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战利品(1 / 1)

骗艳记 屠狗者 219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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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永远也搞不懂,卓月对自己的评价,哪一句是赞美,哪一句是挖苦。而卓月心里却清楚的很,那是完全的,纯粹的赞美。

别看卓月洁身自好,却欣赏胖子的狡猾,他喜欢胖子的姓格,固执,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聪明,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自信,闯祸的时候也不少。有胆子,有见识,有原则,一个男人有了这三条就足够了。就连这次挑起妖族和蜀山的争端,在卓月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他没有被老怪物吓的尿裤子,还有能力将蜀山置于险地,如果不是她强行出面制止,胖子十有八九便成功了,何况卓月知道,胖子对上问剑并不是没有一搏之力,他还有杀手锏没有使出来,胖子也没有借机伤害蜀山弟子,这说明他知道分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至于贪财,自私,那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在卓月看来不值一提,人哪有不自私的,就连问剑,陈玄,包括自己,谁能说自己没有私心?

卓月是欣赏王浩的,而且信任,要不然,以她的姓格绝不肯和一个男人形影不离,更不会在受伤后将自己托付给王浩,而王浩也没有叫她失望。

可惜王浩对此浑然不察,还在算计该如何大捞一笔,余下的人等在外面,王浩和卓月随后进入了医馆,有他在,换不换,怎么换,就不是李芦能做主的了。

仁兄带来交换的是~千年人参,而且还是两株。

又是人参,三人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昨天王浩还在抱怨,而现在,他已经彻底无语了,哪来这么多的人参?

自从决定收下星语以后,胖子就不再需要千年人参了,当即失去兴趣,使了个眼神,示意李芦自行决定就行了,然后向低声向卓月打趣道:“你们玄门是不是一千年以前就掌握了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要不然哪来的这么多人参?”

卓月白了他一眼,纠正道:“当然不是了,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而且数量稀少,不容易寻找。人参却是很早就声名远播了,玄门自古就有收集人参的习惯,而且不止是收集人参,诸如黄精,首乌等一些草药,凡是品质优良的都在收藏之列。在以前,人参的数量不像现在这么稀少,收集起来相对容易,玄门大都有存货,因为不知道怎么用,就一直保存到现在。这就和西方的人喜欢收集晶石一样,有什么奇怪的?”

胖子摸摸下巴,坏笑道:“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放到他们眼皮地下也不认识,人参倒是好认,和大萝卜似的,一拔一个准。”

卓月无奈道:“术业有专攻,玄门本来就不擅长这些,别嘲笑人家。”

王浩争辩道:“我哪有嘲笑他们?我这叫苦中作乐,换一大堆千年人参回来有什么用,还不是炼成归元丹便宜他们,我亏死了我。”

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李芦可没闲着,仔细的检查了两株千年人参,连每一条参须也不曾放过。

李芦是聪明人,不肯占别的的便宜,别人想骗他也难,比登天还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胖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姓格。

“好了。”李芦的验货终于告一段落。依照提价后的标准,取出一枚归元丹给他,以前是一株千年人参换一枚归元丹,而现在改成了两株换一枚,价格翻了一番,这就是李芦良心的底线了。

可笑的是玄门中人非但不介意,甚至表示欢迎,丹少参多,要是不提升筹码,排在前面的人什么时候能被掏空,不掏空他们,排在后面的人哪来的机会?要知道,没有换到丹的人永远占多数,而且是绝对的多数。

即使就换到一枚归元丹,回去也能和师门交代了,甚至是嘉奖,仁兄是个老实人,得了归元丹二话没说,先给胖子使个眼神,许诺的好处到外面兑现。

“等等,你就带了两株人参来?”王浩不甘心的询问。

这年头厚道人少啊,都快绝种了,胖子要给他一点甜头,但是规矩不能坏,毕竟,换丹不是一次两次的交易,不能自己砸了招牌。

仁兄再次用感激的眼神望向胖子,赶紧说道:“有倒是还有,师傅临走前把东西都放到我这儿了,我也不认识,不知道李先生给不给换?开始就没敢拿出来。”

原来以前也有带上异草来的,李芦因为没有把握,就没敢和人家换,都是等等再说,后面的人本来就不清楚异草的价值,异草对他们也没什么价值,想当然的理解为异草不给换,到了现在,干脆就不拿出来了,胖子知道了真相,那个心疼啊。

提及异草,三人又同时来了精神。火辣辣的眼睛让仁兄浑身冒出冷汗,不过他没什么好怕的,应该是高兴才对,反正李芦不能抢他,看中了什么东西也是用丹换。

异草对玄门来说实在谈不上珍贵,因为他们不认识,认识了也不会用,没人要的东西就没价值,他们更希望用不知名的异草交换丹,将人参保存下来,李芦对人参来者不拒的态度更坚定了他们的信念。

“就是这些了,李先生给瞧瞧,能换就换,不能换李先生留下玩也行,反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憨厚的语言让胖子听得想哭,这不是感动,而是心痛,为那些异草感到悲哀。

他们是天地间的灵物啊!只要有一名炼丹师,就能让他们变诚仁人梦寐以求的丹,有些甚至不用炼丹术也能使用,古代记载异兽异草的典籍不少啊。《轩辕本纪》、《抱朴子》、《山海经》《神异经》,那个时候它们是多么风光?汉武帝倾半国之力寻找而不得,如今,居然沦落到随便送人的地步了。

三人都对异草有浓厚的兴趣,挑选却只能由李芦一个人来,而三人中见识最差的也是李芦,每次遇到不懂的东西都要装模作样的拿起来,实际上是拿给胖子看的。

难为李芦一个老实人还是装腔作势,好在他对异草充满兴趣,此刻完全投入进去也忘记了尴尬。

“奇怪,这株贝叶草居然有九片叶子?”李芦拾起一株翠绿颜色的小草,喜悦的神色溢于言表。

贝叶草本身并不珍贵,因为叶片形状独特而得名。主要功能是镇魂,凝神,效果方面不敢恭维,数量也不算稀少,常见的都是七片叶子,而这株却有九片,可能连仁兄的师傅也没有察觉。

异草在外观上不见得有什么惊人之处,有的甚至和常见的植物非常相似,也许就是多出了一片叶子,颜色稍微深一点,外行很容易走眼,这些知识都是胖子教的。

经过贡嘎山上的特训,李芦的洞察力比以往有了质的飞跃。这么不起眼的一株小草,他一眼就能看出多了两片叶子,也属不易了。眼力达到如此程度,要在瞬间辨认出飞过的苍蝇是公是母,有没有缺胳膊少腿,那绝对是小菜一碟。

卓月也是经他提醒才察觉到不同,行家面前不敢卖弄,也是将目光望向胖子。房间里死一般的沉寂,大家都在等待胖子的答复。在异草的见识方面,胖子是毫无争议的权威,而且换与不换都在他的一句话。

李芦需要的是一双碧眼,唯有经过千锤百炼才能成就,眼下正是锻炼的绝佳时机,所以王浩不想过多的参与,也不想太过张扬,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来求医的病人,只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承认那的确是贝叶草,既然是贝叶草,也就没什么珍贵的,这就是他给的答案。

要说李芦原来也不笨,无奈他太崇拜王浩,将王浩的每句话都当作教条,南面钻起了牛角尖,九片叶子和七片叶子那可是天壤之别,所以他依旧是不敢决断,而且再次提醒王浩,那是有九片叶子的贝叶草。

“植物存在变异的现象,比如说与别不同的颜色,多出一两片叶子,和基因有关,属姓上没有不同。”小医仙不愧为博闻天下第一,解释充满了科学的味道,可惜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李芦听的云里雾里,反而更加迷糊了。

最后还是王浩来的直接:“不管它有几片叶子,贝叶草就是贝叶草,没什么稀罕的,人也有长出六个指头的,那就不是人了?”

胖子的目光早就停留在一支独角上,那是一条类似犀牛的角,弯弯的,就像一柄锋利的镰刀,血红的颜色像是要滴落下来,给人一种能量涌动的感觉,那是悍牛的独角,万中无一的宝贝。

可是王浩看中的却不是角,悍牛是一种珍贵的异兽,外形酷似犀牛,它的角虽然珍贵,但是更适合于炼器,而不是炼丹,悍牛最珍贵的部分是血,依古法的记载,不少顶级丹都需要悍牛的血,其中包括直接提升境界的丹。

分身被问剑瞬间洞穿的刹那,王浩领会到很多东西,修为是永远不能忽视的,一味追求技巧和法宝,最终只会沦为旁门左道,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角哪来的?”胖子沉不住气了,假如能换到悍牛血,付出一百颗归元丹也是值得的。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那支角上,仁兄紧张的说道:“这块断角是师傅交给我的,怎么了?”

断角?的确,切割的不是如何漂亮,悍牛角坚硬无比,假如没有顶级的法宝,别想整齐的切割下来,瞧断口的粗糙,说不定是硬生生掰断的。

天啊!如此天赐的灵物居然遇到外行,被活生生的糟蹋了,瞧仁兄的智商,他的师傅也好不到哪去,说不定那个白痴压根就没有取血,见到这支牛角比较特别才取来的。

王浩心中一痛,仍然锲而不舍的追问道:“你师傅把角给你的时候,还有没有一起给别的东西,例如说瓶瓶罐罐什么的?或者有没有特别的交代?”

实际上胖子早就扫视过了,没有任何容器类的法宝。

果然,仁兄摇了摇头。

悍牛血对王浩实在太珍贵了,虽然希望微乎其微,胖子仍然抱着最后一丝侥幸。“你知不知道,这牛角是你师傅猎杀怪物得来的,还是和别人换回来的?”

“当然是师傅猎杀的,当时我还帮了忙的,那头怪物猛着呢,长的像犀牛,浑身长满了灰颜色的鳞片,坚硬着呢,法宝都伤不了它,师傅说那是犀牛成精了。师傅跟他斗了七天七夜,那血流的,把山坡都给染红了。”把山都给染红了,那得多少血啊,就算这师徒俩后来采集了血液,还能剩几滴?

胖子宁可那漫山遍野的血都是他们师徒的,当然,那不可能,就算把他们两个都榨成汁,绞成馅,也不够洒满半座山头的。

“怎么,你还不相信。”仁兄提起以前的光辉战绩不由脸放红光,貌似那次击杀悍牛,他也立了不小的功劳,而且还是四川猎杀到的,蜀山的眼皮底下,这还不值得他吹嘘的。

白痴,四川境内哪来的犀牛,还是成了精的!哎,四川,说不定就在龙门山脉里呀,要是这师徒两个没遇见,或者胖子早出师几年,这悍牛也许就到了胖子手里。

这就叫人的命,天注定,王浩脸色发青的问道:“你们猎杀了悍牛以后,除了取走了这支独角,还有没有采集别的东西?比如说血液什么的。”

基本上,胖子已经没抱什么指望了。

“有啊!师傅说犀牛精浑身都是宝贝,皮,眼睛,牙齿,能带走的我们全带走了,光是摘掉这牛角,我们就花了半个月功夫。血液,我不记得了,当时我主要是负责锯角和剥皮。”仁兄得意洋洋的卖弄。

这家伙居然还是一不怕脏,二不怕累呀,不出所料,悍牛难逃剥皮拆骨的厄运。他不知道,他的师傅就一定知道,为了悍牛的血液,哪怕有一丝希望,也值得跑上一趟,另外,他向仁兄询问击杀悍牛的确切地点。

“你问这个干什么?”仁兄终于察觉到不妥,以一个普通人来说,胖子知道的未免太多了,问的也太多了。

“呵呵,我就是好奇。”王浩向李芦使了个眼色,我问你不说,李先生问起,你总该说了吧。

仁兄也就是觉得奇怪,随便问问,他还欠胖子一个人情,何况说出击杀悍牛的地点也没什么损失,当下大咧咧的说了出来,地点果然是在龙门山脉,一个叫血旗镇的地方,时间是在八十多年以前~胖子就是在努力也赶不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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