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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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前。

天空正下着鹅毛大雪。

京城盛夏酷暑,西域却冷风刺骨。

今年的天气,尤为不正常。

陆小凤坐在一家茶馆喝茶,热腾腾的砖茶带着西域特有的浓烈,一碗下肚,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他没有喝酒,这种天气明明喝酒才会热的更快,但陆小凤知道,热的快冷的也快,以酒浇愁愁更愁,醒来之后那刺骨的寒冷能将自己生吞活剥了一般。

所以,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厚厚的帘子被撩了起来,寒风卷着雪花涌了进来,陆小凤听到有人低声咒骂,他抬头一看,就看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也看见了陆小凤,两人均是一愣。

自上一次见面,已是十年。

这个时候两人同时想起了人生三大喜之一——他乡遇故知。

李寻欢走到了陆小凤对桌,落座,陆小凤推给他一杯茶。李寻欢将自己的酒葫芦拿出来,递给老板娘,道:“灌满烈酒。”

老板娘笑吟吟的拿着酒葫芦,还顺带着给陆小凤抛了一个媚眼。他当然不会给李寻欢抛媚眼,因为这个病秧子自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在不断的咳嗽。

李寻欢先开口,“没想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不喝酒了。”

陆小凤道:“没想到探花小李飞刀竟成了一个病秧子。”

两人俱是笑了起来,那笑声多少苍凉,也只有自己知道。

李寻欢道:“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少年,是我这些年见过最为英俊的少年。”

“哦。”陆小凤又喝了一口茶,还砸吧了一下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哪里不对。

李寻欢又道:“我邀请他上车,带他一程,可是他不肯,眼神桀骜的像一匹狼,一匹孤独的狼。”

陆小凤:“哦。”暂时他还没有get到李寻欢的重点,但是这不妨碍他感兴趣。

李寻欢道:“他来了。”

陆小凤看向门的方向,就看见门外站着一个挺拔的少年郎,他的腰间是一柄自制的,看起来有几分可笑的剑。

李寻欢说:“他叫阿飞。”

那位叫做阿飞的少年走了进来,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指着李寻欢道:“我请他喝酒。”

李寻欢笑了。

因为方才在路上,他邀请少年喝一杯酒,少年拒绝了他,现在少年邀请他喝酒,说明他现在有了足够的银子。

少年的手上还沾着血,他刚刚杀了一个人。用那条人命换了五十两银子,来请李寻欢喝酒。

少年冷冰冰的眼中,忽然浮现出一抹笑意,李寻欢也看着他,目光那么温暖。

陆小凤:“……”

阿飞坐在了李寻欢身边,陆小凤对面,他看的出来陆小凤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陆小凤道:“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好友,一定会对你们很有兴趣。”

李寻欢:“哦?为何?”

陆小凤但笑不语。

但也正是因此,李寻欢得知陆小凤的好友也在京城。当陆小凤说道西门吹雪也在京城的时候,阿飞的眼中忽然闪现出异常的光彩。

“西门吹雪!”他说,“我找西门吹雪很久了。”

“……”陆小凤,“你找他做什么?”

阿飞道:“比剑!”

西门吹雪被世人称之为剑神,他要与西门吹雪一较高下,看看谁的剑更快。

陆小凤叹了口气,说:“他应当不会与你比剑。”

阿飞问:“为何?难道他怕输给我?”

傻孩子啊,陆小凤真想笑。但是又觉得少年人还是有些梦想的好。

“因为西门吹雪已经有了要珍惜的人,他不会与你比剑,并不是因为他怕。”

阿飞哦了一声,说:“那我就杀了那个令他珍惜的人,这样他就愿意与我比剑了。”

陆小凤叹了口气,看着阿飞,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等阿飞再次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要走了,陆小凤道:“我会写信给我的友人,你在京城多个朋友也好,不过,你需得看住阿飞不可,因为西门吹雪的剑从来都是杀人的剑。”

李寻欢道:“西门吹雪竟然有了珍惜的人?这可是前所未闻。”

陆小凤笑道:“那只是因为在此之前,他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而已。”

不是不动情,也不是不会用情,只是那个人还未来。

陆小凤道:“如果阿飞要杀了那个人,那么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寻欢带着好奇和担忧踏上了进京的路。

陆小凤的信在路上走了五天五夜才到了花满楼手中,李寻欢来的肯定要比驿站的信更慢一点。于是自花满楼说过李寻欢要来,已经又过了两日。

这两日,宋今与西门吹雪去看了公主府,公主府修建在京城的南边,旁边是另外一个很大的庄园。

能够在京城修庄园,看来这家人非富即贵。

京城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天上掉下一块板砖砸死十个,五个皇亲国戚,六个当官的,七个高材生,八个家财万贯的,九个背景深如水的,还剩那一个,才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平头百姓。

宋今看着那气派的庄园大门,那雕花的门廊和漆红的柱子,那门口两只威武的狮子,以及那威风凛凛的护院。十分的气派。

宋今的府邸与那家人正好是门对门,她这园子说起来也很巧,是被庞昱挤兑流放的那人家的,现在那案早已经翻案,赵祯要将那人召回来,但那人年纪已老,不愿走动,赵祯便给那人正了名、赏赐了许多财物,给其后辈之人封了官。于是这个园子就空了下来。

虽然有些朝中大臣认为这地方不吉祥,但是宋今不在意啊,再大的不吉祥都能给西门吹雪压住了。而且她自己根本就不信这个邪,再说了,她有什么能被抄的?赵祯要是抄了她的家,她就坐着凤凰带着西门吹雪和她娘远走高飞,她才不稀罕呢。

于是这地方就顺理成章的给宋今了。

这个园子虽然大,但其实修建的很朴实,宋今很喜欢这种风格,所以也没有太大的改动。只是将一些破旧的墙壁屋子修葺了一番,七天左右就可入住。

看完了房子,宋今要去朱停那里开始一天的工作了。

她现在的生活规划的井井有条,早上起床先写一段感情戏,然后跟着西门吹雪练武,中午午休一会儿后就去朱停那儿工作,晚饭通常和朱停夫妇一起吃,然后工作到天将黑的时候,西门吹雪就会在书屋门口等着她了。

自从知道书屋要重新来了,大家热情高涨,这几日天天守在书屋门口,见了宋今还拉着她问子衿先生到底在哪儿呢,能不能见一面呢,想求个字呀之类的。

宋今就觉得吧,虽然自己是个小透明写手,可现在在泱泱大宋,那可是闻名遐迩啊哈哈哈哈。

于是朱停也就给宋今升了官,荣升为一品编辑官。

宋今除了要写自己的东西之外,还要筛选一些来稿。朱停觉得现在业务发展的不错,他们不仅仅要写《江湖八卦》系列,还应该搞搞评估,弄个江湖排名榜,什么江湖武器排名啦、美人排名啦,虽然正在规划当中,但是显然前途无量。

宋今目前在做统稿工作,作为《江湖八卦》的主编,她除了自己写,除了书屋的人写之外,还广为征稿。这几日朱停广告打的很响,来稿很多。

朱停伸伸懒腰,走至宋今身边,说:“哎,这几日真是太累了,以前的同僚们也才找到了三四个,剩下许多新来的人,还要经过层层选拔,这几日辛苦你了。”

宋今埋头在一堆书稿里,看的眼睛都快要花了。

“老板,你来看看这个。”她从那筛选好的手稿里挑出几页给朱停,“这个人,应该是个女人,非常有文采。”

朱停接了过来,就看到那名字,叫做——诗情画音。

“名字不错,你说文采也不错,但看起来你似乎并不想用她的文稿?”

宋今点头,“没错,作为一本宣扬正能量的话本,她写的故事太消极了。虽然没有跑题,构思也足够新颖,可是男女主角到最后都没有在一起啊!”

朱停说:“或许这样才能让读者觉得感人至深。”

宋今摇摇头,“你错了,悲情故事那是多少年前流行过的啊,现在流行甜宠。”

朱停仰头思考——什么时候流行过悲情故事了?苏妲己和商纣王么?

宋今道:“但是我也很难取舍,因为她文采太好了,构思也真不错,虽然我们的江湖八卦里也有悲剧,但那悲剧不会让人觉得几天吃不下饭啊,她这手稿看了绝对致郁啊。”

朱停道:“那……?”

宋今想了想,说:“我需要与她联系,得与她沟通一下。”

到了时间,宋今打算回家,但她还是将“诗情话音”的手稿随身携带着,今晚她还要再看一遍。

收拾完东西,出了门,就见西门吹雪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最近,西门吹雪已经成了书屋前的一道风景。很多女子专门在这个时间点出来,就为了看这位黑衣的、容貌俊美无双的男人一眼。不过令她们心碎的是,那个男人等待的永远不是她们。

而是新晋的风华公主。

如今的宋今姑娘已是路人皆识,毕竟赵祯想要立她为后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不过宫廷故事距离普通百姓来说还是太远了,大家唯一感兴趣的还是这两人的感情八卦。

由此,宋今以及她那位相好的、本来容貌就很卓然、气场有很强大的西门吹雪也成了京城少女少妇们津津乐道的人物之一。

——当然,她们并不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西门吹雪。

毕竟,西门吹雪出门还是带着面具的。

因为他讨厌别人的目光。

西门吹雪仍旧是一身黑衣,他现在已经不喜欢穿白色的衣服。

宋今对着他璀然一笑,“等久了吗?我方才同老板谈了篇手稿。”

西门吹雪道:“刚来不久,要去散步么?”

宋今伸了个懒腰,就听到自己骨头在咔咔作响,说道:“哎,要去散步,我们去瞧瞧百花楼建的怎么样了吧。”

西门吹雪便伸手,宋今很自然的握住,两人并肩,朝着百花楼的方向走去。

朱停目送两人远去,就听到周围传来细细碎碎的声音。

——哎呀,好有爱啊,你瞧,那身高似乎差的刚刚好呢。

——今天的驸马仍旧那么迷人。

——明明比昨天更好看啊,如果驸马能够看我一眼……

——那你一定死的更快。

——喂喂喂,话不是这么说的吧。

——可是咱们公主也很美啊,两人完全是绝配啊,我觉得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拆散他们。

——(弱弱的声音)我觉得那位花公子和驸马更配啊。

…………

朱停认真的思考,他们是不是可以在门口竖个公告栏,每日清晨公布《今日头条》呢?

这个主意,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朱停灵光一闪,回去与老板娘商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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