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没有说分手(求月票)(1 / 1)

本色警察 烈风之刃 222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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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好像有什么问题还没有弄清楚。看来李莎是真的回来了,但是她没有来找我,她找的是肖,然后,肖决定离开。

以肖的性格,她不甘心过一种平淡的生活,我能理解。她想去非洲追求她的理想,这我也能理解。

她接触香港的那家媒体肯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她可能一直在犹豫,而真正下定决心,应该是今天,见到李莎之后的事情。我在想,会不会是李莎跟她说了些什么,使得肖最后在走与留之间做出了最后的抉择。

我不是说我有多了不起,肖一定不会离开我,我也一直有肖离开我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么突然,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也记得肖曾经说过,如果李莎活着回来,她还可以和李莎较量一下。肖是个骄傲的公主,她不可能和别人分享同一份感情的,但同样,她也不会随便就认输。我真的觉得,这里面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可是,我现在没有见到李莎,我也无法去求证我的猜想。

肖要和我去露营,重温我们的第一次。那一次,是我短短的人生中,最美的旅行。有的东西有过一次,今生不再,即便人还是那个人,时过境迁,那种感觉抓不回来就是抓不回来。

我觉得心里一阵一阵的悸动,就像当初李莎在我面前离开的时候那样。不,又完全不一样。李莎走地时候。我心里的痛是很尖利地,像是有刀子在扎一样。而现在,那种痛并不明显,钝钝的,却像有把破旧的锯子在来回的,慢慢的锯着。又痛又痒,难过到快要疯狂。

可是,看起来,我们又都是那样地平静。

这一次,她不是去参加培训,不是出差,不是去三天三个月,也许是三年,也许。是永远。没有谁说分手。却不知道以后。这种感觉。除了漫无边际的荒芜,我实在无法形容。

我最后干了一件有违我的职业道德的事情。我撬开了一家户外用品专卖店的店门。撬门这种事在我们小队里最专业的是王靖,其次就是我了。似乎干这种活儿。比我们拿枪让我们觉得更上道一些。也许,这才是最能发挥我们潜力的活儿也不一定呢。我偷出了一定里面最贵的帐篷。还有睡垫,以及很多的户外装备。当然是偷地,我绝对不可能装逼地留下钱在里边。

肖把她地爱丽舍两厢停在马路对面,看着我抱着顺出来的东西动作敏捷地跑了过来,在她后备箱里装好,还有的扔在了后座上。等我回到座位地时候,笑着对我说:“我觉得你做警察真是委屈了,说真的,我原来以为你最适合卖盗版,现在看来我错了。”

我叹了口气。说:“我也是这么想地。要是早一点发现自己有这个天份地话。我真地可能不做警察了。至少。干这个活比我现在干地活安全。高效。自由得多。盗窃嘛。可大可小。出来后又可以重操旧业。生活成本很低。”

肖笑着发动了汽车。除了在河边地时候她地眼睛里一度涨满泪水之外。肖一直是笑着地。肖浅笑着地样子最漂亮。配上她时尚地外形。灵动地眼睛。完全就是个尤物。

肖、李莎、雪冰魂。这三个我见过地最美地女人。我一直觉得雪冰魂像个精灵。李莎像个迷梦。肖则是最有烟火气息地。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不食人间烟火。高高在上远离尘世地美。那种美。再怎么极致。也让我觉得很远。雪冰魂最打动我地时候是她脸红地时候。而李莎最打动我地时候。是她在厨房里洗碗地时候。至于肖。我觉得她几乎无时不刻都让我心动。她地美。也是最生活化。最真实地。

肖知道自己很美。也从来不掩饰这种美。她在别人面前是很骄傲地。我相信所有地男人都会承认。她地骄傲来得理所当然。她现在依然骄傲地微笑着。微笑着。但是那个微笑让我越来越呼吸困难。

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了。但我希望这一个夜晚。我能在她怀里死去。我不要混吃等死了。这一刻。我彻底放弃了我地人生理想。

平静。波涛汹涌地水流上面。依然是镜子一样地平静。

扎营的地点,肖说越远越好,所以她把车开向了郊区。开向通往我的家乡的那条高速公路,如果她一直把车开到我家,我一点也不会介意的。

我说:“你要是想回家,老爹一定会很高兴的。”

这句话把肖弄哭了,不是大声的哭,只是有眼泪无声的从脸庞滑落下去。然后她随便就找了一个出口,把车开下了高速路,最后沿着一段年久失修的老路,停在了一个很荒凉的山坡下面。停了车,她趴在方向盘上,挥手示意我出去找地方扎营。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出那句话来,我知道我老爹和肖这一老一小相处得挺好的,老爹当初送给肖的那个“传家之宝”,肖现在还戴在手上呢。也许我是想用一些侧面的方式挽留她,可是看起来,这个效果并不是很好。

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我也不知道肖把车开到了什么地方。四周很荒凉,背后的山是石山,我只能从夜色中看出这座山上貌似没什么树。我也没有费神去挑选什么真正适合扎营的地儿,看着平整也就开工了。好像电影电视里,在这样的时候,天空总是免不了要下雨的。不过这里的夜色其实很好,我们头顶上是繁星点点的星空,那些星星似乎都离我们很近。近到伸个手就能摸到一样。

我不知道我是该快一点扎好帐篷,好更多地和肖温存呢。还是出工不出力,把活儿无休止的拖下去。但是,不知不觉地,我还是把帐篷扎好了。有的事情,就像时间一样。你越是想挡住它留住它,它其实跑得越快。

我刚把帐篷扎好,肖已经出现在了我的身后。我回过头,才发现她换了一条长裙,白色的露肩公主裙,她还用我买的那些玫瑰花编了一个花环来戴在头上。看着我笑。脸上化了一点淡淡地透明妆,眼泪的痕迹完全没有了,剩下的,就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美。

其实。这种极致的美女还是尽量不要遇到比较好。因为你会被她震撼。你会荷尔蒙分泌过剩,新陈代谢过快。简单点说,你会死得更早。她们是妖精。只需要一个笑容,就可以把你的魂魄吸走了。

我刚干完活。身上满是汗水和泥土。而肖亭亭玉立,是个站在星光下的骄傲的公主。

我拍了拍手,说:“对不起,公主,我们的国家被消灭了,只能请你委屈一下,暂时住在这个临时地,简陋地行宫里。”

肖说:“谢谢,谢谢你卫队长。谢谢你在这样地时候一直没有出卖我,离开我,我的父王没有了,母后被敌国地国君抢走了,我现在只有你了。”

我向肖走近了一步,说:“对不起,其实,公主殿下,我对你,是有非分之想的。”

“啊?”肖露出惊恐地表情,后退了一步,说:“你……你怎么能这样。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好人。”

我说:“我是个好人。可是,我爱你。我只是你的卫队长,你地仆人,可是,我爱你。”

肖缓缓的摇着头,说:“不行,不行,你不可以对我说这样的话。我也……不能接受。”

我再上前一步,伸手搂住了她的腰。她的腰很细,很有弹性,我的手上有汗,有泥土,楼上那绸缎的长裙上就是两个手印。她抬起手来往外推着我说:“不,你不能这样做!你不可以这样欺负我。”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哽咽,我知道,她说的并不是眼前我们演戏里的台词。我不知道肖对我的事知道多少,她可能不知道小倩,不知道兰若淅,但是她知道我和黎雅之间纠结而牵扯的情感,更亲眼看到过我和李莎拍的婚纱照。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很混蛋,我向来很有自知之明,却从来不知道满足。

华丽的长裙,肖是早有准备的。我看着洁白的长裙上那两个清晰可辨的手印,忍不住在想,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肖在我的怀里挣扎了一阵,渐渐的,眼泪就出来了。她的眼睛很美,笑的时候像璀璨的星空,流泪的时候,也像深秋的潭水。她的唇色很娇艳,我不可抑制的就吻了上去。这是一个快要让我们直接窒息死去的吻,她的泪水,也不停的流进我的嘴里。

一吻终了,我看着她那种欲言又止,欲说还休的神情,看着她的眼睛收起了哀伤,向我投来一个破带挑衅的眼神。我就抓住她的衣领,“哧”的一声,将她这条华贵的长裙当中撕破,嘴里邪恶的笑着,说:“公主殿下,我早就对你垂涎三尺了,可是,原来你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我是卑微的卫士,我连多看你一眼,都有被杀头的危险。现在,你就是我的女人,谁也不能妨碍我尽情的享用你了!”

肖在长裙里面没有穿胸罩,衣领一撕烂,雪白的肌肤,挺拔的双峰就在衣服的裂缝中半遮半掩的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这种半遮半掩是最致命的,我的身体也瞬间剑拔弩张。肖的胸部并不是特别的大,而且原本还要小一些,但是,经过我们那么多次的温习功课,似乎那两座山峰也膨胀饱满了不少,一只手按上去,竟然还不能完全覆盖。而那种充满弹性的,温热的手感,以及那两粒很轻易就被我撩拨起来的红豆,让我感到非常的熟悉,非常的亲切,也非常的痴迷。

我的双手和嘴唇轮流的对我的公主狂轰滥炸,很快就彻底的征服了这两座高地。可怜的公主虽然不断的哀求,兽欲大涨的卫士却丝毫不怜惜她,撕碎了她的长裙,把她拖进那狭小的帐篷里,粗鲁而狂野的占有了她。

在这一次的战斗里,肖完全被我的粗野压制住了。我把她狠狠的压在身下,一只手环在她的后背,另一只手则托着她挺翘的臀部,一次次猛烈的,并不是很快,但是都非常深入的刺杀着她,好像恨不得把她完全刺穿一样。她的高峰比我来得早,但是恢复得也很快,在我快要到达时,她也很主动的迎合我。我们都全身大汗,在疯狂的战栗中同时登上顶峰。

然后,是死去一样的无力。

过了很久,肖拍着我的背,说:“下来。”

我摇头。

肖嘿嘿笑着说:“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那些蝌蚪停留在里面吗?你真是超级无敌猥琐男,尽打这种龌龊主意。”

她总是能一眼看透我打的龌龊主意,我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理论上小蝌蚪们在里面可以存活几天,有的特例可以存活得更久一些。总而言之,我得试试。所以,今天你就别想用女上位式了。”

肖呵呵一笑说:“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

我说:“我不知道,但是事情总是在变化的,这样我可能会多一些机会。”

肖说:“随便你好了,反正这样我也乐享其成。”

休息了一下之后,我们的战斗直接从她的身体里面开始。这一次,我们的动作都温柔,缓慢了许多。我们的身体如胶似漆的紧紧贴在一起,不停的亲吻和抚摸对方。这种感觉很温馨,也很美妙。

肖的身体上限是配合我三次,当然,女人的高潮比男人多一些。这个晚上,她土坡了自己的上线,达到了四次。每一次,我都是卯足了劲在她身体的最深处爆发,而每一次,肖都是一副任我蹂躏的姿态。她似乎也想看一看,老天爷会不会给我们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一直到天色大亮了,我们最后的战斗才终于结束。我们相拥着浅浅的睡了一两个钟头,就离开了这个不知名的荒郊野外。那顶帐篷,我们一把火烧掉了。那里面有我们一夜欢好的气息,我们不愿意有任何人接近它。

回去以后,肖说她要回她妈苏小曼那里住两天,毕竟,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了。我们家里的东西,她说她会找个时间回去收拾的。她还让我把她的车卖了,她出门在外,总要带一些钱在身上。车不用卖,我可以留着用,肖从来没有存钱的习惯,不过好在我还有一些。买房不够,给她带在身上还是够她用一阵子的。实在没有了,打个电话回来,那时候再卖车不迟。

肖接受了我这个建议,在我把她送到苏小曼楼下的时候,她状似很轻松的给了我一个GDBYEI,说她走的时候会告诉我的,到时候还要开车送去机场。我们不像是分手,看起来至多是她出一趟远门而已。

痛不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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