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学唱歌(1 / 1)

花都杀神 沉默-羔羊 120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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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柱的死发生在夜晚,警察没有走漏消息,风浩他们也不会傻到到处去宣扬是他们干的。所以,他们该上学的上学,该谈恋爱的谈恋爱。

自从有了曾强的加入,风浩突然发现他是一个本地通,因为在这个城市里长大,整天又不学好。所以很多的小道消息他都知道,这让风浩对厦市的黑道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虽然厦市有六个区,但是真正的黑道势力却只有三个,分别占据东、南、北三个方向,西边有几所学校。所以三个势力都纷纷退出那个被警察关注最多的地方,三个势力俗称厦市的三足鼎立。

学校这一带属于特殊,很多小角色,可谓是龙蛇混杂。曾强的那帮朋友,在这一带也算是一股小势力,只是小的实在是让人看不起。如果张涛兄弟要动他们的话,要不了半小时,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但是学校这边的小势力没多大的组织性,不像真正的黑帮人多,场子多。

第二天,风浩进入正常学习状态,赵勇他们也展开了新的一轮保护费收取。只不过,风浩的学习又增添了一个新的项目,那就是一有时间就陪周小雅去音乐社玩音乐。然而,赵勇他们收保护飞也不太顺利,这次不像第一次,有人主动交钱,这次可是有一大半的学生没理睬他们。

中午吃过午饭有很长一段时间休息,周小雅自然就带着风浩来到了音乐社:“风浩,你以前弹过吉他或者钢琴吗?”

“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过让我摸一下就知道了,只要有熟悉的感觉,就说明我以前玩过。”

“行,那你就每样乐器都是用一下,还有,这五线谱你能看懂吗?”

“这个,好像有点印象。”两人此时站在一抬钢琴面前,看着上面放着的一本演奏卡片开始了讨论。

“你的失忆好像很严重啊,算了,你先试试看能不能弹钢琴什么的。”

“好,我试试!”风浩将大厅里所有的音乐器材摸了一遍,最后确定自己以前应该玩过钢琴。在周小雅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五线谱后,他就能用钢琴演奏一首简单的曲目。

有了这种结果,周小雅认为风浩以前的家庭应该不错,毕竟钢琴不是普通家庭能玩得起的。穷人家的孩子有书读就不错了,哪有那么多闲钱买钢琴来学。

“太好了,看来你还是有一点音乐细胞,那你就慢慢熟悉钢琴,如果哪一天我们的乐队缺钢琴手了,你就做候补顶一顶。”

“做候补啊!不过小雅,我不太喜欢弹钢琴,倒是喜欢弹吉他,要不你教我?”

“吉他啊,也行,不过想在我的乐队里混饭吃,吉他手可是要演唱的,你行吗?”周小雅组建的乐队就五个人,一个鼓手,一个键盘手,一个电贝司手、两个电吉他手。她自己既是吉他手也是主唱,相当于五个人的队伍她是主角。不过,他们挣到的钱都是平分,周小雅并不会因为自己是主唱就多拿钱。

“要唱歌啊!……”风浩有些为难,倒不是他怕羞,而是这唱歌可不是说唱就能唱的。有些人的歌声要钱,但是有些人的歌声能要人命,这样的人自然就不能上场。

“这样吧,你先唱一首歌我听听,看你行不行。反正酒吧点歌也就那么几十首,你只要能唱其中一两首就没问题了。”周小雅真心想让风浩加入,因为她知道学校的一些情况,她不想让风浩去和那些混混在一起,所以,决定将他拉入自己的团队。反正乐队里经常都缺人,毕竟大家都是业余的,都有各自的事情,所以,不是每次都能到齐,多数情况是四个人,刚好能开唱。

“就在这里唱?”

“是啊,这可是音乐社,隔音效果不错的,就算开音响,在外面也只能听到一点点声音。”

“是吗?那我就试试,不过,能不能先播放一首歌我学学,我好像还没有会唱的歌。”

“没问题,你喜欢谁的歌?”

“啊!……这个好像没有!”

“算了,你都不记得以前的事,怎么可能记得自己喜欢的歌手呢,要不,先听听歌王巨星张学友的歌吧!”

“不不不,他的歌太强大了,我可学不来。”

“那就来首刘德华的,他的歌好唱一点。”

“行嘛,先让我听一遍再说。”周小雅很快就找了一首比较流行的歌,风浩认真的听了一遍,然后准备演唱。可是,他并不是天才,唱的不怎么样。不过周小雅却不这样认为,反而是一脸的惊喜,然后迅速找出另一张碟子,让他再试试。

“风浩,你的声音很高亢,有点像……像羽泉组合其中一个的声音,所以,你再听听这首歌,然后唱给我听一下。记住,唱歌的时候不一定要把声音吼出来,而是要注意每个转折点的收或放的节奏,以及声音的转换。你先学着唱一遍,然后我告诉你什么地方该注意一下,再给你讲解一些假音,和起伏音之类的东西。”周小雅就像一个音乐老师一样,热心的教导风浩。

偌大的一个音乐室里,就两个人在,中午一般不会有人来。而周小雅是副社长,所以,有这里的钥匙可以随便进出。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风浩很认真的在学。因为,突然之间他感觉和周小雅在一起自己很放松,似乎压在心里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烟消云散。

“好了,今天都到这里,没想到你天份比我还高嘛,不但声音好听,就连学贝司也这么快。”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风浩知道了唱歌的一些要点,而且还学了一些最简单的贝司弹奏。周小雅说电吉他学起来要慢一些,所以,先让他学会弹电贝司。这个职业算是一个乐队必不可少的,但是,又可以同时上两个贝司手。然而,风浩之所以喜欢电贝司,就是看到那些乐队里,弹奏贝司的人戴个墨镜,简直就牛叉的一逼。他也想试试那种感觉,结果背着电贝司扭了几下,感觉十分良好。

“好,你看我什么时候能上台牛叉一下?”风浩现在就想着上台表演,然后拿钱了。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学到的一种讨生活的技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去尝试一下。

“上台还早,等你熟悉几天再说,你的声音很好,我希望你能成为我们乐队的另一个主唱。”周小雅居然想让风浩大展才华,因为凭她接触音乐这么久的经验来看,感觉风浩的歌声挺不错,有发展前途。

“主唱就算了,当当配角我就满足了。”

“随便你吧,不过,你别高兴地太早,如果练习几天你也没有进步的话,我是不会让你加入的。”

“放心吧,我一定行。”

两人一边聊一边走出音乐社,从这一刻开始,风浩踏上了音乐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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