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章 国强不作梁甫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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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易看来,一些国家就是暴发户,看不透历史。

上下五千年,多少文明消失?他自己的文明为何还在?BIqupai.c0m

从来没有哪一个宗教、朝代永远傲立。

宗教的派系会越分越多,政权的更迭倾向性在于自己没有根。

一会儿倾向这个制度,一会儿倾向另一个制度。

执政者茫然,只考虑眼前李易,从未想过民族根基。

这便是那些国度的悲哀,不如李易的国家。

正统的民族为汉族,发展到最后,汉族不是单纯的汉族,早就融合了。

基因可以融合,文明始终都在。

最初时的中原只是大唐的河南府一点的地方,那叫中原。

后来不叫中原,叫中华。

若只看眼下就定义一个文明国度,整个世界,没有一个国度有这个话语权。

汉族的政权一次次丢掉,没丢的是传统。

一丢几百年都正常,最后还不是融合了?

几十年的沉沦,那叫个事儿?

所以不能学别人,什么自由,各种冒险,越危险越往上凑。

这等自由说白了是自私,不符合人类发展的理论。

人类在大自然的搏斗中战胜了其他的野兽,难道是因为自私性的自由和突现白皮肤种群地位的民主?

人类的繁衍,之所以到现在处食物链的最顶端,关键在于团结、牺牲、奉献、奋斗、拼搏。

当非洲的狮群和鬣狗群在对峙争夺一头被母狮子放倒的猎物时,一个非洲人扛个大棒子走过去,拽着猎物就往回走。

那时的狮子和鬣狗就眼巴巴看着,看着食物被人家给拖走了,不敢去抢。

不是软弱,是基因中的一些东西在告诉它们,别抢,抢了保证被收拾。

都刻画在基因里了,就能想象出历史上人类是怎么团结起来干狮子和猎狗的。

狮子和鬣狗咬住斑马群中的幼崽,其他的斑马会躲开。

当它们咬住人类的幼崽儿时,人类不会躲开,人类会疯狂拼杀,甚至不给你咬孩子的机会。

大人会冲上去为孩子抵挡,哪怕死亡。

转过头,立即就想办法组织人手把这一支狮子群或鬣狗群灭掉。

这就是责任,这便是担当。

李易很想继续下去玩儿,但当他发现有那么多的洞的时候,他忍住了。

“继续派羽林飞骑下去,不用加氮气了,氧气够用,深度不到四十米。”

李易选择在岸上呆着,他看周围的人,一大群人之前全在为他担心。

他无法去追求自由,许多人因他而生活变得好过。

此刻他的任何一个冒险,都是自私。

只不过他觉得他那时有一点叫人悲哀式的宣传。

为家庭、为社会默默奉献、每天都努力工作的人,不会被重点宣传。

抛弃了家庭,去探险,去危险的地方还不把保障措施弄好的所谓的追求自我的人成了网红。

然后就因为保障措施不够死了,不少人称赞他。

这是自由?在李易看来,这是自我、自私,没有担当,对社会发展无益。

称赞这种存在的人,就是吃饱了撑的,应该弄到战乱国家,或南非那里,称赞吧,饭都吃不上,饿死你。

在这个国度能够吃饱饭,让你在网上给没有家庭和社会责任心的人点赞,那绝对不是因你点赞的人为你提供的现状。

杂交水稻之父,他会去冰川冒险?

啥?社会分工不同?那冒险的人分了什么工?不顾父母家庭责任的工?

他好多年跟家人没联系,他就是牛逼了?

比扫大街的为父母和孩子赚生活费的环卫工牛逼?

若真的推崇这样的人,那么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就彻底毁了。

跟人家没谁比我更懂得啥啥啥的总统有啥区别?

哦,有,人家是总统,而且忽悠得好几千万人要跟着再来一次南北战争。

“唉!”李易想着,重重地叹口气,不愿意去想他那时的事情了。

他看王维和孟浩然,这两个玩意儿,不对,这两个人在历史上就没有任何行政方面的东西。

“二位,有何感想?”李易问两个过完年就去蓝田县当第二和第三县丞的人。

王维和孟浩然相互看看。

孟浩然深吸口气,说道:“水流春秋深,周岸远寻痕。耕牛蹄不在,鱼丰坠网沉。”

田园风格的,直接摆出来,即兴。

王维在孟浩然话音刚落的时候,出声:“四河汇一中,草绿云映呈。艳阳寒霜拢,水暖雾气蒸。”

他也是即兴,诗中有画。

若叫两个人作画,还是孟浩然画田园,王维画中带诗。

李易点点头,没啥可说的,两个人就这风格。

他很期待李白,换成李白在旁边,写一首即兴诗,绝对不同。

估计李白回写:漫天鹅毛雪,池深千尺落。闲钓盈丈鱼,细脍存笔墨。

要是换成杜甫呢,又是一种风格。

杜甫估计会写:朱门钓岁寒,闲趣欢笑颜。若看近邻里,温饱叹成艰。

李易听着想着,一个个人的风格,要是不写个诗,似乎就不是好文人。

当官的不写诗,绝对不行。

实际上李易特别反感行政人员写诗,闲的啊?

像他那时,还有的领导腆着脸写所谓的‘梨花体’诗,写完了居然可以沾沾自喜。

你让从三四岁就开始努力学习中华文学的人,情何以堪啊?

你以为这些人不会写现代诗歌?一个可以写诗、词、歌、赋、曲、联、现代诗、散文的人,写不出来‘梨花体’?

“快过年了,老毕没写信过来啊?这不是他的风格啊,我都给他们准备好吃的了。”

李易没对王维和孟浩然写的即兴诗给出任何评价,他想起毕构了。

这不是快过年了嘛,你毕构要啥?赶紧说呀,你以前总是写一个顺口溜给我,我现在挺怀念的。

“没有!”永穆公主很自然地挽住李易的胳膊。

她根本不在乎王维和孟浩然写的即兴诗,她也能写,没什么难度。

她更看重的是地方的百姓生活,小孩子们今天就很高兴。

他们也在围观着,看到了有大鱼。

鲤鱼和黑鱼足够大,自然可以给孩子们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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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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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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