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一章 民生潺潺若涓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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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父,看我捉到一只刺猬。”下泉村小娃一手拎着个刺猬,一手挑灯笼找到爷爷。

刺猬会偷瓜吃,还不盯着一个吃,咬坏了,吃两口,觉得钻进去费劲,再找别的咬。

下泉村的人口少,无法看护好所有的地。

他们按照李易提供的办法,在地外面种上几道荆棘,又把水引出去,在外面的位置上弄成小水潭。

如此一来,野生动物有水喝,就不冒着被长出来的荆棘划破皮毛的风险冲进来。

獾子和刺猬由于个头小,荆棘拦不住。

村子里还是按照李易教的办法处理,养狗,养一群狗。

去别的村子要,狗这个东西不值钱,有的人家狗下一窝崽子,养不起,就找个地方刨坑埋了。

能将就养的就养着,养大了勒死吃肉。

他们养狗可不是叫儿子、宝贝儿什么的,更不可能允许狗进屋子。

连个狗窝都没有,冬天的时候弄些干草扔院子角落,狗就到那里窝着。

狗多的时候,狗自己会挤在一起取暖。

狗不可能吃到肉,想吃的话,自己去抓耗子等小动物。

主人家买了肉,有搭的骨头,等把骨头炖没有了味道,会赏给狗吃。

狗会很高兴,认为主人对自己好,而且啃骨头磨牙很有意思。

要是放馊了的饭菜炖一炖给狗吃,狗就跟过年一样。

大家都这样养狗,没人把狗当成好东西,除了猎人养的猎犬。

村子里要了好几十只,买陈年的米和麦子,被虫子蛀了的都行,加上地里的烂菜叶子,煮一大锅,喂狗。

这样狗就很知足了,尤其是四五个月大时带回来的狗。

它们在原来的家里,有时还要用爪子刨地找地里的蚯蚓、土螺什么的吃。

偶尔也吃路边的草,要是那种带麻籽的麻,吃着就饱了。

现在居然给做饭吃,比以前的主人好。

一群狗就这样扔在外面地里,它们会斗争,选出头领,然后跑来跑去。

晚上一有什么动静,跑过去找能不能吃,叫唤。

为了让狗别总聚集在一起,尽量分散到地的各个位置,村子里的人用木头和草给盖了狗窝。

每天巡视的时候拿着铲子,把狗粪埋掉。

狗这点就比不上猫,猫自己会刨坑,方便完了埋好。

除非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不然走到哪就排泄到哪。

小娃儿就是听到了狗叫声,提灯笼过去看,发现几条狗围着一只刺猬,用爪子小心地拨来拨去,似乎想吃。

小娃儿拎着拿回来,狗摇着尾巴讨好,转身又去找其他能吃的东西。

西瓜在旁边长着,狗不吃,吃就挨打,使劲打,上脚踢,一踢就叫唤,都不敢躲。

几次之后,狗就知道这个不能碰。

但是主人吃完西瓜给的西瓜皮可以啃一啃,由于种瓜,瓜多,村民吃完,一部分瓜皮内部当菜吃,其他的都给狗。

像茄子、黄瓜,不管怎么放着狗,狗都不碰。

厕所里要是有蛆爬出来,狗就算有好吃的了,还要跟鸡争。

鸡,狗其实能吃,还是不敢。

“村子里要买一口猪,自己养的还小,买来的少炖两次,给狗吃点带肉的骨头。”

老汉接过刺猬,刺猬收集了不少,等凑够一百只,杀掉吃肉,这样村子里的人都能吃一顿好的。

皮处理一下,送去李家庄子,做药。

刺猬肉炖的汤,放点生虫子的谷子,加菜叶子,喂狗,狗算是享福喽!

“大父,狼抓到了吗?我不敢出去了,狼会把我咬死吃掉。”小娃儿咽了下口水,他想吃炖的猪肉。

“跟县里说了,县里要派人,唉!前几天送瓜的时候,告诉他们带个信,等到了长安,应该能行。”

老汉对县里是一点不指望,这个穷地方,衙役怎么可能去抓狼。

设套都套不到,狼精着呢。

唯一能指望的只有李家庄子,跟他们说说,看怎么办?要不是狗多,家中的娃儿就被叼走了。

老汉忧心,邻居家的五胖儿,七岁。

放羊的时候遇到了狼群,八九只呢,狼又要吃羊,又要吃孩子。

多亏养了一群狗,四十多条狗冲过去,才把狼群给逼退。

狗少了咬不过狼,有的厉害的狼咬狗,其他的狗不敢上前。

能护人的狗不一样,救了一回五胖儿,养到死也不能杀。

所以村里才琢磨着买口猪,多留点肉和脆骨给狗吃。

面对狼群护主的狗和其他狗,不能一个待遇。

……

天亮了,农历六月十六。

下泉村的人来了,他们走黄河。

在陆地上到乌水,然后进无水,再入黄河,过来后船只进漕渠,转灞水,抵达。

送来一堆刺猬皮,西瓜直接就放到外面卸。BIqupai.c0m

“李东主,我们那里遇到狼了,看着有十来只,差点把小胖给吃了,小胖才七岁。”

村正郭守带队前来,送完东西,说情况。

刺猬皮他们不要钱,还有獾子皮等动物的皮,报恩。

李家庄子帮着打井,还给提供赚钱的事情,告诉怎么盘炕,哪里有煤。

有事情了,他并未打算找其他人,没用,明府派不出衙役。

主要是衙役不敢去,那么多只狼,一个不小心被狼给吃了。

“我准备在咱们那里建一个水泥厂,把路修修,你们到乌水的路不好走,借你们牲口走起来还是难。

尤其是运送西瓜,要不是咱们庄子使力,西瓜只能烂在地里。”

李易没说狼的事情,狼属于小问题,说处理就处理了。

“我们帮忙修,能烧水泥?我们不会,看报纸了,要投入很多钱。”郭守比较激动。

烧水泥,自己村子盖房子啊,建围墙,不怕野兽晚上冲进院子。

“青松,我写个条子,等吃完了早饭,你带郭大叔去找魏尚书。”李易对青松说。

“知道了东主。”青松答应,他快速地扒拉早饭,他今天选择了炸酱面,天热。

其他三个太监吃的是豆腐汤和包子,所以李易才叫青松。

吃过饭,青松带着条子和郭守出庄子。

“我带闻恬过去一趟吧,把狼处理了,飞去,三天内回来。”李易在庄子里呆郁闷了,他要出去。

永穆公主眼睛亮了,哎呀,能飞?

从来没飞过呢,热气球都没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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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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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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