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游戏(1 / 1)

药师 弄雪天子 161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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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外忽然大雨瓢泼,今年春天,还是第一次下这么大的雨。乌压压的云,有点儿像秦卿此时的心情。

孙雪津来了个电话。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三分半钟,可沈醉放下手机时,脸色相当不好,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耐性说话了,重新发动了车子。他的速度不慢,大概只用了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西里山别墅区。

黄色的警戒线还在,老百姓们都撤了,周围流连不去的人,有的便装,有的穿着警服,军服,光看外表,根本看不出哪些是特事局的,哪些是海龙王的‘家将’……

秦卿倚在车窗上,细细看着外面的断壁残垣,沈醉冒雨下了车,一个人在废墟中穿梭,他走的很慢,看的很仔细,时不时弯腰低头,周围那些若有似无的目光一直围着他打转……

废墟上方有遮雨布,四周都是沙袋儿,即使如此,大雨还是对找到线索有很大的影响,没过多久,周围的侦查员差不多全收队了,只剩下寥寥几‘站岗放哨’。

太阳从东方破云而出,给黑漆漆的雨夜,添了第一缕霞光。沈醉反身,上车。

路虎在泥泞的坑洞中打着滚,穿过一片片烧焦的废墟,好长时间才找到大道。沿着平坦的大道直奔外环,大雨模糊了视线,整个山区影影重重,天空隐隐约约开始有了亮光,早起的环卫工人和早锻炼的人多起来,山坡上甚至能看到穿着登山服爬山的年轻小伙子,还有几个拿着风筝,带着孩子来游玩的小家庭,昨晚上的烈火和打斗,现在只余下了一点儿供人好奇揣测的残痕……

秦卿敲了敲挡风玻璃,笑眯眯地跟自家男人打暗号:“六辆?”

“是七辆。”沈醉瞥了一眼后视镜,“看大踏板儿上那个捡垃圾的老头儿。”

秦卿怔了怔,苦笑。然后,沈醉的车速就一点一点儿放慢了。

车从外环掉头,又进了市区。经过世贸大厦,道边儿居然有卖糖葫芦的,要知道,这会儿可正在下雨。沈醉笑了笑,探出头去,给自家媳妇买了两根,一手一根儿。

秦卿眉开眼笑。

两个人把车停地下停车场,手挽着手开始逛。

冬衣下架,今年的新衣服刚刚上市,到处都是吆喝声,整个世贸大厦人山人海,热闹的不得了。

沈醉买条了牛仔裤儿,秦卿还给他配了一件白色的T恤,秦卿自己,换了一身儿粉色衬衫,配帅气的小西装裤。新衣服买回来就直接穿上,旧的打包寄存在人家商场里,一买好几套,进一个门面换上一身儿。

秦卿和沈醉一辈子的造型儿都没今天多,可爱的,淑女的,学生装,白领人士,简直当了一回时尚女郎。沈醉也难得挑了好几套原来根本没想过的衣裳穿。

焕然一新,夫妇俩才心满意足。到了门口,互相使了个眼色,沈醉拢了拢媳妇汗津津的头发,温言道,“去公园?”“好。”秦卿挽着沈醉的手,笑眯眯地挑眉,“你难得有时间,今天一天都陪着我好不好?”

沈醉点头。

“那手机就不需要了。”

秦卿手脚利落地把自家男人身上的手机摘下来,搁装衣服的袋子里,连同她的那两个,一块儿扔世贸的储物柜。

春天到了,万物新生,公园里,树木花草,一片春绿,在雨水中熠熠生辉。

雨还在下,不过已经不大,淅淅沥沥的,时不时溅起细碎的雨花。这样的小雨,在这样*光明媚的天气里,很有情调,公园里情侣很多,在雨幕中徜徉,笑声阵阵。

沈醉和秦卿买了把雨伞,只有一把。蓝底儿白花的,是天空的颜色。

两个人手牵手,撑着伞,在熙熙攘攘的公园里漫步,偶尔侧头看一看彼此,就像尘世间最寻常的小儿女。

人工湖有人钓鱼,沈醉亲自出马,不到三分钟,就钓上来一条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红鲤鱼,让秦卿抱了个满怀。把旁边一小姑娘羡慕的一个劲儿拧她男朋友。

沈醉就在男人的白眼儿和女孩儿崇拜的眼神中,又把红鲤鱼给放生了,抓着媳妇的手,去坐坐摩天轮。

他们挑了一个双人小型仓,沈醉和秦卿的身量都高,腿又长,两人塞到一个空间里,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升到最高点儿的时候,在空旷的蓝天白云细雨之下,显得个人是如此渺小,摩天轮有点儿晃荡。

秦卿一扭头,嘴角无意识地扫过了沈醉脸颊。

沈醉愣了一下儿,就势很温柔地吻了下去,自家媳妇的嘴唇,新鲜甘美,满是清冽而甜蜜的味道……

唇齿交错,秦卿咬着沈醉的耳朵:“我喜欢花。”

摩天轮转的很慢,眼前的景物几乎是一寸一寸移动,沈醉轻轻地撕咬媳妇的唇瓣儿:“我去买。”

摩天轮停下的时候,只有秦卿一个人下来。

她一个人钻进人家射击的小铺子里去玩枪,那枪又老又旧,射出去的子弹都拐弯,可秦卿漫不经心地一枪又一枪,枪枪十环。吓得老板脸色煞白,一身冷汗。

不过,秦卿脸皮向来薄,人家做生意不容易,每一次玩,都不会随随便便欺负人家,随手选了个小猪儿的储钱罐,就钻进了隔壁明亮洁净的肯德基。

说是垃圾食品,可架不住秦卿喜欢。

嫁给沈醉之后,男人一家子都是养生行家,为了照顾沈醉,只要在家吃饭,就按照营养餐单来,好不容易放肆一回,秦卿自然要吃个够本。店里散发着热热闹闹地奶油味道,漂亮的包装纸裹着香甜的垃圾食品。秦卿一口气吃了整整一个全家桶,最后还又要了两个蛋卷冰激凌。

沈醉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一进门,就看见媳妇笑眯眯地伸着小香舌舔冰激凌,在阳光下,卿卿的头发软软的,眼睛又亮又大,皮肤雪白,沈醉的心像被孩子的手轻轻挠了一把,时光仿佛回到了十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卿卿,心中也是带着几分不可思议——这么小,这么可爱,香香软软的女孩子……要他怎么狠得下心……

“沈醉”

秦卿勾起唇角招手,沈醉走过去,把一大束玫瑰放在她的怀里,这是沈醉第一次给秦卿买花,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卿卿不适合温室里养出来的鲜花,但此时此刻,他们靠在窗边,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看着一辆辆飞驰的汽车,看着外面小女孩儿央求爸爸妈妈给她买漂亮的小裙子,看到哥哥拉着妹妹的手,一起放风筝……看着卿卿接过花时,人比花娇的脸庞——他忽然觉得,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只不过,这样的琐碎的平凡,想要保护,也并不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

“惹祸精怎么样?”

秦卿漫不经意地收回目光,把手里的玫瑰花抽出来一支,歇歇地插在左胸口,拿出梳妆镜,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照了照,才满意地点点头。

“伤了肺,老咳嗽,就是病了也不肯学好,为了一只波斯猫,闹得很厉害。”

听了沈醉的话,秦卿眼角抽搐了下,好半天才找回嗓子,也不继续问了,拉着沈醉的手回家。

回到世贸大厦,拿到手机。

沈醉的未接电话三十六个,几乎都是孙雪津打过来的,秦卿的未接电话一共十八个,除了孙雪津之外,沈老爷子,刘队,周队,王露,全来过。

秦卿叹了口气,挨个回复短信,心想,苏零这人,也够传奇的了。

许多传奇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父母惨死,家破人亡,他一个人奋斗拼命,奇遇连连,多年之后,终于大仇得报,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敌人‘碎尸万段’……

若是更曲折一点儿,说不定因为敌人太强大,主人公决定内部突破,去卧底,去勾搭敌人的女儿,然后就陷入永无止尽的纠结里,爱恨情仇,看的人恨不得直接一把刀捅死这主人公算了,省得纠结来纠结去,没完没了。

苏零这个祸害,十几年来,就是实打实的要和羽林过不去,明刀明枪,心狠手辣……

可惜,他也只能找找麻烦出口气。

要说报仇,放在之前,就连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他们家这仇怨,到底应该怎么去报,为谁而报……为他父亲报仇?可他父亲如果知道他现在长本事了,居然敢和自己的祖国做对,估计一定会气得从地下钻出来痛殴他一顿,然后剥皮抽筋带着一起下地狱……

为他大哥报仇?可他大哥无论死在哪里,那都是病死的,生老病死,老天给予,他能去找老天的麻烦吗?

为他们苏家?

他们苏家世代忠良,一家子几十口,都为了这片土地抛头颅洒热血,唯一剩下的一个,他堂叔,现在是三局局长,妻子,两个儿子,都死在了那条战线上,还死而无悔,用不着他去报什么仇……

到了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个倾泻口,可是,对方却是海龙王,是他亲外公,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

秦卿想着想着,忍不住呲牙,有些唏嘘,早知道事情这么复杂,她就不该一时好奇,非让沈醉说给她听。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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