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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宁愿自废一臂,也未滥用它的力量。汐野忽又大笑,“你够狠,狠得不像人。”
隼不言道:“你不怕我?”
汐野道:“本来我很怕某种心口不一的动物,他们唯利是图,他们勾心斗角,远比你可怕多了。”
隼不言并不赞同,也未反驳。
肚子却响了。
他毕竟是凡人,远没有鲛人的耐饿,也无轩辕族人的不食烟火。
他便从身上取出火折,打开盖子,还有未泯的余烬。只是试探性地烧那些蛛丝,不料立即燃起熊熊火焰!
汐野是鲛人,火就像是他的天敌,一直逃到七尺外。
不足半米的冰蛛丝竟烧了整整一柱香。
汐野分析道:“高温破坏了蛛丝的表面组织,它就成了一种极其稀有的燃料。”
在他说话的时候,隼不言已拾起他缠满蛛丝的断臂,拾掇了不少蛛丝堆在上边。
汐野道:“我已经猜到你要做什么,太残忍了。”
隼不言点燃了蛛丝,因为周围温度极低,火苗也均勺地燃烧着。他的手臂在其中发出焦灼的味道,可惜隼不言没打算吃自己的手,他观察着断臂的变化。
烈焰焚尽皮肉,几乎要焚尽骨头,正在此时,手臂忽然长出漆黑的甲胄,抵御住一切高温。
那种黑色仿佛不属于人世间,是死亡的黑色。
隼不言将断臂吸收进体内,便已通晓了一切。
当九婴自身遭到严重的创伤,便会触发九婴的极限防御组织——黑甲。九婴黑甲水火不侵,但会吞噬使用者的意志,使他更接近于一头纯粹的野兽,他不可能控制这等力量。
换言之,此乃以命换命的险招。亦会加重九婴对他身体的反噬......那家伙总在等待时机。
隼不言将那些蜘蛛叉在断掉的钢叉上,美美地烧烤。
汐野倒不抱怨这些稀奇古怪的食物,反道:“你用的是我的武器,所以我也要分一杯羹。”
隼不言道:“你不是鱼么?鱼都该生吃的。”
汐野道:“你说的真有道理,却也让我火大。”
隼不言将那些通体雪白的蜘蛛烤到焦脆,蜘蛛本就是西域人喜爱的佳肴,犹是狼蛛一类,肉质紧实,鲜美多汁。
这些冰蛛虽是幼体,已有海蟹般大小,加上隼不言独一无二的控火、烧制,便有沁人心脾的奇香。看似清冽透明,鲜嫩可口。
隼不言最后撒上一把孜然,诚是人间难见的美味。
汐野闻到味道,忙问:“这是什么东西?”
隼不言道:“这是陆地上生长的一种植物,很香,很美好。”他总带着一小瓶孜然,山鬼山的小师妹说再怎么难调的食材,撒上一把孜然,总是很诱人的。
汐野已爱上这股味道,他不由得被陆地这种地方所吸引。虽然陆地远不及大海广袤,但却奇山峻水,是许多鲛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隼不言将鲜香四溢的烤冰蛛掷给汐野。
汐野轻轻尝了一口,他没想到世上有这么美好的食物。他道:“你若去做厨师,我愿意第一个来捧场。”
隼不言笑了笑,道:“要说厨艺么,是从一处很闲适的地方学来的。”不知云海翻腾的山鬼山,那群人过得怎样了,阿鸡是否一如既往地采药?云三仙也是否依旧折磨着不死不好的病人?
说来,也该到云三仙选定继承人的日子了。
或许他已有答案。不然离别之时,也不会露出那样奇特的笑意。
天边云雾缭绕,茅屋上几声鸡鸣,又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清晨。
这却是个不一般的清晨。
云三仙的五位弟子尽数在列。
小师妹无心争斗,朱义群目光炯炯,他们所有人都聚在这里,七年来,他们将药理、医术都已练至化境,都只为了今天,继承怪医的衣钵。
云三仙眉目压得很紧,他的唇终于动了,所有人都在流汗,等待着他的第一句话。
可他的第一句话竟是:“阿鸡去哪了?”
这关乎命运的一刻,阿鸡居然不在场。众人有怒有喜,小师妹只是嘟着嘴巴,一脸恨意。
朝凤崖上,云海翻滚。
崖头碧绿的青草越发繁茂,她心中的仇恨却越发地淡去。
任何人与阿鸡在一起,都会感到由衷的快乐,而忘记了仇恨。
他真的是个很快活的人。
他的笑也能让周围的人受到感染,与他一起笑,在他最痛苦、最艰难的时候,他还是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
阿鸡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司马皓玉。她轻轻呼吸,享受山棱间清爽的早晨。
太阳从未这么温暖。
那一轮红彤彤的日头,很快照耀了山棱丘壑,投洒了人间。
司马皓玉也笑了,她虽然不习惯笑,也努力地想要笑成阿鸡那样。
她道:“你真是个很神奇的人。”
阿鸡道:“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说一万年以后也不会出现我这么懒的人。”
司马皓玉又笑了,道:“你一点也不懒,这些年悉心地照料我,就我来看,你的医术才能早已超越了那些比你年长的师弟们。”
阿鸡只是望着崖边的那束青草,喃喃着“是么?”
七年啦,他一直都在做一个决定。
阿鸡忽然道:“你想不想走呢?”
司马皓玉大惊,她看见阿鸡带来了一只木匣子,阿鸡曾就在这只木匣子里装满了移植手术的工具,还有绷带、止血只用的药草。她忽然意识到了一切,热泪盈眶。
她道:“值得么?”
阿鸡道:“值得。为了你,我才学会了这种师傅都很少使用的技术,也是你,让我这七年才有了生趣。”
司马皓玉沉默不语。
明明是阿鸡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也给了她那么多的欢笑,现在还要做出这样的牺牲。
而她断不会拒绝的。
她必须报仇!她要让仇人用最痛苦的方式慢慢死去。
当小师妹与云三仙赶到朝凤崖时,崖头已洒满了鲜血。
阿鸡坐在轮椅上,无力地望着太阳,他双脚处满是鲜血,却被绷带细心地包扎好。四处不见司马皓玉的踪影。
云三仙走近阿鸡,道:“你真得出乎我意料,换筋易法,连我都不敢保证成功。可能你的才华早已超过我。”
阿鸡却听不太清,他失血过多,已有昏厥的意思。
云三仙道:“万鸠,你压住他......”
阿鸡迷迷糊糊地说道:“不行。”
云三仙已一刀挖开自己的脚踝,抽出经脉,鲜血四溅。他从很久以前就决定了继承人,如今他更确信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阿鸡这样的人,才最适合「怪医」一称。
或许他天真,但天真总会随着时间褪色,仅有他的医术仁心,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阿鸡的眼眶红了,他已长成一位铁血男儿!他哭,是因为云三仙用自己的双脚成全自己。
花万鸠恨恨地看着一切。
司马皓玉正从七年来记下的路径逃跑。她在山鬼山中七年,全然不知江湖成了怎般的模样。可她飞快地跑着,她不顾脚上的疼痛,也要跑向曾深深伤害过她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