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四十七章 麸金不改北地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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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限量,不准多吃。”

晌午吃饭的时候赵辰禄要求给孩子打饭菜的人控制,菜太好吃了,孩子们看那样子想把自己给撑死。

一个炖鱼,李易清理干净,一点不苦,也不臭,放了很多米酒。

另一个红烧肉炖油豆泡、干豇豆,也放了不少米酒。

孩子们越吃越想吃,野菜蛋花汤不碰。

“要是有油炸的鹌鹑蛋更好了。”永穆公主认为菜里少东西。???.biQuPai.coM

鹌鹑在李家庄子大量养殖、培育,等培育好了之后叫百姓养,比养鸡划算。

红烧肉里能放很多东西,比如土豆、芸豆,但这两样未大面积推广呢。

“已经很好了。”万昭远实在,他盯着鱼肉吃,李易说了多吃消肿快。

他疼,骨头还断着呢,不消肿无法手术。

他单独有一碗炖的菜,就是放在红烧肉的大锅里,找个边缘,盛的时候单独盛出来。

等吃完饭,下午他还要挂吊瓶,半夜再挂。

从今天起,他一天挂三次,加上口服药。

“李郎,麸金回去做成什么?”

小兰慢慢吃,看摆在桌子上的盒子,里面有八两黄金。

土贡都送不出这么多,有价格限制。

当初覃家寨子就被骗了,使劲给贡品,最后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

全大唐许多地方,一个地方给一点,放到右藏中,供皇室使用。

一州之地,不超过五十匹绢帛,数量不多,分摊到每个百姓身上不到一钱。

李易刚来的时候,一匹绢折钱五百五十钱。

现在不能按照绢来计算,不然李隆基拿不到地方的多少土贡了。

土贡最主要的是让皇帝知道各地的特产,如果哪个好,需要更多,得花钱买。

朝廷越稳定,制度执行得越好,国家战乱,就会坑民。

小兰不在乎价值,她看重意义,想做成什么东西摆着。

“按照现在的样子存放,写上渝州百姓赠。”李易不想改变。

之所以渝州土贡送麸金,并非没有办法提炼,拿火烧就行。

给皇帝的必须是原样,一片片的像麸子。

给冶炼完了叫金,不叫麸金。

广州那里就是金,还有银,加工过的。

别处银子不流通,广州有银子当货币。

现在没了,谁有银子赶紧换成兑换券,银子送李家庄子当发行货币的抵押品。

“对,不变的好。人生若只如初见嘛!”小兰想想,认可李易的说法。

“这个没抄好。”李易说诗的事情。

“没事儿,大家都知道。”永穆公主笑着说。

李易:“……”

“吃干菜。”李易给永穆公主夹菜,解释不清楚就不解释。

“李东主,你还需要什么?我……”方敖想表现表现。

“需要方家在一些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

李易看着方敖说,来,你表现吧!

“怎么做?分钱给百姓?不行。他们会不干活,多少家财够用?”

方敖为难,他家能到现在的程度,对人性把握很厉害。

“眼下不急,稳定发展便可。”李易开个玩笑,现在不可能先富带动后富,生产力太差。

“李东主,听闻你最初到灞水庄子,给佃户的租子很低,你就不怕人性贪婪?”

方敖壮起胆子问,他想知道。

“我去的时候一族人相继死去,人性不止有贪婪,还有恐惧,那庄子不给好处,别人敢去?”

李易说出一个原因,死了那么多的人,别人去你那种地?

就跟他那时发生凶案的房子一样,不,性质不一样。

应该说工地,某个工地施工人员各种原因死去,隔几天死一个,包括突发疾病死的。

工人害怕,他们会不干,大不了换个地方,这里太吓人了。

再想招工,别处搬砖一天能赚六百,你给出来的少两千都不行,除非别人不知道。

方敖咽了口唾沫,浑身寒毛诈起,赶紧吃块红烧肉压压惊。

“我家李郎是神仙。”小兰提醒方敖,怕啥?

方敖恍然,对呀!于是他再吃口饭。

……

“小易过去也不及时来信儿汇报,那人现在怎么样了?”

才一天未见,毕构想李易了,吃着小根蒜盒子都觉得没味道,关键他还蘸着蒜蓉辣酱吃。

“传回来的消息说看到了,活的。”

张九龄放心,李易过去时候万昭远活着,他想死很难。

看看驴蛋儿,羽林飞骑送来时眼看不行了,即便那样,李易都不出手,护士给救回来的。

庄子的医院叫什么重症监护室,好像死人都可以活几天,估计跟阎王说一说,看寿禄到没?确定一下,别弄错了。

李易亲自飞去,断个腿,跟寿禄有何关系?

宋璟喝口蒜黄汤:“小蒸汽多了后,应该放在内河船只上,小,速度快,巡洋舰走了,那边湖里的螃蟹没人送了。”

毕构瞅宋璟一眼:“不送就不送,慢一点而已,有船养着螃蟹往洛阳运,死三分之一,还剩三分之二。”

他不上宋璟的当,谁说一天送不来螃蟹就得死?

湖中的螃蟹,放在水槽子里运,三天时间能到。

自己又不是没见过李家庄子养螃蟹,谁规定捞出来一天必须死?

“回头准备一番,等人到来,好好宣传,大张旗鼓,报纸上写,好叫大唐百姓知晓,为国出力,朝廷不会亏待。”

李旦插一句,太上皇发话。说不参与朝政,怎么可能?他也有想法。

他不参与朝政指不安排官员和地方行政,他可以出主意。

“父皇所言正是。”李隆基附和,爹活着比死了好。

证明他孝顺,当皇帝了,还能善待兄弟和父母,对百姓也不会差。

“陛下,后突厥的小海,有段日子没传来消息了。”苏颋想到个事情。

“那里天冷了,后突厥的百姓不易!”

李隆基悲天悯人,好像后突厥是自己愿意过去的。

人家的百姓又不是大唐的百姓,跟他有啥关系?

“想是在采松子。”李旦又出声,他喜欢吃松子,每天定量吃干果,对身体好。

他话音方落,旁边的小机器人说话:“刚到的电报,小海大雪、白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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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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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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