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四百五十七章 黄金大道于身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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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是自动化的,设定好即可。

李易给永穆公主和小兰套上白大褂,去医疗区溜达。

那边的卡陀吉带着礼物去见‘国王’,国王早知道情况,大唐来了一大堆大船,还以为要攻打自己国家呢。

结果人家要换东西,给了一大箱子又一大箱子火柴。

这个火柴厉害,轻轻一划就有火。

大唐的队伍还不愿意去陆地上更远的位置,自己换过来,再带去换东西,赚了。

要不是对方人多、船大,表现得很厉害,自己都想抢了。

就是想想而已,听说以前有抢过的,然后大唐跑掉两个人,他们过去找人借兵,回头就把一个王国给灭了。

现在能换到已经占便宜,为什么要冒着灭国的风险抢?

看,人家更厉害的人来了,说那船特别漂亮,在海面上跟飞一样。

这个叫座钟的东西可以看时间,天哪!M.biQUpai.coM

带镜子的化妆盒自己也能用,照一照,什么东西?补一补色?

僧伽罗国的国王格布卜多·德戈勃把化妆盒留给自己用了,谁说男人不化妆的?

他召集‘群臣’商议怎么办?人家有公主在,把人家找过来显然不方便。

自己过去呢……更不行。

别人给了礼物,回礼回什么?

对方之前来的人喜欢宝石和黄金,就挑选好的宝石和更多的黄金?

国王格布卜多·德戈勃需要考虑清楚,回礼是正常的。

说白了就是交换,李易第一次出海到岛子上给当地土著东西,土著也懂得拿东西出来给李易。

只进不出的未必是貔恘,也可能是官员。

什么都敢吞的不一定是饕餮,亦可以是官员。

大家各抒己见,有说送美女的,被卡陀吉否决了,人家那么多美女,包括公主。

大家的审美观在某些程度上是相通的,中国古代也讲究一白遮百丑,非洲人更是要把自己个弄白了。

印度、斯里兰卡的,越白身份越高。

俄罗斯、乌克兰的美女,不仅仅年轻的时候身材好,五官漂亮,关键白。

既然人家不缺美女,就不能送。

只能送东西,宝石和黄金,其他的拿不出手。

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要回礼的人已经私造了国书和印章,写国书的风格与运笔都模仿李隆基。

李隆基隶书写得漂亮,李易专门练,跟李隆基一个风格的运笔。

这玩意儿好模仿吗?问一下手术刀运刀的动作好学不?介入手术时候的操作难不?

钟绍京的小楷写得好,他以心运笔,中正平和,故此李隆基才不开心,让你当宰辅,你给我当老好人儿?

李隆基更爱看李易写的瘦金体,傲骨嶙峋,同时又带着一丝后手的锋芒毕露。

许多人不明白,看字能看出来这些?

看看真正书法的笑,看的时候就觉得是一个人在笑,写哭的时候就是一个在哭的样子。

象形字啊,写走的时候,有人迈得步大是走,有人迈得步小,还是走。

所谓的没有神,其实就是跟字的意思不相象。

最简单的: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看不懂的人,恭喜,希望你永远别是曲中人。

前者是哭着哭着就笑了,后者是笑着笑着就哭了。

“这字写得少了些东西,看样子我确实不适合当皇帝,吃饭。”

李易做完了红烧肉炖萝卜,不是萝卜炖红烧肉,依旧纠结国书上的字体。

炖菜的问题是前者红烧肉多,后者萝卜多。

“才不是呢,我父……我复述一下,陛下以前写的字带着愁和纠结。

泰山封禅时写的字,特别轻松,哪怕同为隶书。

以前每一字不敢行差踏错,泰山封禅写的时候,飘逸又端正。

有时勾划的时候还带着点调皮,那么大的人了。”

永穆公主评价父亲的书法,她从小就学。

而教她的‘师父’在些愁字的时候,总是选择一些特定场景。

孩子也有忧愁,比如说李隆基这个父亲不找自己玩了,这个时候‘师父’教写愁字。

比如说养的花死了,师父继续教写愁字。

而李隆基说找永穆公主玩的时候,师父就教欢字。

学写字是这样,学音乐就是在伤感的时候用胡琴慢拍,而一开心,运动起来的时候,立即换成赛马。

绘画的时候讲究阴影,以阴影体现光线,然后带动情绪。

同样一个场景,阳光明媚的时候,光线调整,孩子奔跑在田间是快乐。

换一个阴影,孩子还是孩子、田间依旧不变,感觉孩子跑向死亡。

永穆公主绘画跟李易学,音乐与其他方面有人教。

她就觉得父皇开心,泰山封禅那么严肃的事情,居然写字的时候像个孩子一样调皮。

“那我写的这个呢?”李易纠结了。

“李郎写的心不在焉,国书应当思国事,你根本没把对方当回事。

你就是应付一下,反正回头别人也不能说你什么,字挑不出毛病。

萝卜刻的印章……哪块萝卜是?我尝尝味道有没有变?”

永穆公主好开心地说,低头一副认真的模样找萝卜,想要找到曾经刻字的那一个。

等翌日早上起来的时候,她盛了萝卜豆腐汤,里面加了螃蟹后,傻眼地看着面前的石头。

昨天加热的白色蓝宝石,今天变蓝了很多。

“李郎,是昨天的啊?加热会变?”

她跟小兰互相看一眼,得出相同的结论,就是昨天的。

“嗯!技术才是关键。”李易承认。

“当地这种石头不值钱,你成船往回运?然后……”

永穆公主两眼放光,她终于明白根本不是什么修路用,啥友谊之路啊?这是黄金大道哇!

“这个时间不够,还要继续,一般加热半个月,不好的变好的,没颜色的有了颜色。

其他的很多石头,我都能够采取同样的或者另一种方式改变。

实际上金刚石我也能制作,这里就有很多好的原材料,比这样的石头还便宜,随便捡。”

李易指石墨,斯里兰卡的石墨可是非常好的。

永穆公主又看小兰,小兰双拳紧握,使劲点头:“点石成金,咱们家的,别说哦!”

“嗯嗯!”永穆公主警惕地看周围,手往腰间放。

“你穿这衣服没带上枪,你想灭口?”李易看懂了。

“蓝宝石那么贵重的东西,白色的石头加热一下就行了,当地好多好多。”永穆公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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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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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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