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自杀(1 / 1)

最后防线 闪烁 166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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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阵,唐旭宸才小心翼翼的从灌木丛里退了出来。

“你真的打算这么做?”欧阳凤鸣一直跟着唐旭宸。

“他是唯一的知情者。”

欧阳凤鸣暗自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跟着唐旭宸朝山坡下,站在越野车旁边等待他们的情报人员走去。

唐旭宸来到纽约后,把情况告诉了欧阳凤鸣,然后召集了杨怀烈安排的情报人员。

欧阳凤鸣也简要说明了情况,最重要的就是,弗兰克在五天前的车祸中丧生。因为涉及到刑事调查,所以美国当局没有公布消息。结果就是,斯克尔斯成了去年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唯一知情者。

唐旭宸当即决定秘密抓捕斯克尔斯,通过审讯他获得相关情报。

按照唐旭宸的推测,针对薛震远的暗杀计划没有在弗兰克与斯克尔斯辞职后终止,两人辞职可能就是为了掩盖这个绝密行动。原因就是,即便这个绝密行动因为调查而曝光,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也会认为,在弗兰克与斯克尔斯引咎辞职之后,该行动已经终止,不会继续追查下去。

如果杜伦特也是知情者,更会竭力掩盖与保护这个绝密行动。

弗兰克突然“丧生”,也非常值得怀疑。他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这个时候死,也许并非偶然。

也许该行动已经由其他人负责,为了保密,需要除掉像弗兰克这样的知情者。

也许弗兰克根本没有死,只是通过意外丧生来转移中国情报机构的视线,避免遭到中国情报机构调查。

也许美国高层认为事情已经败露,决定杀人灭口,免得被中国情报机构抓住把柄。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意味着同样是知情者的斯克尔斯已经受到威胁,很有可能步弗兰克的后尘。

要是斯克尔斯也死了或者失踪了,调查将无法进行下去。

到时候,所有希望将寄托在那份由木林森获取的情报上,而军情局的技术人员并不知道能在什么时候完成破译工作。

秘密抓捕斯克尔斯,然后审讯他,成了唯一选择。

所幸的是,欧阳凤鸣的前期工作做得很到位。

虽然斯克尔斯引咎辞职,但是他知道的秘密太多了。过去一年里,他一直住在这座位于缅因州北部、靠近圣约翰河、到最近的城镇有差不多有五十千米、离加拿大却只有二十千米的庄园里面,身边随时有四名特工。庄园里有三部越野车,别墅外的草坪能起降直升机,四周设置了大量监控摄像头与传感器。

其实,这是一座监狱,斯克尔斯被软禁在这里。

欧阳凤鸣就住在五十多千米外的肯特堡,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会隔三岔五的到这边来查探情况。

没花多少功夫,欧阳凤鸣向唐旭宸与四名情报人员说明了庄园里的情况。

与此同时,六人准备好了武器装备。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只能在庄园里审讯斯克尔斯。”欧阳凤鸣将那把发射零点四五英寸口径acp枪弹的usp手枪****固定在右侧大腿外的枪套。“他戴着无线电定位追踪装置,也许体内还有同位素跟踪器。此外,无线电定位追踪装置可能有自毁功能,而且由他的脉搏控制。”

不用欧阳凤鸣明说,唐旭宸他们都明白,那个东西只要离开斯克尔斯的手腕就会爆炸。

“我们有多少时间?”唐旭宸问了一句。

欧阳凤鸣看了眼手表,说道:“从现在开始,最多四个小时。”

“足够了。准备好了?开始行动吧。”

此时,庄园内。

虽然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一年多,但是斯克尔斯今天特别反常,特别是在上午接到那个电话后,一直心神不宁。

吃了午饭,斯克尔斯就去了书房,继续写那本永远无法出版的自传。

一年多来,这是斯克尔斯唯一的正事。

严格说来,斯克尔斯不是引咎辞职,而是被特勤局秘密逮捕。因为涉及到政府丑闻,知道太多的秘密,所以总统才没把他送上法庭,只是将他软禁在这里,让他无声无息的离开新闻媒体的视野。

显然,这是一座五星级监狱。

生活方面,斯克尔斯什么都不缺,只是不能离开这座庄园,即便跟外界通电话,也要有特勤人员在场,而且通话内容会被录下来,然后由特勤局审核。如果斯克尔斯在电话里说错了话,特勤人员会给他警告与相应的惩罚,比如在一周或者一个月里不准跟外界联系,或者是关几天禁闭。

斯克尔斯懂得这些规矩,从来没有犯规。

一年多来,斯克尔斯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其实,即便在来到这里之前,斯克尔斯的日常生活也非常单调。除了工作,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整理家里的花园,修剪草坪与培育花卉。闲暇的时候,他可以花一天时间来修剪一株盆栽。

这座庄园,有数千平方米的草坪,还有大量花卉。

只是,斯克尔斯已经厌倦了。

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知道,恐怕得在这里住上好几年。就算没有遭到起诉,现在的这位总统也不会放了他。如果下任总统认为他仍然是潜在威胁,还会让他在这里住上四年或者八年。在中央情报局的历史上,有好几位像他这样的副局长,因为知道的秘密太多,遭到终生软禁。

斯克尔斯没有放弃,他相信迟早有一天能够离开这里。

他无法将知道的秘密说出来,但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写自传,披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在斯克尔斯看来,这是实现剩余人生价值的主要方法。

只是,中午接到的那个电话,让斯克尔斯万分震惊,也让他很是惶恐。

打电话来的人,自称是他的大学同学,叫“汤马斯”。斯克尔斯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大学同学,反到是弗兰克年轻时担任情报人员期间使用过这个化名,还是在跟斯克尔斯一同执行任务中使用。

这是一个明确无误的暗号。

几天前,斯克尔斯就得知,弗兰克出了车祸,还没送到医院就死了,而且很可能是被人谋杀。

打电话来的人在暗示他,弗兰克因为知道得太多,所以必须死,而他也不例外。

只是,死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死法产生的影响截然不同。

斯克尔斯知道,那个打电话来的人要他死,而且使用大学同学的身份,表示知道他的家庭情况。这就是说,只要他无声无息死去,他的家人就不会受到连累。要是他想死得轰轰烈烈,他的家人就会倒霉。

干了几十年情报工作,斯克尔斯不可能听不出这层含义。

斯克尔斯不想死,他还没有活够。

儿子已经十多年没有跟他联系过了。大女儿移居澳大利亚,早就不跟他往来。小女儿定居加州,上次通电话是去前圣诞节,只说了几句话,主要是相互问候。前妻住在得州,现在是一个石油富商的老婆。斯克尔斯只见过那个家伙一次,浑身上下散发着铜臭味,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虽然与家人的关系并不怎么样,但是斯克尔斯不想连累他们,特别是几个子女。

斯克尔斯不知道该怎么办。

能把电话打进来,而且在特勤人员的监视下说出那样的话,肯定是个厉害角色,也许与白宫有关。

斯克尔斯知道,他逃不掉,区别只是自杀与他杀。

其实,这两者根本没有区别。就算是他杀,也会伪造成自杀或者意外身亡,与弗兰克的结局没有两样。

当然,斯克尔斯不会死于车祸,也许是突发心脏病。

他本来就有心脏病,来杀他的人甚至不需要使用诱发心脏病的药物,只需要在他的胸口垫上一各枕头,然后用力击打几下。或者用子女来威胁他,诱发心脏病,然后看着他痛苦的死去。

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看着窗外西垂的落日,斯克尔斯叹了口气。

时间已经不多了,他活不过今晚,而且死得越早,对家人越好。拖下去,只会让他的死变得毫无意义。

删掉已经写好的自传稿,斯克尔斯打开了一个空白文档,开始写遗书。

如果是自杀,留下遗书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斯克尔斯有一笔存款,数目不小,要他死的人不会侵吞这笔钱。他知道,移居佛州的儿子过得并不好,收入很低,欠了银行几十万美元。大女儿的家境不算差,不需要他的帮助。小女儿是全职太太,丈夫在去年失业,生活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果子女能过得好一些,也算是别无遗憾吧。

写好遗嘱,斯克尔斯去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又回到了书房。

吞枪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他受到软禁,特勤人员不会给他一把手枪,也不会把手枪放到他能够取到的地方。

服毒是第二选择,只是没有毒药。

上吊也不错,只是书房的吊灯太高了,根本够不到。

用皮带吊死在浴室的喷头上,不是办不到,只是很麻烦,得首先绑住手脚,而且死相非常难看。

剩下的,也就只有割腕了。

斯克尔斯觉得这是女人的死法,可是总归是一死,怎么死并不重要。

迟疑片刻,斯克尔斯割断了左腕动脉,还顺着手臂划了一刀,让伤口变得更大,加快出血速度。

也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踢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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