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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阳的回答,高雅很满意,又问:“如果,那个人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呢?”
欧阳大墨镜下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诧,但随即消失:“李世民能登基当皇帝,那是因为他发动了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之变,呵呵,这比喻有意思,呵呵。”
高雅双眼微微眯起,呵呵轻笑了几声,不再说话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市委大院。
奔驰车径自离去,高雅一个人来到了市委大院的九号别墅。
他刚一进门,专门在家等他的方小艇就站了起来,关心的问道:“小雅,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此时的高雅,已经没有了在欧阳面前时的阴森,就像个孩子似的,搂住方小艇的肩膀,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妈,你这是怎么说呢?高家大、哦,不,是高家二少都亲自出马了,还有办不好的事?”
方小艇抬手,在儿子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和孩子似的偎着妈妈,不怕别人看到笑话呀?去去去,给我坐好。”
今天方小艇没有去上班,就是为了在家等消息。
因为是在自己家里,所以方小艇穿非常随意,一件蓝色的碎花束腰无袖连衣裙,果露着半截光滑细腻的小腿,雪白的脚丫下趿拉着一双拖鞋,染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就像卧蚕那样可爱——一句话,她虽然早就过了不惑之年,却依然保持着华信少妇的魅力。
高雅搂着母亲那结实、有弹性的腰肢,眼角下意识的盯着她的小脚,心中猛地一荡,赶紧松开了手,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心里骂道:畜生,这可是你亲妈呢!
根本没有注意到儿子异样的方小艇,给他从茶几果盘上拿过一个橘子:“来,和妈说说当时的情况。”
带着清凉的橘汁,彻底把高雅内心深处的那头怪兽压了下去,含糊不清的说:“嗨,还能有什么情况啊?不过说起来我这次可帮沈银冰长脸了……”
高雅把所看到的那些,仔细的说了一遍。
方小艇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嗯,那个什么康副总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的,毕竟他们得为养家糊口所考虑。”
“还有啊,妈,我在临走前,沈银冰又说别让我忘记,下周邀请她去京华参加那个酒会。”
高雅说:“昨晚她明明在电话中拒绝了你的,可今天又主动去了,这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小艇松了口气:“看来她是彻底想开,要放弃你哥了,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要求。”
高雅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觉得沈银冰长得还不错,又有经商的天赋,如果她能来我的春树集团——”
高雅刚说到这儿,方小艇忽然厉声道:“小雅,我警告你,你绝不能打沈银冰的主意!”
高雅愕然:“妈,你是怕我哥的脸上不好看?”
高雅以为,方小艇不让他打沈银冰的主意,就是因为她曾经是高飞的女朋友。
他哪儿知道,方小艇是因为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她既然死活都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了,自然不会允许沈银冰再去祸害小儿子。
“不——嗯,你说的不错,毕竟她是你哥曾经的女朋友,她母亲又是你哥当年的恩人,就算我拆散他们,可我和你哥每次见到她,心里肯定会有所愧疚的。唉,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两个亿白扔给她了,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抚着儿子的头发,柔声说:“小雅,你一定要记住妈妈的话,千万不要去招惹沈银冰,知道了吗?”
“知道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
高雅耸耸肩,把半截橘子都塞进嘴里去时,心里却在想:哼哼,就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才必须得到她!
想到沈银冰那窈窕的身躯,那憔悴都挡不住的魅力容颜,高雅心中重新腾起一团烈焰,借着扔橘子皮的机会,重新搂住了方小艇的腰,某个方面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大:沈银冰,你跑不了的!
高雅已经离开老大一会儿了,可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出奇的静,但大家的目光却都看着坐在会议桌中央的那个女孩子,大部分是震撼,有狂喜,还有不可思议的沮丧。
包括焦恩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在北山集团这艘船要在一把大火后沉没时,沈银冰这个船长却凭空变出了两个亿!
两个亿是什么概念?
如果换算成崭新的百元钞票,那也得重达2.4吨左右,得用小型箱货才能运走。
如果用来开公司,除了飞机大炮不能造之外,相信很少有玩不转的项目。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本来就有着深厚底蕴的北山集团,在有了这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后,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神色淡然的沈银冰,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想起了低低的抽泣声——苏小梅喜极而泣。
接着,就是一片欢呼,那些这几天都在为命运而担心的中高层们,用力的拍起了巴掌,唯有康子卯、李光明等提出辞职的七个人,脸色尴尬、沮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在场的都是商场经营,当然能看出,随着这笔庞大资金的投入,北山集团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后,那些苦心培养多年的销售人员等人,自然不会再追随康子卯离开了。
而没有整套销售班底做后盾的康子卯,还会受到新阳集团的重视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会。
康子卯七人在北山集团中,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职务和薪水,可就是因为他们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在遭到人们鄙夷的同时,也失去了辛苦多年才打拼来的一切。
沈银冰没有看他们,只是随着大家轻轻的拍着巴掌。
没有谁注意他们,他们就像一群得了瘟疫的鸭子那样,灰溜溜的走出了会议室:身后热烈的掌声,绝不是在欢送他们,而是在讽刺。
沈银冰看着奋力鼓掌的下属们,嘴角慢慢翘起一丝冷漠的笑。
她很清楚,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但她却不会说出来,因为这两个亿,是她的爱情价格。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心中狂喊:高飞,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后悔!
“我会后悔?嚓,我这人可以不要脸,可以脑袋一热用屁股决定事情,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
这句铿锵有力的话,是高飞在端着拓拔千钧递过来的‘孟婆汤’时,回答大祭司的,脸色决然,目光坚定不屈。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下面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高飞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床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秦城城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华夏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腰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高飞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高飞又回到了***。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高飞才从床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服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床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高飞的目光又落在了床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铁屠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高飞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高飞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高飞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下面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高飞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33゜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高飞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高飞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高飞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乳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圆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高飞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美人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