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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与熊猫在家,筹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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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冗长,回到赢病己的蜗居里,坐着冷板凳,眼望着天花板,赢病己轻轻吟唱道:“是有真爱吗世间若有情

暴雨头上打就当淋花

为知己我做奸仔阿己

我奸心奸面”

说实话,赢病己没有多少音乐天赋,空有这具身体不错的嗓子,唱出来的确是走音的曲调,不过他才不管那么多呢,只管放开嗓子任情任我的高歌:

用我阴招去打低妖魔鬼怪

但断臂脚跛输哂亦照噬

厚道浮名脚下泥

长夜晚空觅知音一个

是否错

独处天地尽抛开顾忌

是有真爱吗让我尽情吧!”

哈哈哈……

一曲唱完,回想前世今生,不紧纵然大笑,道:“猫熊,给我去拿杯水来。”

话音刚落,桌上的漆黑笔记突然漂浮了起来,飞快地分解成九十五个小方块,接着这九十五个方块再一次分解,变成了九千五百个细小方块。

随着这一过程不断快速重复,笔记本的细小碎块如水银般化开,在赢病己的注视下转瞬间便分裂成了数不清的纳米级别的微小机械,然后再飞快重组,不过煞那间,笔记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二十公分高的小熊猫。

日照香炉升紫烟,疑似熊猫在烧香。

是的,眼前是一只机器熊猫,手里还拿捏着袅袅青香。

一只熊猫,三炷香,憨态可掬。

“知啦~”

烧香地熊猫一个筋斗从桌上飞跃下来,双手仍高捧着香烟,屁颠颠地跑出房门,不一会儿厨房里响起了金金哐哐的鼓捣东西的声音!

远远的还能听到,一语让人菊花一紧的声音,也吼唱道:“我要烧得更香~~~~~~~~烧得更香~~~~~~~~~~~~~~”

赢病己打了个冷颤,不禁感慨道:“烧香的不一定是和尚,也可能是熊猫!烧自己的香,让别人去说吧!”

想起初次见面,那只貌似憨厚可爱的小熊猫,在冷月下对自己一本正经的介绍道:“姓熊猫名烧香,熊猫烧香。”

猫慢慢拜,暗黄色的香,自己瘫坐在岸塌上,精神错乱。

赢病己无奈一笑。

因为家人都睡了,赢病己很放心的让它自由活动,而且就算家人出现,赢病己一点也不担心隐藏能力极深的小熊猫会被发现。

不一会儿,小熊猫双手锲而不舍地拿着香,胸口环抱着一杯白水,一蹦一跳地飞奔回赢病己的蜗居,手脚极其麻利地在接近书桌的时候,延顺着打开的抽屉一路借力,咯噔噔几下就爬了上去,蹲下身子轻放下水杯,然后一屁股坐下来喘着气,抬起头用它的电子眼眼巴巴的看着赢病己。

拟人化地样子,要不是见了刚才一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是一个机器熊猫。

这会儿,赢病己正用双手支着下巴,盯着它看。小熊猫大概只有赢病己的下巴到眉毛那么高,或许在它眼里,他就像个巨人。

“安啦安啦,等赚到钱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似乎看出了它眼里的渴望,受不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随手从兜里丢了一块印刻着英女王模样地硬币给他,瞧它一张嘴,准确的一大口吞吃了硬币。

饶有兴趣地瞧着它鼓鼓囊囊的脸蛋,然后很快地吞落肚子里,小肚皮却不见丝毫起伏。赢病己咂咂嘴,伸手拿过水杯,引杯就唇,一倾而尽,叹了口气笑道:“我真是一个悲催的穿越者。”

小熊猫皱皱鼻子,瞪着幽蓝的机械圆眼睛,一边锁视着赢病己,一边用肥大的手掌手指,抓着烧不完的香,时不时还用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挠一挠自己的雪白肚皮,嘴里不满的道:“我肚子又饿了。”

………………

赢病己彻底被猫熊打败了。

相处的这段时间,赢病己能看出,这头熊猫性格随和、天真、好动、贪玩、孩子气,可以说一点也不像个机器人。除此之外,它对吃十分迷恋——这一点从它这一下午时间将赢病己家中的大半东西,消灭在它怎么吃也不见起伏的肚子里就可以看出来。

猫熊喜欢吃金属制品,对任何金属都来者不拒…,仅仅几天,它就像个活脱脱的饕餮族一样贪吃,将整个屋子里所有含有金属制品的东西吃了个精光,无论是汤勺,铁丝衣架等等都无一幸免,甚至到最后赢病己都沦落到喂食硬币的地步,没办法它只吃这些‘怪东西’,到最后林芳母女回来的时候,看着扫荡一空的家里还以为失窃了,到最后还是赢病己硬着头皮给了个牵强的解释,尴尬的不行。

这几天都是变成原始状态的笔记本,放在赢病己的衣服兜里贴身躲藏着,这是赢病己最大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奈何这家伙实在很不安分哪怕是笔记本的模样还爱在赢病己的怀里乱动。

来到赢病己家闹得更疯了,一没人就变成机器熊猫的模样到处乱串。

正愁着时,猫熊一个起跳,从桌上凌空跳跃到了相隔不过半条腿距离的床头。

猫熊坐在赢病己的床上,眼睛紧紧地盯着收音机,此时正在播放着娱乐版块的新闻,然后突然扭头对赢病己道:“老豆,你以后想做什么。”

赢病己躺在椅子上喝水,闻言怔了一怔,口齿欲动的,忽又代之以一丝的微笑道:“嗯~猫熊你给了一个好问题,值得我想一下。”

猫熊的电子眼闪了闪,盯着桌角的收音机一动不动的。幽幽道:“如果再不给我足够的食物,补充我消耗的大量的能源,我就要沉睡了。”

但是赢病己却一点也不为所动,眸光闪烁,同时伸出了拿着水杯的手,重新放置回桌面上,耳边响起收音机里发出的吵闹声,这些对他都没有丝毫影响。

赢病己心念电闪,一连打了好几个主意,沉默了会道:“我最熟悉的是游戏行业,但现在这个年代还不足以开发我想要的游戏,而且即便能够完美研发出我想要的游戏,我也没有那个资金。”

赢病己想的很清楚,虽然他并不知道在去年,也就是1972年,雅达利创始人之一的诺兰·布什内尔才推出了首款街机pong,不久便轰动全美,这时微处理器正诞生不久,第一台微电脑“牛郎星”尚未出世。

年仅19岁的苹果教主史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另一创办人沃兹尼克都曾加入雅达利,负责开发电子游戏,参与设计了经典的打砖块游戏。

直到史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家用电视游戏主机系统atari2600的出现,更是引爆全球游戏狂潮,截止到八十年代初,销量2500万台,普及度更是达到了美国家庭三户一台的程度,单一年就创出30亿美元的销售额纪录,领先苹果、英特尔、惠普等公司一步,成为硅谷创业神话,一时间风光无限。

当时就连港台地区也有不少人顺应潮流瞄向了游戏市场这块大蛋糕,负责生产atari2600的兼容机,其中较为知名的就有威龙7000、皇冠等品牌。

八十年代初年,美国街机游戏业收入高达近80亿美元,由25美分硬币堆积而成,超过流行音乐40亿美元,好莱坞电影30亿美元,可见其恐怖的吸金能力。

游戏产业是一个暴利产业,这不用多说,八十年代就是它的高峰时期,可惜现在时间还太早了,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没钱啊!连研发基金都没有呢,设备需要钱,开发需要钱,推广也需要钱,而且最后一点是很重要地,很多公司拥有不错的产品,却没有多余的钱推销铺展,到最后落得泯然于世界的一角,结果只有——淘汰!要不然凭着赢病己对这一行的了解和猫熊的辅助之下,还不是手到擒来,赚到打断腿下半辈子都衣食无忧,好好享受生活了。

猫熊一听这话,直觉地摇了摇脑袋。

赢病己也叹息了一下把这想法暂时尘封了,现在当务之急是用最快的速度赚到第一桶金,将欠的钱都还光,安顿好这一家子,要实施的计划没钱可不行。

赢病己首先要认知自己能干好什么,当下该干什么。

有目标的人会完全地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可以分配到自己的每个器官上。大脑要记什么事,眼睛要看什么东西,双手要干什么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事先——起码是开始一项工作前都是完全计划好的。有人抱怨自身的条件不足,认为自己没什么特长,要知道盲人还有触摸的书看,哑巴还会打手语,对于一个健全的人来说自己本身的健全就已经是极大的资源了。又会有人抱怨家境不好,需知世界上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依旧活在贫困线下,依旧每天只为了温饱而不得不浪费大量的时间,而对于一个衣食尚不用担心的人来说,他的拥有的一切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赢病己在社会上摸爬打滚那么些年,深得一套自己的体会,这世界上的资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需要同时是必须要努力地去挖掘,不费力气的挖掘只能挖掘到随处可见的矿藏,努力且运用工具、头脑地挖掘才能挖掘到贵重金属。对于自身有一番理想的人来说,这种挖掘恐怕就不那么吃力,因为他们能很好地分配工作;而对于盲目的人来说,做的更多的是无用功——即使给他再好的资源。

赢病己完全不认为自己是个穿越者就可以随便想做什么事情,什么事情就会如自己所愿顺风顺水,神挡杀神佛档灭佛,规则都不是事儿~

一切都那么简单就好了,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现实不是小说,不可能以为你一个穿越者的身份胡乱来都可以功成名就,别把前人当傻瓜,你并不比前人聪明多少,对未来所了解的多一点而已。

赢病己见过很多重生文,当歌星的,就在七八十年代唱起小苹果,一万个舍不得,死了都要爱,等等现代歌,还唱得很嗨,自以为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了,怎么样怎么样我这可是未来几十年的神曲好歌,你们还不拜服脚下,尖叫连连啊!

可笑的是一个个评委和观众都赞誉有加,好评如潮,什么经典好歌啊,好听到爆,这歌太好听了云云。

每每想起这些狗血剧情,赢病己都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们,见一次打一次,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妈了个香蕉士多啤梨的,在七八十年代拍夜店,疯狂的石头,写网游之恶魔猎人,暗黑破坏神之毁灭。一点也不考虑时代背景,当时人们能不能够接受的问题。

就像周星驰说的剪头发不应该看别人怎么剪就发神经跟流行,要配合啊!你看你的发型,完全不配合你的脸型脸型又不配合身型,身型又和发型完全不搭,而且极度不配合啊!!

你写的一点也不靠谱,一点也经不起推敲,人家怎么看的下去,活该被人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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