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言传身教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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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明府。”“竟然是明府到来。”

学子们一下子热闹起来,纷纷抢着与裴耀卿打招呼。

裴耀卿笑着回应,然后看看冰雕,发现是只兔子。

他笑笑:“兔好,明年乙卯兔,你们也很好,看你们情谊深厚,好,乐府有诗,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说完,他背着手继续溜达。

后面的学子恭声相送,回过头继续研究怎么画、写什么诗,再不复刚才争执的样子。

他们听出来明府的意思了。

裴耀卿又看了几处,不满意,他听到居然有说要花钱找人代笔。

看了这些人,他不免想起李易,那天李易随口说、随手画,寒江独钓,千山鸟飞绝……

“不知道易弟现在作什么呢?最近忙,抽不出身过去看。”裴耀卿自语了一句,摇摇头,继续走。

被人记挂的李易,刚刚落下最后一笔,本草纲目整理完毕。

他活动着手腕,穿上皮大衣走出去。

守在外厅,随时等吩咐的宫女桃红在打毛衣,羊毛毛衣。

李易教的,他发现买来吃肉的绵羊,羊毛剃下来要打成毡子。

棉花不够多,庄户只能穿皮毛的衣服,怪沉的。

猪皮的、羊皮的,穿在身上出了庄子能显摆一圈。

羊皮还是山羊皮,带着毛。

绵羊的皮都熟出来了,毛剃了做成毡子。

李易舍不得,毡子有什么用,不如毛衣。

洗羊毛、脱掉一部分脂、梳毛、纺线,开始织吧。

他原来就会平针,用来练习手指灵活度。

一织一大片,跟麻袋片子似的。

不过现在有图能看到,跟系统查资料,就可以使出来别的针法。

教给宫女和太监,现在桃红就不是很熟练的织着,另的翠柳和两个太监跑出去传授给别人呢。

“李东主,你看,我织出来这么多了。”桃红放下竹针和线,让李易看。

“好,此法越用越熟练,打毛衣聊天两不耽误,织出来毛衣穿在身上保暖,就是不能贴身穿,痒痒。”

李易夸奖一句,说起毛衣的弊端。

“总比麻的强。”桃红不觉得毛的扎人,粗麻的衣服不也有人穿么。

“对,比麻好。等你休班回去,叫宫中的人去东西市买羊毛,打成毡子怪可惜的。”

李易给出主意,不好的羊毛做毡子,好的做衣服。

吐蕃的好羊毛就做成了氆氇,不过氆氇是按照织布的方法织出来的。

庄子上就有,上次吐蕃过来送盟书换酱油时当钱给。

“嗯!”桃红放下东西站起来,她知道李易要去外面,她得跟着,顺便把药箱挎上。

李易看桃红挎药箱沉,想一想,走出去直奔工坊。

到地方,找个工匠:“童师傅,我画个图给你,你做出来。”

说着他拿过纸、尺子和炭笔画图。

很快一个拉杆箱的架子图画出来,递给童师傅。

“这个简单,就是铜片制成筒伸缩,加上轱辘轴也用铜,合起来,得有个八九斤。”

他一眼就看出来是干什么用的,先说一下重量。

“无妨,总比背着省力。”李易说。

庄子的路面好,拽着就走,到外面,就乘坐他的四轮马车了。

童师傅找人,大家一起按照不同的部件比着尺寸咣当咣当做起来。

李易微笑看着,俺这庄子的工匠统一尺寸,不会瞎造。

两刻钟,一群人把拉杆箱的架子给做出来组装完毕,还在摩擦的位置上了油。

李易接过桃红的急救箱,放到架子上,用踢坏的足球内胆皮子制作的绳子一卡:“试试,拽着走。”

桃红接过,拉着走两步,使劲点头:“不费力呢。”

“走吧,去河边看看。”李易满意了,转身出去。

他不给背箱子,更不负责拉。

他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宫女和太监便会失落。

桃红果然笑出两个酒窝,跟在后面,拽箱子哗啦哗啦响,没办法,就这工艺技术。

工匠们等着人出去,童师傅招呼:“快,多做几个,东主不定什么时候又要用。”

一群人继续做。

灞水边,更多的人在凿冰。

李易站在那里看,干活的人与庄子无关,张家村子雇的人。

冰也不是庄子用,张家村子早挖了村子的冰窖。???.biQuPai.coM

去年卖蛤蟆赚钱了,家家富裕。

准备明年夏天看看拿冰能不能赚钱,顺便村子人也享受一下。

村子给的工钱比长安城里高出三成,搭建起几个小茅屋烧灶。

灶上的大铁锅中炖着猪骨头和大肥肉片子,旁边就是摞在一起的陶碗。

用大陶缸积好的酸菜切成丝,在水里泡泡,拿手攥出水成团,扔进锅里。

干活的人随时过来舀一碗吃,基本上都是酸菜,肥肉都煮‘飞’了。

干香菜和干葱花捏一撮扔到碗里,干活的人喝起来直说舒坦。

“东主,他们学咱们庄子呢。”桃红看了,对李易说。

“学得好。”李易满足。

说明张家村子的人确实有积蓄,同时对其他人不那么克扣。

因为庄子曾经对村子的人便给出很好的工作待遇,村子在学。

教化百姓,不仅仅是告诉他们要如何,更要打出样儿来。

自己做不到的,凭什么要叫百姓必须做到?

“走,去尝尝他们的汤。”李易闻到酸菜味儿了,想吃两口。

“一准儿没咱庄子的好。”桃红现在是小迷妹,什么都是庄子的好。

“东主。”“东主。”“东主。”

张家村的人看到李易,纷纷打招呼,打完招呼继续做事。

李易点头回应,他比较庆幸张肖的权利欲不是那么强,不然还得斗一斗。

张家村民称呼他的时候不加姓,意味着把他当成主心骨。

他自己拿着勺子和碗,舀两勺子汤,带一点酸菜,转身递给桃红。

再拿个碗,才给自己打。

吹着气喝一口,吧嗒两下嘴:“缺什么东西呢?”

“没放八角,少了大料水的味。”桃红喝一口,立即给出答案。

“对,还少了姜片,盐倒是不缺。”李易也尝出来了。

“八角和姜贵呢,哪像咱们庄子成麻袋买。”桃红又骄傲了。

“另外一个是酸菜总是新放,煮的时间短。”李易说完,把汤喝了,又出去看。

守棚子的人赶紧跑出去说,不长时间,村里又抬两口大锅过来。

八角和姜是不用想,但多煮一会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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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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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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