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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进城卖货的养鹿人们若无特殊情况就主动聚在一起卖货,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哪怕大祭司是自己的族人,终究大祭司是站在罗斯王的立场上。
十多年以来大家的生活状态虽然好了很多,面对那些罗斯人、出身瑞典各部族的人们,养鹿人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
他们不敢惹是生非,也害怕自己落单了遭遇偷袭。
毕竟在过往的岁月里,自己在那些人的眼里,地位简直相当于一种“可以狩猎的动物”,连据说是近亲关系的科文人、塔瓦斯提亚人,乃至强盛一时的卡累利阿人也会来抓奴隶。
固然北方的艾隆堡成为极北的重要贸易点,它的本质是一处大铁矿,养鹿人各氏族家庭只是就近去当地贩售交易货物。由于当地也是大部分科文人的定居点,基于过往记忆,他们来做交易也下意识的小心谨慎。
相比之下,如果各个氏族迁移到罗斯的都城附近,即在环拉多加湖地区活动,这里有着更好的放牧驯鹿之草场,都城人员鱼龙混杂,当地总督治理严格,法令落实得也到位,最重要的仍是本族出身的大祭司露米亚坐镇都城。
综合考量一番后,当环湖地区、尤其是湖泊北部区域的卡累利阿人崩溃,同样是牧民的养鹿人,他们就成了全新的“卡累利阿人”,即便用他们的方言是自称Laap。
在他们聚集的摊位处,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大量的驯鹿角。
在所有的驯鹿制品中,鹿角的供应最为庞大也最为充足。
驯鹿无论雌雄年年都要脱角,它好似蝉蜕一般从脑袋上自然脱落。虽然它是角质蛋白构成,硬化脱落的鹿角仿佛一种致密的木料。
雄鹿越是年龄大,它越能长出巨型角。左右对称的C型大角,它可被制作成各种器具,尤其是其弯折的结构很容易加工成诸如木杖把手、墙上的钩子。
它的这种特性在当地语言里有一个专称:Kvin。
有着小弯折的鹿角很容易安装在木棍上,它成为一种带钩子的短矛,可充当武器,又可挂起行礼扛在肩上。臣服罗斯十余年的科文人,他们的名号即源于此。
留里克对养鹿几乎一无所知,他对于驯鹿的经济价值长期只停留在肉可吃皮、可做衣服的朴素认知里。
还能如何呢?罗斯在部族时代,碍于自身所处的糟糕环境,自身做主流牲畜养殖没有条件,只好去北方到处抓捕珍惜小动物,剥皮后卖到南方梅拉伦湖赚钱。
罗斯在过去始终将驯鹿列为一般的可猎捕大兽,由于频繁捕猎活动,生活空间附近这种动物已经绝迹。但这并非罗斯一族之祸,整个瑞典系的部族均以灭绝了自身环境的驯鹿,在环梅拉伦湖地区驯鹿早已灭绝。
罗斯掌握的史料虽然粗糙,可知部族是在已故大祭司约莫六岁左右完成的北迁,推算出是在公元760年左右完全迁入罗斯堡峡湾。
他们的到来直接引得当地自由的养鹿人氏族崩溃。
时过境迁,如今恰恰是罗斯王成为所有养鹿人的庇佑者。
大量的老罗斯人以及其后裔对于养鹿的知识知之甚少,哪怕是将缴获的鹿作为战利品分下去,至今也只有少部分罗斯家庭仍在养鹿,其规模也不大。
养鹿人以鹿为生,他们的任务是为王室繁衍鹿群,定期宰杀一批供应都城肉食,所得收益归为国库,相应的皮革制品全部送入国营机构处理。
看似养鹿人没得到实汇,仿佛证明了他们就是无偿劳动之奴隶的本质。
实则不然,那些在冰原上散落的鹿角,就是各氏族搜罗的对象。
驯鹿一般就在不知不觉中自然脱落了角,鹿主人想要在茫茫冰原找到一个灰黑色的东西实在不宜,它毕竟就像是枯枝,杵在雪地中难以被人于远处察觉。
除非,沿着大型鹿群经过的区域搜寻。
养鹿人驱赶着鹿群年复一年做着冬季放牧,驯鹿也在秋冬集结完成脱角。
九月份正是驯鹿繁殖期,雄鹿的巨型鹿角是力量的证明,它们为了争夺配偶权相会对撞,这个过程中就有大量鹿角被撞断,由于不是自然脱落,断角之鹿也只好在一脸血色中灰熘熘离开。
雌鹿倾慕于胜利者,然繁殖期一过,无论雌鹿雄鹿都对异性失去兴趣,有的就是聚在一起啃草,以抱团的方式抵抗自然威胁。当然被掌控的庞大鹿群已经被驯化了,人类成为更强大的主宰者,与人类混在一起对种群的繁衍很有利。
一旦到了时间,雄鹿对雌鹿失去兴趣,它们骄傲的巨型鹿角便自然脱落。
属于王室的鹿群绝大部分就在环拉多加湖活动,其大营地就在都城附近,该种群数量超过了六万头,且仍在快速增值中。
管理该地鹿群的有多达五十个养鹿人氏族,每一个氏族基本以女性老太太为核心,靠着血缘维持着少则二十多则五十的大家庭。
就像被人类有意识集中控制的驯鹿,鹿群的增值达到了全所未有之高速,人口变化也是相似的。
曾经分布极广、为了安全互相也不愿交流、乃至遁走到北冰洋之滨苟活的养鹿人氏族,他们在罗斯治下至少不再担心被蓄意谋杀、变卖为奴。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孩子也越生越多,臣服罗斯已十多年,大量孩童平安进入留里克认知了的“少年”,实则在他们养鹿人看来那就是新一代成年人,必须承担起一切责任了。
五十个氏族化作人口超过两千人的群体!
而这只是活动在涅瓦河北部营地的氏族集团,他们得到授权管理王室的鹿群,生活条件可比没有授权的亲戚们好太多。
各氏族在互相接济,又因是血缘上的近期,他们与维普斯人、吕迪人都有联系——大家都是臣服罗斯的环拉多加湖居民。
当大王不在都城,这五十个氏族就直接向新罗斯堡总督负责。
对于总督小科努松,由于这群矮个子家伙清一色是大祭司露米亚的穷亲戚,他瞧不起这群人但丝毫不敢质疑大祭司的威信,这便只好在一些方面给养鹿人们开绿灯了。
现在仍是王国的免税期,大大小小的商人均不纳税。可即便没有免税期,那些养鹿人氏族们进城做交易也不必纳税。这里固然没有律法的铭文要求,完全是总督府看在大祭司的份儿上做的默许。
但小科努松不允许事情朝着混乱方向发展,所有进城做交易的养鹿人所贩售的商品有着种类和数量限制,他们只能销售驯鹿制品。这里同样没有明确律法规定,过去多年以来彼此保持着默契。
不过鹿角本身作为工具,远不及罗斯悉数平常的高质量铁器。
鹿角本身不值钱,除非将它加工成工艺品、装饰物与实用小工具。
用角凋刻的神祇小凋像、餐用叉子、木梳……各氏族在放牧时有大量时间加工鹿角,靠着出售小玩意赚些钱,但它终究不可能是暴富产业。
都是做工艺品,罗斯都城卧龙凤雏,手艺人掌控者全北方世界最好的手工能力,尤其是针对琥珀、蜜蜡的凋刻工作,它的成品能卖出更好价格。
养鹿人氏族们能赚钱但不多,比起过去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已经令人满足。
倘若只是如此,生活就会以很缓慢的速度变好,可是那些罗斯人分明靠着战争掠夺快速变富。有关战争之事,养鹿人似乎唯一的参战方式,就是以辅助人员的身份参与其中拿一份工钱,即便如此也是享受到战争红利了。
便有消息传入都城,当罗斯王突然发动冬季作战,那些驾驭雪橇的人们多半就是住在诺夫哥罗德为大王掌管南方鹿群的亲戚们。那些人都享受到了红利,想必已经得到大王的一些金钱赏赐了吧。
如今整个都城陷入大战前的焦躁与亢奋,就好似历年冬季都要树立的巨型木塔,它的燃烧就差一支抛去的火把了。
现在,整个泊地的战舰运动起来了,尤其是海上君主号这艘庞然大物,伴随她行动的还有风帆巡洋舰与风帆驱逐舰们,大量的传统龙头长船也在做最后保养与修善。
而首次进入都城的内河双体船与人力水轮船,它们的出现也令都城居民耳目一新——南方的兄弟把轮子按在穿上,轮毂叶片相当于桨,脚丫子蹬着踏板就能走。
露米亚的行动力与执行力非常强,由于自己的身份和高贵,现在的局面下可不宜穿着祭司的服装带着随从去自己同族的贩货摊位与之攀谈。
那么,不如就在大神庙里等着。
她便安排部下低调得前往目标地,穿着棕色粗麻布罩袍的夏季祭司,在战士的陪同下混在络绎不绝的人群里,站在了顾客并不多的养鹿人们摊位处。
普通城市居民对那些人的歧视固然有,他们销售的鹿角制品也并非家里必须,摆在摊位处的巨型无加工鹿角会首先销售一空,那是养鹿人们很重要的一笔收入可惜不多,剩下的就指望都城百姓购买角凋了。
突然出现的人不像是顾客,在场的十多个摊位老板们纷纷警觉起来。
那个穿着罩袍的矮个子突然亮出自己的脸庞,一头金发很有特点。
“你们都别怕,是大祭司令我来的。所有的朋友们,你们各氏族至少出一个话事人,当太阳落山后前往大神庙门口集合。”
这番话看似平常,倘若它是用古芬兰语说出来就不平常了。
城里有着大量的芬兰伯国务工人员,他们的主体就是苏欧米人,与养鹿人的语言仅有细小差别,如此足证他们有着共同源头。下级祭司学习苏欧米人的芬兰语方言,也是碍于现实的需要。
露米亚令一位懂得他们语言的下级祭司来,并抛下一件信物,证明确是大祭司的命令。
作为国王的仆人,各养鹿人氏族也纷纷信仰起奥丁,这与他们的万物有灵之信仰并不冲突,何况既然人人都说大王是神之子,同族出身的大祭司是神的仆人,忠于大王对自己俨然有利,且不可违逆。
露米亚的命令在他们看来相当于天条!
就在露米亚回到神庙恢复办公之际,随着太阳落山,在城外活动的各氏族纷纷派出壮年男子进城,直至在神庙门口聚成一团。
这样一个群体位面有些突兀,遂在下级祭司的引领下,五十名养鹿人走偏门进入大神庙内部——也是他们首次进入所谓的“圣域”。
人人都说这里是圣域,据说误入者哪怕不断祈祷,在数日之内也会被诸神赐死,这些都是自罗斯的部族时代就流传下来的说法,如今依旧试用。
一介凡人也能进入?或许这是被罗斯诸神所默许。
他们保持着拘谨,在神庙内的空地中互相倚靠,好似一群圈舍里的鹿,静候大祭司的现身。
他们没有久等下去,戴着鹿角盔的露米亚终于现身了。
她仍是那个女孩,只是面部多了一些岁月的沧桑。
“兄弟们!”她以最纯正的家乡话当众宣示:“我许可你们进入大神庙,这里是神的领域,而你们将为神之子做出重大奉献。”
话语有些文绉绉,他们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知晓接下来该怎么做。
由于自己的这一群远房亲戚们从未形成过一个紧密组织,也就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位酋长、一个统一的话事人。当他们与大王对话,难道要求留里克听着这么一群人七嘴八舌吗?
露米亚很高兴他们听懂了自己的安排也兴高采烈得愿意配合。
“现在,你们中有谁和总督说话多?”她再问。
听得,大家面面相觑。
“看来还得是各氏族的奶奶最懂得说话,你们……都是氏族里的平凡人。这可不行!你们现在给我推举一个话事人,明日当你们组织好鹿群了,也要有专人向大王汇报。现在就选,你们动作快点!”
露米亚在催促,她的这番威严弄得大伙儿纷纷联想到本氏族掌权的老奶奶。
很快,一个名叫瓦哈瓦宁(Vahvanen,意为健壮男子)的强壮男人被选出来。
一来是这个男人愿意出头,二来他的确比其他兄弟强壮一些不辱这个名字。
虽是如此,比之真正壮如熊的金发罗斯人,这位瓦哈瓦宁看起来还是像个侏儒。
“就是你了。瓦哈瓦宁兄弟,明日你可以代表大家直面国王。切记,保持平常心,就像面见你的氏族老奶奶的一样。”
“是。大祭司。”男人勾下头,说着家乡话向露米亚执意。
“你们现在可以回去了,切记我的要求,明日上午组织好该有的鹿等待大王的检视。”
……
一整天的休息,留里克的身心得到充分恢复。他知道全军正在最后关头积极备战,计划着今晚借着聚餐由头将亟待出征的军官与自己的亲信们聚集起来开会,更是要养精蓄锐晚上与大伙儿喝一顿。
不过今日上午增添了一个项目。
本质上留里克对驯鹿的力量缺乏十足自信,它们过去的强大都体现在拉雪橇上,将之作为驮骡和可乘骑大兽使用呢?少数人骑鹿行动不足为奇,倘若数千头鹿一起行动,本该是骑马的骑兵们纷纷成了“鹿骑兵”,那场面未免太离谱。
露米亚可是在枕边信誓旦旦说今日一个大惊喜,留里克也就拭目以待了。
国王、大祭司,伴随着一些随从抵达城外的训兵空地。军队得到消息,今日将训练地开放出来,以供“王室奴隶”驱赶着精挑细选的驯鹿抵达。
其实,当留里克听到城内聒噪,急忙站在阁楼式宫殿的顶层,站在这全城的最高处就看到了城外训练场那黑压压的一片。
“哎哟?!真的是鹿群?他们动作真的很快?!”
留里克的狐疑已基本消散殆尽,他亲自站在了训练场外围,直面的就是一支庞大陆军。
他不禁擦擦眼,才看明白这是鹿群而非马群。
“怎么样?!”换了一身低调着装的露米亚拉着留里克的衣襟:“我说到做到。养鹿人都是讲信誉的,你瞧,这就是给骑兵做配套的鹿军。你再瞧,那些骑在鹿背上的,就是你的仆从们呐。”
“他们?养鹿人?!”
留里克仍要使劲揉揉眼,否则自己一旦眼花就误会了那些人,毕竟乍一看去那分明是骑马者。
不过这也不能错怪他的眼花,只因这次出现的鹿群的确经过了特殊的选择。
它们清一色的雄鹿,每一头的体型都与罗斯大量装备的突厥马相当。
若非这些鹿的生理结构使得它们总是习惯耷拉着脑袋,那就更像是一匹马了。
在训练场上聚集着超过五千头雄鹿,它们都是很年轻的鹿,身体机能正值壮年,如此才有能力做一次史诗级的长途跋涉。加之现在是雌鹿的分娩哺育期,雄鹿在这时候对雌鹿毫无兴趣,它们光秃秃的脑袋正在萌动新鹿角。
养鹿人给自己选定的坐骑安上了马鞍,以骑马的模式骑鹿而来,此来的可不是五十人,而是多达二百五十人,骑鹿人聚集在一起,在气势上大有骑兵旗队之姿态。
留里克看得出奇,他本就计划着出动至少二百个养鹿人带着鹿群出征,整体作为骑兵军团的后勤人员。想不到仅仅一天的功夫,这些效忠自己的奴隶就完成任务了?!
那些骑鹿者纷纷靠近留里克,在口哨下他们纷纷下鹿,再陆续聚集在一起后集体向罗斯王行双膝跪地的大礼,毕竟他们的身份都是奴隶。
“你们都起来吧!我看到的仿佛是一支马队,也许本王该考虑一下未来给你们配备真正的战马。”留里克龙心大悦。
被赋予权限的话事人瓦哈瓦宁抬起头:“大王,我是您的仆人,我的名字是瓦哈瓦宁,就由我向您汇报吧。”
“你?”
露米亚急忙补充道:“他是我选的一个话事人,以后你远征之路上可以直接给他命令,他会代为传达所有人。”
“话事人吗?”留里克捏着胡须,他现在心情好得不得了,现在看到清一色雄鹿聚集之场面也是此生首次见到。“仅仅一个话事人怎么可以?要做,我们就做得彻底一些。”
留里克心血来潮,使劲跺着脚,突然拔剑,伴随着剑风嗡嗡声,宝剑直指那跪着的瓦哈瓦宁的脸:“不要做话事人了。未来的远征你和你的兄弟们很重要,你即是大祭司选中的人,本王就赐你旗队长之职位!你和你的兄弟们就组成罗斯的鹿军旗队,专职为本王的马队守护后勤物资……”
虽然他们还不清楚如此任命意味着什么,见得大王正在行动,那高兴的模样使得胡须都要翘到天生,就纷纷跪趴下来谢恩了。
诚然留里克在这里的确是突发奇想,当他冷静下来做了深度思考,也要佩服一下自己做得对。
就算露米亚不动手,自己也要在后勤人员里选出一个头儿。养鹿人群体有一个好,他们彼此间都是亲戚,血统哪怕已经澹化了,他们都愿意维持这份亲戚情谊,靠着血缘为纽带,五十个小氏族在一切契机下也能整合为一个群体。
现在,就是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