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满载而归(2 / 1)

绝代名师 相思洗红豆 1754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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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芷若睁大了眼睛,盯着匕首。

“我不能要!”

孙默赶紧拒绝:“这也太贵重了!”

“诶,此言差矣,千金难买心头好,致仕这几年,今天无疑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读到了一本名作,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真是快哉!”

郑清方说着,又满饮了一杯,然后咳嗽了起来。

“老爷,您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劝说,很担心郑清方的身体。

“咳咳,无妨!”

郑清方示意老仆不要多事。

他在朝中做了这么多年大官,妙笔生花这种奇景,自然是见过几次的,可那几位画师都已是垂暮之年。

毕竟绘画这种技艺,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可是孙默,他才多大?二十岁便达到这种境界,简直太可怕了。

再说小说,虽然文采差了一些,但是故事却是写的极好,郑清方现在闭上眼睛,桀骜不逊的美猴王,坚毅执着的三藏法师,好色贪婪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没有存在感但依旧可以记住的沙和尚,俱都历历在目……

这本书,郑清方不敢说是传世名作,但是数年后,蜚声中土九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郑清方赠送给孙默追云匕首,就是纯粹的欣赏他的才华,因为这位笑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就是书画双绝呀!

“拿着吧,反正我老了,也没有骑马的机会了。”

郑清方看到孙默还要推辞,便板起了脸:“你再拒绝,是不把我当知己了?”

老仆无语,老爷,您是骑不了马,但是你的后辈们骑的了呀,尤其是您的孙子,可是觊觎这把匕首好久了,您都没有给他,现在给了孙默,您孙子不找他麻烦才怪。

“真的是太贵重了!”

孙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师好厉害!”

看到郑清方硬要把这么珍贵的灵器送给孙默,鹿芷若满心都是对老师的佩服。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2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33/1000)。

“拿着,是男人,就不要婆婆麻麻!”

郑清方一把把匕首派给孙默之后,又满饮一杯,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我竟然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之前我还在想,你要是画的还过得去,就一幅画十两,买你的,可笑呀,可笑!”

郑清方心说幸亏我没有开价,不然就丢死人了。

鹿芷若和老仆也笑了,十两?翻一百倍都买不下那副三藏西行图。

孙默能说什么?把匕首递给鹿芷若,然后保持谦虚的笑容就好了。

看着孙默忍住了好奇心,没有立刻欣赏这把匕首,老仆人对孙默又高看了一眼,要知道很多人见到这种级别的珍宝,可都是会迫不及待把玩一番的。

郑清方喝着酒,越看孙默,越是欣赏,孙默不仅长相帅气,还才华横溢,对了,要不要把孙女嫁给他呢?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他今后的作品了呀!

酒菜凉了,郑清方又让仆人撤下,换了一桌,继续和孙默推杯换盏,他今天实在太开心了。

喝一会儿,郑清方就忍不住拿起《西游记》的手稿看几眼,然后又会起身,去欣赏三藏西行图。

其他的角色肖像图,也是极好的,但是和这张一比,还是要稍差一些。

“诶?总感觉少些什么?”

郑清方终于发现了盲点。

孙默不解,倒是鹿芷若小手掩着嘴巴,小声提醒:“是落款!”

“对,是落款,名画名作,怎么可以没有落款?”

郑清方恍然大悟,赶紧让孙默补上。

“啊?”

孙默有些不好意思。

“快写呀,你不署名,谁知道这是你的作品?”郑清方催促着,突然反应了过来:“你不会以前没有写过落款吧?等等,这难道是你创作出的第一幅名画?”

孙默点头。

“太好了!”

郑清方激动的也不用酒盅了,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

“老爷!”

老仆人吓了一跳。

郑清方哈哈大笑,如果孙默以后成名,那么他的第一幅画,就太有纪念价值了,于是他赶紧叮嘱:“你一定要把今天的时间写上呀!”

孙默无所谓。

“还有,如果出书的话,一般都是用笔名,你打算叫什么?”

郑清方示意鹿芷若吃菜,不要拘谨。

“哥布林?”

孙默倒是想叫吴承恩,让人知道《西游记》的原作者,不过想到书是自己写的,除了内容一样,文字并不同,就连人物形象,也加上了自己的想法,做了些许修改,比如猪八戒更惹人厌了,沙悟净是个腹黑,所以他放弃了。

万一人们看过后要骂,骂的也是自己,就不给吴承恩招黑了。

“哥……哥什么?”

对于这种陌生的词汇,郑清方根本无法在脑海内形成一个固有形象。

“哥布林,一种怪物!”

孙默看似漫不经意的说着,其实在试探郑清方,这种大官,见过的市面肯定多,如果连他都不知道,那就说明没有这种东西。

“你构想出来了吧?是《西游记》下半部中要出现的妖怪吗?”

郑清方好奇。

“不是。”

孙默是个求知欲很旺盛的人,他想知道中土九州以外,还有什么地方,比如有没有西国,有没有龙与剑与魔法。

目前看来,是没有的。

“难道是另一部书里的?”

郑清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孙默,恨不得他立刻给介绍一下。

“我想好了,笔名就叫甘道夫!”

孙默岔开了话题:“没有什么涵义,就是随便叫的。”

“这个随你!”

郑清方因为身体的原因,平日里睡得很早,可是今天却拉着孙默畅谈,直到深夜。

天色太晚,校门都关了,再加上郑清方的盛情款待,孙默和鹿芷若在客房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郑清方愣是忍着宿醉后的头疼,早起陪着孙默吃了一顿早餐后,送他离开。

“老爷,他又不是名师,不过是小说写的好看,画画的不错,至于对他这么好吗?”

老仆人想不明白,老爷竟然把追云匕首都赠送给了他。

“我在朝堂屹立了四十七年而不倒,靠的就是这双识人的眼睛,那个孙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

郑清方站在书店门口,望着马车远去的身影。

“气质?我承认他长得挺俊秀!”

老仆人没发现什么气质。

“你不懂!”

郑清方不想解释了,能画出三藏西行图的人,胸中也必然藏着丘壑,那副画的意境,可是做不了假的。

“以后孙默再来,以贵客之礼招待。”

郑清方吩咐。

……

在中州学府校门前下了马车,孙默付过钱,便施施然的走了进去。

鹿芷若抱着装满了一千两白银的小木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她不时地望向孙默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孙老师好厉害,写了一本小说,就赚了一千两,后面还会有稿费到手,而且他还有一手高超的画技。

真是没想到,孙老师竟然还是一位可以画出妙笔生花之境的名画师,昨天那些插画,真的是神秀至极。

“哎呀,好想让老师给自己画一张肖像画呀!”

鹿芷若嘟了嘟嘴唇,然后又赶紧摸了摸揣在怀里的追云匕首。

还好,没丢,这可是灵器,要是不见了,鹿芷若就只能去自杀谢罪了。

一想到郑清方竟然送出了这么珍贵的礼物,鹿芷若现在还有点儿难以置信,反正换作自己,是不舍得的,留给家里人也好呀。

“死忠粉好可怕!”

鹿芷若感慨:“不过能征服死忠粉的孙老师,更可怕!”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10.

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43/1000)。

听着陡然响起的提示声,孙默忍不住回头,我知道你胸大,但你不是奶牛呀,要不要这么频繁的贡献好感度呀。

木瓜娘眼睛一弯,立刻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然后一只手抱着小木箱,一只手抓住了孙默的衣角。

看到孙默,守着门房的秦大爷立刻走了进来,朝着他打了一个招呼。

“孙老师,早上好呀!”

“秦大爷好!”

孙默点了点头,递过去一包烟叶:“早上路过街市买的!”

“不敢当!不敢当!”

秦大爷连忙摆手,没有接。

因为守着校门,见得人多,听到的小道消息也多,所以秦大爷已经知道孙默招募到五位学生,并且得到了校领导的认可,正式入职,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对于实习老师,秦大爷还能保持些优越感,毕竟他们十个人中有九个留不下来,但是对于正式老师,就不行了。

看大门的和老师,地位差的太大了,要不是孙默升职了,秦大爷也不会堆着笑脸主动打招呼,更不会从门房里走出来。

在以前,秦大爷隔着窗户招呼一声,就不错了。

“拿去吧,我不会抽旱烟,留着也是浪费。”

一包烟叶才几个钱,就算孙默没有这笔稿费巨款,也买得起,给秦大爷东西,只是想以后出入校门方便一些。

万一以后大半夜晚归,遇上门禁,也好说话。

看到孙默确实是给自己买的,秦大爷赶紧把双手在裤子上搓了搓,擦掉了汗水和灰尘后,接着微微弯腰,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孙默注意到了,上一次送烟叶,秦大爷是用一个手接的,再加上弯腰的细节,他从这两个细微的小动作推断出,秦大爷应该知道自己升职了。

“孙老师,您慢走呀!”

秦大爷等着孙默走出二十多米远,才返回门房,放好烟叶后,忍不住感慨,看看人家这情商,太会做人了,难怪能吃到安校长那碗软饭呢。

孙默放好东西,去图书馆准备上课的东西,只是没多久,一个年轻女人就找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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