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第222章 缺少的重要零部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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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识顾岚?

这个问题,她早在五年前就已经想好了!

程瑾瑶笑,再转过头时,笑容已更大方,明朗的,就仿佛高原上盛开的格桑花。

“我认识顾姐姐的时间,说不定比你还早呢!我大学的时候就认识她了!那年暑假,我在四川的甘洛做义工,刚好碰见到那边做公益的顾姐姐!当时我就很喜欢她!原以为只是萍水相逢,没想到……”她的笑容带了几分促狭,“没想到是昊哥哥的心上人!”

她说着又往冷昊身边走了几步:“顾姐姐人很好的,你要好好对人家喔!”她站在冷昊面前,较悬殊的身高差异,她抬头,完全仰望的看着冷昊,一本正经的做狗头军师,“你这样冰冷可不行!没有女人喜欢看着这么一副阎王脸,你看他身边那个男人,笑起来多妖啊!”

“昊哥哥,你要不要笑一个,练习一下?”她很快提议。

冷昊低头,冷冷的瞥过她一眼,带着不悦,程瑾瑶立即就吐了吐粉红色的小舌头,做出佯装害怕的神情,很快躲到安北身后:“安北哥哥,我们还是快走吧!昊哥哥好可怕!”

……

出租车上。

朝朝和糖糖还沉浸在兴奋中,用大人完全觉得无厘头的语言交流着。

顾岚却始终在想寻欢的一个称呼,他叫她——

囡囡。

这个称呼,除了家里的父母,就只有冷昊是这样叫的!

她不认为寻欢叫她囡囡是巧合,加上今儿一个下午,寻欢不断的有意无意的刺激冷昊,她更相信他是故意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一个失忆的人,连自己的名字叫什么都不记得的人,怎么会记得冷昊叫她什么!

“寻欢。”她开口,“你刚才叫我什么?”

“岚岚啊,小囡囡。”他不以为意。

“到底是岚岚,还是囡囡?”

“囡囡,岚岚,囡岚……”寻欢反复重复了几次,很不解的,“有区别吗?”

顾岚听他反复发了几次音,最终确认了一点:L和N的发音,他似乎还真是混淆的。

“岚岚,怎么了?”见顾岚没说话,寻欢再问。

“没,没什么。”顾岚摇头,纠结这么个发音,似乎很可笑,她默了一会儿,忽的再开头,“寻欢,今天谢谢你!”若不是他,今日看见冷昊和程瑾要在一起,该有多尴尬!

寻欢笑了一下,特别善解人意的:“好歹两个宝贝儿叫了一天爹哋,我怎么也要帮你撑着场面啊!”

话虽如此,可薄薄的眼镜镜片下,一双璀璨的眸子里,闪烁着的全是好玩。

……

与此同时,那辆黑色的,尊贵得如黑马王子的迈巴赫加长S600内,冷昊坐在后排,封闭的空间,冷气很足。

他已没有继续纠结今天被气的无数个细节,而是摊开手掌,看着手心那枚小小的子弹。

苗条的身形,音色的金属质感,稍一转换角度,光线从不同方向射来,子弹就会折射处不同层次的色泽。

沙漠之鹰,小巧灵活,易于隐藏,是短距离射击的最好的手枪。

那样的手枪,他也曾无比熟悉。

甚至,就在这辆车上,就有一把弹夹满满的沙漠之鹰!

只是——

此刻躺在他手心的这枚子弹,缺少了一个重要零部件。

弹头!

这样一枚子弹,就破空之势,就及不上正常子弹。

就算真正打到人的身上,也就是打出块淤青,根本连皮肤都破不了!

再联想到当时,当他把顾岚推开,那枚子弹从两人之间射过,最终涉及到地方,是一个铁架子,一路上没有误伤到任何人。

也就是说,射击这一枪的,根本不想伤人!

光是这一点,就足以排斥掉冷邺的可能性!

那个人,五年前想杀他,而这五年,怕是更想杀他了!

当时,射击这一枪时,他正要吻她,而子弹的瞄准物,恰又是他们当时即将贴在一起的唇。

这样的意图明显,简直就是昭然若揭!

那个叫寻欢的人,当时正在高速运转的云霄飞车上,那样急速的翻转,压根没个准心,饶他百步穿杨百发百中,也决计不可能将方位距离把握得那么准!

更重要的是,子弹的射出方向,根本不是云霄飞车那边!那个开枪的人,就混迹在人群中!

“你们在游乐园有什么发现?”冷昊开口,问正在前排开车的安东。

“确实还有一帮人,他们人应该比我们更少,也更隐蔽。”安东答。

“开枪的人呢,有什么发现?”

“就当是开枪的角度,最有可能的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带着孩子。当时没法搜身,已经派人跟踪了。”

冷昊“恩”了一声:“想办法查清楚囡囡身边那个男人!另外,查下程家在F市洒下的保护程瑾瑶的鱼。”

“是。”安东犹豫了一下,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说!”

“夫人身边那个男人,应该不是夫人现在的丈夫。”知道冷少不想提那个人,但他又实在不想冷少误会。

“我知道。”冷昊淡淡的。

刚才在游乐园时,他确实被气得够呛,特别是那个混蛋叫他脑补孩子是怎么造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已处于爆炸的边缘,后来冷静一点,很容易看出那两人虽然装得很像,却根本不是真正的一对!

那个男人,无论从气势,还是从身家,绝对不遑于自己!

那样的男人,若真和顾岚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再回到F市!把人放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更不可能玩出失忆这招!

那个男人,绝对比今天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更深,也更危险!

……

于此同时,程瑾瑶也已回到酒店。总统套房,欧式风格。

程氏产业遍布全球,偏偏在A市无一房产。程瑾瑶每次到A市,都是住的酒店。

进门后,立即有个30来岁穿西装的男人将绒布拖鞋摆在她脚下,程瑾瑶靠在墙上,将旅游鞋蹬掉,穿上拖鞋,随手将手提包递给旁边那人。

那人恭敬将小提包接过,挂在旁边小挂钩上。

程瑾瑶几步走到客厅中间,坐到香槟色小羊皮沙发上,一改之前的天真烂漫,懒懒的靠在扶手上:“Daniel,替我查下玉寻欢这几天在哪儿。”

…………

【尾巴:大家不用等了,今天只有4000,我实在是太累了,撑不下去继续写了。大家可以猜猜,寻欢,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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