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水火不相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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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述袁世凯和唐绍仪关系的文章继续写道:

“窝了一肚子委屈的袁世凯迅速着手反击,先是赵秉钧一逢开会就搞失踪,陆徵祥好像更醉心于疏通外务部门前的下水道。开个内阁会议,不是这个有事,就是那个不到,眼看拆台之下难以维持,黄兴要钱的的电报又接连发来。

毕竟在武昌起义之后南京周围啸聚了三十余万散兵,都是一副功臣姿态自居,遣散这些人需要钱。没钱的唐绍仪面对洋人借款时的掣肘,一怒之下决定不借了。

袁世凯接手的本就是个近乎破产的**,用钱地方多了去了,没钱怎么行?没钱怎么过日子?便指示财长熊希龄继续与六国银行协商,这等于明摆着要把唐绍仪踢出局。

“一天,唐绍仪有事要向袁总统报告。一见面袁世凯就没有好脸,未等唐绍仪把事情讲完,便很不客气地说:‘少川,我已经老了,你就来做总统吧’。唐先是一惊,接着想到,自己在这‘总统府’,已经成了‘不受欢迎的人’了。”

以上的描述肯定是夸大其辞。或许袁世凯身边的人,卑躬屈膝惯了,有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直立行走,在他们眼中反倒成了另类。

南京临时政.府和临时参议院,在急急忙忙制定《临时约法》时,为了对袁世凯的权力进行制约,在国体上实际上实行的是“内阁制”,也就是说行政权主要是在内阁。而且《临时约法》明确,内阁不但要对大总统负责,更要对国会也就是这时候的临时参议院负责。

唐绍仪已经接受了民主共和思想的唐绍仪,作为内阁总.理后,严格按照《临时约法》行驶权力,是很正常的事,是在履行职务。肯定地说,唐绍仪真的没做错什么。

但是,袁世凯可不是这样地认为。在他看来,他是大总统,他就要说了算。他才不管什么《临时约法》,更不管什么“内阁制”,想决定什么就给内阁发指示,下命令。唐绍仪并不想和哪个人争夺权力,但涉及到执行《临时约法》这样的大事大非当然是不能妥协的。这样,经常地驳回袁世凯的决策,为一些问题和袁世凯争得面红耳赤,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受到袁世凯的冷言冷语相待,唐绍仪也很委屈,但他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坚定地认为,自己如果不负起责任,就有负大总统的重托。袁世凯可不领他的这份情,只是认定唐绍仪已经不再是他的合作伙伴了,他已经”不会再听从自己”了。早已习惯了大权独揽的袁世凯,费尽心思得来的大总统,岂容自己成为总.理上面的”虚君”?

在用人、财政、遵守《临时约法》规定等方面,唐绍仪和袁世凯看法都不统一。在筹款方面,唐绍仪拒绝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提出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让袁世凯非常不快,同时他也得罪了英美等列强,遭到他们的攻击。

很明显,唐绍仪和袁世凯的裂痕已经越来越深,达到了无法弥合地步。直接造成唐绍仪辞职的原因是是任命直隶都督事件。

参议院还在南京时,当时参议院规定各省督抚一律改称都督,咨议局改省议会,都督由省议会公举。

直隶代表谷钟秀、刘若曾等人考虑驻南京第三军军长,原广西副都督王芝祥有些威望,感觉人也不错,做直隶都督合适,就推荐给唐绍仪。唐绍仪对王芝祥印象也不错,马上表示赞成。

南方的革命党人,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袁世凯不能来南京,在直隶安排个自己人也不错。事前,唐绍仪征求过袁世凯意见,袁世凯并没表示反对。唐绍仪随即通知了顺直议会(包括顺天府在内的直隶议会)。直隶议会通过必要的程序,批准了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决定。

此决定报到唐绍仪处后,唐绍仪电报袁世凯:“准参议院咨文及各处函电,皆谓本省都督应先由人民公举,再由大总统委任命,王芝祥既经直人举为都督,应请速予发表。”

孙中山也为此发电袁世凯,请其按照直议会议决案加以委任。请他签署委任。

当初,唐绍仪请示袁世凯时,袁世凯可能没太在意,或许也没认真去想。现在看事情还真这么办了,袁世凯不干了。

直隶是自己的地盘,怎么可以容外人插足。自己身边,有一个革命党人军政大权在握??,这还了得吗?所谓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于是回复唐绍仪:“都督由地方公举,抑由中.央任命,此固为国会成立后解决问题。但就目前而论,北方三省都督业由本总统委定,决无更改之理。若参议院必欲迫令取消已发之命令,则请先取消本总统之职任。”

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山先生和参议院做为“紧箍咒”的参议院立法,袁世凯根本不当回事。

任命官员的权力怎么能放弃!否则,谁还围着他转,谁还拿他当回事!不是要他命吗?

唐绍仪回京后,又和袁世凯谈起王芝祥任直隶都督一事,袁世凯似乎并未拒绝,只是表示一时不便公布。

那么好的朋友,甚至可以生死相托,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不办,为什么还不说实话?

可见,袁世凯像许多和他一样的政客一样,地位越高,权力越大,疑心也就越大。

何况现在,唐绍仪在他眼里,已经不是自己人了。

王芝祥到京后,袁世凯表面上对其赞不绝口,请其吃饭,重礼相送,并聘为高级顾问。暗地里和段祺瑞、冯国璋等人密商出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之计。

唐绍仪不是说王芝祥“北洋民意所归”吗?就针锋相对来个“北洋军意反对”。密令直隶五路军队,突然发出反对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通电,遍发匿名信,恐吓主张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各界人士。

六月二日,袁世凯同时发出两个命令,一个是:“都督统辖文武,责任重大,任免之权理宜操自中央”,本省人民不能“随意迎拒”,并提出要追查请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电报是否“系奸人托名擅电”。若是,定当依法严惩。

另一命令则是:“斥责”军人不应“迎拒主将”,“不许军人干涉政治”。表面上是主持公道,两边各打五十大板,实际上真正的用意是把任命王芝祥的任命作废。

这还不算,袁世凯还提出让王芝祥出任南京宣抚使,协助黄兴,解散部队。唐绍仪认为,王芝祥任职一事,关系到民国首任内阁的权力和威信,也关系到《临时约法》和临时参议院的权威,如不坚持,将来内阁必定会沦落为总统府的附属机关,《临时约法》必定成为一纸空文。为国家民族计,为民主和共和,不能不争,不能听之任之。

因此,拒不接受袁世凯的意见,苦劝袁世凯,尊重约法,不要失信于直隶人民。

袁世凯把话挑明:“王系革命党人,若使督直,不啻引狼入室,将来他和南方联合,我们尚有余地。”

唐绍仪说:“已经答应人家了,前既答应,现在何能食言?”

袁世凯说:“是你答应的,我并未预闻。”

唐绍仪说:“这是责任内阁职权,我要发表。”

袁世凯说:“我不盖章,就能生效么?”

袁世凯不给唐绍仪的文件上盖章,唐绍仪也不给袁世凯的文件上签字,进行抵制。

六月十五日,袁世凯竟把没有内阁总理签字的委任状发给王芝祥。

按照《临时约法》,总统命令不经内阁副署,是不能发生效力的。袁世凯这样做显然是公然违背《临时约法》,也是破坏共和的行为,本应是要受到制裁的。

但参议院多数人把这个事件看成是袁世凯和唐绍仪的个人争执,没给予应有的重视,更没给唐绍仪应有的支持。

只有谷钟秀等少数人提出了质问,指责袁世凯蹂躏参议院的议决案,以命令取消议决案。

袁世凯辩道:“据《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而南京议决案在《临时约法》之前,已未采入《约法》之中,当然遵照《约法》,则南京决议案应无效。”

只谈《临时约法》总统有任命文武职员的权力,不谈《临时约法》总统命令没有内阁副署,不能生效的规定。显然是对《临时约法》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用着《临时约法》了,就拿出来说词,用不着《临时约法》就扔到一边。

而那个唐绍仪为他力争的王芝祥也不争气,拿着一大笔远超过实际需要的宣抚费,得到袁世凯提示剩余部分不必上缴后,觉得这个宣抚使更有油水,屁颠屁颠地去走马上任了。南京方面好不容易找到的想插进袁世凯一亩三分地的钉子,就这样又被袁世凯一脚踢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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