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一碗水端平】(2 / 1)

香江话事人 听辉 162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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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轻轻点头,小脸酡红,目中柔情似水。柔声道:“病已,谢谢你。我们以后便做这相濡以沫的鱼儿,永远在一起。”

她向小贩取来纸笔。在灯上轻题一行小字:“在天愿为比翼鸟!”题完,便嘤咛一声,将花灯丢给赢病己,羞得急急跑开了。

嘿嘿,已经是老夫老妻了,还怕什么羞,赢病已笑着取出笔,在后面续上一行:“在地永结连理枝。”然后将这灯里地蜡烛点亮,燃上一会儿,邓丽君与他一起扶着双鱼。那花灯便缓缓升起,径直往空中飞去。

邓丽君兴奋的满脸通红,拉住他手爱怜蜜意,说不出的喜悦。

林凤娇望着二人轻轻吃醋,赢病已嘻嘻笑道:“阿娇,你喜欢那盏,快选个一起放飞吧。”

邓丽君也道:“林姐姐。是啊,你也选一个吧。病已,你不能厚此薄彼,也要送林姐姐一个灯。”

“那是自然,你们可都是我的好宝贝。”赢病己拉住邓丽君地手轻轻抚摸着。

林凤娇面上微微一红,听话地走到那灯摊前,细心的挨个挑选起花灯来。观音灯,鸳鸯灯,莲花灯,看了一个又一个,却不知道该选哪个好。

赢病已一旁伸了个腰,见她举棋不定,于是拿起一盏灯道¢,:“就选这个吧,这个好。”

林凤娇眨眨眼,看他手里的花灯,却是个月老红线灯,有一人来高。慈眉善目的月老将红线绑在一对年轻男女的脚踝上,正抚须微笑。

林凤娇眼睛大亮,忽然低头望着自己脚踝上的红绳,跟着兴奋地连点头道:“这个好,就这个了。”

赢病已不言。将那红线灯提起来问:“老板,这个多少钱?”

“嗯,因为刚才老板你已经买了一个好家伙了 ,这次我算便宜点,80块吧。”

“什么?”赢病己却眼一瞪,气势一下子爆发出来。如逼实质的煞气那是极其吓人的,小贩被吓了一大跳,望着几人背后穷凶极恶的大傻也跟着瞪视自己,才发觉这几人都是硬茬子。吓得连连摆手道:“不不,这位老板,60吧,额50,50是底价了这花灯再低我就赔了。”

“你妹!这么好地灯,怎么只值几十块钱?”赢病己很生气道:“你要不加到180块钱。你今天就别想再做生意了。”

商贩愣了,口齿不清地道:“1——1——180块钱?”

“废话,会不会做生意啊?”赢病己哼了声,将钱拍在他手掌上,取过那红线灯,递给林凤娇很满意道:“阿娇,这是送你的那份。”

买家从来都是压价的,那里有人会主动加价做亏本生意呢?这不是傻子么。他人或许不知道赢病己这古怪的加钱想法。林凤娇却是心里跟明镜似得,赢病己他这是真的不想厚此薄彼。给邓丽君买的花灯180,给自己买的花灯虽然不值那么多钱,可是他却固执的也给180 ,其意无非是想要对自己说一碗水端平的道理。林凤娇好笑之余,却又笑不出来,目中聚集了一层水雾。轻轻道:“谢谢你,我很喜欢!”

林凤娇和赢病己携手一起提笔、放飞花灯后,时间也到了点儿。赢病己便左搂一个,右揽一个,带着爪牙大傻。心满意得的回了车里。往邓丽君家附近开去。

邓丽君的家在呆北县芦洲乡,距离林青霞新家并不远。不过现下邓丽君在呆北市区内买了一套房子,平时都空着,不常回来住。

邓丽君向赢病已邀请道:“有空的话你就来我那坐坐,我妈在呢。”

“好啊,那里的房子很贵吧?”赢病已抱着人儿,点点头。

邓丽君笑道:“也不是很贵,6万一坪方米,这对你这个大老板可不算什么。我在香江的时候,听经纪人和圈子里的朋友说说,你光卖唱片就赚了几百万呢,更不用说其他产业和作品了。”

“还是小打小闹,等我哪天到了霍家那个层次,呼风唤雨的时候再说吧。”赢病己听她说哪里环境不错,于是跟着道:“如果不错的话,我顺便在你那附近再置业一栋楼,偶尔过来住。”

邓丽君知道他是想着以后和林凤娇幽会才买的房,所以也没劝阻,反而兴高采烈地道:“那我可欢迎啊,到时候我就左右串门,想住哪里就住那边,还有个伴儿。”

林凤娇玩着一个不倒翁,笑着没说话。

“小姐姐,想过以后的发展吗?”赢病已突然问道。

“发展?”邓丽君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尽量多唱歌,多赚钱啊。我已经签约岛国的公司了,等赚了足够多的钱,就可以退休,在家好好休息了。”

赢病已哑然失笑,想不到一代歌后的理想居然是捞够了钱退休养老。

邓丽君见赢病已发笑,奇怪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吗?”

赢病己嘿嘿笑了一声,将她小手握地紧紧,继续笑:“小姐姐,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有你男人在,你还愁没钱过好日子么?养你一辈子对我来说也是小事一桩啊,而且我高兴养乐意养。你呀,年纪轻轻就想着退休这可不好。”

“我自己能养活自己,才不要你来养呢。”邓丽君轻呸一口,饶是她,也架不住他地糖衣炮弹猛攻,两片红云飞上玉颊,这一含羞轻啼,便似染羞地海棠般,娇艳天下无双。不过她既是喜表情又有些黯然,这两年间的巡演让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过后很长一段时间见到舞台和话筒就害怕。

“到了。”这时司机打断了邓丽君的沉思。

赢病已正掏钱包付钱,却听那司机说道:“不用给钱了,赢先生你给我签个名就是。”

这人正是上次给了赢病己名片的哪位司机王霄豹,上次遇见赢病已大半夜的没认出人来,现在可好,看了一遭电视,知道自己载了一位大名人大人物了,可把他高兴坏了。

“想不到我这一手书法也能卖钱了。”赢病已哈哈地笑了,但还是将钱给了司机,“大家赚钱都不容易,你看过我的作品么。”

“是啊!我是你的书迷。”王霄豹激动地说,“搜神记、鬼吹灯、凡人修仙传和修真世界,本本都开启了新风向新潮流,除了空姐以外你的所有书我都看过了。太精彩了,太奇幻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神鬼宗师赢病己写不到。其中我最喜欢那本华美瑰奇且天马行空的修真世界。比古龙和金庸的小说,要创新太多了,完全没有可比性,我最喜欢的他是一个合格的打手,优秀的流氓,但绝对不是好好青年。生亦何欢,死亦何悲,双心阴阳隔,一锁不相离,这两段话太经典了,那个酸爽,真是……真是……”

人出了名就是不一样啊,处处都有狂蜂浪蝶勾引,赢病己心里骚骚地想道,心里乐呵呵的将签名薄还给语无伦次的王霄豹,和邓丽君、林凤娇、大傻一起下车。

邓丽君突然想起自己巡演的时候,大家要签名的都是围着她转,而刚才的司机居然没正眼看她,只是索要赢病已的签名,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只得感叹男人的无穷才华和魅力了,想到此又自豪起来,她有最完美的男人。

林凤娇也是那么想的,不过却没说话,站在一旁将头枕在男人的肩上舒适的闭上了眼。

看着在一旁傻乐的邓丽君,赢病已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也没在意。那诱惑人的双眸直直地望进邓美人的眸底:“丽君,那你先回家吧。”

“嗯,我明天再来找你。”邓丽君温顺的回应,望着今天帅气依然很依旧的男人和如今已经变成好姐妹的林凤娇,甜蜜蜜地提起大包小包的礼物,高兴地挥挥手道别道。

这时“轰轰”又响起了连声巨响,远处的烟花冲天飞舞,火树银花中,一盏巨大的红龙花灯,自一处大酒店顶部徐徐升空,缓缓飞舞。两朵火红的大龙漂浮空中,张牙舞爪,威风凛凛中又流光溢彩,绚烂夺目。

望着邓丽君踩着一双高跟鞋有条不紊地走在充满了匆忙人群的行人道上,赢病己那刚毅的嘴角随即露出一丝愉悦的笑容。带着林凤娇和大傻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今天约了酒局,是和‘故人’约会的。

赢病己往一家‘夜店’走的路上,还见到了呆湾著名的“捡尸大队”。赢病已并不理解这种奇特的‘文化’,林凤娇就皱着眉头向他熟门熟路的讲解道:“他们是捡尸大队。”

在呆湾,所谓“捡尸大队”,就是夜店里面有很多女孩子喝醉了,会在夜店门口昏迷,意识不清,就会有一些人开着车,把她们都统统捡回去,就叫“捡尸大队”,也称作夜店打烊前的“收尸大队”。

“捡尸大队”又有几个专有名词,所谓“收尸人”,就是谁把这些女生带走,但带走不见得“验尸”,“验尸”是最后处理这件事的人,带走的人不代表最后跟这些女生发生关系。

还有所谓同行的人,帮你把女生抗到“检尸车”上,那些人叫做“抬棺者”。这些是台湾夜店里面的次文化。

赢病己啧啧称奇的同时,已经走进了一家夜总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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