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二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9(1 / 1)

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游7 1145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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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红很风流。

思如等人是知道这件事的,但从来不知道她如此饥渴,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还做生意。

没错。

一个接着一个的,可不就是堪比有些人吗。

超市老板、水电工、鸭舌帽男……

张力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这个社会已经男女比例失调到需要共享的地步了吗?”

耸肩,看着思如,“所以老大,我找不到女朋友是有原因的。”

“我也很无奈的。”

“难怪……”

女孩脸上露出了然的表情,“难怪我长得还可以却从来没有被男孩子表白过,光2301一个人就独占好几个,哪还有我的份儿。”

嘁!

敢不敢再霸道点。

张力:……

忍不住鼓励道,“妹纸,加油,你是最胖的。”

女孩脸很木。

“其实在鸭舌帽进去不到五分钟,2301的男友就出现了,他似乎很生气,双拳一直紧握着,走到2301的门边,并没有马上敲门,而是站了好一会儿的。最后才从地垫下取出钥匙。”

她抿唇,“他进去后,我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思如皱眉:“没吵架?”

女孩摇头:“没有。”

“很快,他就出来了,小心的把门关上就离开了。”

“那鸭舌帽男什么时候走的?”思如问道。

女孩却满面惊恐。

她牙齿都在打架。

眼睛时不时的往门口看,似乎那里有恐怖的东西。

思如忍不住问:“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女孩死死的咬着嘴唇,好半天才用颤抖的声音说道,“那个鸭舌帽男是在凌晨离开的,他走的时候很慌张,几乎连门都忘了关了。”

“还……”

“还撞到个人。”

女孩说完这话,额头已经冒了密密的汗水。

她抬起头,牙齿咯吱咯吱的响,仿佛怕到了极点。

思如:这……

女孩露出一抹惨白的笑,“这就是我要搬家的原因。”

“这地方……闹鬼。”

她开始讲述后半截故事。

“鸭舌帽男很慌张,他跑回去关上房门,急匆匆的要离开,在快走到电梯边时就跟人撞上了。他的力气很大,把那人撞倒在地却连声对不起都没说就飞快的钻进电梯里了。”

“但是……”

女孩惊恐无比的看着两人,“他跑了,却没有看到,那被撞翻的……的……只有下巴。”

“诶?”

思如眨了下眼,“你说什么!”

女孩浑身发抖,根本就不敢看思如,她头垂得很低,声音仿如蚊呐,“那个人身上被一件宽大的黑色披风笼罩着,巨大的帽子盖住大部分的脸,只露出薄薄的嘴唇跟瘦削的下巴,是我之前在电梯里看到的人,我原本以为他是个cosplay的爱好者,就没做多想。”

“哪曾想,他被撞翻,帽子掉下来,那被盖住的地方根本什么都没有,是一团灰色的……恩,灰色的迷雾,一只眼睛斜斜的挂着……”

“警察同志,我好怕!”

张平都听愣了。

抿了抿嘴唇,“我觉得这个鬼故事有点长。”

思如也看着女孩:“然后呢?”

“然后……”

女孩低着头,“他从地上慢慢的爬起来,把帽子重新戴上,走到2301的门边消失了。”

思如:“消失?”

“是。”

“我看见他变成一团黑雾贴在门上,不见了。”

女孩说道,“第二天,就听说那家死人了。”

话到这里,她把水杯猛的放到桌子上,因为力太大,杯子里的水都溅出来了,她很着急,“警察同志,我没说谎,你们要相信我呀。”

她瞳孔一缩。

“那个斗篷人……我想起来了,在电梯里的时候,明明我已经按了二十三楼,他却又再按了一遍,还说什么我不到别人也会到的……”

“他,他不是人!”

思如很无语,“这件事我们会调查,留一个你的联系方式,近段时间不要出远门。”

恩。

说不定随时会联系。

女孩咬唇,“那……我可以搬家吗?我真的不能在这里住下去了,我知道得太多了。”

会死的。

听说非人类都忌讳被人看到真面目,往往会把看见的人都杀了,她还年轻,还不想死。

“警察同志……”

而在一座写字楼里。

叶佳佳跟童森坐在咖啡厅,他们的对面坐着个白衬衫黑包裙细高跟烈焰红唇的女人。

女子有些不耐烦,“有什么问的快说吧,我这还上着班呐,万一被老板发现了……”

“唉,你们是不知道我们这些高级白领的生活有多苦逼,根本不像别人说的那么风光。”

……

恩。

光她一个人的吐槽就五分钟。

“你们怎么还不问,警察都这么磨叽的吗?”

叶佳佳很无语。

都你个人在说,不停歇的说,他们根本没机会问好吗。

emmm

白领都这么话痨的?

“魏红前几天被发现死在家里,你知道吧。”

金菲菲脸一僵。

侧向一边,“知道,不是说她是死于那种事吗?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可跟她不熟的。”

“不熟?”

童森皱起眉头,“你不是她的好姐妹吗?”

怎么会不熟。

金菲菲嗤笑一声,打量了童森一眼,“这位帅哥,你该不会真以为职场有真情吧。”

撇嘴,“不好意思,跟玛丽苏剧演的不一样。”

“职场,很残忍的。”

叶佳佳就明白了:“原来你们是塑料姐妹情。”

金菲菲:……

嘁!

“俗话说,最了解一个人的往往不是朋友,而是敌人,那你一定知道魏红的事情了。”

“说说呗。”

“她的人际关系,她跟谁亲近,她跟谁有仇。”

金菲菲拿出手机:“那我先跟经理请个假再说。”

片刻之后。

她放下手机,开始诉说了。

魏红是三年前来应聘的,当初的岗位是文员,她长得漂亮,又很会打扮,不到半年就爬到了秘书的位置上,时常跟着老板出席饭局。

恩。

公司的人都说她跟老板有一腿,就连她那房子,也是两人相会的秘密场所。

这很可能。

毕竟一个文员的工资能有多少,龙溪市的房价又是多少,两者的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金菲菲知道,并不是。

“我曾经在魏红的包里发现了白色的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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