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初恋的滋味(1 / 1)

大明骑龙 萧雪鱼11 1400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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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路的呼噜声连绵不绝,时而如惊涛拍岸,时而似雨滴荷塘,节奏竟如四时节气变换无穷。

朱标在床边的地下翻来覆去,把毯子拉过头顶,又拿枕头盖过脑袋,无论怎么弄都没法阻止魔法穿耳。

这日子没法过了!朱小弟抱着枕头坐了起来,哀怨地瞪向床上的郭大路,早知道他的呼噜这么公害,他死也不要跟他一间房。

夜里有点凉,朱标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随手扯过一顶帽子戴上,抱着枕头站起身,他记得隔壁还有一间房,猜想是储藏室之类的,条件不太差的话也能将就一晚上。

蹑手蹑脚地退出房间,轻轻拉拢房门,朱标光着一双脚,踮起脚尖挪到隔壁的门前。

两扇门全是雕花刻纹的精制木门,广播里说砍伐天然树木是三级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所以大明市面上流通的木质品都是实验室合成产物,朱标还听说,科学家们发明了可以种出家具的种子,想要什么样的都可以自由定制。

他伸手摸了摸,冰冰凉凉,没觉得和天然木材有什么区别,手上微微使劲,“嗒”一声轻响,门缓慢地向内打开。

和隔壁屋一样,这间房内也充盈着不明来处的柔和光线,朱标定睛看去,却不是他意料中的储存室。

这是一间书房。

…………

……

早在地球纪元的二十一世纪,信息载体就由纸张朝着电子阅读器转化,更多个世纪过去了,人们早已习惯虚拟世界中的知识共享,纸质书却没有像前人以为那样会湮没于历史洪流,反而以另一种身份得以保存。

纸质书在大明是绝对的奢侈品。

就像地球时代的古董、机械表、限量跑车,纸质书在如今的大明也有类似的地位,中产阶级家庭以藏书向客人夸耀,巨富的上流阶层不管本心爱不爱读书,总会修一间藏书室作为身份的象征。

朱标看到的就是一间袖珍的藏书室,而且“袖珍”指的是房间面积,藏书量已经比得过大多数附庸风雅的豪富之家。

两排书架中间留有一条羊肠小径,朱标弯弯绕绕地走进去,怀里还抱着枕头,抬首浏览脊背向外的书目。

《论魔法的起源》、《元素物理》、《闲话大明魔法史》、《人类与精灵学习魔法的优劣》……

几乎每本书的书名都带着魔法,这不仅是一间珍贵的藏书室,而且是一间罕见的单类目藏书室!

当然朱标不会懂得眼前所见的一切有多么可贵,他也不会知道,这里的每一本纸质书籍拿到市场上都能卖出天价,足以在寸土寸金的首都一区再购入十幢蘑菇房!他只是小声嘀咕:“不错嘛,有些书似乎连大明国立图书馆里也没有,应该不是骗小孩子的大路货。”

他迄今为止就学会一个魔法火球术,但熟练度挺高,花式也多,于是自以为算是魔法入了门,可以有资格发表一些内行人的意见。

比如他信口胡说魔法教科书是个骗局,大明政府不鼓励人类学习魔法,又希望人类了解魔法,所以表面上发行教科书,却在其中掺杂错误的理念和学习方法,加大了人类学习魔法的难度。

往常发表类似意见时旁边都会有听众,郭大路只知道他学会了魔法,细节不知,对他所有的话都信以为真,露出不明觉厉的表情。而另一个人,白长驱也从来不反驳他,有时候他吹牛吹到天上,白长驱也只不过微微一笑,转身走开,留下他一个人感受什么叫自讨没趣。

可现在郭大路和白长驱都不在旁边,没有了观众,朱标的话便空落落地飘在书房里,东撞西碰,散散碎碎。

他伸手取下那本《人类与精灵学习魔法的优劣》,随意看了眼,觉得光线太差,捏着书继续往前走,终于穿出最后几重书架,找到一张长案。

那是一张两米长、浅木色的书案,案头有灯,他拧转开关,适合阅读的暖黄色灯光便洒了下来。

灯柱正照着一本纸簿,旁边依次放着书签、钢笔、铅笔、橡皮、涂改液,彼此间隔相等,按长短顺序排得整整齐齐。

这人一定有强迫症,朱标想着,没去碰他的笔记本,而是坐进长案后的椅子里,挪了挪屁股,抻了抻腿,摆出一个最舒服的姿势。

翻开书,他很快便读了进去。

…………

……

正如朱标期望的,《人类与精灵学习魔法的优劣》这本书解答了他近些日子以来的部分疑问。

书里说,精灵族生来便具有魔法天赋,他们中间的每一个都能很容易地与空气中的五大元素产生感应,这便过了学魔法的第一关,而大部分人类终其一生都被卡在关外。

但精灵学习魔法的劣势也在于此,他们凭借本能与元素能量沟通,而不是驾御它们,初级阶段这并没有什么不妥,却不利于他们学习高级魔法。而且精灵的天赋也会使得他们普遍缺乏理论知识,基础不牢靠,头脑不能与天赋同步,这都是成为高级魔法师的障碍。

与之相反的是人类,入门很难,进阶不易,十万个人里不见得有一个适合学习魔法的天才,可一旦找到这样的天才,他们最终的成就将远远超越精灵。

……

难怪啊,朱标想,白长驱不教导他关于魔法的理论知识,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也没有教给他火球术以外的其它初级魔法,可能他觉得那些太简单,根本不必特意教学,只要朱标有心,就能像学火球术那样一下子学会。

他又想,精灵和人类学习魔法各有优劣,那他这样的精灵混血呢?是承继了双方的优势?或是劣势?

目前看来他的精灵血统带给他的都是好处,坏处什么的,等到有机会学习高级魔法再说吧。

朱标伸了个懒腰,合上那本书,一手抱着枕头一手拿着书走回书架前,拈起脚尖把书放回原处。

他没有关掉台灯,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光线总是越亮越好,很能壮胆,所以听到门响他不觉惊慌,而是好奇地探头去看。

有人从门口走进来,书架与书架之间的缝隙里能看到他的身影一掠而过,黑色的长发、白色的裙子、和裙子一样白的皮肤……朱标再次感谢光线这么亮,让他还有勇气走到书案前。

来人就背对他站在书案旁,长发挽成双鬟髻,披着一身白色的曳撒,质料像丝绸,在灯光下闪着水一般的光泽。

是个妹子,朱标想,看这复古的着装风格,肯定是徐家的妹子。

他刚要出声招呼,那妹子转过身来,灯光下一张清逸隽秀的面孔,下巴尖尖,神色平静淡漠,目光似乎从极远的地方漫过来,毫无感情地投注在他脸上。

还是个漂亮妹子!朱标这辈子头一回在夜深人静时和漂亮妹子待在同一个房间里,隔这么近,她的呼吸似乎都能轻轻浅浅地触到他脸上——妹子比他矮!

砰咚!朱标听到自己心跳快了一拍,喉咙发干,脸颊发烫,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初恋的感觉?

穿越少年朱标,真实年龄十七岁,现在年龄十六岁,横跨数十个世纪,大半个宇宙,终于在时间和空间的夹缝里被初恋的圣光当头罩下。

“你、你好,”他身不由己地学起了郭大路,“我、我我是……”

妹子抬手扯掉了假发。

朱标:“……”

妹子撕开曳撒的前襟,露出平坦的胸膛。

妹子脱掉曳撒,只穿着一条黑色的平角内裤,裤子的前门还敞开着。

妹子面无表情地拿起书案上的笔记本,期间不小心碰歪了钢笔,把钢笔摆正,又耐心地挪动铅笔,让它和钢笔的距离保持原样。

有强迫症的妹子,不,汉子半裸着身体只穿了一条内裤扬长而去,从头至尾就像屋内只有他一个人,眼角也没有斜向朱标,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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