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 姑娘双眼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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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娘子躺在病室中,闭上眼睛,似乎又看见了那座小丘。

黄土的平原上有一座黄土的小丘,突兀得一似人皮肤上烫出的水泡。

要很灼人的痛楚,才烫得出这样的伤痕吧?

它的形状很优美,是太极阴阳鱼中的一条。

另一条不在这里,为什么呢?它们应该永远一条衔着另一条的尾巴,阴阳交泰,天荒地老的轮回。她想,也许另一条鱼迷路了,在地平线的后面的后面,在太阳的后面的后面,也许有一天它会找到路回来。

那么多年,她就站在小丘的鱼眼位置,晚风吹拂她青黛的衣襟。那是她娘带着她自己织的布、染的色。她们就只会染这样的颜色。于是她永远这样穿着。

那时她就想,如果有一天,可以穿别的颜色,那她一定要用力的穿。

可是她当时除了等待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等待一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的人,像等着一条也许永远游不回来的鱼。

有那么多人从店门前经过。他们都不是她要等的,但却都以为他们自己是特殊的,看见她,会停步、住马,问一些愚蠢的、或者自以为很聪明的问题。

最后她把他们都安置进她的旅店里。

她们有这样一个小小的旅店,本来小得连她们两个都养不活,但却居然多年的维持下去,而且把伙计都养活了。她娘以为“这是我维持有方。”狐娘子自己知道:“这是大家帮忙。”

所以她看见这些人,都愿意笑。他们用生命帮她的忙。而他们对她说任何漂亮话,她从来不会质疑,因为她根本不曾相信。

那时她还叫嗳嗳。胡嗳嗳。“胡”这个姓,其实她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到底来自母亲,还是来自父亲?

照理说来自父亲,但母亲却也没有别的姓氏。或许母亲糊涂了,只记挂着那个一去不回的丈夫,忘了自己的来历。或许所谓的丈夫,只是个一夜留情的轻薄男人,母亲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只好把自己的姓氏给他用。

总之胡家的小旅馆。胡氏老太太,胡氏女儿,等着胡姓的男子。这件事本身就像是狐狸的传说。

“像狐狸的传说。”狐娘子清晰记得最后的那位好心客人,这样感叹着。

“哦,我可不是传说。”她笑着,抚他的肩。指间有一枚发针。但他低头垂眸了。那根针只好又滑到袖子里。

他有没有看到那根针呢?神情竟然有些生气的样子。问她道:“你为何还日日去崖上站着?”

“你为何要生气呢?”她是真的惊奇无辜。

“因为你已经有了我。”

“我……”她茫然,“可是妈妈……”

他着急道:“我知道老人都想女婿陪伴。可是难道我就不能做你们等的人?”

“你……”她终于听懂了,笑弯了腰,“我知道了。我没有告诉过你吗?”她道,“我们在等我的爸爸。”

女孩出生时那男人已经离开。一十八年。日日等待,直到那小小女孩也长得亭亭了,母亲仍沉在当年少女的梦里不能醒来。有时。那母亲会发病衰弱到不能行走,便让女孩替她去崖上。立成一座望夫岩。

故事真是普通的故事。这上下,估计也没人同情那老太太了。若她不是生得这样美,估计也没人愿意听她讲故事。

就算她生得还算美,日子久了,人家看得也淡了。她一早知道红颜不可恃。大概这也算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了。她早早为自己做安排。

迟韬再次回来见她的时候,是劫狱。

她杀了那个英俊江湖人,这还不算,炮制了他的肉,来做成店里的肉菜。销量最好的就是人肉馒头。很多地方还特意大批大批的购买,提了去食用。听说这件事,多少人苦胆都呕出来。

官府更在厨房后院找出不少零碎,证明这杀人卖肉的事,还不止第一次。

胡家母亲到底知不知情?是不是共犯?已经无人得知。她一见衙役上门,直接骇死了。这倒是好事,免去多少零碎折磨。

迟韬在狱里把胡嗳嗳救出来时,快要不认识她了。她近乎不成人形。

“白痴。连看人的眼光都没有。”迟韬把她负在肩上逃走,口里喃喃骂。

她最后搞的这个江湖人,有不少朋友,发现他失踪之后,一路寻来,最后锁定了她这个旅店,最终让她案发。

她身受的折磨,一半是狱卒依例凌辱,另一半则是那些江湖朋友的报复。照理说她很可以被折磨死了,但官府要留着她上京过审结案,不能让她死在这里,这才留她一条命在,让迟韬有机会把她救出去。

她在奔逃过程中醒过来两次,第一次问:“他们要来追捕的吧?”

没事没事!迟韬安慰她:盐杠子做事很周到的!晓得她案情吃重,也不想让官府太没脸。所以迟韬在狱里另留了一具伤损惨重的女尸,足以叫人难以分清面容,好叫官府去鱼目混珠。官府倒是知道这具尸体是假的,刑名师爷们多有经验?正因为他们有经验,晓得能劫狱、留假尸的,再追抓起来非常困难。如果把犯人失踪、留下假尸的事儿捅穿,这事本身就是大大的错处,会给官爷身上背污点,下头兄弟也依次获罪。以后就算把人抓回来,也不过就是将功折罪,能折过多少还不好说,抓捕过程中说不得又会有兄弟伤亡。抓不回来的话,大伙儿吃的罪就更大了!这么一计较,还不如装聋作哑,就说犯人在狱中死了。怎么死的呢?不能说狱卒折磨死的,就说是那些江湖朋友帮忙抓捕犯人时气不过,先动用了私刑折磨,在狱里病发,医治无效死亡。

这么一来,责任归到了江湖朋友头上,但也是他们“气不过”,情有可原,而且还是抓捕犯人过程中造成的,问题就不大了。官员先逃脱责任,还去找那些江湖朋友邀功:“瞧,我帮你们的忙吧?不能叫义士们出了力、还伤了心哪!”

江湖朋友表示非常佩服:“大人真是清官哪!”并且纷纷许愿,以后大人还有什么吩咐,他们一定鼎力相助。官员在上级前面纵然受了点气,于此也算弥补得过了。

而官府既然如此将错就错,将此案抹过去,自然就不能再来追捕了。如果真的把已经上报死亡的罪犯又活生生的抓回来,他们这情况怎么解释上报?负责写公文的师爷要上吊的好不好!

蝶笑花这谋略,解除了对于追捕的后顾之忧,狐娘子从此不再是逃犯了。

但她还在昏迷中。

药换了一剂又一剂,她醒过来第二次,问:“是你的心吗?”

迟韬守在旁边,没听懂,奇问:“什么?”

狐娘子道:“红红的,像一颗石榴一样,怎么就捏碎了呢?一粒粒全都碎了。好烟花。”

迟韬这才知道她在说胡话。

然后她又昏迷了五个时辰,迟韬气得又出去做了一票采花案。等他回来时,看到一只鸭子蹲在院子里,也烦得一脚踹过去,直接把鸭子踹跑了。

一只猫过来,好奇的嗅那几只蛋。原来鸭子是只母鸭,正在孵蛋。“咔啦啦”,蛋上出了裂缝,打开了,小鸭子出来了。猫自己也是只小猫,好奇的嗅嗅它们:什么东西?可以吃吗?

小鸭子咂着嘴,争着用它们还没有很干的嫩绒毛来蹭小猫。这是它们能表现出来的最大的爱与尊敬了:它们把小猫当成了妈妈。

鸡啊、鸭啊,这些家禽,脑容量太小了,第一眼看见什么生物,就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小猫被这些小东西的热情吓着了,往后一退。小鸭们还蹒跚着追过来。小猫怒了,皱起鼻子、抖着胡子、露出尖牙,发出威胁的咝咝声。小鸭们仍然争着拥抱它。小猫被感动了,受体内原始的*所驱使,张开红红的嘴巴——打算美餐一顿。

它终于发现,这些从没见过的、怪丑的、而且胆大不知道逃跑的小东西们,应该是可以吃的!

下一秒,它也被踹飞了。

迟韬心情不爽的啐了一口。

房间里,狐娘子已经醒了过来。这次是真的清醒了。

第一眼,她看见的是蝶笑花。

她凝视了足有半盏茶之久,小虫子从窗台的木纹爬上了蔷薇的花心。她道:“怎么可能如今的地狱阎王也长得这样美呢?”

蝶笑花眼睛一弯:“是姑娘双眼美,看出来便都美了。”

狐娘子看看他手里,有一本帐。这是定生前善恶的帐吗?她道:“我杀他们,因他们迟早要弃我不顾的。我总不能等到我生了孩子,他们走了再不回来,我才去找他们来杀吧?”

“不用跟我解释。”蝶笑花道。

“你……”

“你自己心里过得去就行。这些动机,等你自己过不去了的时候,再来找我聊。”蝶笑花道,“现在看你神智恢复了,我来问你:愿意入伙吗?”

“呃……”狐娘子直眨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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