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旧居(1 / 1)

青云路 Loeva 169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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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十分心动,但她并没有直接答应青云的要求,反而提了个条件:“奴从前就是姑娘家里侍候的人,自打姑娘一家离了锦东府,奴就再难找到象姑娘父母那样的好主家了,如今虽得了知府大人姑母的差事,但也不过是做个洗衣裳的,又累又苦,工钱也不高,还被其他奴仆瞧不起。奴宁愿回来侍候姑娘!听说姑娘如今家里也有一位长辈,但并没有人能主持家务的,又缺少人手。奴样样都会些,又是旧仆,定能给姑娘分忧。”

青云心里是不乐意留她下来的,虽然只见了短短三面,但对方的性情她已经看出了几分,不愿给自家添麻烦,就板起脸道:“你方才在知府夫人面前可不是这么说的,若你那时候不是上赶着要进他家做事,我还能雇你,如今他家已经雇了你,我还把你抢过来,岂不是得罪了他家?”

桃红忙道:“知府夫人那样的大人物,怎会为这点小事生气?奴只说不想在他家干了,他家也不会强留奴。”

青云冷然道:“一个雇来的媳妇子,是去是留,自然是小事,人家在意的是面子!何况我又不是一定要雇人,没必要为了你得罪他家。问你的事,你爱说不说,横竖我父亲在锦东府住了这么久,总有旁人认得他,我问别人也是一样的,还省下了一笔赏钱呢!”

桃红见她有翻脸的迹象,颇有些意外,心想这小姑娘小时候看着只是任性娇惯些,没想到心这样硬,没有办法,只得让了一步:“是奴说错了,奴这就给您引路,您家旧居离这里极近的!”

姜锋当年在锦东城住的地方,确实离府衙不远,差不多是与府衙后街相隔两个街口的位置。青云让余嫂子去知府家里捎了个话,表示要带桃红出去一趟,傍晚前就会回来,得到允许后,便叫林三套了车,又有曹玦明相伴,带着桃红往那地方去了。

据桃红说,当年姜锋在这里住的时候,家里也有十来个下人,大多数是买来的,只有几个是雇的。其中有一家姓柳,夫妻俩带着两个女儿,跟姜锋签了五年的契约,那家的男人熟悉本地人事物,专门给姜锋一家赶车,他老婆做的是浆洗上的活计,也在内院做些粗活。姜锋走的时候,本来说要跟他们解约的,但那柳富林是个死脑筋,宁可留下来看屋子也不肯走,姜锋也就由得他去了。这么多年下来,契约早就期满,但他们一家却一直住在那旧宅子里头。在桃红看来,他们分明就是拿忠义当借口,白占了人家的产业!

青云听了不置可否,她本身并不是姜锋真正的女儿,甚至不是他真正的养女,姜锋名下的财产,她并不是太执着。若是那姓柳的一家人还不错,那就随他们去,如果他们太过不堪,她当然也不会由得这样的人占住姜锋的地方。

一行人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那里附近有一个热闹繁华的集市,做的都是绸缎、金银、书铺、食肆之类的买卖,街面上很是干净,没有其他锦东集市里那种常见的牛羊生意,弄得一地狼藉。附近的宅院也都很是高大整齐,干净漂亮,透着几分中原地区的风格。青云沿路看来,猜想这一带的宅子,价格定然不菲。

然而马车越走就越往偏僻的地方去了,最后拐进一条巷子,在巷尾处有一大片空地,上面既没种花草也没有树木,就那么白白的一片,还散乱地放了些杂物,空地的尽头,就伫立着一座有些陈旧的宅子,大门上的红漆都掉了,露出斑驳的木原色,门上贴的门神画倒是有六成新,大概是今年过年时贴上去的。在宅子的两旁,稀稀疏疏地种着几颗歪脖子老树,有一株的树丫横伸进了院墙内,把墙头给蹭掉了一大块。宅子的后方,是个光秃秃的土堆,十分难看。

原来当初姜锋在这里买屋时,锦东府还未成立,锦东城只能算是个大点儿的海滨小镇,仍在锦城府辖下。他连同前主人的田地一并购买下来,也只花了两百多两。那时候,他的屋子后头是有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还有一大片树林。但如今附近的土地已经被开发成了城镇,还是锦东城最繁华的政治经济中心,那小山的泥土被挖掉了一半,树林也几乎被砍光,附近的田地不知被转了几手,又叫人拿来盖房盖铺子修马路了,只剩下一个旧宅子孤零零地伫立在那里,又因为门前这片空地是宅子附带的,旁人也没法占用,因此才会形成这种“周围很繁华、独此处荒凉”的景象。

青云下了马车,在宅子门前站了一站,依稀可以认出大门上房的门匾写有“姜宅”两个字,暗暗叹了一声。看来这柳家人也不是太糟糕,没有把这座宅子当成是自己的。

桃红上前大力敲门:“柳富林,快开门!快开门呀!你家旧主人来了!”敲了好一会儿,才传来一把女声:“又是你这泼妇!今儿又有什么新花样了?!我告诉你,这地方是姜老爷的,你就死了心吧,我们才不会让你占了房子去呢!”边说边打开门,吱呀一声,门后出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相貌平平,穿着一身赭色旧布衣裳,没有系裙子,头发梳得倒还算整齐。

桃红气得直跳脚,又频频往青云这边看:“姑娘别信她的话,她这是恶人先告状哩!”又冲那妇人喊:“柳家的,这是姜老爷家的千金小姐,正是这房子的主人,你还不赶紧迎了贵客进去?!”

那妇人却不信她,斜眼道:“你倒是想出新花样来了?!”鄙视完桃红后,方才转过头打量青云等人,见他们穿戴都很体面,不象是来骗人的,就把先前的作派略收敛了几分,暗暗将青云从头到脚看了好几遍,低头想了想,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你是……青姐儿?是青姐儿么?!”

青云笑着点点头,又道:“这位是柳嫂子?真对不住,我前几年生了场大病,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因此不认得你。”

那妇人当即红了眼圈:“你不认得我不要紧,我认得你哩!快进屋来!”说罢扬声大喊:“孩子他爹,快来呀,青姐儿回来了!”

接下来自然是皆大欢喜的相认戏码。柳富林是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模样长得憨憨的,不大擅长跟人打交道,说话有一句是一句,有些口拙,他夫妻二人生有两女,长女大丫,已经嫁人了,不住在这里,小女儿二丫今年十六岁,长得高高瘦瘦的,长相随母亲,颇为平凡,但说话行事透着和气,叫人一见就生出亲近之心。

柳富林与姜锋订下的契约已经满了,但因为后者一直没有回来,他又不舍不得丢下这么大的宅子不管,做自己的营生去,因此便跟家人一直住在这里,白日里出去给人做零工,老婆女儿在家做些针线卖,日子只是勉强过得去。桃红在过去几年曾经好几次劝他们把宅子卖了,又表示愿意帮忙牵针引线,都被拒绝了。(他说这话时桃红曾经跳出来抗议过,可惜没人有空搭理。)此时青云作为旧日小主人,能够回来收回宅子,柳富林表示自己真的松了口气。他还表示有些惭愧:“我没钱了,房子旧了,屋顶漏雨,没法修。后院空着,我们种了些菜,不是有心的,对不住。”

柳家的见自家男人说得不清不楚,忙替他解释:“后院原是花园来着,老爷太太走的时候让花匠走了,那花没人照料,就死了。我们夫妻又不会料理这些,想着园子里的地空着太可惜,就种了些瓜菜。要是姑娘实在不喜欢,我们这就拔了去!”

青云忙道:“不必了。其实我就是过来看看。我原本不知道父亲他们曾在这里住过的,偶然知道了,就想过来瞧瞧……有没有他们的遗物留下。我父母过世已经有几年了。”

柳富林一家闻讯十分伤心,纷纷说姜锋从前待他们十分宽和,出手又大方,听说他们要留下来看宅子,还给了一大笔钱,够他们一家不愁温饱地过上三四年的。没想到这么好的人,居然已经去世了。

一时间青云心里也有些伤感,她其实不认识姜锋,但这个男人收养了她的原身,给了她一条活路,这份恩情她是记在心里的。

柳富林又带青云去看房子。前院的客厅和书房都保存得很好,干干净净的,书房里的书架子上竟没有积一点尘!可见柳家人对这座房子有多经心。青云抬手在那一排排的书上抚过,心里对姜锋这个曾经任武职的人居然如此博学而吃惊,再看书案的一端,居然放着几个装订好的大本子,上头还有她的名字,忙翻过来看了,却是姜锋亲手做的描红本,想来是她小时候练字用的,笔触十分稚嫩,却已经有了些章法,相比之下,她现在写的字就显得不够端正了。描红本的边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却是姜锋对她书法的点评与注意事项说明,慈父之心简直跃然纸上。

除了描红本外,窗下长几上的琴,柜子里用上好云石磨成的棋子,还有屋角箱子里存放的女童涂鸦,都显示出姜锋对青云这个女儿曾经多么用心地教导,直叫青云汗颜。

第二进正院,两侧各有月洞门,门后是一样的两个小院子。柳富林介绍说:“这正院是姑娘你从前住的地方,奶娘跟着你住正屋,丫头们住厢房。东边的院子是老爷住的,西边是太太的地方。”

青云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看向他:“我住正院?父亲和母亲反而住在侧院里吗?你确定没有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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