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一章(1 / 1)

辽东之虎 千年龙王l 2120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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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不会用筷子,李枭贴心的给老家伙准备了……镊子。

拿着镊子夹了一片羊肉放进滚烫的火锅里面涮几下,待肉变色之后蘸着芝麻酱韭花酱这些东西送进嘴里。

老俾斯麦闭着眼睛咀嚼,这和他在西方吃到的任何一种食物都不同。

辣的感觉在嘴里好像手榴弹一样炸裂开,不过很快这种感觉又变成了麻。甚至一度,俾斯麦觉得自己中毒了。

“这是大明的美食,叫做麻辣火锅。冬日里吃最是驱寒!”李枭看到俾斯麦的模样,笑着解释道。

他对这个老人很好奇,让他记住俾斯麦这个名字的,是那艘著名的战列舰。无论正义或者是邪恶,那艘战列舰富有的传奇性已经足够吸引人。

尤其是德意志海军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普鲁士军人那种忠诚,至今仍旧感染着李枭。

“在西方没有这样的美食,也……没有这样的餐具。”俾斯麦好奇的看了一眼手里的镊子。

李枭无语,在东西方好像都没有用镊子吃饭的习惯。

“哈哈哈!我们都用这种叫做筷子的东西,很可惜这种东西需要学习之后才会使用。”李枭操起手里的筷子,熟练的夹了一片黑鱼片,在汤锅里面涮了一下之后出锅。

“哦,很神奇!”俾斯麦点了点头,他也觉得用两根小竹棍夹东西,自己还办不来。

“听说上一次战争,一天下来你的军队就伤亡了六万人?”敖爷还是对李枭的话有怀疑,一天伤亡六万。一师差不多一半儿都填进去了,这种伤亡还他娘的继续打?脑袋里面有泡吧……!

“是的!不过第二天伤亡了八万人。第三天就好多了,我们才死了五万人。”俾斯麦学着李枭的样子,用长腿镊子夹了一片黑鱼肉,烫熟了之后放进碗里。

看得出来,老家伙很喜欢这种鲜嫩的鱼肉。

“八万……五万……六万……!”敖沧海盘算了一下,惊讶的看着俾斯麦:“你是说……,三天下来你的军队就没了接近二十万人?”

“是!那时候双方都投入了百万大军在争斗,战后统计双方的伤亡加起来有一百一十万人。”俾斯麦点了点头。

“一百壹拾万人?”打惯了仗的敖爷,也被这个伤亡数字吓到了。

单单伤亡就有一百一十万人,那双方参战有多少人?

“你们国家有多少人口?”敖爷很好奇,这国家有多少人才能这样霍霍。

“整个普鲁士加起来,大约有四千五百万人左右。”俾斯麦很好奇的看着眼前这个粗壮的将军,在普鲁士这样连续的诘问,是一种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

“四千五百万人,你们就送一两百万人去打仗?”敖沧海眼睛瞪得跟牛蛋一样大。

要知道,如今的大明总人口已经突破了三亿人。可三亿人的大明,军人总数也不过就是一百一十万,这还要加上驻扎在海外超过五十万人的海军陆战队。

就算是在国内的军队,大多数也是负责维持地方治安的治安军。敖爷甚至认为那些算不得军队,因为他们的武器大多是左轮手枪而已。

一个师才有三百支步枪的军队,那也配叫军队?

敖爷也算是身经百战了,可他打过的仗,还真没有百万大军的那种大型会战。对于俾斯麦能够领导这种规模的战斗,敖爷非常羡慕。

“生死之战,不得不付出全力。”俾斯麦点点头,面色有些苍凉。

“敬你一杯!”敖爷端起酒杯,专门走过去与俾斯麦碰杯。

他也想率领百万大军,可惜没机会。一师已经是大明编制最大的师,经过一轮压缩之后也变成了八万人。

“动辄动员几百万人参加战争,这是对国力的最大伤害。你这辈子,就别想了。”李枭当然知道敖爷在羡慕个啥。

大明绝对不会动用超出国力动用军队的事情发生,这是李枭这么多年总结下来的经验。

这么多年了,大明其实一直都在走精兵路线。

别看现在大明真正的野战陆军只有不到三十万人,可作战能力确是世界顶尖级别的。即便是普鲁士这种带甲百万的国度,也不敢与大明发生战争。

不过在正规军的基础上,大明还有庞大的民兵系统。每年,民兵们都会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操练。

这用来保证,战争一旦有了消耗。大明随时可以调动后备兵源,将战争进行下去,不至于在消耗战中精锐损失殆尽,就变得无兵可用。

“战争乃至凶之物,它扭曲人性,摧残信仰,它拆散家庭,毁灭国家。任何灾难,都与之相形见拙。

我们也不想的!

我们也不想动员如此多的人参战。青壮年男人都去打仗了,农田里全都是女人的耕作,工厂里面孩子在上班。

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如果我们被法兰西打败的话,我们会失去国土,我们的孩子今后只能说法语。法国人会杀死我们的男人,占有我们的女人。

胜者将拥有一切,败者将失去所有。这就是战争!

日耳曼民族走到今天,靠的就是无休止的战争。罗马人欺负我们,我们抗争,鞑靼人欺负我们,我们同样抗争。

我们的祖先,用生命用鲜血,保留了我们说德语的权利,保留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或许有一天,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不再是我们日耳曼人。可,土地却不能在我们手里丢掉。

我们要对得起我们的父亲,我们的爷爷,我们的祖先。忠烈祠里面的英灵在看着我们,我们不得不拿起武器去奋战。

为了胜利,为了日耳曼,为了普鲁士!”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血红的眼睛,慷慨激昂的话语。无一不在证明,这老王八蛋喝高了。

“我们也同样为了这些在血战,与女真鞑子,与蒙古人,与俄罗斯人。我们也是为了守住祖先的土地,守住儿孙说汉语的权利。

为了我们华夏民族!

为了胜利,为了华夏,为了祖宗!”敖爷很明显,被俾斯麦的话感动了。

操起桌上的酒瓶子,一口气吹了一瓶。

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向后一倒像鲸鱼一样喷出呕吐物。

老俾斯麦居然也操起了酒瓶子,开始对瓶吹。

五十二度的五粮液,这老家伙看上去没六十也五十多了。李枭很担心,老家伙会活活喝死。

正想伸手阻拦!

“咳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嗦声传了过来。

好在老家伙功力远没有敖爷精深,喝了几口就不得不放弃这一豪迈的举动。

男人三大铁,一起喝过酒,一起扛过枪,一起那啥啥……!

自从参加过这次酒宴之后,敖爷和俾斯麦就成了朋友。整天带着老家伙东游西逛,京城让俾斯麦参观了个遍!

大型飞艇装备工厂,火车机车工厂,还有织布厂,炼钢厂……!凡是俾斯麦想去的地方,不但郑家大开绿灯。就连敖爷也是大开绿灯,他甚至邀请了俾斯麦参观了自己的一师军营。

并且,观摩了一场敖爷专门为俾斯麦组织的军事表演。

李枭很担心,这样下去间谍就不用偷了,直接派个使节来大明就成了。今天来了俾斯麦,很有可能明天来的就是拿破仑。

好在亚瑟王亚历山大那波人死了太久,不然说不定也会组团来自己这里蹭酒喝。

李枭给郑家和敖爷下了严令,不准他们把俾斯麦带到锦州去。

大明如今重要的工业城市,大多在辽东。重要的科研基地就是锦州和长兴岛!

只要俾斯麦不去辽东,在京城逛再久也是狗看星星。李枭就不信,老家伙参观了一次发电厂,就真的能够鼓捣出电来。

半个月来,俾斯麦几乎每天都被震撼着。

明明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有心理准备,接受任何形式的震撼。可真到了地方,俾斯麦眼睛就直了。

高达三十多米的厂房里面,竖立着一大排钢制骨架。工人们正将一块块蒙皮,安装在钢制骨架上面。

飞艇的制造相对简单,一个大气囊里面包裹着无数小气囊。就好像一座巨大的蜂巢里面,有无数个蜂房一样。

为了减轻重量,除了骨架部件之外,剩下的部件能用铝的地方就绝对不会用钢。尤其是吊舱,几乎全都是铝制。

除了前边驾驶室有巨大的玻璃窗之外,剩下的地方全都是圆形的舷窗。

圆形的炮塔分别环列两侧,双二五速射炮可以喷射出致命的钢铁,消灭一切敢于抵抗的敌人。

吊舱里面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存储大量弹药和炸弹。

当然,这是作战用的飞艇。现在飞艇工厂里面生产的货运飞艇就没这么复杂了。就是一个巨大的吊篮而已,能简化的一切都简化,只求多多的装运货物。

“呵呵!大明虽然每年都在修建铁路,可至今为止四川、云贵、广西那些地方仍旧不通火车。没办法的事情,那些地方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的,修建铁路难度太大。

还有江南!

长江仍旧是天堑,我们修了几年的金陵长江大桥,仍旧没有修好。在天堑上修建大桥,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好在我们的飞艇,货运飞艇其实载货还是很多的。

铁路修不到的地方,我们就用飞艇。这玩意不用多大的降落场,就能平安降落下来。装卸货物之后,还能继续飞到下一个目的地。

现在高炮太厉害了,我们已经不太把飞艇用在军事上了。”敖爷很得意的介绍着飞艇。

“哎……!上一次战争,我们就吃了飞艇的大亏。后来,放空的任务全都交给英国人。没少让英国人捞好处!”俾斯麦看着巨大的飞艇生产线,羡慕嫉妒的几乎要发狂。

只有经历过飞艇上火力倾泻的人,才能够明白那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痛苦。上一次战争的时候,普鲁士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而天上飞行的飞艇,不是法兰西的就是英格兰的。

俾斯麦做梦都想拥有飞艇,可……无论是法兰西或者是英格兰都不卖。

对于普鲁士来说,飞艇还算是高精尖武器,可人家大明却已经在战场上淘汰了。

差距啊!

“英国人都是杂碎,在印度的时候就让我们好顿揍。飞艇技术,还是偷我们大明的。这生产线想要不?想要的话,我给你弄一条?”敖爷对着老俾斯麦挤了挤眼睛。

“这东西你们肯卖?”俾斯麦下巴都要掉到地上。

飞艇生产线啊,这到了哪个国家都是最顶尖的机密。属于泄露就要砍头那种,可大明居然……肯卖?

“俺老敖还有些面子,你再央求郑家帮你说说。我想,应该问题不大。不过这事情,还得大帅点头才行。

找张煌言那老家伙,他也不敢做主的。”敖爷大包大揽的拍了一下胸脯。

“嗯嗯!这件事情老弟你一定得帮忙才行,只要能办成这件事情,老哥哥肯定会有回报。”俾斯麦立刻敲定跟脚。

他做梦都想在普鲁士的天空上,看到普鲁士自己制造的飞艇。

这些日子天天和敖沧海混,学了一大堆大明习气。包括遇见比他大的叫老哥哥,比他小的叫老弟。

不过大明官员的平均年龄很低,以至于俾斯麦这些天到处拍着人的肩膀叫“老弟”。作为俾斯麦学习的第一个汉语词汇,老家伙说得还算是字正腔圆。

不过接下来,敖爷陪着他参观织布厂,玻璃加工厂,还有自行车厂的时候,敖沧海到处这么说。

这就让俾斯麦有些怀疑了,他很怀疑自己是被敖沧海忽悠了。

忽悠这个词儿,是俾斯麦最近学会的另外一个汉语词汇。

“郑先生,我想购买一条大明的飞艇生产线,不知道您能不能帮忙?”犹豫着,俾斯麦还是向郑芝龙讲了出来。

他觉着,敖爷那个喝完酒就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说话极不靠谱。而郑芝龙这个老家伙,看起来有些德高望重的模样,他说话应该有些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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