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萧岳的回忆(1 / 1)

隐形的他 女王不在家 2137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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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宁,这几天我一直在治疗,没有办法写信。刚才把我前面写得又重新读了一遍。其实有点不敢相信那是自己写出来的,里面充斥了一些苍白虚弱而可笑的言辞。也许是身处病房这种地方,人总是会生出一点欲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吧,即使是一个男人也不例外。

其实我以前会很忙,每天忙得没有时间去回想这些事,也就从来不会有这些可笑的伤风悲月。可是现在,在医院这个沉闷安静的地方,我总是不断地回忆以前。

后来我们的高中时代很快结束了,你是嵩山中学的第一名,高考状元,但是你在这种众人关注之中,好像依然没什么情绪,脸上总是淡淡的。

你可能依然没发现我的名字,那个大红榜你只是蜻蜓点水地扫过一眼,你甚至不会去看在你下面的名字。哪怕你看一眼,也会发现,萧岳的名字就紧紧地挨着叶宁,就在叶宁这个名字的下面。

后来别人给你捐款的时候,我也在现场,我记得当初你的目光好像扫过了我,隔着那么多的人,白花花的阳光,你的目光茫然中仿佛带着一点厌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认出了我,可是我在那一刻真是胆怯了。

那个时候我心里充满了一种急切的渴望。攥紧手中的外套,告诉我自己,希望有一天我能飞黄腾达,希望我能拥有强悍的力量,希望有一天将我手中的外套递到你的手中,去为你遮住来自这个世上所有的不友好的视线,再也不会让你把难堪揭露在别人面前。

当这么想的时候,我胸膛里总是会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和燥热。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总是觉得你是需要去保护的,而我,仿佛就有责任去保护你。

即使我扫向我的眼神,陌生中带着厌恶。

后来咱们毕业离开宿舍前的那个晚上,霍晨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向你告白,他疯狂地说他爱你。

可是我却在想,爱是什么。

而我,爱你吗?

这个答案,我自己并不知道。可我却明白,我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做到像霍晨那样,毫无顾忌地对你这么说这个爱字。

假如不是那个二十年前的夏天,不是那一场闹剧,也许我可以是另一个霍晨,可以肆无忌惮地表达我内心的火热。

可是如果没有那场夏天的闹剧,我也就不会知道这个叫叶宁的名字,更不会因此考入嵩山中学,也就没有这一场让我刻骨铭心的挂念。

而你呢,当初你淡定地走出来,心无芥蒂地对霍晨说我根本不认识你的勇气呢?

是不是现在,你已经没有办法说出那么平静的话了?

那晚我在杨树下站了整整一夜。

我后来一个人背着行李,离开了s市,当火车开动的时候,我从窗户里往外看,看到了咱们市的标志性建筑物白天鹅宾馆。我以前骑自行车放学无数次经过那个地方,可是我觉得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看那个地方了。

我应该不会回来了。

那个时候我妈妈已经重新结婚了,我爸爸也结婚了。

我和你一样,孤家寡人。

在我被录取的那所二类学校里,我过了一个苦闷的开端,三个月的时间,我总是在做梦,梦到你只穿着内衣披散着头发狼狈地蜷缩在那里瑟瑟发抖,也梦到你用发红的手攥着掉了瓷的饭盒排队等在食堂前,更会梦到你捧着那个别人捐款的放大支票,面无表情地出现在镁光灯下。

其实我那个时候真是想放弃,想忘记。因为如果我有足够的勇气可以走到你面前,那我就必须向你解释这一切的最开端,必须向你说起那个初二的夏天。

我几乎是可以想象你在知道我是谁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心里会有恨,恨那些害死你妈妈的人,可是我知道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

我就这么自我折磨了几乎大半年,到了第二年开春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真得没有办法忘记你。

于是我买了前往b市的火车票,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来到了这个以一分之差和我擦肩而过的t大。

我看到你依然很忙,比高中时候还忙,你忙着上课上自习学习,忙着出去打工挣钱,你依然穿着长裤长袖,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你走起路来非常快,几乎都不会看一眼你脚旁那么美丽的迎春花。

在我准备离开的那一天傍晚,我等在你必然会经过的那条小路。

我的手紧紧攥着路旁长椅上的把手,几乎是把那个把手揪下来的力道。

你终于走过来了,一个发旧的围巾,一个上面印了某个冷饮店标志的双肩包,你走起路来依然很快,头微微低着,仿佛有什么心事。

我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运气,站在你面前,和你打了一声招呼。

你茫然地扫了我一眼,看到我后,随口说:“问路吗?枫林园在那边……”

你随手指了指,就匆忙离开了。

t大的校园很大很美,每年暑假都有来参观它的后花园的各路中小学生,这里也时常有前来游览的普通人,可能有过不少人这么问路,你已经习惯了吧。

后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坐火车去b市,去t大,没想过和你说话,只是单纯地站在你的宿舍楼下,看看你,看看你忙什么呢,看看你好不好,看看你是不是依然永远不会穿裙子,看看你是不是依然舍不得去打荤菜。

我那个时候也会努力学习,我想考t大的研究生,就这样过了两年半忙碌的大学生涯,我如愿以偿,考上了t大的研究生。

我心里模拟了无数次,想着这一次我要走到你面前,想着该怎么向你坦诚我对你的心意。

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至少我应该为自己奋斗一次。

可是再一次来到你宿舍后,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霍晨就站在你身旁。

他拉着你的手。

我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里一次,每一次都能看到你,我不知道霍晨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你们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当时自己站在那里,就好像无意中踏上了传送带上的震动区,下面有一个发电机嗡嗡嗡地响着,我耳鸣眼花脑中空白,在那么一个瞬间,整个世界都仿佛和我脱节了。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有一个女孩好奇地看着我,关切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摇了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缓慢而艰难地走到了紫荆花旁的石凳上坐下来。

我远远地望过去,看到你用依依惜别的目光望着他,当他说了什么后,你低下头,白嫩的脸蛋上泛着红晕。

我自己都可以感觉到自己心底冒出来的各种阴冷的可怕的想法,我盯着霍晨,就好像盯着我宿世的敌人。

那一刻我特别恨他,就好像他抢走了本来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我恨你,也恨我自己。

我把t大的录取通知书撕碎了,扔在了你宿舍楼下的垃圾桶里。

我大病了一场,病过之后,开始沉迷于游戏之中。

这个堕落的时光很快结束了,我是时候离开学校宿舍了。

毕业后,我开公司创业,我急切地渴望着成功,后来事业总算步入正轨,我歇了口气,歇了口气的同时,我忍不住想去看看你。

坐了十九个小时的飞机,到达了你所在的城市,我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渐渐搞清楚你的住处,可是在我终于等到了你的身影的时候,却看到你握着电话,在那里哭得厉害。

其实我真得恨霍晨,我不喜欢你们在一起,可是看到你现在这么难过,我又恨不得揍他一顿。他怎么可以这么不珍惜你呢。

我还记得,当时你眼中浮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痛苦和绝望,那是平常总是很沉静的你很少有的。你艰难地说,和霍晨的这一场恋爱,你积攒了四年的勇气,可是和霍晨的分手,却消耗了你这辈子的爱。

我在这个时候,忽然有点不敢看你的眼睛。

那次的美国之行,让我彻底绝望了。

我开始反思一件事,对于你来说,我是什么,对于我来说,你又是什么。

你是我从十三岁少年懵懂时候就无法挥散的梦,是我无数个夜晚的牵挂,是我的目光不由自主会停落的地方。

十二年的时间了,你在我心里扎根生长,已经附着在我的血脉中,刻在了我的骨头里。

可是我呢,我对你来说,只是回首间看到的一个路人甲,路人乙,往深了说,是高中时候同校不同班的校友,是十二年前逼死你母亲的帮凶。

无论是哪一种,即使你能想起我,也都不是什么太过愉快的记忆吧。

从西半球到b市,是十九个小时二十分钟的飞机,我一直睁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的座位。到达b市的时候是个早上,我打了一辆车直接去了中关村的公司。

公司两个和我一起创业的伙伴看到我那个样子,吓了一跳。

他们说看到我当时的样子,以为公司破产了,爹死娘死,家破人亡了。

我对他们笑笑,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一切都好。

我努力地把你忘记了。

因为我知道,记着也没用,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是永远无法交叉的平行线。

我的公司越办越好了,生意蒸蒸日上,引来了天使投资,开始将营业的范围扩展。那个时候公司已经有三四百人了,在互联网上都小有名气了。

我和我的同伴野心勃勃地策划着,开连锁,将电子商务的范畴再扩张,做网上的b2c和c2c,以后还要上市。

那个时候虽然也就二十五岁,还很年轻,在经历了灭顶的绝望后,我开始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失败了又怎么样呢,我还能爬起来。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十九个小时飞机路程的遥远地方,艳丽的枫树下那个你轻淡疏远的拒绝更让我感到痛苦的事儿了。

那一年,你回来了,你开始相亲,也许你想结婚了吧,不想孤单下去,于是相亲结婚。

你就是我的魔障,是我逃不脱的魔障,我再次沉迷其中,无法走出。我不知道你到底相亲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曾经那些男人的面孔,当然更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那个笨拙的我。

不错,我是这么的可笑和幼稚,竟然用这么低劣的方式出现在你面前。

在我出发去做这件幼稚荒唐的事情前,我对着镜子看了自己很久。

其实在很多人眼里,我长得并不难看吧,但是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这种。

我观察过那些和你有过第二次见面的相亲男,他们都无一例外有一个特征,戴着眼镜,斯文,秀气,含蓄,平和。

也许在你的内心深处,这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攻击性,会让你更有安全感?

不要奇怪我会这么揣度你的内心,因为这些年我也会读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大概明白,也许当年的事情对于只有十三岁的你来说,其实无异于一次暴力事件,从而让你对充满力量感的男人有所畏惧。

我非常可笑地对比了下,霍晨,虽然个子高,但是却白净斯文,而我呢,也许五官过于深刻,并不太爱笑,话不多,于是就会给人一种冰冷疏远的感觉,甚至会让人有深沉感?

不过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决定让我自己成为无数备选品中的一个,去经过那个会被你扫描的传送带,看看是不是会有哪怕一丝的希望。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毕竟你交往过那么多的一面之缘甚至两面之缘的人。可是我却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见面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钟,一家茶馆。

我其实早早地就到了,不过却没有去那个茶馆,而是在外面徘徊了好长时间,看着接近我们约定时间的时候,才走过去。

你显然有点赶时间,黑长的头发被风一吹,不像平时那么顺滑。你一边用手指理了理长发,一边笑着和我说话。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对我笑,虽然那个笑并不算真诚,我还是觉得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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