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 路要修长鸽要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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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李家庄子来人,张九龄顾不得吃饭,他站起身:“快,带我去见。”

他知道李家庄子是哪个李家庄子,若是别的李家庄子,说出来的应该是李家庄子谁谁谁。

庄子里可以有很多户人家,单指一个庄子,只有一处地方。

他朝着那边走,那边过来一大群人。

除了人,还有许多辆车,依旧是羽林飞骑保护。

“张公,我是庄子的二管事旬信,奉我家东主之命给修路送东西,另外还有要事相商。”

旬信过来了,东西比较多,人也多,需要一个能管住事儿的人带领。

“多谢李大夫,正好现在吃饭,今天为了庆祝路打通,专门炖的肉骨头。”???.BiQuPai.Com

张九龄听到有修路的东西,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旁边的当地百姓围上来看热闹,灞水李家庄子的人来了,还有那么多辆车。

“我们带来了两万个栗子鸡的竹筒罐头,一千个手葫芦、三百个独轮车,还有五万缗的兑换券。”

旬信向周围的人喊,罐头是用来……吃,手拉葫芦方便从山上往下吊运东西。

正好路刚通,还很狭窄,需要扩宽,人得上去凿石头壁。

独轮车等拼装上,比挑担子和扛杠子轻松,速度又快。

钱就无需说什么,这次居然有五万缗,可以买多少肉吃?

百姓们想到的是这个,张九龄却考虑到其他的问题。

“大家先吃饭,给李家庄子过来的人多盛肉骨头。”张九龄先招呼众人吃饭。

负责打饭的人专门给挑好的骨头,要肉多的,方便啃的。

其他人都觉得应该,而且还很不好意思。

据说灞水李家庄子的人顿顿吃好肉,吃羊肉都吃腻味了。

现在这点猪肉的骨头,人家看不上眼。

实际上他们想错了,庄户和羽林飞骑一路急赶,根本没吃上什么好的东西。

有的时候两三天吃不到一顿热乎饭,随便对付几口干巴饼或压缩饼干,喝河水、井水、泉水,对付。

有了热乎的骨头汤,还有米饭,一个个吃得那叫一个香啊。

张九龄与旬信挨着坐,两块大石头,一人一块,没有桌子和椅子。

“李大夫可是觉得只这一段路不够?”张九龄抓着一根骨头和旬信说话。

旬信刚扒拉一口骨头汤泡饭,嘴角还有个菜叶呢,他点头。

等嚼完咽下去,才出声:“韶州,从这里修道韶州,原来有路,再修宽一些。

修完这一段路,开始农忙,明年农闲,再把韶州到广州的路修起来。

此事张公来处理,定然比别人强,明年同一时间,从这里到洛阳的路分段开修。

需要过长江,只要连上长江,这条路的价值便大了。”

旬信复述着李易的话,陆路修通,就可以通过长江把各处地方的资源运到广州。

同样广州的码头货物除了走海路,也能在陆路上快速转运。

不然只在海边的地方装卸货物,还得是内陆向海边运。

张九龄轻轻点头,他就琢磨过,修现在的路用不上那么多的工具和钱。

从此地到韶州原来有路,可以通行。

看样子还不够,必须修得更平坦和更宽。

“明年定然可以修好到广州的路。”张九龄也想让家乡富裕。

货物运来运去,家乡的人不用参与货物买卖,只需要提供吃食和睡觉的地方,就可以多赚钱了。

等吃了饭,百姓们根本不休息,直接干活,抢时间。

罐头先放到一边,工具拿过来,推车组装上。

把推车上面的带子往脖子上一挂,一个人可以轻松推着二三百斤的东西小跑起来。

手葫芦更是被找架子装上,准备上下一同施工。

李家庄子的其他人在羽林飞骑的陪同下,找当地的人购买东西。

来的时候有车,回去的时候车补能空这,需要装上货物。

等到了长江的地方用船送到对岸,可以在对岸就卖了,再从对岸购买东西,继续往北走。

走到洛阳那里,再卖一次,由洛阳买东西回长安。

一路边走边买卖,把路费赚回来,个别好的东西始终留在车上,在长安卖高价。

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来筹备,大家也不急。

旬信站在工地看了一会儿,与张九龄说:“听闻张公家中养鸽子?”

张九龄颔首:“是有飞奴。”

现在大唐有人养鸽子,有的是唤来唤去,有的可以远距离传递家书。

张九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给家中长辈送信,有条件的时候就用鸽子。

赶路的时候,若他带有鸽子,就可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给长辈。

不过长辈没有办法把消息传给他。

有的记载说他和韩愈关系好,两个人尝试着用鸽子传消息,还给鸽子起了名字。

然后百里之外,让鸽子带纸条回家,鸽子再飞回来。

这个纯粹就是扯淡。

韩愈和张九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期的人,张九龄死的时候,韩愈还未出生。

他俩是怎么跑到一起玩儿的?

另外鸽子不可能来回飞。

信鸽是在一个地方养鸽子,然后装进笼子中,带鸽子去别的地方。

需要把别处的消息传回来,就放飞鸽子,鸽子回家。

想要两地对着放鸽子,必须两地同时养,再各自互相运。

运输过程才麻烦,要喂养鸽子,还要赶路。

故此在军事用途上,大家并不积极。

如长安道吐蕃,两边一起养鸽子,经过跋涉,把鸽子运到地方。

每放飞一只,就少一只。

除非特别重要的情报,否则谁舍得嗖嗖放?

张九龄到长安去上任,就没带鸽子,带不起。

“我家东主想请张公在此地的时候,帮这养上一批鸽子,等养好了,带到长安去,长安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放飞鸽子到这边。”

旬信提出要求,让张九龄养,养得越多越好,反正都是带一次。

张九龄想了想说道:“可,然,这边的消息可不能用这边养的鸽子来传递。”

“我家东主知道,我家东主明年也会在庄子中养鸽子,送到广州。”

旬信给出一个答案。

“李大夫会养鸽子?”张九龄诧异了,他没想到,李易同样会养鸽子,意思是两边同时养,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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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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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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