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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所谓的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当时引发新文化运动中的一场大论战,也不是事实,而是后来之人地炒作。
对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确是有争论的。
他文章发表后,第一个回应的是蓝公武,第二个回应的是李大钊。
蓝公武批评胡适“有几分武断”且“因噎废食”,力挺“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
1919年7月24日,《国民公报》开始发表蓝公武《问题与主义》一文,至7月31日刊载完毕。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摘要发表了这篇文章。
蓝公武当时是梁启超研究系(宪法研究会)的重要成员,1917年7月接任《国民公报》社长,在鼓吹研究系政治主张的同时,宣传新思潮。
蓝公武文章从问题的性质、主义学说的性质、方法等方面,比较系统地批评了胡适的观点。谈到问题的性质及其解决的方法,蓝公武认为,“凡是构成一个问题,必定是社会生活上遇着了一种困难”,问题的性质很复杂,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能一样。要解决问题,“全靠与这问题有关系的人自动的起来解决”,所以,必须宣传这个问题的意义和理论根据,引起人们反思而成为“问题”,才能接受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法。
关于主义的性质,蓝公武认为,“主义是多数人共同行动的标准,或是对于某种问题的趋向或是态度”,并作了恰如其分的比喻,“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他还说:“理想乃主义最重要部分”。怎样认识方法和主义之间的关系?蓝公武认为,主义与方法是目标与路径的关系,实行主义可以有种种方法,有的方法甚至可能互相冲突。
对胡适所讲的“主义危险”,蓝公武批评这一观点“实是因果倒置”,因为“主义的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所谓危险,都在贯彻主义的实行方法”,主义是否危险“全看选择的精确不精确。择术不精,才有危险”。那些所谓“主义危险”的论调,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横竖我们是他们的眼中钉,有主义也罢,无主义也罢,总有一天拔了去他们才痛快”。他觉得最遗憾的事情,却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确立一种最信奉的主义”,所以不能“标明旗帜和他们短兵相接”。
蓝公武认为,问题与主义“不是相反而不能并立的东西”。他把问题、主义、方法三者联系起来研究,提出“主义是方法的标准趋向和态度”,中心问题就是“解决方法的标准”,把它抽象出来推而广之,就成了“主义”,并且主义和问题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同的社会环境而不同,特别“在旧习惯所支配的社会”,“往往由他国输入富于新理想的主义,开拓出一个改革的基础来”。
就胡适“空谈外来主义无用”“偏向纸上的主义,有为无耻政客用来做害人的危险”等观点,蓝公武则认为,一方面,鼓吹主义绝不是读一二本小册子随便乱谈、滥竽充数的,无耻政客骗不了人;另一方面,在当今世界文化交通时代,排斥一切外来思想是极端错误的做法,简单地“概括的以空谈外来主义为无用,未免有几分武断”,如果过于注重“实际的问题”,而抹煞了“主义学理”的效果,“也有些因噎废食的毛病”。
所以,蓝公武得出结论说:我们要解决种种问题就要研究种种主义,所以,“主义的研究和鼓吹,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的切实的第一步”。
对蓝公武的回应文章,胡适是仔细研读了的,也引起了他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本打算在下一期《每周评论》行文,但被李大钊的一封来信打断了。
李大钊认为“恐怕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为此“惟有一面认定我们的主义”“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
8月17日,《每周评论》第35号发表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这是李大钊写给胡适的一封信。二人在北大共事,也是好友。抬头处,李大钊尊称“适之先生”;落款处,注明“寄自昌黎五峰”。
此时,李大钊因病在河北老家休养,正在昌黎五峰山避暑。离京之前,他就读了胡适的文章,当时“发生了一些感想”,有些意见完全相同,有些稍有差异,经几日思考,乃一一写出。
与蓝公武尚未“确立一种最信奉的主义”不同,李大钊“标明”了马克思主义“旗帜”,同胡适“短兵相接”,本着探讨的态度,就“‘主义’与‘问题’”“假冒牌号的危险”“所谓过激主义”“根本解决”等问题作了回应。
李大钊也主张认真研究实际问题,不应空谈理论学说,而且胡适文章让自己“觉悟”了,“承认我们最近发表的言论,偏于纸上空谈的多,涉及实际问题的少,以后誓向实际的方面去做”。但是,李大钊认为,问题和主义不能分离,宣传、实行主义与研究、解决问题并不矛盾,而“是交相为用的”,“是并行不悖的”。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如何实行和运用“主义”去解决“问题”。其中的逻辑关系是:要解决社会问题,“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前提是要想办法使该问题成为“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这就需要能够解决该问题的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
所以,“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要研究各种问题必须先研究各种主义,如此,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如果把主义和问题隔开,社会问题和多数人“一点不生关系”,那就“永没有解决的希望”,问题的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李大钊反对胡适把“主义危险”和“空谈主义”有害混为一谈,认为这种危险并非主义本身带来的,而是空谈主义的人造成的。
怎样实行“主义”呢?李大钊认为,“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应用两面”,社会主义也是如此,“只要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所以,社会主义者要使社会主义在世界上发生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
对王揖唐和安福部“假冒牌号”谈社会主义,李大钊认为这如同“新开荒的时候,有些杂草毒草,夹杂在善良的谷物花草里长出”一样,但在处理时不能良莠不分,“不能因为长了杂草毒草,就并善良的谷物花草一齐都收拾了”,更不能“因为安福派也来讲社会主义,就停止了我们正义的宣传”。正因为有人“假冒牌号”,我们更应该“本着主义作实际的运动”,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一面研究解决种种问题的实用方法。
尽管《新青年》《每周评论》同人很少谈论布尔什维主义,而且有些同人很不满意李大钊等对于布尔什维主义的态度,但李大钊并不因此而隐瞒自己的态度和立场,反而旗帜鲜明地声明:“我可以自白,我是喜欢谈谈布尔什维主义的”,“布尔什维主义的流行,实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变动。我们应该研究他,介绍他,把他的实象昭布在人类社会,不可一味听信人家为他们造的谣言,就拿凶暴残忍的话抹煞他们的一切”。对所谓“过激党”“过激主义”等帽子,李大钊明确表示没有闲工夫理会它,“惟有一面认定我们的主义”,“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
胡适本打算写“再论问题与主义”,因为李大钊来信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只好推迟自己的文章。写了《三论问题与主义》《四论问题与主义》,先后于1919年8月24日、31日在《每周评论》第36号、第37号发表。
《三论问题与主义》一文,着重回应蓝公武、李大钊的文章。胡适集中力量作了辩解,指出蓝、李二人对自己的误会,首先是“由于他们误解我所用的‘具体’两个字”,而“我认定主义起初都是一些具体的主张”“救时的具体主张”,这是他们之间“一个根本不同的地方”。胡适认为,蓝公武的第二个误会是把“‘抽象’两个字解错了”,他所攻击的“抽象的主义”,乃是指那些“空空荡荡、没有具体的内容的全称名词”和“抄袭成文的主义”,他自己始终“不但不曾反对理想,并且极力恭维理想”,批评蓝、李“所辩护的主义,其实乃是些抽象名词所代表的种种具体的主张”。胡适说,“主义本来都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解决法”,但不能因为这点普遍性就认为主义“只是一种抽象的理想”。当然,他和蓝、李也有意见一致的地方,就是“要用主义学理作解决问题的工具和参考材料”。胡适说,他所指的“主义的危险”,是“有一班‘把耳朵当眼睛’的妄人”,耳闻“布尔什维主义”,不懂它的具体主张,“便大起恐慌”,宣称捉拿“过激党”,或者给人扣上“过激党”的帽子。
胡适批评蓝公武把主义和实行方法区分开来的观点,提出对实际的改革需要把主义和实行方法“合为一件事”。把两者隔离开来,“分为两件不相关的事”,是人类的“大毛病”、世界的“大祸根”,“目的热”和“方法盲”是它的两种病征。只管提出“涵盖力大”的主义,便是“目的热”;不管实行的方法如何,便是“方法盲”。他批评李大钊运用主义为工具从事实际的运动并适应环境发生变化的观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主义论”。
怎么克服人类迷信抽象名词的弱点呢?在文章最后,胡适给出了答案:“多研究些具体的问题,少谈些抽象的主义”。他强调,一切主义、学理都该研究,但只能作为假设的见解、参考印证的材料、启发心思的工具,不能当作天经地义的信条、金科玉律的宗教、停止思想的绝对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