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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山兽厚重的玻璃遮住了外面的风雪声,让夜晚显得格外寂静,虽然前方已经没有山路,但在黑暗之中,我不敢开得太快。
我身边的空姐女士困顿极了,居然已经在呼呼大叔。在越野车上下震动颠簸的情形下,她竟然还能睡得这般安稳。我望着她平静安宁的睡脸,想想自己劳苦至今的惨样,心中妒火越烧越旺,开车时故意不走太平道路,磕磕绊绊,起起伏伏,但令我不解的是,她反而睡得更熟了。
不久之后,饶过一个山头,我瞧见远方强烈的探照灯光,如同白色的火炬,朝我们的方向照射着。一公里之外,村庄遥遥可见,说是村庄,不如说是一个孤零零的大型农场,红色木头屋子、黑色的屋檐,大块农田,静悄悄的月光下,那是北欧特有的宁静和与世隔绝。
也不知我怎么想的,好像脑子里灵光一闪,我一个急转弯,几乎从道路上直角驶下,在茂密的寒树森林中穿行,压垮了不少树木,果然只听远处传来刺耳的枪声,石屑飞扬,粗大的树木被狙击枪打断,子弹兀自不歇,在车身右面一米远的地上砸出了一个大坑。
我手忙脚乱的让翻山兽躲到一处山坡之后,农场的探照灯无法照射到这儿。等紧张感一过,我平静下来,反而开始大声喘气,冷汗直冒,推开车门,一咕噜跳了下来。
这么一来,全车的人,无论在驾驶座还是在车厢后的乘客全都被我吵醒了。
无策跑过来问我:“是那个狙击手?”
我指了指地上的大坑,说:“此人武器精良,竟然威力至斯。”
缇丰王子看了看那一枪的效果,居然有些困扰,他苦笑着说:“真亏你能躲得开,面具先生,该说你运气好呢?还是这人枪法差?”
他的枪法可半点不差,而我的运气也不能说好。
当我瞧见农场的探照灯时,我突然想起:既然我能看见农场,农场的人也一定能看见我。在这个山脚下,当翻山兽突然从山坳处转出来的时候,那个狙击手一定一直在伏击着我们,或者他能通过定位装置,知道翻山兽的确切位置。
他自然早就知道雇佣兵全军覆没的消息,如果他无法拨通手机,他一定有所警觉。所以当他发觉翻山兽回到射程之内时,他毫不犹豫的开枪射击。
他冷静而果决,而且反应很快,因为我的转向几乎是临时起意的,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在失去视线的情况下,他盲射一枪,居然仅仅离我们的藏身处只有一米远,这人的判断之准,着实可敬可怖。
缇丰王子说:“你们留在这儿,我去农场将这人逮住。他自以为胜券在握吗?我倒要好好欣赏欣赏他绝望的表情。”
缇丰王子的速度自然也很快,虽然可能比不上轻蝉大人的爆发力,但当他这样的血族全速奔行时,很难想象人眼能够追上他的身影,而且此刻黑夜无边,缇丰王子绝非笨蛋,他有数不尽的手段来进行伪装和欺骗,躲避狙击手的袭击。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那个狙击手发觉不对,撤离了狙击位置。
缇丰王子朝农场方向望了一下,忽然脸色有些不对,我从隐蔽处探出脑袋,发现天空有一个小小的光点朝我们这儿飞了过来,有些像小型的载人飞行器,但形状却很像人的轮廓。
我急忙说:“这翻山兽有他们的定位装置,他们又派人过来啦。”
缇丰王子回头对所有人说:“躲好,他是我的猎物。”他朝那个飞行物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起来,他说:“黑血屠夫的外骨骼装甲?他们这次为了暗杀我,连压箱底的宝贝都带出来了。”
啊。。。。我听轻蝉大人说过这奇妙的装甲,如同赋予人类另外一层骨骼,长在外部的、坚韧而强大的骨骼,它表面上看是一副战斗装甲,但它内部有着精妙的生物科技,与穿戴者的大脑建立信道。可以感知大脑发出的指令,强化穿戴者的力量、速度和视觉,并能够缓冲枪弹的扫射,保护穿戴者毫发无伤,就像缇丰王子之前所施展的法术一样。
借着月光,我看清了这装甲的模样,它看起来十分紧凑,在肩甲和腿部有着密集的方块状的黑色金属片,头盔的眼睛处闪着红光,背部有两个小型推进器,让穿戴者能够如同直升机一般缓缓飞行。最令我着迷的地方在于,这件装甲的动力不知从何而来,上下根本没有可以安放电源的地方。
黑血屠夫的精英似乎也看见了我们,眼中红光一闪,调转枪口,对准我们。缇丰伸手召唤出黑血禁锢之剑,凌空一斩,密密麻麻的黑色荆棘出现在我们面前,形成了一面大盾牌。敌人疯狂扫射,荆棘墙壁外哗哗作响,但荆棘墙壁将所有的攻势抵挡在外。
缇丰说:“如果他足够机灵的话,他会用火焰喷射器来对付我们。”
我点点头,但那需要非常靠近这堵荆棘墙,这会给我们可趁之机。
果然,我感觉到推进器的声音越来越响,那人降落下来,朝荆棘墙壁走近,同时换枪上膛,搬出沉重的武器。
缇丰王子手指颤动,荆棘墙壁瞬间消散,他如流星般冲了出去,一刀将那人手上的火焰喷射器斩落,但那人反应迅速,一脚踹在缇丰王子的胸口,缇丰王子朝后摔了出去,撞在一颗小树上,居然将那棵树撞塌了。
那人摸出手枪,对着缇丰王子接连开枪,但王子轻易用长剑挡开,随后再度迫近敌人。
他的枪法并不出色,他并不是那个狙击手。刚刚倒下的树木暴露了雪公子的位置,而此刻手枪的枪声和闪光也足以为狙击手提供预判。
我猛扑过去,抱住缇丰王子,他猝不及防,被我按倒在地,就在此时,狙击枪声再度咆哮响起,我感到头顶气流湍急,面前再度石屑飞扬,一块石头被轰成了碎末。
我放开缇丰王子,发现黑血屠夫怒气冲冲的正在追着无策,无策慌张的绕着圈子猛跑,速度快的有如猎豹,大概是这人想要趁机偷袭,却没提防无策从一旁绕了过来,一把抢过他的冲锋步枪。
缇丰王子说:“谢谢。”随后爬了起来,朝那个黑血屠夫追了过去,黑血屠夫见状大骇,启动推进器,速度骤然加快,猛然朝森林外的丘陵逃走。缇丰王子犹豫了片刻,对无策说:“你留在这儿保护他们,我去逮住这个家伙。”
无策说:“当心些,王子殿下,那个狙击手还在远处猫着呢。”
缇丰说:“在这样的速度下,他无法瞄准。”说着身影一闪,转眼已经到了百米之外,追着黑血屠夫的光点而去。
无策端着冲锋步枪朝我们走了过来,我对他说:“不成,咱们得去把那个狙击手给逮住,不然就算缇丰王子能躲过一时,但万一马失前蹄,只怕会阴沟里翻船。”
无策想想没错,那人能在一公里之外,准确命中全力加速的飞行器,他说:“那咱们该怎么办?如果就这么冲出去,岂不是被他当做活靶子呀。”
我说:“你留在这儿守着,在下一个人去。”
他急切的说:“这怎么行?我和你一起去,两个人分头前进,也好为他制造些扰乱。”
我说:“你要信得过在下,就在这儿老老实实的守着。万一还有敌人前来呢?总不见得让这两个小女孩儿被旁人抓去当人质吧。”
他还在犹豫,我又说:“若在下没有记错,在下已经接连躲过两次那人的射击,在下已经摸清此人套路,即便他射术如神,只怕也奈何不了我。”
他低头懊恼的说:“抱歉,我实在帮不上忙。”
我拍拍他肩膀,安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守在这儿,保护这两个你用性命救下来的女孩儿。”说着,我透过树林,朝外望了一眼,一溜烟冲出了掩体。
萨佛林紧张的说:“面具哥哥,你可别逞能啦。只要你一个不当心,就会被一枪打得粉身碎骨,我可不想你死在这里,我绝对不要。”
我想:正所谓好人不长命,王八活千年,在下这条命颇为耐久,就算王八死了,在下也不见得会有事。
她闻言想笑,可却又笑不出来。
穿过树林,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草地,我走了出来,望着黑暗笼罩下的农场,开始歪七扭八的曲折前行。
即使我全速奔跑,我的速度也并不快,何况这样胡乱绕行?但即使我全力以赴,用正常的方法,我也无法躲开他的射击。
唯一的希望,就是摸清他开枪的习惯,掌握他开枪之前一刻的时机,在那个时刻改变节奏,让他猝不及防。
和我想的一样,在最初的那段路程中,我笨拙而缓慢的前进方式让他不以为意,一公里的路程,至少十分钟的时间,他随时都能解决我。因而他将注意力放在远处的缇丰王子那边,随时准备提供火力支援。
从之前的经验来看,他射击的延迟为0.11秒左右,也就是说,当他定位目标到扣动扳机,其中有0.11秒的时间。
我必须提前判断他决定开枪的时刻,用这0.11秒来躲避。
我放缓呼吸,突然改变步调,开始全力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