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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之五,略少了吧?”简卿一想比例,感觉过低。
“少?你现在有钱,去海州买房子,只要能买到,赶紧买。你在广州港口附近买更好。”
李丰诧异地看简卿,你怎么能认为千分之五少的?
“十年可翻一倍?”简卿倒是很聪明。
“十年一倍?你买不?买我借你钱,十年后你给我四倍本金,你一定会觉得我今日要少了。”
李丰一副我愿意帮你赚大钱的样子,借钱。
“我不敢买,你咋不买呢?”
简卿摇头,他家又不在这里。
“我更不敢买,我买了是想出来过日子?我是庄户,我签的死契,身份不允许。”
李丰看上去好难过,摇头的时候瘪着嘴儿。
“是呀,庄户又是死契,都……我差点上了你的当,你是李家庄子的庄户。
你跟我哭穷呢?让你走,你舍得走?就算不杀你,你也会赖在李家庄子。
陛下和大臣为什么不去其他地方办公?别人见到陛下胆战心惊的,你见了无非点个头。”
简卿怒了,你忽悠到我头上了。
“你才点头呢,我必须鞠躬,然后问候一声陛下好。”李丰反对。
“可把你委屈坏了是吧?好像你离了李家庄子再见陛下的时候就可以不这么做似的,不对,你离了后你根本见不到。”
简卿鄙视,摘下斗笠、脱蓑衣,看看旁边摆着的凉茶,端起来喝一口:“还是有点热。”
“旁边小锅里炖着牛腩,中午之前我放点芋头,咱俩喝几盅。”
李丰指指另一口小锅,水牛的牛腩,这边水牛多,总不能一直活着,死掉后,李丰想吃就买一些。
他先把不爱烂的牛腩给炖上,一会儿放芋头。
他不缺油水,吃东西的时候就想着吃边角料,牛肉不吃吃牛腩,鸡大腿不吃却吃鸡爪子,猪肘子不要留猪蹄……
当然,他还没奢侈到鲤鱼不吃专门吃鲤鱼须子,或者鸭子不要就挑鸭舌头的地步。
李易也不那么吃,尤其是现在鸭子多了,专门吃鸭舌头也没多少钱。
之前有人那么干,为了显示自己有钱、有势。
……
“今天咱们吃牛肉炖芋头,从贵州荔浦送来的,送到广州,巡洋舰过去顺便带来,就是给咱们吃的。”
李易也在准备芋头炖牛肉,不是牛腩,牛腩对牙的要求比较高一些,对胃的要求也高一点,不好咬和消化。
甭管炖得多么烂,吃的时候和牛肉就不一样,他自己可以,那些老头不行。
正宗的荔浦芋头,就是荔浦县,贵州的治所在始安,即李易时的桂林市。
这里的芋头比较小,李易知道这样的好吃,跟栗子一般,小的栗子比大的好剥皮,价格差好几倍。
小的甜,含淀粉和糖高。
游艇出去又回来一趟,接着加完油继续跑掉。
这回没带香蕉,带了芋头与更多的胡椒。
小兰看看永穆公主,永穆公主点头,小兰小声道:“李郎,听说牛腩炖番茄也好吃呢!”
“对呀!多亏你提醒我,我这就做。”
李易赶紧去准备,听说啥呀?你又不是没吃过,你想吃而已。
“多谢李郎。”两个人一起开心道谢。
让男人做饭,除非男人是厨子,要么是苏轼,不然哪个男的会给女的认真做饭?
苏轼其实也不是给女人做,他属于自己吃。
包括杜甫最后没吃的东西的时候吃橡子,他也是自己做。
按照历史记载,杜甫最后应该是心血管疾病,看着说是撑死的,其实撑不一定能死,他可以吐啊!
突然间吃了大量的东西,胃部血液供给不足,增加心脏负担,然后死了。
问问满朝文武,有几个在家里做饭的?
李易习惯了,男人做饭才是最好的,好厨师里有几个女人?
唰唰的,李易切牛腩,不存在钝刀的情况。
他那时卖刀的,切肉一碰就切开,其实跟刀的材质没关系,是磨得好,刀口锋利,铁片子一样磨出那个效果。
把刀买回去,自己用着用着就不好用了,自己磨又磨不出来那个效果。
有好的刀,磨一次可以用很长时间,那个看材质,冷轧的,尤其是剪头发的剪刀,好的材料加冷轧工艺,一把成本就六七百,买的话上万。
李易所用的属于普通铁刀,工匠磨的好,跟他那时街边搞宣传一样,碰到就切开。
大唐战斗的刀可不是这种,比较厚,一刀砍下去,能把对方的刀给砍断。
因为对方的工艺不行,太脆了。
至于说砍完后有缺口,那不是问题,有缺口的刀砍身上杀伤力更大。
李易切着,旁边有庄子护卫一起切肉,就是挑荡军的人,他们练习手感,别时间长了忘记怎么动手。
李易用菜刀,他做菜必然用这个,又不是手术,手术拿手术刀。
挑荡军的护卫则是尖刀,他们战斗的时候跟耍杂耍一样,在人群中飞舞,给他们一把大锤子他们‘飞’不起来。
李易撇一眼,这种尖刀分明就是宰牛刀,他下时候家里有两把。
他知道有多锋利,平时他都不用,那刀磨好了就放那放着,他爷爷磨的,每半年左右磨一次,不用也磨。
当时他做菜的时候,根本不敢用这两把刀,有菜刀够用了。
他就觉得这两把刀不应该切东西,而是扎,一扎就进去。
要是问他说家里哪把刀最好,他会抛弃所有的菜刀,选上两把尖刀中的那个后面把手缠线的。
因为这把刀,家里杀猪的时候才会用,另一把是杀完猪剃骨头用。M.biQUpai.coM
杀鸡从来都是菜刀,他拿过很多次两把刀,就是拿着看,看得如神。
后来长大才明白,那钢口不同,刀柄的木头也不同,缠线的那个是怕伤了把手,并且可以让人握得更紧。
“唉~~~”回忆中清醒的李易叹口气,眼前已经切出来一大堆的牛腩块。
“逝者如斯夫,往者不可谏。”李易取断章内容了,如明朝考科举时一般。
“往事管他呢,珍惜眼前人啊!”
小兰跟永穆公主在旁边切西红柿,切得很小,就没打算吃,要煮飞了,吃牛腩。
“你俩这刀功也叫人珍惜,珍惜砧板,就不应该给你了好刀,切个番茄,在砧板上划出来好多痕迹。”
李易扭头看一眼,你俩多亏不是当外科医生的。
你们刀是好刀,切个番茄要不要那么拼命?把砧板都给切出来很多道道。
这要是给你们手术刀,估计患者不用术后恢复了,直接准备后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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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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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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