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寻人(1 / 1)

毓秀 弄雪天子 3211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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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可怜的休休。”

红尘领着平安离开园子,休休被绑住四肢捆在一边,只睁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换了别的有爱心的小姑娘,恐怕看一眼心就软了。

呃,红尘的心也有点儿软。

不过嘛——“这小东西一定要受些教训才行。”

明明所有的训练科目都是一等一的好,能成为特别有灵性的,可爱的狗狗,偏偏最后一关要出差错,即便以后不让它去做任何危险严肃的工作,但该让它受的教训,还是一点儿都不该少。

“呜呜。”

平安蹭了蹭红尘的腿。

低下头摸一摸它的小脑袋,红尘失笑:“以后还可以经常找休休玩,没事儿。”

平安又呜呜了两声,贴着红尘的脚走,一步一挪动,很是爱娇,也不知从哪儿学的撒娇手段。

红尘干脆一把捞起来一起走。

也不知道这小家伙是不是被休休的惨相给吓到了。

“休休以后要享福了才对,放心,辛辛苦苦训出来的狗狗,总不能让它没了用处。”

红尘吐出口气,觉得有点儿累。

回到京城之后,她确实是累得不轻,皇后娘娘叫过去问了好一通话,还有各种应酬。

京城贵女们的交际,那是半点儿都不能少,她今年算是头一年进入上层的社交活动中,差不多该参加的都要参加一下,好歹要把人认一认才好。

幸好皇后娘娘看到她累得快翻白眼的模样,忍不住失笑之余,也是很同情的。给她说了不少窍门。

以后就好了,一来习惯能养成,二来也没必要总是去应酬。

等红尘熟悉之后,找到自己适合的圈子,有一二好友便好,参加一小部分宴会,不至于消息不灵就是。她也不可能让整个京城贵女们的都喜欢她。

拎着平安回屋儿。给它拿了一个煮好的,带着肉的骨头让它咬着玩,红尘就趴在桌前读书。

她都很长时间没有安安静静地读一本书了。

平安挪动身体。趴在红尘脚底下咬骨头,咬啊咬,咬啊咬,却不肯发出声音来。

外面时不时有鸟鸣声。它就扭头冲着外面瞪眼,主人在读书呢!

读了一本书。喝了半壶香茶,晚上一家人凑在一起吃了个热气腾腾的锅子。

小严也听说大白狗休休今天闹出来的笑话,一向严肃冷漠的脸上也不自觉露出一抹好笑:“我养它好了,那个吃货也做不了正经的差事。正好去书院的时候却一个帮我拎包的。”

红尘:“……”

女学规定,学生不能带丫鬟小厮之类的下人,在书院里要事事亲力亲为。不过偶尔自家的狗狗们会去给罗娘她们几个送零食,女孩子好些都正在长身体。书院的伙食还是差了些,为了保持体形,先生们又不肯让她们吃饱。

因为进去的是狗狗,而能指挥狗狗,那也是能耐,先生们就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说什么。

看来小严是尝到好处,想要得寸进尺,干脆带着狗狗上下学了,女学规定不能带丫鬟,总不能连带只狗也不成。

小严向来是说到做到,吃完饭就把休休拎回去,喂了两根大棒骨,休休就腻乎她腻乎得不行。

红尘叹气:“果然是必须被淘汰的二货。”

这么贪嘴,谁敢让它干活儿?

其它的狗狗,那是除了主人喂的食物,别人就是拿天仙肉送到眼皮子底下,也不肯瞧一眼。

“小严你可管好一点儿,还得再训练训练,认主就好了。”红尘叮嘱了几句。

其实也不用太担心,‘休休’挺有灵性,分得清轻重,它会这么顺从小严,也是因为小严身上沾着这个家庭里特有的味道,换了别人,怕也是……呃,美食叼走,人还是不会理会。

金青和薛柏桥也来了。

薛柏桥刚刚拿着一碗香喷喷的蛋香排骨一口一口地吃完,就在林旭面前,这会儿正得意——林旭身体不好,不能吃油腻的,可他又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儿,这阵子很是痛苦。

他一出门,正听见小严的话,顿时笑道:“咱郡主娘娘养的狗,哪怕淘汰的也是好的,什么时候也给我弄一只回去。”

金青觑了他一眼:“又是孝敬你家那位的?”

薛柏桥咳嗽了声,皮笑肉不笑地咕哝:“那又怎么地?你个小孩子,毛还没长齐,怎么知道女人的好处?”

金青:“……”

红尘哭笑不得,两个人从以前到现在,就每一次见面不斗嘴,不知有朝一日,薛柏桥这人知道了金青的真实身份,会是什么表情。

忽然想起她还没见过薛柏桥那位未婚妻,眨了眨眼问道:“你和云小姐的亲事,定在什么时候?提前说一声,我也好备一份贺礼。”

这位小侯爷是位好朋友,他成亲,红尘还是想表示一二的。

不过,他的婚事早定了,可拖延到现在,竟还没有个结果,到也奇怪。

薛柏桥挠头,脸上也露出几分郁闷。

“……我也不知道。”他叹了口气,“其实早就该定婚期,可淑君如今得教导幼弟,他们家一摊子事儿都压在她的肩上,弟弟不长大成人,担不起家业,她就是嫁了,也不安心。我是不介意她婚后继续帮衬娘家,但她却认为不妥。”

其实,薛柏桥要是强硬一些,早就抱得美人归了,连云家都说两家的婚事拖得太久,可……

“哼,都怪林旭。”

他咬了咬牙,还是和以前一样,把罪过直接扔林旭头上,这样总不会错太多。

“要不是他老说。男人成亲了也要尊重妻子,要知道什么才是对妻子好,我也不至于难受这么久。”

一早不管不顾,把美人娶回家多好?软玉温香在怀,那才是人生至上的享受,顾忌个什么劲儿!

不得不承认,从林旭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之后。他的人生是真的拐了一个大弯。

如今明明想淑君进门。云家那边也愿意,可只因为淑君眼睛里略略染了薄愁,他就自己想通了。要拖延一下婚期。

还只说是自己没玩够,又远没有立业,再说,也想要在官场上更进一步。精力不足,不愿意那么早就成亲。

“白白让我爹整天骂。连我娘都不管我。”

话虽如此,薛柏桥的脸上却不自觉带出几分甜蜜。

云淑君这位云家小姐,可是个脑子很清楚的,也不会看不出薛柏桥的付出。如今虽没有进门,其实也和成亲差不多。

云小姐比寻常的女儿家可大气得多,也把薛柏桥管的死死的。一看就是当成自己人在护着,亲热的不行。

红尘听得有些糊涂。

罗娘给仔细解释了一下。

云家是武将世家。可惜到了这一代人丁单薄,只有一子一女,儿子才十三,还一团稚气,老人们却都百病缠身,早早就退下来,这位大小姐若是当真出嫁,恐怕她爹就要拖着病体重新站出来撑起家业,真若如此,怕是要损了寿数。

据说前阵子,云大小姐甚至动了一下悔婚的心,说是还不如招婿,把她爹给气得不轻。

大周朝愿意入赘的能有什么好男人?

他们家又不是没儿子,逼不得已,非要女儿招赘!

红尘对这些前因后果到知道的不多,她到底来京的时间还短,这会儿了解了只鳞片爪,忽然一笑,觉得薛柏桥运气很好,就是遇见麻烦,也能不知不觉地化险为夷。

薛柏桥也是个心宽的,就像他说的那般,的确是还没玩够,也不觉得自己年纪大。

大周早婚的很多,同样晚婚的大龄男女也有些,薛柏桥这样的,并不算另类。

看看人家林旭,比薛小侯爷还大好几岁,岂不是同样单身一人?

吃完饭,他就一脸轻松愉快,半点儿心事也没有的,又去逗弄林旭。

不过,进去没半个时辰,就砸门砸得震天响,气哼哼地冲出去,撂下狠话:“看我哪天非弄死你不可!”

好吧,看来这回薛小侯爷是真气过了头。

红尘探头看过去,林旭一脸无辜:“阿尘要明白,我闷得很,他主动撞上来,我要不借机好好排揎排揎,岂不是辜负了小侯爷一片美意?”

……你能耐!

时间就这么平平顺顺地过去。

林旭在养伤,红尘也不想出门,只陪着他,正好弄回来不少很珍贵的药材,也弄出一些给大夫看过,就让这位鬼谷高徒做了实验品,补得还不错,很快就面色红润不少。

只是从雪山地下挖出来的太岁,红尘自己没尝试,也没给林旭他们服用,主要是这玩意有点儿离奇,还是要研究些时候,确定只有好处没有后遗症再来试试为妙。

这日,秋高气爽,微风习习,红尘正坐在院子里哄自家平安翻跟头。

平安忽然支起耳朵。

“汪汪汪,呜呜呜,汪汪!”

它一下子大声叫起来,挣开红尘的手,猛地向外冲去。

红尘一怔,皱眉。

小荷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一手护住红尘,领着她跟了上去。

离开郡主府大门,两人就见一只大白狗躺在街上,呼哧呼哧的,嘴里面大口大口地向外喷血。

街上不少行人都驻足围观,指指点点。

平安扑过去,围着它呜呜的叫唤,眼泪啪嗒啪嗒地掉。

园子里的守门犬,也大声咆哮起来,此起彼伏,闹得整条街上的狗们狂吠不止。

红尘连忙上前,抱起休休,看了小荷一眼:“去找小严。”

小荷一转头就消失不见。

红尘把休休抱回屋子放下,让人去喊大夫,自己先拿绷带给它止血。

休休伸出舌头舔了她一下,大眼睛里泪水滚滚,呜呜咽咽的。红尘拍了拍,小声道:“别怕,小严没事儿。”

她的话语里充满安抚,休休闻言挣扎了下,大脑袋抬起来,搁在红尘手臂上磨蹭。

“好,我一定救小严回来。”

虽然不会说话。更没有开启灵智。但它们都是精心培养的狗,很是通人性。

不多时,小荷就赶回来。脸色铁青,摇了摇头。

红尘闭了闭眼,心中顿时有些不安。

她已经有预感,小严必然是出了事儿。休休虽然贪吃,但它的忠诚绝对不输给其它狗。既然跟了小严,那就一定会好好保护主人,现在它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连内脏都伤了。还拼死跑回来报信,小严肯定出了大事儿。

罗娘几个也听到消息,从女学赶回。吓得脸色发白。

“去年女学就出过这种事儿,女学生回家路上不见了。先生们都特别担忧。”

只是怕影响女学的声誉,一直没有声张,还特意为此加强了监控力度,增加了巡视的护卫。

最近这阵子到再没出过事儿。

“通知衙门。”

红尘沉吟片刻,“还有,给我满城悬赏,只要能找到小严,活的重重有赏,若是毫发无伤,随便对方开价,就说是郡主府的悬赏……不,不行,让衙门说要悬赏的是一个案子的重要疑犯,活着擒获,重赏。”

罗娘愣了下,一转眼就明白过来,小姐这是担心若是人贩子所为,会因为涉及到郡主府,又看闹得太大,直接撕票,杀了人了事。

至于若是知情人所为,无论说什么也没关系。

她点点头连忙就去办。

衙门那边一听是最近最出风头的郡主召唤,更是上心,在城门口设卡拦截,出入的人都严格检查,京城所有的酒楼,客栈,更是挨个去问。

红尘给的赏钱也多,让衙役们办差也很是上心。

即便如此,家里人也不放心,红尘只盼着休休好一点儿,赶紧带他们出去,有休休在,总能找到详细的线索。

可惜休休的情况却很是不好。

几个兽医来给诊断了一番,都摇头。

宫里在兽园伺候的小太监也来看过,也说活不了了。

红尘犹豫了下,把小荷背着的玉盒打开,取出那个太岁,割了一刀,挖下一块儿泡在水里,给休休灌了一口。

只一口,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休休身体抽搐的便少了,连眼睛都显得比较精神。

稍微一好转,休休就嗷嗷地叫唤,根本不愿意在屋子里呆,特别的暴躁。

罗娘给它喂食都差点儿被它顶了一跟头。

还是红尘过来压制,它才稍微乖一点儿,但还是呜呜的,不怎么愿意吃东西。

红尘抱着它的头,轻轻拍了拍,揉着道:“多吃,多吃好得快,才能带我们去找小严。”

“啊呜。”

这样,休休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喝肉粥。

怕它伤不好,肉块儿是不敢给吃了,只能喝点儿粥。

喝完粥,休休勉强站起身,抖了抖毛,浑身发抖,却努力拱着红尘出门。

红尘心里也着急,就由了它,只是叫上小荷,再加上几个家丁,带着罗娘,全都跟上去,休休走不动了,便让人半扶半抱着。

没想到这一走,竟然直接出了城门。

休休跑到河边,嗷嗷嗷地仰天长啸,眼泪滚滚,都把胸前的长毛湿透。

红尘找了一下,在一片黄土上找到一滩黑血。

罗娘的脸都变了。

“……我们家这是又从哪儿沾了晦气不成?接二连三地出事。”

先是林先生中毒。

后来在雪山冒险,连小荷都死了一回,好不容易平平安安度过三灾九难,过了两天太平日子,现在小严又生死不知。

她最是担心,两个人如今是一家人,罗娘和小严,那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

“小姐,小严不会是被抓了吧?”她一瞬间想到,会不会是她们的敌人所为?

不能怪罗娘敏感,实在是这些日子,她们好像得罪了人,还是很厉害的灵师!

“也许雪山上那两个没有死?”

“别急。找人别人不行,我可是行家。”

红尘闭上眼睛,轻声道,“就算他们没死,也半死不活了,不可能这么快就来找我们麻烦。”

罗娘顿时收声。

红尘的灵识放出去,一时间。她仿佛和这个世界融合在一起。她是花,也是草,是身边的大树。可能是地上乱跑的一只野兔,那种感觉很奇妙。

只一瞬间,红尘的额头上就冒出一层细汗。

以前她的灵识并没有这般敏感,是从雪山上被泉水喷过之后。才发现她和往日有了不同之处。

不过此时这种不同,到真让她觉得十分方便。

视线中浮现出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

小严的马车前面忽然摔倒一个老太太。她下了车去探查,然后就一下子昏了过去。

休休扑上去撕咬,咬住那老太太的腿,愣是撕下来一大块儿。但旁边的树林里冒出六个大男人,手里都拿着刀。

休休的确是条好狗,可它咬住一个凶悍的男人。剩下的就顾不了,寡不敌众。终于被砍倒,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这些人看样子像是没发觉它还活着。

红尘猛地睁开眼:“回竟成了,他们还在京城,走。”

罗娘顿时松了口气。

一行人浩浩汤汤又杀回京城。

和小严被什么不知名的人弄到别处去,人还在京城总是好事儿。

连罗娘都懒得理会这帮人为什么抓到人不赶紧溜走,竟然还敢回来。

红尘还没回去,先派人通知衙门的人,拿着小严的画像四处转一转。

不光是衙门的人,林旭躺在床上一声令下,整个京城都动起来,暗地里,明面上,不知多少人精神紧绷,连小偷小摸也要消停。

回到京城,休休难受的使劲蹭地,焦躁地一圈一圈转。

衙门那边也来了人,还有两个富贵打扮的老夫妇,一脸愁绪,满身凄楚。

“官爷,官爷,我们家芜儿丢了两日了,那天去她舅妈那儿,就再没回来,官爷,我们可只有这么一个闺女。”

衙门的差役也心烦,在红尘面前却不敢放肆,低声道:“回郡主,这两个人的女儿是和小严姑娘同一日走丢,所以我们特意带他们过来。”

休休冲着差役咆哮。

红尘摸了摸它的头,抬头看了看天色,脸上露出几分轻松,并不问那一双失常的父母,只道:“行了,接下来看我的。”

罗娘她们齐齐转头,就见自家小姐大跨步地向前走,进了东市的一个土地庙,似模似样地给土地公上了一炷香,笑道:“信女红尘,恳请土地公指点迷津。”

庙里静悄悄。

衙役和罗娘他们也就罢了。

那两口子以为红尘是急得发疯,心里一阵酸楚,就落下泪。

却见红尘一板脸,猛地抽出青锋一把甩在土地公的木像上,只听嗡的一声,起了风。

罗娘甚至觉得土地公的脸上露出一点儿痛楚的表情来。

那两口子吓了一跳。

只见风一吹,树叶沙沙作响,地上竟然很明显地浮现出一条清晰的,红色的痕迹,延伸出去,越来越长。

红尘笑道:“多谢土地公。”

众人:“……”

……

“妈的!我早说别太贪心,能弄一个是一个,你们非要大的小的都带着,这下可好,还怎么出去?”

一个昏暗的小房间内,蹲着四个大汉,个个膘肥体壮。

东墙角处,堵着嘴扔了三个女人,两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子。

小严也在这儿,微微闭着眼睛,安安静静,一声不吭,只是轻轻挨着小女孩儿,把体温给她,温柔安抚。

但其实,她心里翻江倒海,很是不平静。

她认识其中一个汉子,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被拐走,这个人明明也是受害者之一。

他当时也同样是个孩子,比自己大上几岁有限,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可她的印象太深刻,几乎有一阵子,午夜梦回,都会反反复复地想起当年。

那个男孩儿哇哇大哭,被一块儿烙铁,在额角碾过,差一点儿被戳瞎了一只眼睛。

小严每次想起来,都出一身的冷汗。

吱呀。

一个婆子拎着大茶壶进门,进来一看他们在吵架,就道:“三儿你们别闹了,放心,曹婆子在京里住了快十年了,人脉熟悉,别人怀疑不到我,你们就安心住,那帮子衙役都是好吃懒做的,不用两天一准儿就要懈怠。”

几个汉子都应了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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