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破围(6)(1 / 1)

枭起传 夏仲 1617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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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仲醒来时,心情并不太好。

空气沉闷,连水声都带了一丝无精打采。一丝风也没有,和昨晚睡前完全不同。天还未亮,但隐隐有一丝光亮在头顶的云层中游走。兵士们已经起身,却没有太多的动静。虽然之前撤退时丢掉不少货物,但商队还是将剩下的粮食卸下,干脆生起火来做饭,粮食和肉类的香味隐隐传进人们的鼻腔里,激得口中唾水横流。

他今日没穿自己的衣裳,而是换上了一件缀甲叶的罩甲——这是昨晚睡前陈明江为他拿来的,只说是陈显达平常备用的,叫李永仲千万穿上——戴上一顶明军的八瓣帽儿盔,然后刘小七服侍着他将腰带一类零碎挂好,一向寡言的少年难得拍了一回马屁:“仲官儿这身实在好看。”

“是么?”李永仲笑了笑,仰头把系带紧紧绑在下颌。刘小七要为他挂上腰刀,他却摆摆手,只说:“把我的枪拿来。”

天色渐明。沉闷溽热的天气里,过分湿润的空气沉甸甸地压下来,只需片刻,汗水就止也止不住。哨长什长等基层军官呵斥着兵士快些收拾,伤兵被全部转移到了后队,场面一片忙碌,没人敢于偷懒——和往日相比,军官们无疑焦躁许多,手脚稍慢,就是劈头盖脸一通骂,只是没动手而已。

李永仲收拾停当,眯着眼睛不知想了一阵什么,扭头同刘小七讲:“咱们回去看看。”他昨晚住在陈显达隔壁,这也是他自从开始行盐之后,第一次在远离富顺之外的地方,没有和自家的护卫们住在一起。

刘小七脸上立刻显出快活来。他现在算是李永仲的亲兵,就是连晚间睡觉,也睡在离李永仲三尺远的地方,明军虽然毛病多不胜数,但到底是正经的官军,虽则之前败了一场,但总归没有溃败,各种规矩还在,整顿起来,也算刁斗森严。刘小七面上看着是沉稳低调,但心底实在有几分心虚。

陈明江早早就在旁边等着。听李永仲说要回商队看看,也不出声,只后来低声提醒了一句:“仲官儿,许多人看着。”

“无妨。”简短地回了一句,李永仲看也不看他,当先朝商队的方向走去。一路行来,不少已经扎束起来的明军兵士正在准备军械——有人就着葫芦里的水在青石上头打磨箭头腰刀一类,也有人互相整理着衣甲,看这个陌生的上官过来,有些不知所措的互相对视,不晓得该不该起来行礼。

郑国才老远就看见他,蹬蹬蹬几步过去,半点折扣不打地行了个军礼,硬邦邦地开口道:“仲官儿!”

李永仲同他还礼——他现在算是郑国才的指挥,却不算他的上官——然后问了一句:“准备得如何了?”

“儿郎们吃饱了肚子,整束停当。”他顿了顿,问对面的年轻人:“仲官儿这是去哪里?”

“我到处看看。”李永仲笑笑,“顺便过去同我家护卫们说说话。”然后不待郑国才说话,就又说:“郑百户,再将兄弟们的甲胄军械检查一遍,现在不怕麻烦,到时若有什么,心里也有底气。”

非常自然地说完,又在兵士里头转了两圈,看着大致无错了,他抬脚就走,倒让郑国才没有反应过来。他身边一个总旗啧啧称奇,道:“这真是天授的将种,听说是个商户出身?也是怪,却像个老军务的模样。”

郑国才瞪他一眼:“你又晓得了?刚才人家说的没听见!?还不快去再验看一回!一会儿我亲自去检查,若出纰漏,仔细军棍!”

不仅仅是郑国才,路上凡是遇到的军官,李永仲都问了几句,他虽然不见每个人都能叫上名字,但大致上是无错的,便是一时没想起来,陪在旁边的陈明江亦会暗地提醒。等他走到商队的位置,明军里头不论军官兵士,对他的看法又好了一层——原以为是个小少爷,没想行事却老辣,待人也和气。

因钱川一事,后来护卫们的营地又向外移了移,同明军明显隔开,虽然为着第二天的战斗不敢多多加派值夜人手,但却多点篝火,又硬是冒着走火的危险将弹药上膛,护卫们把刀枪抱在怀里,几乎是一夜枕戈不眠。

天亮以后,不仅明军在准备,他们也早早起身,洗漱用餐之后,将伤员抬上架子车送往明军后队,曹金亮见天色不好,阴得厉害,虽然暗自咒骂贼老天不长眼,面上却还是同往日一样,吆喝着让护卫们尽量多披挂上几层:“仲官儿信得过咱们,叫咱们打头上去!这可是正经的打仗,不是平日里头那些三脚猫似的毛贼!不过也别贪心,一会儿身上太重,几下就没了气力,枪都使不动了,就是等人割脖子!”

李永仲站住脚听了一阵,忍不住失笑着摇摇头,同刘小七道:“曹金亮便是没个正形。”

不想曹金亮却生了一双极灵的耳朵,离着八丈远就把李永仲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他嘿嘿一笑,冷不防过去一把将他拉了进来,李永仲险些被他拉得一个踉跄,他也不管,只顾朝着护卫们哈哈大笑道:“你们看!这是谁来了!”

“仲官儿!”不知谁激动地喊了一声,立刻护卫们呼啦啦地就围了上来个个神色激动兴奋——这些人几乎都是李永仲从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里提拔出来的,又亲自调教了几年,论起对李永仲的忠心,可说无人能够胜过——几十个人将李永仲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问:“仲官儿昨晚睡得可安稳?”“官军哪里有咱们自己人信得过?”“仲官儿,今日咱们冲锋在前,绝不给你丢脸!”

吵吵嚷嚷好一阵,人们的心情才稍稍平复下来。李永仲怎么也压不下弯起的嘴角,待渐渐安静,他索性跳上旁边的一块大石,放开嗓子对着底下数十个满脸笑意的护卫喊道:“昨晚,兄弟们不在身边,我是睡得有几分不安宁,少了你们的打鼾磨牙,不习惯!”

护卫们哄堂大笑。

陈明江眼角一跳,正想着去提醒李永仲说话注意些,就听他继续道:“不过睡在官军中间,我也安稳。”他笑道:“说是官军,其实官皮一脱,同咱们没甚分别,都是一样的好汉子!”

护卫们也是一笑,看官军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我晓得,先前有些误会,兄弟们心里头有气。正常!”他拍拍胸口,动作间甲叶哗啦啦一阵响,“但是,咱们现在的大事毕竟不是这个!男子汉,肚量大些!其他的我也不多说,”李永仲的脸色郑重起来——许是被他的情绪感染,护卫们亦是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我是盐贩子,你们是挑水工,下力工,先前我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们会上战场——”

“有人问我怕不怕?我说实话,怕!”李永仲吼道:“我怕死!我怕无法带兄弟们活着回家!不拼肯定死,拼了,或者还有一线生机,战场刀枪无眼,我不想死!我想活!你们呢!想不想活!!”

瞬间的寂静过后,护卫中间爆发出一声怒号:“想活!”

“信不信我带你们回家!”

“信!”人人血脉偾张,吼声震天:“我们信!”

“好!”李永仲亦是激动得险些不能自抑,他深呼吸几次,将那股燥热强自压回胸膛,目光在每一张热诚的脸上滑过。然后他点点头,最后说道:“大家好生准备,一会儿便要出发!你们记着!若是死了,我李家管他家人,若是残了,我李家管他一辈子,若是能活着回去,李家与你分田!我李永仲给你们敬酒!”

没有哪一次的欢呼有这一次大。李永仲相信,就是只要他一声令下,护卫——不,士兵们就能用手中长枪,将天也捅个窟窿!

陈明江挤开人群,默默过来,同李永仲抱拳道:“仲官儿,时辰差不多了。”

李永仲冲他点点头,又叫来曹金亮,万分认真地道:“金亮,我将兄弟们全部托付给你,这是我身家性命!一会儿我要坐镇中军,前头就托付给你,咱们今天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兄弟们能不能冲出去!今天这一仗,一定要打痛蛮子!不然前头的路定然不会清净!”

曹金亮折身抱拳,沉声道:“将主放心,我等定为全军锋锐,前锋所指,寸草不留!”

李永仲最后看他一眼,再没说什么,倏地转身离开,护卫们在他走过时纷纷躬身行礼——李家不兴跪礼,尤其是护卫队中,最高即是揖礼。他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指甲在手心里头掐出整整齐齐的一串深刻的刻印。

再过一炷香不到的时辰,伤兵和辎重被全部送到了后队,担任前军的郑国才所部与护卫们列队站好。所有的弓兵被集合起来编列在中军内;每个兵士,尤其是前军,都尽可能地披挂了甲胄。

军队已经准备好。刀枪出鞘,盔明甲亮,杀意沸腾。

李永仲深吸口气,把所有的杂念抛到了脑后,他喊出平生最为响亮的一句出发,而他在以后的时光,将会更多的同这两个字为伴。

天空中,传来了第一声闷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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