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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平说完,不由得又往东方的天际望了望,远处青山如魅,云淡天高,像是在朝秦平招手般,让他的心胸为之一阔。
“秦大哥,你可真奇怪,怎么年纪轻轻就老气横秋的。跟我这么大的伙伴,大家都想在江湖上游历一番,长长见识呢!就算自己不是修真的料,也都想见见那些大仙高人的惊天业艺!”
秦平对他说的默然不语,低头继续走路,然而海天却是打开了话匣子:“秦大哥,我看你背着包袱一人赶路,是不是要去什么地方?”
“我要去东方的海边办件事,办完就回来。”
“去海边啊,你之前去过吗?”
“没有,只是听说大海浩瀚无边,连天接地的,很壮观!”
“我也没见过,哎,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爹是个商人,家里有的是灵晶,你带着我,我可以付给你钱的!”
秦平听他这么说,心头一动,想到自己带的这几十个灵晶可能只够去的,回来的时候吃喝修行加上住店肯定是不够的。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天下正道通缉的人物,跟人一起难免牵连无辜,便摇了摇头:“海兄弟,我也感觉跟你投缘,但是这路上恐怕千难万险,你吃不了这种苦的!”
“你怎么知道,难道就因为你有灵力,我没有?”
秦平听他这么一说,心中一紧,一把把他从背上掀了起来。海天在空中轻巧的一翻,便稳稳的站在了离他一丈远的山路上。
“你究竟是什么人,难道也是冲着噬骨剑来的?”
“我就是海天啊,我爹也确实是个商人。我不是看上了你得剑,剑我自己也有。”
海天说话间,不远处的山丘上突然现出来一个高瘦的身影,那身影一动,便朝海天抛过来一柄大刀。
“我的剑暂时不如你的,不过也是难得的好兵器呢!”
他将呼雷刀耍了一下,便背在了背上。此时,高瘦的男子已经闪身站在了海天的身边,这男子清癯憔悴,眼袋又黑又深,一点都没有修真人该有的神清气爽的样子。不过,他竟然可以一路跟踪而不被秦平发觉,仅这一点,就让秦平如临大敌。
“你到底想怎么样?”
“你别紧张,我说了我只想跟你交个朋友,大家一起行走江湖。这位是我的保镖柳天兴,他手上也是把魔剑,贪狼剑听没听说过?我也不是来做赏金猎人的,我爹是天下首富海琼,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我怎么能相信你说得都是真的?”
“这个很简单,你看着!”
海天说话间便再次拔出了黝黑的呼雷刀,灵力充盈的呼雷刀通体放电,一时间噼啪之声不绝于耳。只见海天猛然一挥,呼雷刀脱手飞出,直插进了路旁一棵人身粗细的大树上,大树上电流疾窜,瞬间便着起了大火。
“你看,我若是有歹心,刚刚趴在你背上的时候,只需在你背心上打入一道灵力,就能制服你了,哪还用像现在这样多费口舌!”
见秦平还是将信将疑,海天收回呼雷刀,笑着说:“我是拌扭伤骗了你,但是你也没说你得真名,我看咱们就扯平了吧!如今,大家都是跟魔剑渊源颇深的人,天下正道不会饶过我们。与其等他们一一击破不如咱们携手共闯天涯!”
秦平知道海天说的都是实话,而且跟他联手确实是百利无一害的好事,但是他还有一点想不明白:“你既然是天下首富的公子,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什么要涉足这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江湖?”
“正因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人生才会变得无比乏味、枯燥,我要走出父辈的圈子,活出自己的精彩!”
秦平自幼孤苦,几经生死之后,最盼望的就是平安宁静的生活。现在身边的这个少年却说出一番跟自己的想法截然不同的理想,这让他吃惊之余,不免生出了种想要亲近他的好奇跟冲动。况且,海天说得有理有据,他俩已经被命运,被魔剑拴在了一起,而他也确实没有害自己的理由。
“好吧,我跟你结伴而行,但是我现在有两件事要先办,你得先跟着我走。”
“你是要先去海边?”
“不错,我要去海边将我弟弟的骨灰撒海,完成他的遗愿;另外,我已经与云华宗的萧侠三个月后在清月岗约战。”
“什么?你要跟萧侠决斗?哎呀,你可知道,这萧侠年纪虽轻,但在云华宗中的辈分却奇高,他师傅是号称正道修真界的第一高手三弃老,云华宗的掌门清檀道人见了三弃老也得恭恭敬敬的叫声师叔呢!”
“这么说来,萧侠算是云华宗掌门的师弟了?”
“那当然了,不然他怎么有资格执掌号称云华三宝之一的游龙剑?”
“看来这萧侠的修为很高了?”
“他也是初涉江湖,没几个人见过他出手,不过有三弃老那样的师傅,他的修为肯定差不了。甚至有传闻称,他二十出头的年纪修为就已经达到了神意境!”
秦平闻言也是一惊,但自己有约在先,那便是刀山火海也只有硬着头皮闯了。
“他竟然这么厉害!看来这江湖,我陪不了你多久啊!”
“那也未必,他有张良计,咱有过墙梯!别忘了咱们可有两把魔剑在手呢!到决斗的时候,你正面迎战,我让柳大叔暗中偷袭,便是他有个三头六臂,也抵不住两把魔剑夹击!”
“你好意我心领了,但我跟萧侠定的是君子之约,又怎么能做这种小人行径?”
“哎,你是不是笨啊!生死关头,定然是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啊!没听过兵不厌诈吗?”
“咱们先不说这个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赶到东海,先把我弟弟的骨灰安置好。”
“好吧,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吧!我看三月后的决斗凶险异常,所以咱们越快到东海越能节省出时间来做些事情!”
“你想做什么?”
“呵呵,放心吧,肯定是造福苍生,泽被后世的大好事!”
秦平笑着摇了摇头,心想:好事倒是未必,但是他家富甲天下,也没有什么必要做坏事。恐怕是些公子哥喜欢的无聊事吧!
海天见秦平笑着摇头,也笑了笑,继续说道:“秦大哥,你这人稳重有余,但似乎机警不足,这么耿直在江湖上是要吃亏的。”
“哦,咱们认识不到半天,你就看透我了?”
秦平素来机警但毕竟江湖经验少,人又太重信约,这才显得没有海天灵活。
海天笑了笑,继续说道:“你看,现在天下都在悬赏缉拿你,你却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对人也没什么防备。此地离东海地逾千里,这一路上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追杀咱们呢!”
秦平想想也是,海天略施小计就让自己背了他一个多时辰,自己也太大意了。
“那你有什么办法吗?”
“办法倒是有,就怕你不乐意!”
“我不想杀人,只要你的办法行得通,我什么委屈都不在乎。”
“哈哈!那就好办了!到了雍州,我买辆马车,然后你就男扮女装,平日里跟我坐在马车里赶路!柳天兴就扮成车夫,这样既快又能掩人耳目!”
秦平一听,脸瞬间红得发烫,慌忙道:“这怎么成?我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小伙子,扮成女人像什么话!”
“你不扮,咱们路上免不了跟正道中人大打出手,到时候弄出许多人命不说,难免我们自己也要受伤挂彩!这中间的利害,你自己好好想清楚吧!”
见秦平叹口气不说话,海天又笑嘻嘻的添油加醋道:“秦大哥,刚才你可是信誓旦旦的说,只要办法行得通,自己什么委屈都不在乎的。这男子汉大丈夫,瞧得可不是装扮,瞧得是一言九鼎的豪气!”
秦平本来极不情愿,但一想自己却是话都说出去了,现在反悔未免让人小觑了,只好硬着头皮说:“好吧,就依你!不过,以后我可不会上你的当了!”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便跟着柳天兴在入夜时分来到了阳湖镇。他们找了家普通但收拾的很干净的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由海天张罗着置办东西。
海天对花钱来说可算是轻车熟路,半天的工夫,马车跟秦平用来乔装的女装就置办齐了。
他心思缜密,不单买来女装,还买了一套胭脂水粉,甚至连围巾、文胸也买来了。看着这些自己没见过的女性用品,秦平脸上跟烧着了一样,只能臊眉耷眼的任海天在自己身上收拾。
海天却兴奋的紧,脸上一直憋着坏笑,似乎天下最好笑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海天,你个臭小子,要是再笑,我就不干了!我宁愿人家砍我两刀,也不让你在这戏弄我!”
“别啊,我的好大哥,亲大哥!我保证不笑了!来,把这文胸带上!”
秦平脸上红的都发紫了:“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反正在车上,挂个帘子外人不就看不见了吗?”
“秦大哥,你这就想得太简单了!你这叫欲盖弥彰,知道吗?马车包的跟个粽子似的,是个人就会怀疑里面有什么猫腻!咱们不仅不能挂帘子,还要时不常的坐在车沿上看看风景才是!”
“那不太容易穿帮了?”
“放心,交给我!这文胸是自家店铺的裁缝十几层牛皮缝制的,又硬又翘,手感也好!哈哈!”
海天说着还在秦平已经穿好的文胸上故意的捏了一把,把秦平气的踹了他一脚。
“小子,你再玩,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大哥息怒,呵呵!我都想好了,戴上这文胸,用围巾遮住喉结,穿上这身绛紫的长裙,我再给你薄施脂粉,淡扫蛾眉,最后给你绾个垂云髻!我保证,等你打扮完了,比那青楼楚馆的头牌还漂亮!”
秦平听了不禁又冲海天头上猛敲一记爆栗,打得他额头一圈红肿:“你才是**呢!”
“对了,你怎么还会妆红,盘发?你娘教你的?”
“我娘生我的时候难产过世了,我都没见过她。不过,我爹财通天下,也开了几家青楼楚馆。十二岁的时候,我搬去其中一家,住了一年,妆红的功夫都是跟里面的姐姐们学的。不过这些本来就是雕虫小技,用点心就能做好。咱们行走江湖,这点手艺还是要有的。”
秦平听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夸他,只能无奈的笑了笑,任凭海天摆布了。
打扮了约有一个时辰,得出的结果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秦平因为修炼御骨诀的关系,皮肤比常人要白一些。白净的脸色施以淡淡的胭脂,让他的脸上仿佛面带桃花,再加SH天一流的妆红跟他原本就高挑的身材。
这一阵令他哭笑不得的折腾之后,出现在大家面前的竟是个少有的窈窕淑女!
这结果就连一直默不作声,看着他们胡闹的柳天兴,也忍不住笑着赞叹了两句。
“哎呀,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啊!你得天资加上我的手艺,终于成就了一个大美女啊!秦大哥,你要是女孩子,我一定娶你,哈哈!”
“行了,这下你可玩够了吧,咱们赶紧上路吧!”
“等等,秦大哥,你得声音要注意些,要模仿女子尖声尖气的说话。咱们幸好年纪还不大,没有完全变声,你模仿起来应该不容易穿帮。”
秦平学了两句女子说话跟作万福的样子,还真像那么回事。海天得意的手舞足蹈,一直绕着秦平来回转,像是欣赏一件令自己十分满意的艺术品。
“对了,海天,你不能一直秦大哥这么叫我,得想个女孩子的名字来称呼啊!”
“呵呵,瞧我高兴的,都把这事忘了。巧笑倩兮,巧笑倩兮,你就叫秦巧倩吧!既亲切又雅俗共赏。”
“好,你说了算!”
一行人按计划打扮成年少夫妻跟车夫,驾着马车朝东海一路疾驰。路上,凡是碰见心旷神怡的景色,海天一定会拉着秦平的手在车沿上指点赞叹一番。
他天生幽默,又博闻强识兼之从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说起话来,旁征博引,往往从一个地方带出几个典故,再从典故回到自己从前的生活点滴。
这一路上,让海天跟秦平关系亲近了不少。
虽然也是风餐露宿,策马疾驰的赶路,但是秦平却感觉过的很快乐。似乎上天怜悯他失去了兄弟,所以又送了个海天来做他的朋友,让他这一路不会太过寂寞,也不会太陷入对弟弟的想念中。
一行人在马车上疾驰了半个多月,终于来到了海边。而这短短的半个多月,秦平已经完全把海天当成了兄弟。他甚至有时会看着海天的脸呆呆的发愣,幻想着秦安此刻就在自己身边,只不过是换成了海天的这一张脸。
秦平选择在晚上才来撒海,并且他还是身着女装,因为他不想这个心情沉重的时刻被追剿他的人打搅。
月华如练,海天混成同一墨色,平静而更显广阔。只有脚下的浪头不断冲刷着礁石,那海浪声如泣如丝,诉说着无尽的故事。海纳百川,纳进的是否是万千苍生的苦涩泪水?
点点滴滴在他心头萦绕,在回忆跟泪水的陪伴下,秦平终于缓缓的打开了乘着弟弟的骨灰包袱。
他一把把的将骨灰撒进风中,又见点点骨灰衬着星光变得星星点点。这些闪光的是他们的笑,他们的苦,他们的累,他们的风雨相依,相互扶持,生死与共,而这些最终都融进了海里。
下一次,如果还能再活着回到这里,会否在海浪声中听到弟弟曾经的笑声呢?秦平痴痴的想着,任泪水在脸颊无声滑落。
“死者已矣,你要节哀。”
秦平知道海天一直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默默看着他,直到这时候,直到他的悲伤终于宣泄出来了,他才出言安慰。
“我懂得,他其实并没有离开我。这把噬骨剑是我从他的脊椎骨里抽出来的,我相信他的意志已经融为了剑灵的一部分,会一直跟随我,守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