做啥,事前没有计划、事中没有追踪、事后没有总结。
原先那种但也不能光怨官员,毕竟在原来那种没有监督、没有问责,干孬干好都一样的情况下,很难有人会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事,大多数的动议、规划、行为,都像热锅子炒屁一般,臭过一阵便啥都没有了!
正是在这种混乱不堪的状态中,朝廷效率极端低下,国家资源严重浪费,百姓负担却无比沉重。这才导致了今日的一系列弊病。
摸清状况后,秦雷便决定对症下药,他一不申斥、二不宣导,只用一招招雷厉风行的手段,向天下表明他的决心!
既然原先官僚已经盘根错节,无药可救,那好,就请全部回家,没了你们这群王屠户,老子照样吃带毛的猪!
人都光了,朝廷的架构自然随他揉捏,秦雷大刀阔斧的砍除了超过总数一半的冗官编制,再把清河大学堂里的士子们一股脑塞进去。
在见识了王爷的雷霆手段之后,这些被他一手拔上高位的菜鸟官员自然是惟命是从,不敢稍有差池。
在赏罚分明,执法公正的前提下,秦雷推行了蓄谋已久的‘考成法’。实施近一年来,以至于‘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效率大大提高!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战战兢兢的菜鸟们,整日被接踵而至的任务缠身,只想着把考核通过,可别被撸了官职,那可就丢死人喽。以至于无暇去进行原本官场上最重要、最费心力、也是最残酷的勾心斗角,一时间朝堂上的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起来,行政效率很快便超过了前任。
当朝廷变得海晏河清、齐心协力时,秦雷便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利器。他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民生等诸方面的改革,一时间无往不利、事半功倍。
《天佑新政》的举措可以概括为二十四个字‘丈田亩、改税赋、修水利、平物价。重科举、兴工商、畅交通,强军备。’实实在在的八条内容。
这八条又分两部分,前四条可以看成是安民之举,后四条则是强国之策,且听我们一样样分说。
先说‘丈田亩’,就是之前便提过的清查土地。变法诏书上说:‘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诏书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以增加朝廷的赋税,减轻百姓的负担。
第二条‘改赋税’,主要是针对现行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贪污克扣等现象非常严重。现将所有赋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
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以及徭役折算的丁银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全部折算为税银,总为一项收入,统一征收。如此可以避免田多者偷税漏税、田少者多缴税,平衡了税赋负担。
且国家容易掌握该收多少,百姓明白易知该交多少,还可防止官吏欺上瞒下、从中渔利。
值得注意的是,诏书中明确规定,将百姓应服的徭役,也按照朝廷制定的标准折算,按照每一户的丁口数加总,一并加入了税银中。
同时明喻天下,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按当地劳力标准雇人从役。将无偿转为有偿,这钱就从收上来的丁税中出。
这样做的好处很大。比如在新法没颁布之前,官府征夫的随意性很大,除了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修路、筑堤这些官差之外,还会无偿使用百姓给自家搬运、做饭、抬轿、驾车之类,完全是以官役之名,命百姓行奴仆之事。
新法实施之后,雇佣民夫的权力将统一收归州府一级,由各县按实际情况上报所需劳力,再由州府审核后统一拨付经费,事毕还要检查完工情况,以免假公济私。
显然新法改变了原先混乱不堪的徭役制度,大大减少了官府无度滥征民夫的现象,将百姓从繁重的劳役中解脱出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
同时税赋劳役折银,用夫付费这两桩新鲜事,也必然会把银钱提升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关键地位,有利于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其三是‘修水利’,总结疏浚大运河,重开京水河、开凿引水渠这三大水利工程的经验教训,将大河流域和大江流域重新治理。用分流主干的方式,减少水灾、增加灌溉面积。
其四‘平物价’,乃是由朝廷出巨资,在中都、洛阳、襄阳三地设立市易司,任务是在丰收时以合理的价格向百姓收购谷物稻米,以此抑制不法商贩趁机压价,避免谷贱伤农、米贱伤农;再在春荒或某地遭灾等粮食紧俏之时,以合理的价格向百姓出售,同样为了抑制不法豪强囤积居奇,讹诈百姓。
双管齐下,可以让百姓的生产生活更保险,不至于轻易破产,沦为佃农。正像诏书中所说,‘权贵贱,通有无,以平物价、济黎民,所以抑兼并也。’
从以上四条可以看出,秦雷的变法旨在‘安民’,尽可能的为老百姓解除负担。他的设想是,十年之内使绝大多数可以养活一家老小,不至于逃离乡里,成为危害社会的流民。二十年内,能让半数人家,家有余财……至少逢年过节能想买点啥就买点啥吧。
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出,秦雷这法子对百姓、对朝廷都有好处,可就是有一批人想必不会太高兴。那就是原先不交税不服役、还可以随意驱使民夫做这做那、时不时还能靠着囤积居奇,发笔大横财的既得利益者们。
这些人包括被秦氏兄弟暂时撵出朝堂的士族老爷们,甚至未来也会包括刚刚跻身朝堂的新贵们。秦雷虽然对那些官僚不报好感,却也知道自己终究还是要靠这些士大夫治理天下,而不是那些感自己恩的老百姓……
前唐太宗说:‘民为水,君为舟,水可载舟,亦能覆舟。’百姓的拥戴确实是很伟大的力量,但大多数时候却不顶什么事。就好比他李世民,是靠着那帮子老西儿门阀夺下来的天下,而不是什么老百姓的支持。
所以他这句话的重点,是在最后一句‘亦能覆舟’上。李世民清醒的认识到,老百姓那温顺的表象下,隐藏着无比狂暴的力量。这力量足以毁天灭地,改换新天。
因为畏惧,所以爱民。古来贤君皆是如此,秦雷也不例外。但真正能帮得上这些至尊的,却还是那些不怎么可爱的官僚,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各种势力。
两边都不宜太过得罪,这便是一个矛盾。秦雷的解决方法是大家谁也别革谁的命,都得点好处、都退一步,你好我好大家好吧……很没有技术含量,却相当的管用。
这其实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他要变革,要让老百姓能活下去,就必须让大户们停止对百姓的盘剥压榨。但要是单纯让大户们吃亏,他们就会不乐意,就算不跟秦雷对着干,也绝不会与他合作的。
如果把这些人都逼急了,一样会出大乱子。所以秦雷的后四条,就尽量向士大夫们倾斜……
比如说第五条‘重科举’。《新政》上明确指出,科举将是国家取士的唯一正途,本着‘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进行官员选拔,除此之外所有的方式全部予以废除。
这条发令是秦国选官制度的进步,是对被搞得乌烟瘴气的科举的拨乱反正。是对察举制、征辟制和荫庇制,最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庶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
新法中重申科举制度应分为文举和武举两部分。强调武举是专门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文武两科,殊途并进,不分轩轾、无论尊卑’。
但话虽如此,可国家终是需要文臣来治理的,且武将更重视的是战功,谁能打仗谁才是英雄,而不是你出身哪年武举,你是第几名;我出身哪年武举,我是第几名。
所以武举的地位不如文举,这是不容置疑的,也不是一道圣旨可以改变的。
而从历年的统计资料看,参加武举的人中,普通家庭出身的占大多数,参加文举的人中,却是庶族地主家庭出身的要多些。这很容易理解,毕竟在世人眼中,当兵扛枪是粗人干得活,虽然立功容易,可也太过危险。除了那些好奇叛逆的公子哥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家的子弟,仗着手脚粗壮,又练了些刀枪棍棒,便想着通过这个途径参军,搏个军功出来……至少不用从头做起了不是吗?
而文举则完全是另一番模样,首先在这个年代,读书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束脩贵、书本贵、笔墨贵、白纸更贵。保守估计,一个学子从入蒙的《三字经》,千字文开始,直到把四书五经读下来,共需要十年时间,这十年里一个壮劳力完全搭进去不说,仅各项花费便达到二百两银子,这是普通人家也不敢想象的,更别提连饭都吃不上的贫苦人家。
所以那些连饭都吃不上,还能考中状元郎的事迹多半属于励志故事,做不得真的。就算偶尔有之,也是破落料到的官宦子弟,本身就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因此一百个人里能有一个识字的就不错了。所以百姓对读书人有着天然的敬畏……别说你考上进士,就是个秀才都要让人肃然起敬的。
所以当士族地主的子弟垮掉后,庶族地主在大秦各色人等中,绝对属于有文化的那一类。因此毋庸置疑,在秦雷主导的公平科举中,他们考中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士族和平民。
这就是秦雷对士大夫的倾斜……而不是士族。在他的构想中,庶族地主将成为新兴的士大夫,挤占掉原先士族的位置。
至于那些被撵出权力圈子的士族,秦雷有第六条‘兴工商’和第七条‘畅交通’伺候。兴工商便是鼓励工商,这可能是全部变法中最叛逆的一个,因此历朝历代都把商人看成是乱国之人,认为他们囤积居奇,扰乱当地经济秩序,且唯利是图,与道义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但秦雷要说他们是放屁,没有商人的买卖转运,那荆州府的稻米就到不了洛阳城,巴蜀地中的井盐也到不了中都城。那全国各地的农民兄弟就只能自己生产了自己用,华夏经济也要倒退千年。
至于如何对付囤积居奇、投机倒把这样的行为,秦雷早在第四条平物价上有了详细的阐述,在此不必赘述。
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秦雷还是认为瑕不掩瑜,他觉着商人的地位应该更高,因为他们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加速器。有了他们,生产者才能尽快的卖掉所产的货物,缩短生产循环周期,而消费者也能及时的获得所需的产品,大大刺激了消费。所以把商业搞上去了,其他的行当都会被注入一阵强心剂,获得更快的发展速度。
秦雷十分清楚,国无农不立、无商不富,因此在确立农本地位的同时,他也不忘发展工商业。具体举措有三条:第一,取消全国州府及以下地方设卡收税的权力,一批货物在省内流转,仅需交一笔商业税即可,之后只要不出省,便不会再征税,体现税不重征的原则。第二,降低税率,把原先五征一的商业税降低为十五课一;第三,取消对商人的一切不合理限制,明确其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为了刺激工商,他又提出了第七条‘畅交通’,有句俗话道:‘要想富先修路’,有了宽敞平坦的马路,交通就会便利,就不愁生产出来东西运不出去,就不愁东奔西走,就会大大降低商人们的成本,可谓是如虎添翼。
而且有了四通八达的宽敞道路,可以显著拉近城与城、府与府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朝廷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国家安全,所以秦雷将通畅交通放在了如此重要的地位。
但这些事情他当然不会亲自去做,而是将会采用复兴衙门的方式,在全国各省组建类似的机构,同样是皇室,官府、豪族三方合营,同样是豪族贡献巨额财富,官府大开方面之门,秦雷为其提供庇护的模式,将辖区内的工商业,交通业全部交与其打理,收益也按照既定的比例,皇家拿两成,朝廷拿四成,豪族拿四成。
秦雷这样做是有底气的,且已经在南方进行了试点,其效果之好、收益之大,让其他省的士绅豪族眼红到睡不着觉……复兴衙门那高涨的价格便是明证。而且秦雷早就规定,复兴衙门的议事,及其近亲属,不得在南方两省官府任职,人为为其划分了一道界线。
这样资产的拥有者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但可以有效的监督、钳制、甚至是提请罢免相关的渎职官员,如此一来庶族地主执政,士族地主监督,一个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体系便建立起来了。
秦雷的良苦用心,在这件事情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至于最后一条‘整军备’,是关于大秦军力上的安排,诏书上语焉不详,我们只能知道,朝廷似乎觉着现在的兵力够用,没有再次征兵的打算,但军费拨付却悄悄上涨了一倍,显然是要走精兵路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