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一十九章 生存适应麻雀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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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易那时,有的小老虎就是用狗喂大的,狗不害怕小老虎。

老虎比狗体型大好几倍的时候,还会跟狗撒娇,母狗烦,驱赶到一边,别跟我犯贱,你要学会独立。

守山犬就可以这样培养啊!整天接触,到时候遇到不同族群的‘同类’,凶什么凶?上,咬服你。

如此培养出来的守山犬对老虎没有丝毫敬畏,组团咬死你,咱不是一个团队的。

就像李家庄子的家禽与牲畜对金雕老鹰不惧怕一样,金雕一家挺聪明,从来不在庄子里抓猎物。

第一次,家禽害怕,天天如此,家禽习惯了。

你飞你的,我正常吃我的,你落下来我也不怕你。

跟草原民族养的金雕一样,金雕不会去捉主人养的小马和小羊,甚至还懂得报信。。

厉害的牧民有牧羊犬与金雕,专门收拾狼群。

牧羊犬缠斗,金雕高空威慑偷袭,有时养苍鹰。

羊群遇到狼群的时候,立即缩在一起,公羊在外,牧羊犬顶在最前面,天上鹰雕翱翔。

一旦狼群发现情况不对,开始退却的时候,就是牧羊犬和苍鹰、金雕进攻的时刻。

对,不是你想来,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你以为我们不会主动出击?

李家庄子养的金雕偶尔会跑出去抓猎物给庄子送来,送给它们的饲养员,包括毒蛇。

天热的时候,金雕在专门给它们准备的池子里洗澡,天冷的时候就去高空的窝里,搭的高架子的窝。

窝中准备了棉花和稻草,金雕省事了,不然的话,还得自己去弄干草。

有时小的金雕不好抓猎物,大的养不过来,便去旁边的槽子等待。

饲养的人便明白,今天收获不好,赶紧切肉喂。

并非单纯地付出,眼下秋天,兔子多,金雕抓野兔回来,抓了一只又一只,还有狍子什么的。

算是提前储备,给你们送东西,等我没有的时候,你们再给我们。

至于说储备费用和利息,不在金雕考虑范围之内。

难道还能指望金雕给你算复利?要不要再算一下一加一等于几的问题?就是任一大于二的整数都可写成三个质数之和。

金雕同样有阶级性,认可上位者,同时懂得付出与收获。

跟猴子一样,峨眉山的猴子是惯出来的,别的地方人家耍猴的猴子又聪明又懂得配合。

甚至之后朝代的和尚会培训猴子去采岩茶,最经典的就是大红袍。

实际上不是这个,大红袍是岩茶,岩茶不是大红袍。

大红袍是人采的,岩茶在没有大红袍称呼的时候,已经用猴子来采了。

僧人有耐心,教育猴子,你给我弄来茶叶,什么样的,我给你东西吃。

甚至是从小养大的猴子,让它们去岩壁上采茶。

故事里说的是,把一筐水果顺下去,猴子下去后吃完水果给采茶叶装筐里。

不过水果要是那么好得到,猴子自己不会采呀?

慢慢养和训练,猴子是自己顺着筐下去采茶,因为猴子也吃嫩的茶叶。M.biQUpai.coM

人以为那是茶叶,猴子知道那是可以吃的东西,春茶的时候,李家庄子用茶叶做菜。

谷骜猴子为什么要把茶叶放在筐里而不吃,那是因为猴子知道,拿回去之后,可以吃馒头、鸡蛋野菜馅的包子。

猴子的阶级性更厉害,这就好办了。

老虎的适应能力终究比人强,关在笼子里的四只还未性成熟的‘小’老虎们在吃麻雀。

没办法,秋收时候的麻雀多,准备度过寒冬,它们要吃粮食。

麻雀并不能理解这玩意儿是人种的,不可以随便吃。

羽林飞骑拉网了,挂麻雀,抓到麻雀送过来喂老虎。

大家往村子走,小孩子们拾稻穗,拿个小筐,里面都是正常割稻子后遗落的。

筐里还有麻雀,小孩子们有弹弓,跟正常的弓差不多,用泥丸打,好点的会在泥丸里混合上麻丝。

原来家庭条件不好,做的弹弓打泥弹飞个一二十米便飞不动掉下来。

现在大唐不专门收集材料给军队制造大量的弓弩,材料价格下降,百姓家中又有了钱,孩子们纷纷制作弹弓。

有时间就练,主要用来打鸟,打人不行、打兔子,给兔子弹脑瓜绷都能弹死。

等拾稻穗的时候一大群麻雀飞来,孩子们不管男孩还是女孩,纷纷拉弹弓,一片泥弹飞上去。

关键速度快,弓的拉力小,不杀人,飞个百十来米足矣!

李易那时城里的孩子,绝对想像不到三四十年前在农村孩子用另一种弹弓集群打麻雀的场面。

见过一百多个孩子同时拿弹弓打麻雀群的场景吗?那弹弓打得麻雀一只接一只往下掉。

每一个‘子弹’都是那个孩子自己精挑细选的鹅卵石,磨了又磨。

后来学聪明了,为什么非要用鹅卵石?用黄泥搓成圆球不是更好吗?密度能差多少?

“这么多,孩子就知道烤着吃,大人们也不管,麻雀也是生命啊!怎能如此?

麻雀不是候鸟!始终陪伴着我们,冬天的时候最好的地方是躲在房檐下。

它们秋天使劲吃东西,就是为了扛过寒冷的冬季呀!

知道有多少麻雀冬天被冻死吗?知道有多少麻雀刚刚在一起,就看着另一半倒下吗?

它们对故土的眷恋,以及对伴侣的依恋,爱!恒久弥坚。

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明白那春夏秋冬是不离不弃的四季。

即便白雪皑皑,我也与你依偎在一起,见证寒风吹过,斗转星移。

所以,告诉孩子,把麻雀拿过来,我给他们红烧,别自己烤,一烤就没有肉了,跟小鸡崽子似的。”

李易看着认为不对,不是打麻雀不对,是烹饪方法存在。

“李郎,我不和你好啦!”

永穆公主听着李易说的话,麻雀那么不容易,眼圈红了,结果瞬间变成了吃。

她把脑袋埋进李易的胸膛,不答应了,坏蛋,最大的坏蛋,人家不依呢。

“咱不红烧了,油炸行不?”李易认错,烹饪方法不对。

“不,红烧,油炸就干巴了,麻雀有什么可油炸的?现在它们正好吃谷子吃肥了,红烧。”

永穆公主瞬间回归现实,考虑怎么吃的问题,人家麻雀的爱情与生存,距离她太过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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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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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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