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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辉耀继承者
卡尔管诺崇叫沉默术士,这绰号有些古怪,但诺崇认为:世上的绰号鲜有不古怪的,这个绰号非常贴切,恰好能让人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做什么样的事。
他让人永远沉默,他的法力天赋令人胆寒。
换而言之,他替卡尔杀人。
所有施法者在他面前有如弱小的猎物,而他则无情的有如猎食者。他替卡尔平叛,让天水法师城的法师们惊惧而无措,很快彻底臣服于银辉城与月光森林的同盟。他有时也会做些肮脏勾当,卡尔对付违逆者有诸般手段,栽赃陷害,威逼利诱,阴谋欺骗,那些目标往往连自己怎么落入陷阱都不清楚。当然,暗杀也是他喜欢的法子之一。
那些最敏感的人,那些逃亡者,那些手握机密的人,那些位高权重的人,诺崇是他们的沉默者。诺崇从不发出任何声音,当他杀死他们的时候,周围往往寂静无声,连临死前的叫声都听不见。是的,诺崇迷上了死亡的寂静,当他的猎物在沉寂中倒下的时候,诺崇会情不自禁的将手指挡住嘴唇,坐出一个静默的手势。
他沉默越来越多的人,他自己就变得愈发寡言少语。这似乎是一种代价,一种契约。
在无休止的暗杀中,诺崇投掷飞刃的技巧渐渐熟练,从而发展成了一门艺术。鲜有任何武艺带来的快感能与运用智慧刃相比,诺崇对此深感自豪。在投掷前的一刹那,当诺崇感知到目标的时刻,他凭借直觉和观察,找到目标身上最脆弱的地方,务必追求一击命中,很快他投出的飞刃超越了常理,成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因果循环,连最牢固的盾牌都无法令他的敌人活命。
因为有日出,所以会有日落,很简单,不是吗?因为诺崇出手,所以那人咽气,这是同样的道理。
卡尔信守誓言,与诺崇做了一生的好友,从来没有背叛过诺崇。诺崇替他杀的人越多,卡尔就越相信他,有时候,诺崇掌握的秘密如此惊人,身上背负的罪孽是如此深重,以至于他不禁隐隐担忧,深怕卡尔会寻求杀人灭口的机会,但卡尔却似乎从沉默的迷雾中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说:“我确实想过,我不骗你,有些时候,这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但亚山在上,你认为我,世界上最出色的施法者,元素的操纵者,诸神秘密的主宰者,深受亚山眷顾的卡尔,对你有任何办法吗?老实说,如果你要杀我,我简直比羔羊还弱小。”
诺崇笑了起来,卡尔说实话的时候,总是毫不忌讳。诺崇能够分辨他何时说谎,何时决定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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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诺崇暗地里替卡尔进行着血腥的杀戮,是卡尔最信任的杀手,但在表面上,他是月光森林长老会的中流砥柱,社会的上层人物,整个月光森林的偶像。他家庭幸福,生活美满,过着人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拯救月光森林的英雄,他们这样叫他,天水之城的征服者,恐爪怪的屠杀者,蝎狮的斩首者,巨魔之痛,神刃使者,卡尔的拯救者。他们给他加上形形色色的头衔,每次在正式场合出席,他对会被这些头衔带来的杂音而困扰。从始至终,他终究没能习惯这些世俗言论和声音。
他依旧,如同他年轻时一样,打从心眼儿里痛恨吵闹,心情烦躁的时候,总想着有一天让万物归于沉寂。
卡尔笑着劝他说:“你总得学些法术,我的朋友,虽然我深知你通天的武技和法力,但看看你周围吧,他们都是些俗人。要让俗人崇拜你,你就必须用俗人的法子惺惺作态。你得展现清晰可见的迹象,不然总有一天,你的影响力会逐渐衰退的。”
这是诺崇唯一无法服从的来自卡尔的建议,他下意识的痛恨法术,仿佛他身来就是为了与法术为敌,而不是成为法术的俘虏。卡尔无奈的大摇其头,叹息说:“凡人喋喋不休,却大多毫无意义,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你生来少语,却看的比任何人都透彻,没错,诺崇,真正高高在上的人不会在意蝼蚁的看法,你可以继续我行我素,但请允许我为你做些合适的伪装吧。”
他强迫诺崇穿上最华丽威风的铠甲,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巨型蝴蝶,展翅巨龙,或是其他供人参观的奇珍异兽。在众人激动的尖叫声中,诺崇麻木的举起手,摆出国王的架势,接受如潮的膜拜。
诺崇的妻子在三百岁的时候死了,又过了三百年,他的儿子也死了,但他的家族延续了下去,成了月光森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奇怪的是,他始终没察觉到死期的来临。
卡尔也一样,他们两人的寿命远远超过了法师和精灵寿命的界限。也许是他们体内无限的法力起到了奇效,让他们超凡脱俗,拥有近乎无限的生命。
但他们毕竟没法永生不死,当他活到一千三百岁的时候,诺崇终于体会到了虚弱和衰老,他无法再像他年轻时那样连续使用全领域静默了,两次使用之间,必须间隔数个小时。而且,虽然他不动声色,如同机械般轻易的杀人,但他明显感到,岁月在向他催债,正在让他为自己的强大付出代价。
就在这时,卡尔约见了他,向他开诚布公,说明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卡尔大笑道:“我快死了,我的朋友,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笑得出来。“
诺崇问:”多久?“他惜字如金,似乎每多说一个字,昔日如潮的罪恶感就会将他吞噬。
卡尔说:”也许还有几十年,但最多不会超过一百年。该来的总归回来。“
这时间对他们而言不过是转眼而过的事,诺崇沉默不语,第一次为他的老友而担忧。
卡尔说:”我不能这样死去,在永夜帝国灭亡之前,我不能死。你必须最后替我完成一件事,诺崇,一件最最重要的事。“
诺崇毫不犹豫的点头承诺,就像他以往无数次做的那样,他甚至都不用问这是为了什么。
卡尔说:”我想起了一千多年前的一场冒险,那是我在北方一座庞大的地下城冒险时碰上的现象。那时,我和凯西斯找到了两件金光闪耀的神器,当我触碰到神器的时候,一阵火焰灼烧般的剧痛让我猛然退缩,但凯西斯却能够将其中的一件取下来。
我和凯西斯,虽然我们都受到亚山的祝福,但毕竟我不是战士,我不能拥有那件神器,凯西斯获得了那件神器的力量,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发出灼烧万物的金光,让环绕着他的敌人在无尽的光芒中焚尽而亡。
他可以支配亚山的降魔之光,虽然范围不大,只能笼罩他身旁六百码的距离,但不论是恶魔还是凡人,他都能将其毁灭。
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位在凡间行走的天神,我出于好奇,让这位天神也触碰这件神器,但他并没有获得如凯西斯般的神力。我由此判断,这件神器的无上力量,只能由命中注定的人获得。
我们将这件神器带回了南方,凯西斯是个糊涂蛋,他从没意识到这件神器的重大意义,事实上,他甚至已经将这件神器丢失了。我寻找了他所有的遗产,但却没有找到这件神器。很奇怪,圣者遗物是无法被熔炼的,它的形状是一根怪异的金色权杖,在凯西斯触碰之下,可以发散出太阳般的光芒,我从未在格利尔王国见到过任何这样的东西。
但我对此进行大量秘密的研究,模仿凯西斯曾经散发出的光芒,研究出了相似的法术,在研究法术的过程中,我见到了某种征兆,也许预示着四位能够获得神器力量的人。”
诺崇问:“什么启示?”
卡尔严肃起来,手掌张开,一片淡蓝色的薄雾在空中浮现,很快开始变幻颜色,在薄雾中,诺崇见到了四个具备象征意义的景象——
一个身穿铠甲的国王,一个手持长矛的流浪汉,一个通体黑炎的女人,一个浸泡在血水中的孩子。
卡尔说:“我们都知道第一个人是谁,这混蛋不知道过得怎么样了,老天,我真的想念他。”
诺崇严肃的点点头,并不答话。
卡尔又说:“另外三人,我也有猜测,那个孩子需要时间成长,那个女人远远超出我的掌握,但那个流浪汉,我已经找到了他的下落。”
诺崇说:“你要我做什么?”
“慢点,慢点,老朋友,你总是扫我的兴,让我把话说完,慢慢的,优雅的,充满美感的将故事讲述出来,就像绽放的花朵般耐心而坚忍。。。。。对,事情是这样的,在几个月前,沙漠之海的军队在沙漠中遇到了成群荒漠巨鲨的攻击,面临着全军覆没的危险,就在最危急的时刻,一位突然现身的游侠拯救了他们。
说是一位游侠很不恰当,因为当时他们见到的是一群武艺超群的军队,只不过这支军队的人全都长得一模一样,手上拿着木棍,木棍的一头削尖,仿佛长枪一般。这支军队足足挡住了五十头荒漠巨鲨的袭击,而且并没有打算杀死这群祸害,而是将它们远远驱逐,因而避开了它们的要害,这可比杀死它们要困难多了。
你知道这些巨鲨,它们是最难缠的敌人。平时潜伏在沙漠地下,如同鲨鱼游弋在海底一样来去自如。五十头这样的怪物,在沙漠之中,足以将一支千人骑士团吃的尸骨不存,但那支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军队却轻易制服了这些凶猛的野兽,而且降服了它们,让它们如同见到母鲨一样服帖。
令人惊讶的是,当那支枪兵团完成了这一壮举之后,突然如同海市蜃楼般凭空蒸发了,只留下一个枪兵倒在原地,瞧他的模样,似乎快要死了。”
诺崇问:“他就是那个人?”
卡尔点头说:“我相信就是他,手持长矛的流浪汉,能够引发辉耀之光的人。”
诺崇沉思片刻,说:“那你要我做什么?”
卡尔皱起眉头,盯着诺崇看了一会儿,说:”你还有精力来一次长途旅行吗?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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