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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同人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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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授权委员会,专门负责金庸同人版权的授权和审核。外界的小说和漫画创作者,将作品寄给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之后,由同人委员会审核,拥有一定质量的同人作品,将会给予出版授权。当然了,授权的代价是1%的版税,一本书十块钱,出版机构需要为同人作者支付图书定价1%的费用,作为同人出版的授权费用。这个版税抽成很低,而且,长远来看利益也不大,但是必须要收,通过收取这个微薄的授权费,来向市场潜移默化宣示版权的权威。

当然了,同人授权仅限于作品本身,如果,试图将同人作品改编成影视、游戏,则需要再度联系金武工作室。至于,同人的同人,更是不被允许的。任何采用了金庸世界观和设定的作品,都需要获得工作室的官方授权,否则,都会遭到法律起诉。

至于,改编和开发委员会,则是专门负责金庸武侠原著和符合金庸武侠世界观的同人作品的影视、动画、游戏等等项目的改编和投资。

……

现阶段设定集至少需要1年以上时间,才能出第一版。不过,根据已有的原著,依然可以展开一些业务。

比如,金庸武侠同人,已经跟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合作,在香港、澳门和国内,展开了征稿活动。

“金庸武侠同人征稿开始啦。同人,既是根据原著人物剧情,进行二次创作改编。如同明朝先有《水浒传》,后有根据《水浒传》部分人物和背景创作的《金瓶梅》、《荡寇志》。根据原著进行二次改编创作,既为同人小说。

幻想世界公司旗下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系金庸版权唯一的正版授权机构。本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由林棋10亿港元买断金庸版权出版、改编以及各种商业利益,并将金庸版权作为核心资产注入幻想世界公司。幻想世界公司旗下设立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研究和开发金庸版权的文化和商业价值。

本次征稿由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联合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等合作单位举办。符合金庸武侠同人的中长篇小说、漫画稿件,可向新创业出版集团的收件地址投稿。获得录用小说稿件,按照千字保底10元稿酬发放稿费,实际稿酬按照图书定价10%版权乘以发行量计算。录用的稿件稿费不足千字10元按保底稿酬支付,录用却未出版,依然按照千字十元标准执行。稿件以14万字以上长篇篇幅为主(参考新创业出版集团租书店的长篇小说篇幅),投稿附上3万字以上正文加上作品概括和大纲。

漫画类稿件,建议以中短篇为准,稿酬每页10元。另外,拥有实力可以绘金庸人物插画,录用插画每张不低于50元稿酬……”

靠着新创业出版集团拥有的3000多家自营租书店,同人征稿的消息,迅速的向港澳和国内发散。

由于,新创业出版集团的发行渠道,越发以自身的租书店为重。至少三分之一的图书,直接在自家租书店发行。这些图书,并不靠向读者直接出售来盈利,而是以图书的日租金来赚钱。

而集团公司的租书网点,一开始仅仅是统计小说出租数据,反馈给集团公司,这使得公司的编辑部对于题材和市场风向有更清晰的认识。但后来,基层的员工反馈一些读者因为看的小说太多了,也开始写起小说了,但他们普遍对于出版流程不熟悉,打交道的更多的租书店的员工和负责人。与此同时,租书店的基层员工,因为长期接触一线市场和读者,甚至,还能接触一些创作爱好者,对作品也能有一些建议,所以,不少基层员工已经具备准编辑的能力。所以,集团公司就调整的战略,让租书网店除了对读者提供租书服务之外,也将初步收稿的权利下放给了基层的租书店。

这样一来,因为看多了小说,想要创作小说的新嫩作者,可以直接把稿子交给租书店的负责人。租书店的负责人,当然不具备正式的编辑资格,但是,可以进行提建议和收稿。总部的物流人员,将新书货物送到各大网点时,基层营业网点代收的稿子,也提交给总部的物流人员,交到编辑部。将来,无论是退稿还是稿件被录用,都会通过基层网点的工作人员帮忙转达。

与此同时,总部也对基层网点进行奖励,每增加一篇投稿量,奖励10块钱。编辑部录用的稿件,则奖励基层人员200块。

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的运转,使得新创业出版集团获得的稿件数量,远超过国内外任何一家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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