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竹居隐者 方言端悟(1 / 1)

神撼 妙笔神工 1923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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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痛。”背上一痛,阿萧痛醒了。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竹屋内,而不是山下。

“这是哪里?”阿萧自言自语的问道。用竹子累支起来的墙壁,茅草屋顶,屋内除了一木桌,一竹凳,一草床,再无它物。

空气中弥散着淡淡的香味,不是花草的香味,闻起来却很清新,沁人心脾。

用力支起身体,身上一痛,不得已再躺了下来。浑身上下,不知道何时缠满了纱带,从外面看,阿萧完全一个纱袋人。

“是谁缠的?”阿萧暗想,应该是给他疗伤的那个人救了他。这次从山上掉下来,没死已经是大幸,等会看到救命恩人,一定要好好谢谢他。不过问题是,阿萧现在连救他的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长的什么样,更无从谈起。闲来没事,阿萧在床上臆想着救命恩人的模样,头发是长是短,眉毛是疏是密,会不会长满络腮胡子,想到有趣的地方,竟笑出声来。

忽闻屋外琴声悠扬,清脆琴音,好似仙乐,在静静的空气中,盘旋回转,如阵阵轻风,抚慰灵魂;却胜过缕缕花香,迷人心灵,不大时变成丝丝细雨,诉说真情。

平生第一次听到如此好听的乐曲,阿萧奇怪了,是谁能把这种仙乐带到世上。

琴声引路,不知不觉中,阿萧下了地,走到门前,推开门,欲看个究竟。

门一开,刺眼的光芒射入,白茫茫一片。阿萧连忙用手挡住眼睛,缓了一会,再睁眼,屋外景象映入眼帘。

郁郁葱葱,触目之地,尽是竹林。三米多高的竹子,顶着日光,在微风下轻轻摇曳,倒影在地上,一并将茅屋遮盖起来。柱子上,分散着聚集了很多小鸟,跳来跳去,却没一个鸣叫,齐纷纷的向下望,也是为这绝世之音而来。门口的绿竹之下,横放着一块板桌。板桌之上,放着一黑色古琴,一个小香炉。板桌前,坐着一人,背对着阿萧,紫衣金冠,是个男子,应该就是此人弹奏的音乐。

“你醒了。”琴音乍停,未及阿萧说话,那人先开口了。

阿萧愣了下,点点头,又挠挠头道,“嗯,是你救了我?”阿萧刚说完,就觉得说的唐突了,语气不是在求教,像是在质问人。

男子不以为意,将一勺香料撒入鼎内,方才站起身,转了过来,说道,“我半月前出行游历,昨日回来时见你昏倒在山下,想必是失足掉落,还好那时尚有呼吸,就将你带了回来,现在见你没事,那就好。”那人说话温文尔雅,不落大方,有种儒家风范。待他转过身来,阿萧才看见他的面貌。

明亮的眼眸中,深邃如深潭,却不落一丝灰尘,白皙的脸,淡然无奇,却给人一种历经沧桑之感。二十岁般的年轻,四十岁般的老成,沉稳,阿萧一时间搞不清他的真实年龄。男子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极高的素养和风度。

穿着讲究,不落熟套,紫色长袍加身,上面镶织着金色花纹,头戴圆盘形的铜冠,铜冠分出四条细长铜线,将黑丝般的头发盘起一部分,并由一根长长的铜制发簪固定住。发簪也要有趣的很,阿萧以前从未见过,普通的发簪都是头粗尖细,身部成圆锥形,而眼前的发簪扁平而长,呈长方形,两边的样式相同,末端各镶嵌着一颗红色宝石,宝石处延伸出两个如牛角一样的铜环。

看了好一会,阿萧尴尬的发现自己盯着他看有一段时间,失礼了,连忙说道,“谢谢叔叔,救命之恩,阿萧凝记于心,如果……”阿萧本来想说,如果有什么能做的,我一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不过,阿萧心中念了一遍,就觉得这话不合适,一个八岁的小孩,能做什么,再者,这口气也不适合他,倒像闯江湖的那些侠士。事实上这段话,阿萧是从讲评书那里学来的。

“明明是个孩子,说话为何有种不合年龄的老成,让我错以为眼前是一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个性少年,而不是六七岁的孩子。”男子悠悠道,话中丝毫听不出嘲笑之意,反而听着十分舒服,饱含关切。

男子的态度让阿萧放松起来,不再忌讳,说道,“我打小就闯江湖,时间久了,不早熟点不可能。”

“早熟的孩童也不像你这般能讲,再说,你有见过真正的江湖吗?”男子打趣道,话锋一转,“刚刚是我的琴音把你扰醒了吧。”

“没有,叔叔的琴音跟仙乐一样,只可惜我一出来,琴音就断了,没能听个够。如果再能听上一段就好了。”阿萧说道,满眼尽是小星星。

孩子就是孩子,好奇之心胜过一切。男子轻笑,走至琴旁,说道,“以后不要救我叔叔,叫我前辈就好。”说完,坐下,手辅琴弦,天籁之音再次奏响。数里内的鸟儿也来凑热闹,飞至竹林上,抢一个站位。

琴声如珠落玉盘,比百年沉香的美酒还有味道,听着听着,阿萧醉入其中。一曲下来,弹着停手,听者意犹未尽。

“世界上真有这么好听的琴乐,一日不听,我真怕以后睡不着觉。”阿萧睁开眼睛跑过去,看一看那到底是什么能奏出这样的音乐。

一个扁平的墨色古琴,四处流浪时,阿萧也在街头卖艺的人出见过,这个古琴和那些卖艺人的古琴一个样子,没什么特别的。

见阿萧对着古琴看来看去,男子笑道,“琴没有特殊之处,弹奏的人不同,弹出来的乐曲也就不同。曲在意境而不在琴谱,弹琴者弹琴在心而不在琴。”

阿萧嗯了一声,用手轻轻拨动一根琴弦,一个清脆的响声从琴中发出。

声音是有了,可听起来没感觉,要想弹出好听的乐曲,必须专业人士才行。阿萧心道。

“想学吗?”男子问道。

阿萧被男子的问话下了一跳,急忙摇摇头,“不了,弹琴赋诗这类事都是文人墨客干的,我一个字都不认识,学琴也没有。”按阿萧的认识,弹琴这么有风雅的事不该是像他这样一个乞丐加小偷能学的。

“你不识字?”男子又问道。

“嗯。”阿萧只应了一声,没多说。从小能有口饭吃就很好了,哪有钱去读书。

男子见阿萧神色黯淡,没再说话。

中午时分,屋外的一张小圆桌上,两人围着这张桌子吃中午饭。

菜不多,只有四碟素菜,外加两小碗米饭。

男子稍微吃了两口后,便把碗和筷子轻放在桌面上。而坐在对面的阿萧正在狼吞虎咽,一口气把饭吃完了,开始大口吃菜,嫌筷子不方便,直接用小脏手去抓到嘴里吃,之后又觉得用手抓的慢,直接端起盘子往嘴里倒,不一会,桌上所有的菜都被阿萧吃完了。阿萧的吃相,实在不敢恭维。这也不能怨他,以前和流浪人群吃大锅饭,不快点吃,饭就没了,久而久之养成了不好的习惯。阿萧心里还没有礼数这两个字。

填饱肚子后,阿萧才想到,他连对方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请问叔叔的名字叫什么?”

“竹居隐者,方言端悟。”男子回答道。

“竹居隐者方言端悟,好长的的名字。”阿萧感慨道。

“竹居隐者是我的号,我的名字叫方言端悟。”

经过方言端悟一说,阿萧才想到,江湖上混出点成绩的人都有一个号,有的是自封的,有的是别人给的,像什么邪刀鬼神,大刀无敌之类。

“原来叔叔也是江湖中人。”阿萧说道。

“算是半个吧,隐居在竹林中,江湖上的那些事和我早已不相干了。你称我前辈就好。”方言端悟说道,被阿萧叫做叔叔,身上不自在。

“为什么要隐居呢?凭叔叔弹琴的手艺,混口饭绝对没问题。不像我,只能……咳咳,那个改天我也隐退好了。”险些把自己是小偷这件事说漏嘴,阿萧连忙改口。

“叫我前辈就好了,不要叫我叔叔。”受不了,这是第三遍,方言端悟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说了也不改,不得不单独拿出来单独强调一遍。

“奥,前辈。”阿萧答道,这才注意。

“一步江湖无尽期,身在江湖不由己。江湖不是你所经历的那样,你身处的叫乱世而非江湖。”

被前辈一说,阿萧好奇了,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也听过,江湖到底是什么样?和传闻中的一样可怕?”

方言端悟站起来,阿萧也站起来跟在他的身后。

“江湖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强者生,弱者亡。为权,为钱,为利你争我夺。有争夺,必有死伤,而死者家属,必会报复。冤冤相报,反复轮回。有血有杀,才称为江湖。”

“好可怕。”被方言端悟一说,阿萧感觉江湖的确是个可怕的地方。

“既然可怕,远远的避开,不步入也就没事了。”方言端悟走至琴桌旁,停下,阿萧也跟着停下。从园钵内盛了一勺香料,放入鼎内,燃烧后,一股芳香从鼎内飘出,方言端悟又说道,“你昏迷的这三天,嘴中一直喊着‘贼老’,他是你的亲人吗?”

这句话把阿萧吓了一跳,“三天?我昏迷了三天?!”

“我忘了我告诉你,从我把你捡回来那时起,到今天,正好三天。”

“糟了,都三天了,说好和贼老城内会和,这回好了,他一定担心的要死。”阿萧抱着头跑来跑去,转过头来对方言端悟说道,“谢谢这三天来的照顾,大恩大德,永世不忘,有急事,先走了。”说完,急忙火燎的向竹林外跑。

“你知道城池在哪个方向吗?”一句话,把阿萧定格在那。

“伤还没好就要走。”方澈端悟道。

“我有很急很急的事,一定要走,麻烦您好人做到底,指引下去斐城的路。”阿萧恳求道。

“好吧,你稍等会,我画幅地图给你。竹林蜿转非常,没有地图,你会迷路。”说完,方言端悟朝屋内走去。

阿萧找了块石头坐在上面等待,他可没心情做其他的事,只想快点回去见到贼老。

十分钟后,方澈端悟从屋子里出来,手上拿着一张纸和一本书,递给阿萧,“这张纸是地图,这本书送给你,上面记载了从古至今的礼法道德,只要把手放在字上,脑海中就会出现字的意义和读音,可供你读书识字之用。”

阿萧接过来,把手指放在书上,还真的,脑海中出现了手指的那个字的读音和意义,“好神奇。”阿萧感叹了一句。

“喜欢就用心的学,不要浪费了。”方澈端悟道。

“嗯,我一定不辜负您的一片心意。”阿萧很正式的说道。

临走之时,竹林边,阿萧挥着手,喊道,“叔叔,我走了,你保重。”说完,闪进竹林。

又被叫做叔叔,方澈端悟无奈摇摇头,“这孩子……也罢,以后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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