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高智慧(1 / 1)

这个写手是只猫 月雨白 192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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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心虚的余生没有戳穿刘阳谎言。他支着耳朵,听刘阳怎么说,打算配合着演场戏,毕竟他刚摆弄完刘阳的电脑,也有些心虚,底气不足。

原来是这样,余生在刘阳的话唠中了解到了事情的大概。

简单来说,就是刘阳刚装完电脑,有点兴奋,忘了在约定的时间去找妹子。

尽管妹子在等他,没有生气,但刘阳知道,哪怕妹子嘴上不说,心里难免会有芥蒂。

所以,他先是直接道歉。然后旁敲侧引,把话题扯到家里那只流浪猫身上。说了一会其中的辛苦,展示了一下手上尚未消逝的伤痕。

妹子测隐之心大起。看上去不仅原谅了刘阳的迟到。还主动要求来刘阳寝室看那只猫。

之后,就是现在了。

妹子看了一眼爬在阳台上,半死不活的余生。她用轻灵地声音说道,“它看起来很乖嘛!”

当然!本大爷当然很乖!

余生听着悦耳地说话声腹诽道。他暗暗祈祷,拥有美妙声音的妹子,最好拥有与之相匹配的美妙外表。虽说他不隶属于外貌协会,但是若是胖妹,自然算不上美好。

“一!二!三!”余生在祈祷中,张开一双猫眼。

入目的先是一张素面朝天的脸,朴素不施粉黛。与这个年代电视中,所谓明星的劣质华贵装扮,余生无疑更喜欢前者。

她的衣着同样朴素,看的出不是和“奴隶”一样家境富裕。不过站在那里,自身的气质宛若莲花,亭亭净植。

一场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美好故事?还是一场富家公子的始乱终弃?

余生瞄了一眼稍远处的刘阳,有些不确定他到底怎么想的。毕竟最难估料的还是人心。

就在余生脑洞大开,胡思乱想之际。

少女伸出手道,“咪咪你好,我叫苏雨萧。”

你才是咪咪,你全家都是咪咪。余生素来讨厌别人管猫叫咪咪,更何况余生已经变成猫了。

不过,看在她是妹子的面子上,余生原谅了她。

余生大度的伸出前爪,打算和苏雨萧握个爪。

“小心!”刘阳一声大叫,一把搂过妹子,背过身,挡住余生的爪子。他可不想雨萧被猫挠到,那滋味他体会过,可不好过。

“怎么了?”苏雨萧惊呼道。

“没事,我就怕它挠到你。”刘阳松开怀里的妹子,摸了摸鼻子,尴尬道。

“它很友好的,不会弄伤我的。你看。”苏雨萧脸红扑扑的手指着余生。

余生的爪子伸在半空,楞在那里搞不清状况。

苏雨萧被余生的样子逗得噗嗤一笑。

她面前的余生倒没有被这一笑搞得神魂颠倒。反倒一旁的刘阳露出丝丝爱慕之意。

猴急,也不要这般急呀。余生想着神经病一样冲过来的刘阳,怒其不争道。“果然,人类不光可以日到春暖花开,他们一年四季都在发情。”

感受着两人之间微妙尴尬的气氛,余生暗叹一句,“送佛送到西吧。”

他开始合理利用自身的优势。

余生扭了扭身子,“喵”了一声,“喵”的很嗲。一副地球人都知道求抱抱的萌样。

刘阳几次阻拦无果后,苏雨萧还是像抱婴儿一样抱起了余生。

余生躺在苏雨萧的臂弯里,嗅着少女身体的气味,说不上体香,但不难闻,让余生感觉很舒服。

重生成猫之后,才明白动物的嗅觉究竟有多发达的余生。才想起貌似自己“上辈子”一直没有动物缘,和动物们不对付,是不是因为他的气味太难闻了,或者说动物不喜欢他的气味。

他躺在苏雨萧的胸前,用爪子触摸了几下其中柔软的部分,不得不说大小刚好合适,即不像搓衣板一样一马平川,微微隆起的幅度又恰到好处,没有乳牛那种累赘感。

不过可惜的是,当余生换了几个姿势,打算体会一下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美妙观感时,才发现,原来现在还是冬天,这小妮子的衣物并不少,同时让余生怀疑起了刚才的“爪感”,究竟是衣物的触感,还是那里真实的反馈。

他唏嘘的长叹一声,“喵”声拉着长音从他嘴里冒了出来。

男人或多或少都会为心仪的女孩子吃醋,哪怕这个对象是只猫。刘阳看到白黑花纹相间的狸花猫,蠕动着身子在苏雨萧胸前荡来晃去,总感觉那只猫不坏好意。特别是在苏雨萧放下它时,它瞄了他一眼,其中深长的意味,竟让在他生活圈子里素以胆大著称的刘阳,有点背脊发凉的感觉。

“难怪奶奶说猫都邪门,看来这家伙伤好之后赶紧打发走。”

刘阳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没这么说,好声好气的和苏雨萧说了一堆话,在苏雨萧恋恋不舍,堪称一步三回头的凝望中,她被刘阳拉去吃饭了。

窗外夕阳西下,余生目送两人走远。他确定刚才是他恶趣味使然,在刘阳这个小赤佬面前“侵-犯”了一番苏雨萧。但他并没有多大的负罪感,毕竟大爷现在是只猫。

他一边在脑海中哼着小曲,一边打开电脑。在刚才那段时间,他为自己的生活定下了几个目标。

他先打开那个论坛,用他的本名余生注册了一个账号,第一个帖子,发的是关于未来一年北京大众服饰发展的走向。在他模糊的记忆里,他依稀的记得,上辈子2000年左右,北京掀起过一阵牛仔裤狂潮。

当时从南方沿海地区进牛仔裤的价格是二十余元一件,在北京转手就可以抬价到一百余元,其中利润之大难以想象。

不过现在余生这具身体,显然不具备当倒爷的实力,所以他无私的分享了自己的先知先觉,至于有没有人相信,按照他说的去做,那便随缘吧。

打完一篇帖子的余生已经累得趴在桌子上不想动了,他没有想到打字居然这么困难,要知道上辈子他在网上聊天时,用拼音全拼打字都能达到一百个字每分钟。这其中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输入法的进步优化,可以“智能”的将用户的常用字排在字表的最前面。

但更多的原因,则是余生现在当做手用的前爪,团呼呼的没有手指,使他不能像原先一样双手在键盘上飞舞,只能像电脑初学者那样一指禅般在键盘上点来点去。而由于键盘有些大他的身体还要不断前倾后退。人类双手就能完成的动作,他做却成了全身运动。

简直地狱一样。

休息了一会的余生支起身子,抱着鼠标建立了一个隐藏文件夹,在里面创建了一个word文档。把标题命名为“最高智慧”。

这就是余生想要干的事情,在口不能言嘴不能说的情况下,他为了不让自己在沉默中消亡,他想到了他可以写一些东西出来。

虽然他不能像机器一样把诸多名著一字不差的复述下来,但是空余时间多到蛋疼的余生,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把他想要写的东西写出来。哪怕最开始他写下来的文字不甚好看,但经过长时间的写作积累,他相信他能掌握讲故事的技巧。

至于这个“最高智慧”,则是余生在变为猫的这些天,用猫的视角观察到的一些不一样的东西。这让他联想到了一篇上辈子的小说。

“衡量一个生物是否拥有最高智慧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拥有不劳而获的能力。”

“获取报酬的首要条件是.将获取报酬的意图隐藏得不留一点痕迹。”

“整个宇宙中最锋利,最微妙,最有效的武器是献媚。”

“如果一个生物喜欢认为自己是神,并且它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就将它当‘神’对待,这样一来,它就会成为你顺从的奴隶。”

余生花了不少时间,才将这篇短篇小说的中心思想写在word上,写完这些他才开始叙述正文。他没用动太多脑筋,而是直接用原版小说的故事架构描写。

大概内容就是,外星人来到地球,与地球人类展开了友好、深入的合作关系。为了表示这种关系,人类特地挑选了一公一母一对人类最好的朋友——狗,作为礼物。但在这期间,一个外星人,对地球上的一种生物产生了心电感应。

他能知道地球上的狗在想什么,而这些看起来愚蠢,只会摇晃尾巴来讨好人类的狗,思想异常强大,在狗们的思想中他们就是这个星球上的最高智慧。

为何说狗是地球上的最高智慧,一个例子即可说明。

“当人类在田地里播种小麦,冒着酷暑、狂风和暴风雨等恶劣天气辛勤耕耘,然后用其他人费时费力制造出来的机器进行收割;经过运输、贮存、碾磨的多道工序后,人类又将小麦制成面粉;面粉被烘焙之后得到饼干;饼干被包装后,又通过各种交通工具运往全世界。人类为了得到饼干,必须投入大量的精力。

而如果一条狗,想要一块饼干,他们只需要站起来,挥舞前爪,讨好他的“神”就可以了。”

人类被狗廉价的献媚迷惑住了双眼,心甘情愿地做他们所谓的宠物的奴仆,并且毫无怨言。

而这名知道了狗的思想的外星人,则发现了一个恐怖的阴谋。

人类送给了外星人一条公狗一条母狗,人类说外星人可以拿他们进行繁殖,这样外星人的世界就会沐浴在人类最忠诚的伙伴那永恒的爱意之中。

而外星人清楚的知道,征服之前必先侵略。武力不是狗的强项,他们没有坚船利炮,但他们有更为致命与擅长的武器——献媚。

如果不小心谨慎的话,他们很快就会和人类一样,被这种双眼散发着英雄崇拜光芒的献媚者所征服。

写到这里,余生陷入了沉思,他发现了自己写的东西太过枯燥,直接就是一堆一堆的设定,没有人物,缺乏情节,像是迫不及待在往外兜售自己的干货。他决定先保存文档,等理清楚思路,重新编写这个故事。

这让他不得不佩服那些会写故事的人,哪怕是一个枯燥乏味的点子,在他们的手下也能妙笔生花。相形见绌,余生不得不有些失望,开始怀疑原本素养就不高的他,写小说是不是太不自量力了。

尽管没有写下几个字,但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晚上九点。

余生肚子有些饿,但是他没有吃食盘里的东西,因为那是剩下的。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哪怕他变成猫了还是一如既往的矫情。

“不会直接去嘿咻嘿咻了吧”,余生看刘阳还没回来想道。“不过这个年代的女孩子还没有那么开放吧。还是等等吧……”

终于,到了九点半,余生等到了回来的刘阳。

只见他捧着一团棉衣,一脸不耐烦的把棉衣解开,露出一个饭盒。打开它,把里面的牛排摆到余生面前。

你看奴隶来了吧,余生稍微费力的撕咬着整块的牛排,不无得意的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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