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盘算(1 / 1)

斗鸾 Loeva 263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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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明鸾便赶了马车来到象牙山脚下的路口处等候朱翰之不多时就来了。今日他特地换上了一件稍微新一点的蓝布短褐,是没有加缝补丁的那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服服帖帖的,不过因为他脸上还有大块的疤痕,又点了无数伪装的麻点,再添个斗笠,倒不大显得出来。

当他上了车,摘下斗笠后,明鸾才看见了他的新形象,便笑问:“今儿怎么打扮得这么齐整?”

朱翰之笑笑:“你说要来试新车,这是喜事儿,既是喜事儿,打扮得齐整些又怎的?你这身衣裳不也是新做的么?”

明鸾低头看看身上的月白细布衫子,特地用了蜡染布做了领缘与袖边,衬着同样花色的蜡染布褶裙,显得很是雅致。她笑说:“这个不是新做的,是去年秋天时我母亲伤了脚,养伤时闲着没事,做的一套夏季衣裳,我一直很喜欢,只是这料子容易弄脏,我平日不舍得穿,直到今儿才狠下心穿出来呢。好不好看?”

朱翰之的视线在她身上转了几转,点头:“还行,就是素了些。”

明明是很好看的衣裳,居然只得了这轻飘飘的几个字评价,男人啊,不论年龄大小,都是没有审美观的家伙!

明鸾一边在心中腹诽,一边鄙视地瞥了他一眼,决定不打击这没审美观的可怜人了,便拍了拍马车的车壁,向他炫耀一把:“你瞧瞧,怎么样?这可是新车!全德庆最好的车马行做的!”

朱翰之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打量了几番,方才给出一个评语:“差强人意吧。瞧你这得意样儿,不过是辆再寻常不过的马车,你就高兴得找不着北了。那位柳同知真不够大方,我听说他做成这件事,在德庆的民望大升,都快要越过知州去了…连肇庆知府都有所耳闻,亲笔行文来夸奖呢,日后必定前程大好。你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好处,他居然只赏了你十两银子一辆车…未免太小气了吧?”

明鸾撇嘴道:“瞧你那眼皮子浅的。我虽给柳同知出了两个主意,但也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真正在做事的,还是茂升元的人,柳同知自己也花了不少心血。如今能有这样的成果,功劳都是他们的,我不过沾点光…能得到这些奖赏,就已经喜出望外了。如果还要嫌不足,那脸皮也太厚了吧?你当我是沈家人么?”

朱翰之忍不住抿嘴一笑:“那倒是,跟沈家人一比,你立马儿成君子了。”

明鸾白了他一眼:“净会嘲笑人。听你方才的话,你一定又把吕先生派来的人当成探子派出去打听消息了。早劝过你,他们是留下来保护你的,你别总是支使他们不干正事…万一真遇到了麻烦,谁来救你?”说罢又四处张望:“他们人呢?该不会没来吧?如果跟来了,你也用不着让他们躲起来…光明正大跟着好了,也免得他们辛苦。”

朱翰之仲手夺过她手里的马鞭:“不用找了,他们都不在。今儿既是要试你的新马车,也不必非得进城去,他们跟不跟有什么要紧?若真遇到麻烦,大不了驾着车快逃就是。”说罢用力一甩鞭子,马嘶叫一声,便开始往前跑了。

明鸾嫌他力道太大,忙说:“你轻点儿,这可是新马!鞭子也是我二伯父昨儿晚上连夜做出来的…还是新鞭子呢!”

朱翰之接过来瞧了瞧,轻笑道:“这鞭子不如李家那个厉害,打在马背上轻飘飘的,幸好柳同知送你的这匹马十分温顺,一看就知道是拉惯了车的,不然这鞭子还真未必降得住它。”

“你怎么知道?”明鸾有些惊讶…“我二伯父也说,这马可惜了,只能用来拉车,人骑上去却跑不快,不然他直接就能拉了去,哪里还能留在家里拉车?”

朱翰之翘翘嘴角:“这种事,但凡练过骑术的人都晓得,二表叔自小就习骑射,如今又是正经的武官,自然是瞧一眼就能看出来了。你们女孩儿家哪里知道这个?”

明鸾只觉得他话里大有轻视之意,便冷笑着说:“凭什么说女孩儿家就不知道了?不过是因为被你们拿规矩礼教约束着,只能关在家里绣花,没机会骑马才会这样。如果你不是自小学骑射,只做个富贵闲人,你也一辈子不可能知道这些!要是给女孩儿同样的学习机会,谁说我们就比你差?!”

朱翰之不以为然地道:“你这话就说得偏颇了,男孩儿和女孩儿学的东西怎会一样呢?男孩儿文可学四书五经,武可学舞刀弄枪,女孩儿除了管家绣花之事外,顶多就是学点琴棋书画陶冶情操,若是武将人家,就再学点骑射功夫,这便已经极难得了。可饶是如此,真要比起真本事,那也是男子胜于女子的。”

明鸾不服气,转过身去打算认认真真跟他辩驳一番,不料才开口说了句“你别瞧不起人”,那马车便不知硌着了什么东西,颠了一下,她一时没坐稳,竟整个人往朱翰之身上倒,朱翰之连忙伸手扶住她,但她先一步抬手撑着他的肩膀直起身来,就没倒过去还很快缩回了手。朱翰之顿了顿,将自己的手也缩了回来,面无表情地拉了拉马缰绳,让马走得慢些、稳些。

明鸾还在那里小声抱怨:“怎么回事?路上怎么有块那么大的石头?前天经过时明明还没有的,谁丢的啊?真没公德心。”又要朱翰之停下,自个儿跳下车去把那块石头丢到路边。

回到车上时,朱翰之一脸阴沉,明鸾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没事!”朱翰之硬帮帮地顶了回来,明鸾能察觉到他语气中的不悦,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惹着了他,更觉莫名其妙。

马车不知行进了多久,朱翰之才再度开口:“姨祖父身体还好吧?我有好几天没见过他老人家了。”

明鸾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觉得他的脸色似乎缓和了许多,方才答道:“祖父身体好着呢,多亏了柳同知送的虎骨,他拿来泡酒喝了…连风湿的症状都轻了许多,不过最近天气越发热了,他有些没胃口,如今也不爱出门…每日只在家里教小弟读书写字。”

“哦?是吗?那就好。”朱翰之勉强笑了笑,“说起来,你这样跟我出来不要紧么?先前你陪我进了几次城,是想让我避开沈家人的骚扰,不是说沈家人已经消停了么?你忽然又叫我进城去,姨祖父居然也同意?”他隐隐记得明鸾已经将近十二岁了,若还在京城里做着勋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差不多该是说亲的时候了,如今虽是在流放地,到底男女有别,他与她又是表兄妹,姨祖父三番五次让明鸾来陪他,会不会有别的念头?

明鸾却不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只犹豫了一下,便立刻决定坦然相告了:“沈家前些时候确实是消停了些日子…但这两日又上门来了。好象是我们帮茂升元跟柳同知牵线,从瑶民手里收购大量蜡染绸、蜡染布与竹制品,结果在广州大赚一笔的事叫他们知道了…他们听说柳同知有意将全德庆境内的瑶民与汉人贫民组织起来,统一生产蜡染绸和竹制品外销,茂升元与另两家大商户都要参与进来,需得在德庆各地挑选当地人打理日常庶务,恰好我们九市就有一个名额,我们家没打算参与进去,沈家大爷却很是眼热,想让我们家帮他说说好话,让他做这个管事。”

朱翰之毫不掩饰面上的诧异:“他这是要做什么?已经有了兄长这个倚仗,他还要贪图这小小的管事之位么?”

明鸾撇撇嘴:“我哪儿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是觉得蚊子肉也是肉…再少的钱也是钱吧?祖父再三跟他们说,我们两家人迟早都要走的,这时候揽下这桩差事,一来会引人注目,二来日后离开时又要再找人接替,平白给柳同知添乱…三来嘛,这种要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还要管鸡毛蒜皮小事的差使,沈家大爷那性子哪里做得来?没得自找麻烦去!祖父已经把这事儿托给李老爷了,李老爷也选好了人。可惜啊,沈家人从来都是听不进人话的,又最爱死缠烂打,见我祖父这条路行不通,又听说茂升元在柳同知那里还能说得上话,最近没少骚扰我母亲,偶尔也会缠上我。祖父说了,叫我没事就尽量躲出去,省得跟他们歪缠,怕我一时没忍住跟他们翻了脸。若是可以,最好把你也带出去,免得沈家事有不谐,把气撒在你身上。正好,今天要去试新车,祖父就让我叫上你一道去。”

朱翰之抿了抿唇:“姨祖父是这么说的?”

“对啊,怎么了?”

“没什么。”朱翰之沉着脸又甩了一记鞭子,只觉得心里闷闷的,却不知道是为什么,便抬头看了看天色,“这该死的夏天,又热又闷,是不是又要下雨了?”

“会吗?”明鸾张望四周,“我怎么觉得风还挺凉快的?”

“闭嘴!我说闷就闷,你若非要觉得天很凉快,干脆你来赶车得了!”

明鸾不由得对他怒目而视,但终究顾虑着自家赶车技术不过关,恨恨地选择了忍气吞声。

就在这对少男少女正在相互斗气之际,沈儒平又再度造访了章家小院。他这回没有去见对他从无好脸色的章寂,也没让妻子去找陈氏,却踏入了长姐养病住的小屋。

沈氏咳嗽着,看了殷勤奉上茶水的弟弟一眼,叹了口气,接过茶道:“你这想法行不通的。

我也问过老爷子,他说的不无道理。如今不比从前,事事都要靠自己经营,太孙已经前往北平了,燕王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我们。到时候我们回京城也好,去北平也罢,自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你乃堂堂皇亲国戚,太孙殿下的亲舅舅,何必委屈自己将就一个小小的管事之职?即便是让你做了,也不过是几个月的功夫,还会引人注目,兴许会给燕王派来的人添麻烦的。”

沈儒平不以为然地道:“燕王殿下既会派人来接,自然有法子疏通好关系,若我做个小小管事,就引人注目的话,章家老二连总旗都当上了,岂不是人注目?章家分明是不想让我们沈家得利…才故意使绊子的。”

沈氏又叹了口气:“你明知道他们都不待见你,又何必送上门去献殷勤?有太孙殿下在,他们绝不敢少沈家一口吃的,待到我们跟太孙团聚…你有的是机会出头,我实在不明白你强求这个职位有什么用处。”

沈儒平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大姐,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即便我们能到太孙身边去,恢复了尊贵身份,再不用过这等苦日子,可我们兜里还是没有银子,哪怕是走亲访友、打点人手…都十分不便。还有,容儿既是要做太孙妃的,嫁妆在哪里?我们做父母的总要为她着想,不能让她两手空空地嫁给太孙啊!当年在东莞的时候,我本来也偷偷积攒了些好东西,结果都被人搜刮走了,只留下两片象牙,都给你拿去了…我当时可是一句怨言也没有!如今既有这个机会,怎么也得拼一把。听说茂升元先前做成的那笔大生意,就净挣了近千两银子!虽说我要做的只是个小小的管事…但只要经营得当,未必不能积攒下一笔小钱。大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一定要帮我!”

沈氏面露难色:“这……………”想了想,“你的话也有道理,只是章家这边断行不通的。老爷子早就厌烦你了,绝不会答应帮这个忙。三弟妹……自我来了以后,也待我冷淡了许多,大概是当年在彭泽的时候,我选择跟你们同行…让她有些不谅解。我又不好将实话告诉她,也只能由得她去。”

沈儒平忙道:“大姐别灰心,章老三家的一向听你的话,即便是一时恼了你,三年都过去了,她能有多大的气?我看这都是因为你一直病着…没能跟她好好说话的缘故,若是能请了她来,多劝解劝解,未必就不能说动她。大姐,章老爷子既然不肯帮忙,能给茂升元递话的就只有你这个妯娌了,哪怕是为了弟弟,为了你侄女儿,大姐也要出一把力啊!”

沈氏眉头紧皱,被弟弟劝了好半天,才勉强点头道:“也罢,我就试一试好了。你不方便跟她说话,回头叫容儿过来。三弟妹对她还算宽和,让容儿去请人,应该不至于碰壁。”忽然又想起一件事:“三丫头不在吧?若是她在,即便说动了三弟妹,终究也是成不了事的。

沈儒平冷哼道:“大姐就放心吧,我亲眼瞧见她驾了车出去接朱文考,才过来找你的。也不知章老三是怎么教女儿的,把女儿养成个村姑不说,居然还象个男人似的驾牟出游,与朱文考同行,章家也没人去教训她。”顿了顿,压低了声音,“大姐,你说………………章老爷子会不会是有什么想法?”

沈氏一愣,马上就理解了他的意思,不由失笑:“这怎么可能?他们俩差着好几岁呢,若老爷子真有结亲的念头,那也该选二丫头。”

“章玉翟长了那样一张脸,谁会娶她?”沈儒平撇了撇嘴,“依我说,你家老爷子也是老糊涂了,章玉翟长得再丑,好歹还是个大家子闺秀的作派,章明鸾虽长得好些,却是个乡下丫头,怎么拿得出手?若他真有那个意思,好歹也该先想到咱们凤儿才对。”

沈氏淡淡地道:“休要胡说。容儿已经是太孙妃了,若是再把凤儿许给朱文考,我们要如何跟太孙殿下,跟死去的太子妃交待?”

沈儒平讪讪地笑了两声,缩了脑袋:“我这就找容儿去,一定让她把你那妯娌请过来。到时候……就靠大姐了!”

明鸾与朱翰之对沈家姐弟这番议论一无所知,他们刚刚才结束了一段马车狂奔,停下来时,两人都兴奋得满脸通红。明鸾不停地拍着马车壁叫道:“这车真好,是不是?是不是?!多结实呀,跑得这么快,一点杂声都没有!坐在车里也稳当得很!”

朱翰之微微喘着气:“确实不错。做车的工匠手艺挺好的。”

“我早就说过了,这是全德庆最好的车马行出品!”明鸾重新坐好,整理了一下头发,“接下来咱们去哪儿?既然你不想进城,不如咱们去看龙舟?端午马上就要到了,附近几个村子的人一定在江面上练习划龙舟呢,到了正日子,江边定是人山人海的,咱们想清清静静地看,就得趁这个时候。”

朱翰之张望四周一眼:“也罢,随你喜欢吧,看完了咱们就回去。大热天的,外头晒得很,若你嫌沈家人烦,就跟我回山上去,山上凉快。”

“好啊!”明鸾也没多想,高高兴兴地答应了。两人调转车头,往江边的方向走,一路有说有笑的,不一会儿,迎面来了一群人,明鸾认出其中一个正是那天在茂升元门口遇见的翩翩公子,对方也正好抬头望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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