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骏马宝刀金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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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最狠一个山贼正文卷第四百三十六章骏马宝刀金雕秦川不知道自己成了火山地狱的鬼怪头子,只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在乌梁素海的交易场边缘巡视。

不多时,人群后方的湖边就出现了一行蒙古人,大约十来人,快步朝秦川所在的方向走来。

秦川身边的几个红衣侍从纵马前行,列在他身前两侧,并将手放在腰间短铳的握把上,警惕地审视着来者。

那行人当中有商业司的人,正边走边向那些蒙古人解说着什么。

到了十来步之外,那些蒙古人停了下来,为首一名剃了半个光头的年轻汉子朝秦川抚胸鞠躬,用生硬的汉语说道:“札萨克图部孛儿只斤诺尔布参见大将军。”

秦川翻身下马,以汉人礼节抱拳回应后,笑着问道:“你姓孛儿只斤,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后裔对吧?”

诺尔布眼里隐约有些骄傲,一边偷偷打量秦川,一边说道:“我是黄金家族的成员,达延汗的后代,父亲是札萨克图汗素巴第,祖父赉瑚尔。”

“原来如此,对了,你父亲和其他两位可汗为何没来啊。”

“父亲和两位可汗或身体不适或要其他要事在身,特地托诺尔布向大将军赔罪,并送上他们赠与大将军的礼物。”

说罢,诺尔布朝后方招了招手。

他身后的几个族人很快将礼物带了上来。

一匹身材高大通体枣红的骏马,一把刀鞘和刀柄都镶嵌有绿松石的弯刀,还有一只鸟。

没错,就是一只鸟,一只通体黄褐色,头上戴着皮帽子被遮住双眼的鸟。

秦川对骏马和宝刀的兴趣不是很大,但对那只鸟却极有兴趣。

诺尔布有些得意地说道:“它是我父亲特意为大将军准备的礼物,一只还没满一岁的金雕,虽然它还不会捕猎,但它已经展现出了远超同类的智慧和勇敢。”

“金雕?”

秦川愈发感兴趣了。

在诺尔布的指示下,驯鹰人抬高手臂,将金雕呈到秦川面前,然后取下金雕头上的罩子。

只见那只雕头上的羽毛一展又一收,在阳光下金光闪闪,金黄的双眼机敏地左右扫视一遍,然后定定望着秦川。

那瞳孔深邃得让人心悸。

秦川却越看越喜欢,差点就上手撸一番了。

若再碰到建奴的海东青,就可以放金雕上去干它了。

“好,好,果然神俊,我很喜欢,请替我像你父亲表达谢意。”

“大将军,这匹骏马乃是土谢图汗赠与大将军的,据说是土谢图汗的父亲默尔根汗在西域得到一匹金马,又在赛里木湖得到一匹天山马,于是默尔根汗让金马和天山马进行交配,繁殖出的马又与我们大草原最好的乌珠穆沁马交配,最终得出了这种各方面都十分优异的马种,这匹马便是土谢图汗从中精挑细选的最为神俊的一匹。”

“还有这把宝刀,是车臣汗赠与大将军的,据说这把刀是西域大匠用天外陨铁所锻,锋利无比,刀鞘和刀柄上还镶嵌了三十六颗绿松石,每一颗都珍贵无比。”

“好,好,也替我向土谢图汗和车臣汗道谢。”

秦川将目标从金雕身上收回,然后接过诺尔布的人递上来的宝刀。

刀柄和刀鞘的制作非常精致,镶嵌的绿松石也很漂亮,但刀身和刀刃对秦川没多大吸引力,所谓的天外陨铁所锻肯定是吹牛逼,不过铁质优良一些,折叠锻打的次数多一些,渗碳也更用心一些罢了。

对于秦川来说,这东西只能当工艺品,偶尔拿来把玩还是不错的。

将宝刀递给身旁的红衣侍从后,秦川又将目光转到了那匹马身上。

这马的体型明显比蒙古马高大一些,腿较长,骨骼也较粗壮,脑袋稍微小一点,但脾气似乎跟蒙古马一样暴躁,秦川刚挽过缰绳,它便暴躁地用力甩了甩头。

蒙古马之所以能成为最优秀的战马之一,不仅仅因为它耐力好、适应力强且容易喂养,还得益于性子野,上了战场敢于冲锋陷阵。

但蒙古马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速度不够快、体型不够大、力量也不是很大,两军冲锋的时候若对面是大体型的战马,就很容易吃亏,而且逃命或追击敌人的时候也不具备优势。

诺尔布所说的乌珠穆沁马就是蒙古马中最优良的品种,体型比其他品种稍大一些。

金马就是汗血宝马,优点是快,可用迅捷如风来形容,而且爆发力极强,耐力虽不及蒙古马但也比许多马种要强得多。

汗血宝马的缺点也很明显,相比于喂啥吃啥跑几百里不掉膘的蒙古马,汗血宝马就金贵得多了,得有精料才能发挥它的速度和爆发力,而且其个子虽高,但骨骼纤细,并不适合冲锋陷阵,所以自古以来很多将领所得的汗血宝马只用来狩猎或游玩,行军打仗还是得骑蒙古马。

天山马就是哈萨克马,这种马速度并不快,耐力比蒙古马差一些,但其最大的优点就是骨骼粗大力量十足,自古便是最优良的役马之一,耕地挽车无所不能,驮三百斤的货物走几十里山路完全不是问题。

这三种马杂交出来的马种,若是能继承三种马中耐力好、适应力强、速度快、爆发强、骨骼粗大、力量十足这几个优点的话,那便能得出一种最优良的战马。

秦川并不会相马,他只知道土谢图汗送他的这匹马健壮均匀,体态神俊,肯定是好马一匹,比自己骑的那匹好很多。

这三年来,他换乘过不少马匹,白马黑马蒙古马娄烦马,一直都没有称心如意的坐骑。

如今这一头应该是可以当他的专属坐骑了。

“诺尔布,这匹马的耐力、速度和驼力如何?”越看越喜欢之下,秦川忍不住开口问道。

“耐力和乌珠穆沁马相仿,但也更挑草料,速度比金马稍差一些,比乌珠穆沁马和天山马都更快,驼力比不上天山马。”

“不错。”

秦川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道:“这马数量多吗?我想跟土谢图汗再采买一些。”

诺尔布脸色有些尴尬:“回大将军,这马种繁育到第二代之后耐力和速度等各项反而变得更差,所以数量并不多,据我所知土谢图汗也仅有不到四十匹而已。”

“这样啊。”秦川显得有些失望,“对了,你的驯鹰人能留一段时间教我的人驯鹰吗?我手下没人会驯这只金雕。”

“没问题。”

“好,我这就让人去设宴,咱们喝两杯,回去的时候再帮我带些礼物给你父亲和另外两位可汗。”

诺尔布欣然应诺:“多谢大将军。”

秦川回头对身边的红衣侍从交代了几句,让他去叫人安排一顿宴席,再找些东西回赠给喀尔喀三汗。

他库房里多的是金银首饰奇珍异宝,全都是抢来的,但他认为喀尔喀三汗不一定会喜欢金银字画古董之类的物件,所以决定送些实际点的东西。

首先是一人一杆燧发枪,配五十发弹药,用完可以再来找他要一些。

部分红衣侍从身上就带有短铳,但短铳有膛线,用的又是尖头弹,秦川不想让这东西流出去太多,被皇太极掳去的那两把是实在没办法,让他亲自把膛线和尖头弹的秘密送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燧发长枪的制作精良程度,足够蒙古人当宝贝一样收藏起来了,何况燧发枪用到也是定装弹药,射速比各方的火铳好多了。

第二样东西是玻璃,这时代被称为水晶,也是稀罕得很,但玻璃的制作成平非常低,所以秦川很大方地送了许多,玻璃杯、玻璃瓶、玻璃碗、玻璃吊坠等等一人给他们来两套样式不同的。

商业司带有一些来,给蒙古人观摩或直接交换,现场凑就行了。

就连诺尔布也得了两套,让他好一阵兴奋,拿着这些玻璃物件看个不停

除了这两样东西之外,秦川还给他们一人一千两白银,这是来自宗主国的赏赐。

以前,朝廷对林丹汗的赏赐一般是丝绢布帛为主,辅以一些茶叶、皮毛及牛羊马匹等物。

秦川没有丝绸,晋西北弄不出这东西,所以丝绢布帛就不给了,茶叶也没有,皮毛牛羊等他还缺,干脆直接折银。

宴席期间,秦川跟诺尔布谈到了这个问题,诺尔布当即对大明的丝绸赞不绝口,不仅仅西域的皇宫贵族喜欢,他们蒙古几乎所有部族的首领也都非常喜欢。

秦川忽然灵机一闪,何不发展纺织业?

永宁州、兴县和临县一带挺多百姓种植棉花的,总体产量并不低,其实他领地内大部分土地都适合种棉花,原料来源不是问题。

就算养不了蚕弄不出丝绸,他也可以在其他面料上下功夫。

比如棉麻混纺,棉麻混织,这些面料都保持了棉和麻的优点,在后世十分受欢迎,在这个时代肯定也受欢迎,只要控制住成本就行了。

成本当中原料只是小头,人工成本才是大头,因为纺纱和织布要耗费大量时间。

若能提高纺纱和织布的效率,就能大大降低面料的成本。

想到这,秦川脑海里立马浮现出后世中学历史课上学过的两样东西。

一是飞梭。

二是珍妮纺纱机。

前者能大大提高织布的效率,后者更是将纺纱效率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

后世部分学者甚至将珍妮纺纱机视为工业革命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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