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体会滋味(2 / 1)

贞观三百年 鲨鱼禅师 2168 字 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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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双腿发软扶墙走路,但王角跟小弟们吹嘘,那从来都是十八厘米、一夜七次、每次两小时……

“纳妾,纳你妹的妾!”

哆哆嗦嗦摸回了书房,赶紧把剩下的文件都整理好。

毕竟到了京城,还得预备好通讯地址,往来都是个麻烦事情。

要说北苍省的义务教育运动对周边省份也是有大好处的,比如说安南省,原本的沿海铁路迟迟没有往南推进的意思,但是现在却有了松动的苗头。

内在逻辑是什么,王角没兴趣去了解,反正在茶南省,已经有了横跨兰沧水的铁路大桥,但他也不可能走那里,太乱了。

南海前往京城的最佳路线,还是先走交广,再走湖广,要是时间充裕,可以海路一直到泉州、福州,然后再北上。

“糟老头子跟我说的‘选人资格范围扩大法案’,到底是个啥?”

把小黄文全部认认真真地收拾整理好之后,王角这才拿起了钱镖很是郑重交给他的一份报告。

这是京城某些政治团体的主张,打算扩大“选人”的遴选则个。

实际上,别看现在很多地方的进奏院选人,已经有了各种“阶层”,但那些被选出来的“选人”,在更小的社区中,往往就是说一不二,而且是祖传三代的说一不二。

类似蓝彩仕这种空降的,是少之又少。

当然了,能够空降,也说明了这种家伙的实力、背景,在当地根本就是碾压。

“甫里先生”说要让北苍省的富户喊他爸爸,不用想的,十万富户去八万喊爸爸,剩下的两万,大概率是纠结能不能喊爷爷……

“一天天的云山雾罩,偏要让我这种文科生领会精神。老子又不是读政治学院出来的,懂个鸡儿的政策。”

想当初,自己选择对外汉语专业,那不就是因为这专业的妹子家庭环境好,并且这专业的妹子比较多吗?

这要是拍上一个,那不是就当时脱贫,直接开启美好人生1.0?

万万没想到啊……

万万没想到!

虽说后来做了保安,但这不是穿越了么,社会地位极大改善,而且在改善的同时,自己还非常的有逼数。

“老子就是一个废物,想那么多干什么?有困难,找老婆;老婆搞不定,找小老婆!”

去找萧温小姐姐的时候,萧温还睡着,定眼一看,被窝里居然有人?!

偷人?!爷头上绿了?!

那不能!

三步并作两步,上去就是被子一掀,就见金飞山跟个章鱼似的,将萧温抱得紧紧的。

多么祥和的画面,这是闺蜜啊!

萧温大概是被搂得有点紧,眉头微皱,应该是喘气儿比较费力。

没办法,本身就胸大,再加上金飞山扭得跟麻花儿似的,还要搂搂抱抱,这就真的雪上加霜了。

“嗯……”

大概是察觉到身上一凉,虽说是赤道地区,但是晚上睡觉,还是会盖上一条丝绸毯。

实在是热归热,但因为昼夜温差的缘故,偶尔还是会着凉。

盖一条丝绸毯,薄薄的,那就刚刚好。

“大郎?”

“呃……”王角有些不好意思,心想是自己想岔了,这才道,“呃,娘子,我就是过来问个事儿。”

“什么事儿?”

萧温肤白丰腴,穿得也比较清凉,也就是金飞山来了,否则都是裸睡的。

这光景套着一件混纺背心,两个小点儿凸着,也就是王角现在正处于“贤者时间”,否则是真的扛不住。

棉质内裤颇有弹性,就是金飞山的腿脚不老实,还喜欢夹腿。

“‘选人资格范围扩大法案’是个什么意思?”

“啊?”

迷迷糊糊的萧温脑子根本转不过弯来,“大郎,我现在有点儿迷糊,等醒了,再来说话,好吗?”

“呃……好吧。”

正要起身离开,想想不对啊,他妈的,小老婆不能留!

于是将金飞山扯开,给萧温冲洗盖上了丝绸毯,这才将金飞山甩在肩头上,宛若扛着半扇猪肉,回金飞山房间去了。

“你娃儿干啥子诶?!”

“干尼玛个头!你自己没房间,跑阿温那里睡?!”

“夫人天黑喽寂寞噻?!”

“你给我闭嘴,以后别到处乱睡啊!”

“我又没做啥子事情……”

“你还想做啥事情?!”

手指尖点点,金飞山很是心虚地压低了声音说话,然而王角寻思着,这娘们儿不对劲啊,一天天的,就是知道搂自己的大老婆。

老色批预警雷达max!

“好了嘛,听到了噻,一天天就知道凶我……”

“老子不凶你凶谁?家里最不省心的就是你了,你说你都多大……”

“啥子?!”

王角话没说完,金飞山就炸毛了。

别的都好说,说她“一平如洗”都无所谓,就是这个年龄,简直是高压线。

还好王同学机智,一脸正色:“你说你都多大的胸,好意思跟阿温凑在一块儿?你不自卑吗?”

“……”

机智地转身就走,超刺激!

金飞山黑着脸坐在自己床上生闷气,然后嘟囔着“憨批娃儿不说人话”“狗嘴巴儿吐不出象牙”等等的话,然后卷起床上的丝绒毯,整个人埋在其中,然后各种尖叫。

爽啊!

“噫呀!!!!!!!”

跟胖妹儿睡了一整个晚上!

好安逸哦!

巴适!巴适哩很!

回到萧温的房间,此时萧温正在洗漱,仆妇放下东西之后,就又出去忙活。

刷完牙的萧温,冲着镜子哈了一口气,然后凑近了看各种纹路。

没有眼角纹。

没有法令纹。

没有抬头纹。

没有痤疮。

没有暗疮。

没有坏疽。

没有黑头。

完美。

“别看啦,怎么看都还是美啊,无死角的那种。”

“呀!”

吓了一跳,从镜子里看到了倚着门框的王角,萧温瞪了一眼,“你想吓死人啊。”

没有喷香水,萧温也不爱香水,就这么干干净净的,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当然,也是因为好一点的香水,都比较贵,就算不那么贵,以原先萧家的实力,也不可能像别人家的姑娘一样浑身上下的拾掇。

“想吃点什么?斜对过的鲨鱼丸子要不要?要的话我让人去端一碗过来。”

“我想吃面皮。”

拿出了一支口红,比划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用上,她以前没怎么用过口红,现在开始学,总还是有一种不适应的感觉。

哪怕明明很想。

“面皮要去北街啊,好远,端过来都凉了。”

“那吃肠粉吧。”

“加蛋吗?”

“加吧。”

“我去买。”

“不让人去吗?”

“我自己去放心点,我好盯着老板。”

“那就一起去吃吧。”

“我……好啊。”

倚着门框的人在笑,镜子里的人也在笑,站在镜子前的人,还是在笑。

很是幸福地颔首窃喜,抬起头来,萧温打开了口红,轻轻地抹了两下,然后用手指缓缓地涂抹,双唇些微的亮红色,在镜子中反射出来,更是抢眼。

那倚着门框带着微笑的人,情不自禁走了过去,双手环抱着镜子前的美人,低声道:“娘子。”

“好看吗?”

萧温头微微地扬着,柔声问道。

“一直很美。”

低头轻轻地吻了一下,什么烦恼都能忘掉。

这,就是自己一直追逐的生活,至少,是从前,一直追逐的生活。

王角如是想着,萧温,同样如是想着。

片刻之后,两人互相挽着胳膊,都没有去问彭彦苒怎么没有起床,就是随意地在朱雀街上闲逛。

街上的柚子树非常茂盛,树下多有长廊,走在这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背后的豪宅,竟然是自己的。

这种感觉,当真是非常的奇妙。

“听说,长安的朱雀街,比这里大十倍都不止。”

“大城市的朱雀街,都大。”

两人就这么走着,明明已经快要到中午,但就是走出了一种清晨漫步的感觉来。

要去吃肠粉的地方并不远,豪宅出来右拐往北走个几十米就到了。

是一家茶楼,从早开到晚。

老板姓冼,不用想,祖上肯定是“南海四大家族”的,只是现在跟本家还有没有出五服,就不知道了。

王角对这个也不感兴趣,反正在杀龙港的见闻中,“四大家族”就像是完全不存在一样,没有什么存在感。

但是当深入到社会中去后,才会发现,“四大家族”无孔不入。

连沙县大酒店的前台领班,都能是姓杜,何况一家茶楼的老板姓冼?

“老板!还有肠粉没有?”

“哇!状头郎肯来,没有也有啊!”

老板常年坐镇店中,年纪五十岁朝上,身材削瘦但是相当精神,看到王角带着老婆出来,原本叼在嘴上的烟,也被搁置在了烟灰缸上。

“阿彪!阿彪——”

“食一支烟啊大佬……”

抱怨声传来,老板顿时又吼道,“叼……咳嗯,状头郎要吃肠粉啊,叫你徒弟做事啊!”

“状头郎?!收到!”

看得见的灶间,就见伙计们忙活起来,年轻的伙计们又重新开了蒸箱,蒸盘中浇上粉汤,麻利地敲上了鸡蛋,蛋黄鲜红,看着就非常有食欲。

撒上了各种配料,等王角带着萧温坐下的时候,蒜水酱油水已经浇好,不多时,跑堂的伙计就将两份肠粉端了上来。

热气腾腾,晶莹剔透。

萧温喜欢吃蒜蓉水丰富一些的,然后自己浇辣椒酱,看得伙计们脸皮直抖,一副食客在糟蹋他们心血的灰败。

可没办法,贵妇人的口味,他们能说什么呢?

只得在灶间默默地吐槽。

王角就随意得多,三口两口就把一盘肠粉嘬玩,他早点其实吃过了,这一顿,索性当做中饭来对付,于是一招手,喊道:“老板!”

“南昌瓦罐汤一份的嘛,放心啦状头郎,马上到!”

卧槽?!

你说这样的店,能不来?!

那必须得来啊!

“阿彪,切一份烧鹅!”

“收到!”

切菜师傅阿彪戴上了袖套、帽子,又戴上了手套,抄起一把半月菜刀,冲着一只油光锃亮的烧鹅,就是狠狠一刀剁下去。

什么切不切的,不存在。

就是剁。

咚咚咚咚作响,声音洪亮,场面诱人。

不多时,一份热气腾腾的瓦罐汤,一份烧鹅,一叠凉拌黄瓜海蜇丝,一份香辣海蛎肉,一份红枣蒸米糕,这就算是齐活了。

王角的中午饭,往往都是这么拼的,热量碳水糖分通通爆炸,还略带一点点小小的痛风套餐……

没办法,之前做事,那真是用脑过度又消耗体力,饭量大一点,也是正常。

萧温是知道王角饭量的,刚想说才吃了肠粉,怎么又吃这么多。

忽然想起来,此时已经快到中午,顿时面色一喜,低头继续慢慢地吃着肠粉。

她怎能不明白,之前她说出来一起吃,其实王角早就吃过了。

“烧鹅好吃么?”

“吃一块喽。”

看着比较油的烧鹅,萧温想要又不想要,却见王角熟练地将外面一层皮去了,然后道:“虽然皮更好吃,不过,还是算了。”

一块刀口齐整的鹅肉,就这么放在了萧温的餐盘中。

轻轻地咬了一口,那种奇妙的酱香味,让萧温很是喜欢,她其实一直都挺喜欢吃肉的。

永远吃不腻。

和萧温那般慢条斯理不一样,王角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三口两口,一堆东西直接塞到了嘴里,最后剩了一份瓦罐汤,这才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

他的瓦罐汤,从来都是留到最后。

里面有一节筒筒骨,还会有几片莲藕。

莲藕可粉可脆,全看食客的需要,王角喜欢吃粉藕,那种甜中带着粉糯,着实让人欲罢不能。

筒筒骨中的骨髓,更是美味到了极点。

只不过,他将这最后的美味,给了萧温。

“尝尝看。”

“会不会太油了啊?”

“房二公子友情推荐两百多年的美味……”

嗤。

掩嘴轻笑一声,萧温这才拿起筒筒骨,嘬了一口之后,顿时眼睛都亮了。

那种油脂在口中绽放的体会,真是棒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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