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三章 养鱼不食吐蕃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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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水下失去光亮。

百姓们吃鱼,不止是黑鱼,其他的大鱼也吃。

胖头鱼、鲤鱼,皆捉。

它们个头大,也吃小鱼小虾,不利于地下湖养鱼。

洞口被扩大,下大孔的拖兜网,灯一点亮,鱼群游过来,用绞盘绑粗绳子收网。

这就是冬捕,只不过未曾穿竿,穿竿的那种用挂网。

每收上来一网,百姓便高兴地把大鱼捡出来扔到一边。

有人收拾,鱼内脏和鱼鳞都不扔。

光线进入的位置确定,湖的出水口也知道了。

剩下的事情属于养殖方面的,李易要在池塘旁边建鱼塘。

鱼塘养殖小鱼苗,冬天之前放到池塘中,天一冷,进地下湖。

“需要大量饲养红虫,用粪便养,再投进去喂鱼,水中含有矿物质,不用额外施其他的肥。”

李易在权衡人的饮用和鱼的饲养,最终选择后者。

百姓可以喝别的水,烧开了的河水和井水都行。

鱼肉和其他的肉有相同的地方及不同之处,同样含蛋白质与脂肪。

红虫指得是摇蚊幼虫,摇蚊对植物有伤害,却不吸血。

李成器在吃生鱼片,切得薄薄的。

他看李易不吃,很不礼貌地吧嗒下嘴儿:“往后当地百姓就有许多鱼吃了。”

李易在吃红烧鲤鱼,放了新的东西,啤酒。

啤酒花,即蛇麻草从安西节度使那里拿过来种植,现在数量够了,开始用以制作啤酒。

蛇麻草的苦味可以把鱼的腥味给压制下去,比黄酒好。

咽下嘴里的鱼肉,李易出声:“当地寻常百姓吃不到,当地百姓可以制作大量的运输工具,比如……”

李易说他的安排,泉水养鱼,宣传一下,专门给有钱的人吃。

长安都能运过去,大木通,放上鱼食,再人工往里打气儿。

一条三斤的鲤鱼卖一百钱贵不贵?要维护好品牌。

“赚了钱,就回来为当地百姓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池塘归属弘农县,我打算与弘农籍贯的百姓合作。”

李易讲另一种模式,他不与弘农县衙门合作。

改成百姓,百姓有分红,平时百姓帮忙维护和出工。

鱼虾卖了钱,一部分利润归李家庄子,一部分在公共账上用来进行公共工程。

剩下的钱,分给百姓,按照人头分,哪怕是婴儿也有。

“李郎,上门女婿和愿意嫁到弘农的女人一定会变多。”永穆公主从养鱼卖鱼合作想到了对地方的影响。

她相信用不上几年,当地百姓即可分到许多钱。

然后大家使劲生孩子,孩子算人头。

生一个孩子拿一分红利,若一次能生六七个,发财了。

李易颔首:“本身生孩子的补贴,应该属于大唐的福利范畴,大唐眼下还穷,我先把模式弄出来。”

李易需要人口,大唐目前几千万人,男人少、女人多。

受战争影响,稍微富裕点的家庭,都会有妻有妾。

一想到生孩子,李易微微皱下眉头:“过了年,十六岁的女孩子才可以成亲生子,我会在报纸上继续强调如何进行生育前的锻炼与怀孕中的注意事项。”

大唐由于战争,急需人口,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就得出嫁,然后生孩子。

本身还没发育好,生孩子的风险太大。

李易想要让所有成亲后的女子能够进行横叉、竖叉训练。

这个其实在他那时就使用着,一般从小学开始,男女小学生要求仰卧起坐,锻炼腹肌。

之后男同学要进行俯卧撑,女同学进行肩肘倒立训练和考试。

到初中,女孩子单杠练习单腿挂腿,男孩子是引体向上和腹肌要求高的垂直腿上翻。

说明女孩子始终在训练柔韧性,男孩子在练习肌肉强度。

自己一想,即可明白这些体育课的目的,为了以后生孩子。

男女的姿态和体育训练要领的姿态正好是配合的,李易认为国家不会明着说。

像王皇后,为啥生小家伙那么容易,她平时太活跃了。

“目前战争不是问题,咱们大唐要提高生育的质量,尽量减少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死亡概率。”

李易要更改生育年龄,十三四岁的孩子,李易心中就是孩子。

金城公主不就是十三岁出嫁的么,为了大唐。

从没去过高原的她就得出去,所以有将军帮她要黄河九曲之地,大唐就给。

可惜吐蕃太不讲究了,拿了九曲之地,就以此为跳板攻打大唐。

一打不过了,就叫金城公主写信求和,还是以国家对国家的名义。

历史上,吐蕃明年依旧求和,以敌国之礼,李隆基不答应。

到了冬天,又求和,说甥舅的事情,但要求签宰相书。

签了宰相书,与甥舅还有关系吗?李隆基拒绝。

到七一九年,仍然要求签立誓的国书,李隆基继续否决。

“给金城公主送些啤酒,我先灭活一下,不然保质期不够。”李易的心已经飘向了吐蕃。

……

吐蕃,金城公主在照镜子,天还没黑呢。

赞普尺带珠丹帮金城公主梳头发,金城公主怀孕了。

李易给送的药起了作用,上个月就没有红事,这个月还没有。

随金城公主李奴奴一起到吐蕃的太医把脉,得出来是喜脉。

金城公主的地位瞬间拔高,得到了比王后还好的待遇。

其他的尺带珠丹女人还没怀孕,按照历史资料记载,尺带珠丹三十九岁才有了一个儿子。

但是这个儿子是谁生的,又有许多争议。

说金城公主,死亡时间不对,当地的重要文献却记载是金城公主所生。

理论上来讲,那个儿子并非尺带珠丹的亲儿子。

三十九岁之前,那么多的女人就没有一个能怀孕的。

金城公主说是提前几年就死了,不是她的儿子。

为什么记载成她的?可以掩饰一下尺带珠丹不育的真实情况?

历史上的谁是谁的谁都不重要了,现在金城公主通过药物,怀上了孩子。

她希望是个男孩儿,尺带珠丹也是这么期盼的。

于是在大唐十五万多将士夺取黄河源头并且虎视眈眈的情况下,整个吐蕃都觉得金城公主的地位应该更高一点才对。

她现在吃饭都是自己的人做,什么补药,一概不要。

她要守住自己的孩子,一旦是个儿子,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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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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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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