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战争现实(1 / 1)

最强特种兵 莫老旦 159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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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逃脱以后,当初辜耀辉哭成了泪人。因为让我们逃脱的恰好是我们的长官。他在刹车的时候,手榴弹已经爆炸,他的一条腿已经给炸飞。他奄奄一息,躺在了吉普车后,我头一回见到残肢,看懂啊的却还是战友的残肢。他说,你们快走!让我来干死这群狗日的畜生!

很难想像,他在断肢的情况下,居然还有理智,还有勇气和力量去拔枪,并且击毙了两个越南士兵。但是,他将吉普车的油缸给引爆,我们才侥幸逃脱。那时候,我才理解了一个道理,原来在战场上,没有好人,或者坏人的区分,只有,自己人,跟敌人的区别,明白了吗?

常浩清说,有道理。还有呢?第二件事。邓小兴说,第二件事,则是我杀人至多的一次。当时,越南鬼子机警得很,在我们的地盘那儿,时刻安插着几名狙击手。这几名狙击手,他们轮流看守,我们的一举一动,全都尽收眼里。所以,对越战争刚刚开始,死亡人数一比七。

常浩清说,一比七?邓小兴说,呵,一比七,归一比七,是我们死七个,他们才死一个!中国人进入越南境内,甚至,连女人小孩,都会扛起猎枪来射击。所以,那时候,我打陆战的时候,才发觉一个道理:战争,就是战争。没有那么多的修饰,战争,说白了,就是杀人。

我第一次打陆战的时候,当时,我那个怕,你是不知的。那儿,全是山。而敌人都在山上,跟土匪一般,我们刚刚一哄而上,他们先是砸石头,往下扔手雷,最后再开枪。在那时,有一对表兄弟,是跟我同时入伍的。他们的枪法,一定是队伍里最精准;论武功,他们水平高。

但是,他们却是,惨死的他们俩。为什么?因为平时演习的时候,他们俩总是贴一块,说得好听点儿,叫做互相配合有个照应,说得难听点儿,叫做俩傻帽不知怎么打了,吓到了以后全给站一块儿。敌在暗,我在明,你说,你一看不到,人家在哪儿,人家又有枪!有枪法!

于是,这俩哥们儿,粘在一块儿了以后,许多中国士兵也黏在一块儿,突然,一个手榴弹下来,炸死了七个人,一条大腿甩到我眼前,那年,我才十九岁,差点儿吐在了地上。我爬到了一棵树上,再往上爬,则爬到了山。那时候,随我一块儿去的,只有魏兴国,你知道吧。

常浩清说,魏局长!邓小兴说,魏兴国,真的不怕死。因为,那时候,越南的山上全是树,这是最隐蔽的法子,爬了约莫两棵树以后,就能爬到山上。而映入我们眼帘的,又恰好,是俩越南鬼子,他们是地方军,看到了我们以后,就吐着我们听不懂的越南话,直扑了过来呢。

我当时吓坏了,魏兴国又大我两岁,我干了一件十分愚蠢的事儿,我躲在了他的后背,他正面迎敌。我一闭眼,我在想,魏兴国会不会死?!因为越南鬼子的匕首,十分锋利,但是,魏兴国,却接住了越南鬼子的刀子,你猜他用什么接的?用臂膀,他一挡,再踹了越南鬼脚!

他对我说,你上前啊!你有枪刺啊!我的手上,确实握着一杆枪刺,我一转身,还是闭着眼,对着几近摔倒的越南鬼子,戳了两刀到他的肚子。而我抱着他,一直往后推,一边儿捅他的腹部。你不会知道,枪刺是有多锋利,我戳一刀以后又拉出了一截肠子来,十分的血腥。

可是,我抱着越南鬼子,后边儿还有俩越南鬼子呀!他们是真狠心,因为我跟他报一块儿后,他们知道弟兄是活不成,朝扭打在一块儿的我们都开了枪!我敢说,如果不是这越南鬼子的后背,至少有二十几颗子弹朝我飞过来。这个越南鬼子,很高,而我,当时却才一米五。

常浩清听到这儿,说,然后呢?邓小兴说,然后?然后,他们一直开枪,站在后边儿的魏兴国隐蔽起来后,没有想到我跟越南鬼子的厮打居然成了诱饵。他如获至宝,手上又恰好有一杆56式半自动步枪,他瞄准了后边儿这俩越南鬼子的脑袋,崩了两枪,全给打中了脑门。

于是,我活了下来,要不然,我的生命,会止步在十九岁。那个场景,你不明白,你为了活下去,必须要用敌人的身体,做肉盾。战争,其实,无异于杀人。你有胆量,你杀的越多,你将会成为英雄。而被我杀死的哥们儿,肚子已经几乎给剖开,我一紧张,就拿枪刺戳他。

邓小兴说,现实,战争,哪比电影里呢?我从来就没见过,包括我自己参军,打仗的时候,先是前扑,后是跳跃,躲开子弹,然后又仓皇逃窜。每次,天空一下雨,我总会想起,打仗那会儿,我们刚刚同越南兵交火,他们便朝我们扔手雷。当时,快成了手雷战,土制的都有。

最后,我们直接出动大炮,快把一座山给抡平,这天下才是中国的天下。当我们出动大炮的时候,越南人跟中国人的死亡比例,是七比一,轮到我们死一个,他们死七个。我亲眼目睹,原来,得到制空权,才是赢得战争的根本。战争没有人权的说法,你知道我觉得最残忍的是甚?

常浩清说,不知。邓小兴说,我觉得,最残忍的,是感染。我见过,有被蚂蟥钉死的;有被破伤风感染死亡的;有的,不小心,在野外划伤,连一发子弹都没有开过,却被感染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疾病,起了疱疹,死了。有的时候,战地记者,根本无法报道,因为太残忍。

常浩清说,所以呢?邓小兴说,越南战争中,陆战里,我杀了约莫四十个越南兵,中过约莫五颗子弹,做过十二次手术,如果连缝合伤口都算一次手术的话,那么,我做了约莫二十次。所以,我的生命里,已经没有好人坏人的说法。不是敌人,则是自己人,这是我的原则。

常浩清说,那,你觉得,对于,凌卫东,我们有几成把握?邓小兴说,小常,我希望,你切记一个道理。如果你觉得,凌卫东,他是真的牛皮哄哄,可以杀人、抢劫、越狱,一点儿都不眨眼,抡起武器来,十分牛x的话,你可以把他定义成一颗手雷,或者一枚原子弹也行。

常浩清说,然后呢?邓小兴说:原子弹不可怕,手雷也不可怕,但是,想持有他的人,是最可怕的。你要看看,是谁支持凌卫东,这点儿,往往,比我们所想的,要复杂许多。常浩清说,我明白了。邓小兴说,好了,刚刚战役的事儿,只是想让你明白,现实的残酷和血腥。

常浩清说,那您,邓政委,您这次寻我来,到底是作甚?邓小兴说,我一辈子,只开过五十七次电脑。我不愿开电脑,一来是因为我老婆会弄电脑,二来因为我觉得,电脑是属于新一代的人,我老了。但是我每次开电脑,都不是没有缘故。如果你觉得,对你有作用的话呢—

邓小兴说出这席话的时候,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读卡器,读卡器的上端还插着一张内存卡,常浩清仔细一瞅,天神,这个内存卡,约莫16gb的大小,邓小兴用内存卡作甚?邓小兴说,现儿,正义之士,已经愈来愈少了,小常,时过境迁,我不知道该相信谁,但是你却可以。

常浩清望着邓小兴,原本平日里可以一日不发声的邓小兴,心里却藏着这般多的话语,多多少少,让常浩清受宠若惊一样。于是,常浩清,拿着读卡器,匆匆地离去。一餐下来,他没有吃一块肉,没有饮下一口酒水,十分自律。内存卡里有什么,这才是常浩清最关注的呢。

他离去后,他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常浩清的身份,曾经是一名警察,现儿他却将自己当成特务一样,去惩治贪污**。而警察出身的他,当卧底之际,靠的正是俩拳头,打出了一片天地来,打出了自己的名号,俗称“刀疤清。”而在另外一头,有人正重拾他的旧路了。

一!二!三!四!五!起来呀!你快起来!你就这点儿能耐么?!你打个拳?!你打个毬!在嘈烘烘的搏击俱乐部里,阿德躺在了地上,满脸肿胀,疼得是钻心的。而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个,看起来完好无损的大块佬。阿德已经快支撑不住,他好疲困,多想一觉睡过去呀。

他本想,输就输吧。可是,他突然发觉。手臂上多了点儿什么。他一睁眼,天,那是一杆注射器呀!他惊醒,慢慢地起身,听着裁判的数数儿,迎合着观众的欢呼。仿佛没有人,注意到这杆注射器。他一扭头,映入眼帘的,那是卫民,卫民从观众席,穿着西服来到了场边。

他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是,打进去,违法吗?他攥着注射器,十分隐蔽,连裁判这么近的距离,都没有觉察到阿德手上竟而攥着一杆注射器。他把心一横,将注射器扎到静脉中,他仿佛饮下一口二锅头一般,浑身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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