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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世道艰难
诗人他们从无翼城堡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仅仅从天色来看,做出这个判断非常困难。事实上,如果你在白天踏入无翼城,和你在晚上或深夜踏入无翼城,仅仅从感官上来说,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因为永恒的黑暗始终笼罩在一切之上,即使再明亮的火炬也无法将驱散,只有太阳的光芒才能管用,可后者在此却踪影全无,无声而又有力的昭示着鄂加斯在北境的统治地位。
但街上原本来来往往的行人、居民、商贩以及恶霸们,都已经如同归巢的鸟儿般散去了。街上冷清而忧郁,连照明的油灯都非常罕见,偶尔在某座房屋前,有一盏鬼火般闪烁不定的橙色吊灯,以自身为圆心,散发出了清晰可见的小小光球,照亮了大约周围一米的距离。
寒风吹过,这个摇晃不停的光球,将近处的一棵扭曲桑树的影子投射到了微弱的地上,让被黑暗侵蚀的世界出现了一线生机,也让阴影中的行人感到了一丝温暖。
史德利歌尔想了一会儿弃誓者的事,想着墨丘利、仙德瑞拉、耐古斯、巴拉那,最终又想着那个早已经被世人遗忘的血魔——与自己同名的史德利歌尔。
这个名字仅仅来自于他脑海中的灵光一闪,当他听见这位恶魔的时候,完全可以将其当做笑话一样一笑而过。
可他却做不到。恰恰相反,但他听见阿巴顿叙说这位仅仅存在于神话时代的恶魔时,他觉得连自己的血液都几乎沸腾了起来,就好像这个名字对他有着非凡的意义——通过相同的姓名,命运的蜘蛛网将他与血魔用不可见丝线缠绕在了一起,无可逃避的宿命终将引领他无意识的追寻着这位恶魔的遗踪。
他想:真是不幸,乌鸦先生说的话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当初怎么会起这么个鬼名字?
仙德瑞拉也想着心事,耐古斯也依旧沉默不语,似乎与阿巴顿的一席谈话让每个人都成了最深沉的思想家,单单凭着静思就能忍耐黑暗与寒冷。
可史德利歌尔却有些忍耐不了——他不像身旁的两位弃誓者,他们可不怕寒冷,他们最喜欢黑暗,他们对鲜血情有独钟,他们是在恶魔之上的怪物,他们是媲美恶魔领主的捕食者。
而史德利歌尔呢?即使他被大陆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的首脑称为救世主,即使他曾经获得过恶魔帕吉的一小部分体质,可只要他待在寒风之中,他依旧会难过的瑟瑟发抖,忍不住让自己的上下牙齿格格打仗,发出可怜兮兮的声音,他知道自己不会被冻死,可这份难受也真让人难熬。
他说:“咱们也许可以找一家酒馆或是旅店,花钱住一晚上。“
仙德瑞拉表示同意,但耐古斯却有些犹豫。
史德利歌尔问他原因,他显示沉默不语,终于回答说:”不是我不愿意和你待在一起,小家伙。可你知道,我在坟墓中住了几乎一辈子,我曾经认为我将永远被困在狭小而拥挤的空间中。即使你将我释放之后,大部分的时间中,我也依旧寄宿在你的体内休眠。你想,如果换做是你,当你终于有机会正大光明的走在天空之下,肆无忌惮的翻滚、吵闹、跳跃、嘶吼、扯掉讨厌鬼的脑袋,吸干虚伪者的鲜血,你还会有睡觉的闲情逸致吗?尤其是在你住腻了的弹丸之地里?“
诗人笑了笑,问:”那你打算怎么做呢?祖先大人?“
”我打算在黑夜中往北狂奔,一直跑到海边,直到我体力不支,或者直到我饿坏了为止——据我所知,北方的地域可比南方要宽广许多了。“
”非常浪漫的想法,祖先大人,我想在你年轻的时候,一定有不少姑娘为你魂牵梦绕吧。“
”滚开!你说的话让我恶心坏了。“
仙德瑞拉忽然笑着打趣说:”史德利歌尔说的没错,这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浪漫行径了。你要我给你介绍女伴吗?耐古斯先生?我确信我在来这儿的路上遇见过一些风韵犹存的老姑娘。“
仙德瑞拉忽然变得好管闲事起来,这让耐古斯似乎受到了冒犯(或者更像是因此而害臊),他气冲冲的嚷着:”管好你自己吧!“随后转过身子,摩拳擦掌,在一瞬之间,诗人觉得他的姿势宛若猎豹。还没等诗人反应过来,耐古斯已经挟着风驰电掣的速度冲了出去,很快就消失在道路的转角。但他那被压抑已久的激情仿佛地热喷泉般从他的身子里炸裂而出,他畅快的吼叫声依旧不住从远方传来,仿佛永远不会终止似的。
史德利歌尔愣愣的望着耐古斯在地面上激起的灰尘渐渐落下,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来得及和耐古斯约定重新见面的方式呢。
仙德瑞拉轻声说:”他什么时候回来?如果一直往北进发,即使你的祖先像狗一样不知疲倦的快速奔跑,等他见到海洋,恐怕也已经要好几周之后了。“
史德利歌尔苦笑着说:”我想我们要做好这辈子见不到他的心理准备了。“
事实上,耐古斯突如其来的浪漫情怀让他失踪了整整两年——这就像是他以往将女儿希瑞抛弃在家里,而自己在冲动之下进入北方冒险事件的重演一样。等史德利歌尔再次见到耐古斯时,诗人已经差不多陷入了绝望的境地,因此他几乎想要感谢世上所有的诸神、恶魔或是一切制造这次恰到好处的偶遇的无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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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时,在那个措手不及的夜晚,诗人仅仅是半开玩笑的说出了那句话,他压根儿没意识到耐古斯会失踪如此长的时间。
史德利歌尔调整心情,对仙德瑞拉说:”我想我记得在前往无翼城的路程中,我曾经路过一个酒馆或是旅店,我想我们可以在那儿碰碰运气。“
仙德瑞拉说:”阿巴顿认为我们在这儿会过些苦日子,难道你不认为自己应该让他享受这样未卜先知的快乐吗?“
诗人哈哈大笑,他说:”我偏不让他得逞。他一定是从我身上这陈旧的半袖衫和披风上做出推断,认为我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流浪诗人,因而他打定心思想让我在这儿受苦受难。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预料到,通过我的精明头脑与出神入化的炼金术,我现在身上携带的金币已经足以让我富甲一方,我们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在这个贫穷的国度该如何花掉这些沉重金子,仙德瑞拉。“
他依照自己的记忆,来到一条竖着”白爬虫街“标示的街道,又从街旁的一排木头房屋中找到了一处两层楼的酒馆,酒馆的名字叫”莫比·迪克“,门口的木板上画着一条凶狠的白色鲸鱼,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他进入酒馆,发现这儿不仅比街上还要阴暗,甚至比街上更令人不安,狭小的通道使用不牢靠的木板搭建的小棚子,就像矿工们搭建的临时通道一样。一盏油灯挂在酒馆深处,照出了柜台后的一个胖大而佝偻的身躯。
酒馆中的装饰乏善可陈,墙上画着古怪的壁画,说它是某种艺术,毋宁说它是顽童兴之所至的涂鸦。在柜台的顶上挂着一个巨大的熊首,张开血盆大口,仿佛随时会流下鲜血或馋涎——这头熊大得不像话,一看就是恐熊或是高岩地带的棕熊。
酒馆的老板正倚在柜台上,用不善的眼光盯着两位不速之客。他用一种乏善的、冷冰冰的,甚至可以说是粗鲁无礼的声音说:”滚吧,来这儿打·炮的小混蛋们,我们没有房间啦。“他说的是大陆通用语,只不过用词毫无修养。
诗人被这不堪入耳的用词震慑住了,他眨着眼睛,似乎被这位老板不负责任的话伤到了自尊,以至于他立即纠正老板说:”我们不是来打·炮的,这位先生,我只是来进行丛林探险的冒险家。“
老板露出一个粗鄙的笑容,肥胖的脸上堆砌丑陋的皱纹,他说:”你说的是什么丛林,你女伴身上的吗??“
诗人感到仙德瑞拉身上冒出令人恐惧的寒气,他立即压低声音说:”你可千万别这么说,先生,我的女伴有着眼中的暴力倾向,她简直是一头无法控制的恐龙——”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仙德瑞拉用力按在了地上,随后她用脚狠狠踩着诗人的头。
老板显得友好了不少——不知道是因为他见到诗人替他遭了殃,还是因为他被眼前少女的刁蛮所震慑,他忙不迭的说:“你来的刚刚好?我恰好还有一间小屋,只不过这屋里只有一张床,只好劳烦两位凑活一晚了。”
仙德瑞拉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羞怯,诗人不知道这是灯光导致的幻觉,还是由于她已经气得发了疯。她将诗人从地上拽起来,用女贵族指挥仆人的语气说:“钱呢!”
老板不停搓着手,他说:“一共两枚银币。”
这价格不仅公道,甚至令人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南方,两枚银币不仅租不到房间,甚至连猪窝都只能住一晚。
史德利歌尔毫不犹豫的从兜里掏出一枚金币,以一个非常潇洒的手势将金币在手掌上颠来倒去,最后金币从空中划过一道耀眼的弧线,落在了老板的眼前,清脆的金属鸣响声快速震动,仿佛来自七弦琴的高音。
老板直愣愣的盯着金币。
诗人为自己跳脱的行径而感到些许自责,他诚恳的说:“这枚金币都是你的了,老板,感谢你对我们殷勤的招待。”
老板抬起头,大声说:“你还欠我一百九十九枚金币。”
史德利歌尔露出困惑的神情,他问:“什么?”
老板在这儿招待惯了从南方来的乡巴佬,于是他用高人一等的语气以及隐隐自豪的态度说:“在北方,银币比金币值钱,因为北方遍地是金矿,而银币可以防范低等级的恶魔。一枚银币等于一百枚金币,客人。所以。。。。。”
他摊开手,像个毫不留情的收租婆那样颐指气使而不可一世,他说:“你还欠我一百九十九枚金币。”
史德利歌尔与仙德瑞拉互相望了一眼,现在诗人明白阿巴顿所说的话并非危言耸听了,也明白为什么李奥瑞克的收费听起来如此惊人。
仙德瑞拉说:”你有多少钱?“
诗人仿佛傻了一般,用呢喃般的声音说:”八千一百枚金币,差不多相当于八十一枚银币,这儿真是地狱,不折不扣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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