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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去抓什么?”伊眉觉得心脏在跳个不停,好像夫上战场的妻子。
“去碰碰运气,狩猎一般都是在晚上的!”金易低头啄了下她的唇,又嘱咐了些其他注意事项后,才走了出去,来之前老杰克已经告诉了他一头熊的大致活动范围,自己对周围一带的山林都比较熟悉,这才不需要其他人的陪同也能独自和伊眉在这里打猎,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看自己下午做的那些记号有没有被破坏了。
在欧洲是没有大型猫科动物,例如老虎豹子之类的,唯一有威胁的就是熊和狼,熊不主动攻击人,危险性还在一边,但狼就不同了,欧洲之所以有狼人传说而不是什么别的动物,原因就在于此,因为狼的威胁最大。
而在这片森林里,游荡了许多小型的狼群,这已经是保加利亚居民安全的一个隐患,甚至总统号召全国的猎人去消灭狼群,不过一般一个春季下来,能杀死百来只就了不起了,这还赶不上狼群的生殖力。
金易手中握着一支双筒猎枪,背上背着一把ak47,兜里还有大口径手枪,里边穿上了紧身衣带上军用面罩的他已经武装到了牙齿,对于久处和平环境中的他来说,这只是一次小小的军事温习而已。
没过多久,就遇见了一匹独自行动的狼,在看见金易出现后就开始疯狂逃窜,因为动物对危险的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人杀掉自己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金易连看它一眼的兴趣都欠奉,狼肉并不好吃。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小规模的狼群前来,也就算了。
等到查探了自己做地第二十一个记号时,他终于发现了一些异常,一个比较大的爪印在草丛中出现,而在旁边还有一具野狗的尸体。啃得只剩下一个狗头了,从爪印来看。只能是熊了。
又搜寻了不过半个小时,他终于找到了一些新鲜的毛发,而且是接近纯白的,不由有些喜了,看来明天有红烧熊掌啃了,自己猎杀地熊掌可比上次敲诈朱岩学吃的那只有成就感。而且还有四只地,估计可以饱餐一顿了。
接下来就是发挥追寻技能了。这是一项佣兵营的必需修炼项目,金易做得得心应手,爪印断断续续,而且十分有隐蔽性,熊的头脑并不和他们外表的憨厚样子相同。相反还是非常谨慎的,直到三个小时后,金易才有了自己快接近目标的感觉。
正打算一鼓作气赶上时。远处地森林里便突然传来了杂乱的枪声,从枪声来判断.应该是猎枪而不是训练有素地军人,离此大约一千英尺,角度为下午三点钟的样子,接着就听见了一声痛苦的熊嚎,惊得树林里的野鸟乱飞,金易马上爬上了一株大树,借助茂密的树叶遮挡住身体,他狩猎过无数次野兽地经验告诉他,熊受伤后有极大的可能性往这里逃窜,因为那些人是正面阻击的,原路是熊走过地没有危险的路线,最适合逃跑了。
过了大约十分钟,近金易所在的藏身处,也就是说,他猜对了,熊在往这边来,猎犬的犬声已经清晰可闻。
近了!
金易已经听到了灌木丛中的碰撞声响,还有喉咙里带着泡沫的喘息声,就像一个人在刷牙时含着水在那漱口的声响,看来是熊的肺部受伤了。
月末无月,金易只能判断出一个依稀黑影,大概有两米多高,体重三百多磅的样子,挡在前边的灌木都被一双粗壮的熊掌直接拍断,没有谁怀疑熊掌的力量,它可以像拍碎一个西瓜的拍碎成年人最为坚硬的颅骨。
可惜,肢体的力量永远比不上脑袋,就像一个人肉体搏击的力量再厉害,也比不上火器的杀伤力和速度,这就是人类的智商,所以它仍无法逃脱被人类击杀的命运。
金易将枪架好,甚至都用不上怎么仔细的瞄准,枪响过后,划破了夜空的宁静,远处那头棕熊山似的躯体就轰然倒下。
拿着猎枪跳下了树,金易扑到了熊尸的前边,拖出腰间的开山刀,奋力去剁仍在抽搐的爪子,而在林子的另一头,纷乱的脚步声已经渐渐靠近。
等金易砍下第二个熊
丛里几下狗叫声骤然响起,几只个子小巧的猎犬气势过来,在空中跃起的身影里隐见寒光森然的犬牙,势必会咬伤金易。
猎犬虽然凶猛,但是人工驯养的,且训练有素,所以它咬人的话必定有主人在后边唆使,所以金易也没客气,背上的ak47早已经拿在手中,三发点射过后,啪啪啪三声,三具狗尸摔倒在草丛中,而他们的主人已经怒喝着跑了过来,顺便举起了手中的猎枪对着金易。
“嗨,伙计,那是我们的,放下它!”其中一人开口道,他们是典型的猎人打扮。
金易单手提起了枪,看都没看,又是两声枪响过后,两只毡帽已经在空中飘荡着落下,头发窝里甚至因为子弹的热量和摩擦而有了些许焦臭的坏鸡蛋味道,而金易的另一只右手还在那割熊掌。
这一下,七八个猎人顿时趴卧在地上,金易将熊掌扔进背囊里,这才慢条斯理的端着枪转了过来,笑得很是温和:“但它是我杀死的!”
“在古代抢别人的猎物是会接受国王鞭挞的!”一人不服的喊道,“东方人,不要在我们的土地上作出任何有敌意的动作!”
“你们古代的国王也说过,私人的领地不允许侵犯,对于这片林子的主人来说,我们的身份相同,都是侵犯他财产的强盗!而我所做的,不过是从强盗手中强取赃物”金易笑得更是温和,手中的枪射出十来颗子弹打在他们匍匐的地方,将他们逼得退后十多米,然后挥手道:“走吧,你们那烧火棍似的猎枪是无法和北极熊国度的武器杰作相比的!”
这些人毫不怀疑金易的微笑能在下一秒变成狞笑,一身标准的军队制式打扮让他们生不起反抗的心思,再度咒骂几句后,终于退出了,那几只死狗也没有拿走。
金易半路抢劫后,就开始犯了难,三百多磅的大家伙该怎么弄回去?无计可施后,只得扛,顺手拖了那三只死狗,狗肉火锅的味道可不是一般的好,等气喘吁吁的划着小船到达小木屋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青草上边早结满了霜花,沉甸甸的寒气逼人,将熊尸往空地上一扔,一屁股坐在木门前的台阶前大口喘气。
但休息不到半分钟,就开始忙碌起来,趁着尸体没有冷却,剥皮抽筋挖熊胆的事情才好进行,木门也在这时候吱呀一声开了,伊眉菜鸟似的拿着一把金易交给她的小口径手枪,伸出脑袋来瞄瞄,一看是金易,这才大松了口气,气鼓鼓的道:“回来了都不出声,我还以为是什么人呢,害我好一阵紧张!”边说边将外边的路灯摁亮了。
金易只是嘿嘿笑了两声,道:“快去穿上衣服,很冷的!”
伊眉这才瑟缩了下,光着脚丫子跑了回去,因为紧张,她连衣服都不敢穿,直接穿睡衣出来了,被零度以下的霜风一吹,哪能不冷得发抖。
不一会,伊眉就裹着他宽大的外套出来了,下边随便套了件牛仔裤,一脸好奇的凑近去看了下,才惊道:“还真的是熊,我都只在动物园和电视里看见过!”。然后又通通通的跑回去,拿出手机好一阵拍,最后又对着金易好一阵软磨硬泡,才央求得满头大汗的男人将ak握着,又将熊的尸体搬起来直立着,自己在背后藏起来支撑着熊尸,让她过了把打熊英雄的瘾。
最后,伊眉却遇见小麻烦了,“我猜这个熊胆不好吃,肯定很苦!”她皱眉看着桌面上的碟子道。
“熊胆可是很好的补品,还是吃了?”金易还打算劝劝她。
伊眉溜下高脚凳,就逃回了卧室,金易只得摇头收了起来放进木屋里的小冰箱,云雀那小丫头整天对着电脑,这家伙给她吃了估计有些好处。
等到金易洗澡的时候,伊眉才小心翼翼的走到浴室里替他擦背,仿佛讨好他似的十分卖力。
然后看着浴室门外对面墙壁上挂着的大块熊皮问他,“熊皮能做衣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