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八章 生活模式最重要(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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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不曾想过,棉花的作用竟如此大。”李成器还记得棉花种子是他给弄到的。

大唐有钱人把棉花当花养,同时又知道白叠子是由棉花制作而成,却没人种。

一者不会种,二者是占用用粮田,二觉得不如养蚕和种麻,习惯了。

直到现在,百姓终于明白棉花能够用来做什么了。

棉布倒是其次,最好用的是拿棉花当保暖填充物和制作棉线缝衣服。

皮衣暖和,皮少,衣服贵,又是军械制作的材料。

“尤其是盖的被,比丝绸沉,但比皮子轻,又保暖。”

李成器提到被褥,夏天他也盖一个薄的棉被。

“今年收获之后,把棉花种子带到西北地区,当地种植、收获、纺织,那里有百姓。”

李易不想在大唐好的地推广棉花种植,一旦放出去,大家保证会觉得粮价变低了,不如种棉花。

粮食价钱再低,也得让百姓种,或者种植其他经济作物,不包括棉花。

如甘蔗、油菜、芝麻,取糖、取油。

“可耽误种粮?”李成器担忧那边的地方种多了棉花,粮食不够吃,那里打仗,后面运送粮草成本高。

“收拢外部部族的人,给开高价,让他们补充,他们放牧过程中有空闲时间。”

李易对此早有准备,大唐的边关乱,一些部族当墙头草,随时可以叛变,随时又能归顺。M.biQUpai.coM

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叛和降是形势所迫,不管是那一种,他们始终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只在于打不打仗的问题,有的小部族不想打仗,给人家当炮灰死了不值得。

沙陀族是其中的代表,他们原来距离吐蕃近,吐蕃要求他们打大唐。

他们一看情况不妙,赶紧跑,归顺大唐,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呆着繁衍生息。

历史上他们繁衍着就变成国家了,别人都打废了。

欲让各部族真心归附,必须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

牲畜可以继续养,再有土地种作物,作物的收入稳定,有了地和房子,他们不需要叛。

还有处在李易那时蒙古地方的各族,他们整天就吃肉、喝奶、喝茶、喝奶酿制的酒。

根本不种田,逐草而徙,然后跟大唐换茶叶,有时候也换点米回去煮着吃。

整天这样生活,指望他们安稳下来,呆在一个地方不动,不现实。

不与大唐人在一起生活,哪有归属感?

“大哥,一同农耕,才是推动民族融合的最好措施。不能是继续放任,必须引导。”

李易提到居住地稳定和民族融合的关系。

不然生活习惯不一样,对方今天跑过来猫个冻儿。

等春天有带着牲畜去好几百里之外,许多个月不回来。

对于那些人来说,猫冬的地方不是家,他们的家是帐篷和亲人。

“若他们不愿,该如何?”李成器觉得李易说的话有道理。

可是就跟京兆府百姓种大棚一样,最初没有人种。

哪怕李家庄子种了之后赚许多钱,百姓依旧观望。

直到在各县里建了试点,百姓真正拿到了收入,其他人才跟风。

今年收了种子送过去,按照京兆府百姓的办法,需要耽误好几年时间。

李易点下头:“想到了,给钱,雇他们种,一天给个二十钱,他们就愿意。

或者用发酵茶、烧烤的调料与他们折算钱交换。

然后咱们去收,收的价钱高,他们就会琢磨,我种的地里出产的东西能卖那么多的钱?

第二年不用说,他们自己就愿意种了。头两年给的价钱高点,等种的人多了,价格自然下降,但还是有很多利润。”

李易针对那边的人采取的是另一种方法,诱。

一旦种上了,种习惯了,觉得比较稳定,哪怕之后的价钱低了许多,看到比自己放牧容易,他们还是会坚持。

能种棉花,自然也会尝试着种蔬菜吃。

外面草地中的野菜,哪有经过多年栽培出来的蔬菜好吃?

至少没有黄瓜和白菜、茄子、豇豆什么的。

李成器认真地听,决定回头跟三弟说一下,有利于大唐统治。

……

京兆府的百姓在努力干活,豆虫出来了,不,蛾子出来产卵了。

同时报纸上说了战争的情况,苏禄带着突厥施叛变了,引白衣大食和吐蕃去打大唐的地方。

不过咱们大唐也跟着出兵了,一定不会叫敌人得逞。

前方的将士在保护大唐不受欺凌,大家应该努力工作,种出更多的粮食,给前线的将士们送去。

以前边关打仗,朝廷不跟百姓说,百姓不知道。

只有大唐打胜仗了,有了战报回来,报喜的人一路骑马冲,一路喊,百姓才了解。

现在变了,报纸上会说,还很煽情的那种,培养民众拥军的思想。

豆天蛾出来,百姓开始盼,不去打扰,等豆天蛾产卵,再根据报纸上介绍的方法养。

种葡萄的人家也等着,等别人家豆地里的蛾子飞古来产卵。

不能让豆虫把葡萄叶子全吃了,却可以选择性地养一些。

报纸上介绍,葡萄种植要打尖,又叫抹芽,等坐果时要掐尖,掐下来的尖扔嘴里吃了就行,酸酸的。

人不吃,用来喂豆虫,豆虫都说了,和吃鸡蛋一样。

“大家现在能就是看着,在蛾子没有产卵之前不要驱赶和捕捉,即便蛾子也能吃。”

小兰的庄子,有二十亩大豆地,永穆公主今天没去闻恬兰香阁,休息。

闻恬兰香阁送完了婴儿背带后,每旬营业两天,百姓们都知道了。

越是如此,越显得闻恬兰香阁尊贵,人家不需要天天营业。

永穆公主最近生活得很快乐,她自由了,不用呆在宫里。

有时在自己庄子教孩子,有时去店中,有时跑到李家庄子。

她不愁赚钱,把过日子当成了玩儿。

别的未出阁的女子会幻想自己未来的夫君是什么样的,万一嫁错了郎怎么办。

她不想了,知道是谁。

现在她教邻居们如何养虫子,邻居边听边问,不怕错了。

邻居已经知道这个美女邻居是谁的人,李东主。

李东主的女人一定是得到真传了,不会差。

“等产完卵,能够看到一只只小虫子的时候,摘豆叶喂,要摘背阴一面的,向阳一面的摘了影响大豆生长。”

永穆公主继续说,脸上是甜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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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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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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