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一章 路途赠帽言养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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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伍的中间跟了许多百姓,百姓出行,也去郑县,或者那个方向。

被队伍赶上的时候,立即加入进来。

百姓自己用脚走,队伍里有雪橇,百姓们方便了,同时节省干粮。

蓝宝一家人不着急,有羽林飞骑提前去弘农,估计已到地方。

南田和子在努力练习说大唐的话,老太太气色很好。

“这位兄长,去哪?”李易见到一个三十许的人带个七八岁的孩子进到队伍中,跟着坐在同一架雪橇上询问。

“阌乡。”当父亲的人把儿子抱着放到两腿中间。

“干什么去?”李易继续打听。

“孩子的娘家种大棚,过去帮忙。”男子有问就答。

“嫂嫂没一起来?”李易看周围。

“先去了,带着小闺女去的,跟其他人一起,我家中还有活计,干完了再去。”

男子把手捂在儿子的两个耳朵上,捂一捂,冷。

李易把自己的脑子摘下来,扣在孩子的头上:“这样就暖和了,带了什么干粮?”

“黑面包,沿途有驿站,十里一个,不怕走不动。”男子说起此事露出憨厚的笑容。

对百姓来讲,十里一驿,解决了大问题,不管哪个季节,十里路难道还坚持不到?

到地方可以休息,还有不要钱的汤。

黑面包好储存,价钱便宜,一钱一个,很大。

报纸上有写,黑面包吃着不会出岔子,虽说里面加了麸子,整体价钱绝对超过一钱。

现在不少大规模雇佣人磨面的地方都制作黑面包,一钱一个赔本卖。

之前不提供黑面包,或要价两钱一个的磨面商人,现在全一钱一个。

买黑面包的未必全是穷人,黑面包硬,不容易坏,吃着方便,在有汤的情况下。

有时百姓家中会备上一堆,然后改吃米还是吃米、该吃好点的面还是吃面。

不提供一钱一个的黑面包,百姓就不去买其他的东西。

“早上吃饭了?”李易问戴上帽子的孩子。

孩子摇摇头:“准备到下一个驿站再吃。”

“去问问都谁没吃饭,大车制作煎饼果子,一人给一套。”李易头都不回地吩咐。

旁边的一匹马蹿出去,找人制作煎饼果子。

大车上拉着东西,随时提供食物。

孩子的眼中多了期待之色,显得十分开心,他吃过煎饼果子。

“李东主,倒是叫你破费了,帽子行了,戴一会儿就暖和。”

孩子的父亲伸手要给孩子摘帽子。

“送孩子了,我早看这个帽子不顺眼了,一直没有机会扔。”李易手按在帽子上。

“这怎么使得?不成不成。”男子急了。

“我还缺一顶帽子?我有钱啊。听我的,戴着。”李易摇摇头。

说完他松手,男子就不敢往下摘。

“李东主,是什么皮的帽子,真暖和。”小孩子得到一顶帽子,开心。

“兔皮制作的狗皮帽子,狗皮帽子指形状。”李易解释一下。

他的帽子不贵,不需要老虎皮、狐狸皮,只是寻常的野兔子。

山里多,有时田里也蹿来蹿去。

繁殖速度快,生长周期短。

煎饼果子做好,有人骑马送来。

李易跳下雪橇,去李隆基的大车。

他找李成器:“大哥,我想到个事情,刚才孩子问我帽子什么皮。”

“兔皮。”李成器给出答案。

“我知道是兔皮,咱们尝试着养兔子吧,我有养殖方法,成套的。”

李易以前家里有兔子,当时养的哈白兔,就是哈尔滨大白兔。

大唐没有这个品种,却有其他的野兔。

“赚钱?”李成器感兴趣,兔子现在多,只要山上,想抓保证能抓到。

赶上夏秋收获作物的时候,有的狗会帮忙把兔子叼过来。

“兔子长得快,吃草,养牲畜的繁殖周期长,兔子不同。

兔肉能吃,兔皮用来制作东西。

一亩地的大小,轻松养五千只兔子,从配种到出栏,八个月差不多。”

李易说数据,比起家禽,养兔子一样有很高的利润。

关键是兔皮,兔皮用处比鸡毛大,鸭子的鸭绒虽说不错,产量却低。

“让百姓养?”李成器瞬间想到养猪的操作,梁掌柜等人建了大的生猪养殖场。

同时又在京兆府北边的各州府与百姓合作,百姓按照要求养,猪场收,百姓得钱。

李易摇头:“不能叫百姓自己养,费劲。养殖数量少,耽误时间,不如干别的活儿。

养殖数量多,需要场地,或者自己钉笼子,成本高。

另外许多添加的东西,百姓自己不方便获取。

咱们找产量低、无人种植的荒地,圈起来,雇百姓养殖。”

李易担心百姓把兔子给养死了,兔子很容易死。

在不使用抗生素的情况下,必须把兔子活动和睡觉的地方收拾干净。

一户百姓难以支撑,几户或十几户合作,又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大锅饭不好吃。

干多干少的,最后利润如何分配?

难道计工分?谁负责给工分?

李成器点头:“现在开始收兔子?”

冬天下雪,山上有兔子的痕迹,在雪地上兔子跑得不够快。新

但不能下套,下套抓兔子,兔子会挣扎,越勒越紧,最后把兔子给勒死了。

要用网,不过网的话,需要人守着,晚上放网,抓到兔子了,兔子出不来,被活活冻死了。

上夹子呢?是要完好的兔子养,不是残疾的兔子。

训练狗扑兔子,不咬。

要么骑马,手里拿网,扔网出去罩。

骑术若是好的话,探手叼兔子也行,能叼羊就能叼兔子。

“羽林飞骑训练。”李易给出主意,有人手,不用白不用。

“还有三万在太白山上训练的募兵。”李成器没忘了另一支军队。

花钱雇的,准备在高原地带打仗用。

现在吃喝那么好,训练要看成果,不如派出去一支支小队到各处山上捉兔子。

“对,顺便把狼和野猪清理一下,不需要那么多的野生动物。”

李易跟着补充,捉兔子是目标,其他的野物,该抓也抓。

包括老虎,要是能捉到活的,就放在动物园里养,西南地区已经给送来了不少动物。

动物园不仅仅有大熊猫、小熊猫、鹦鹉。

饲养费和照料的钱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百姓能够观赏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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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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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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